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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查看:[全部问题 认识教会 教规教义 圣经问题 伦理问题 婚姻家庭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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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10:[其他问题]信仰及以后生活的方向「1/25/2008 6:21:42 PM」 [ ] (提问)
Female
ha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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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09:[婚姻家庭]老公和单位同事有暧昧关系,我该怎么办「1/24/2008 9:34:03 PM」 [ ] (提问)
Female
ss
 
我是教友,我老公不是教友,是个老共产党员,我发现老公和单位同事有暧昧关系,老公不承认,我是非常生气的,实际上我们是没有感情了,想离婚怎么跟父母家说,怎么跟我儿子说,我的面子没了,我就想让他早地去死吧,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所说的情况很常见,不过这种情况下需要有几个谨慎的地方。
第一、 避免猜测和误解。很多时候我们所看到的并不是最真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很多事情上眼睛会误导我们。当然,那些道听途说的消息就更不可靠了。我们一开始就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婚姻就是在这种互不信任的猜测和不断的误解中会走向破裂。猜测和误解不仅是婚姻的杀手,也是婚姻产生问题的开端。婚姻破裂的首要因素并不是“第三者”,这是后期发展的一个结果,二人之间因着猜疑而产生的隔阂会慢慢的演变成关系的冷漠和无法交流,于是感情投向另外的地方。作为婚姻中的任何一人,谁都没有权力去考验调查对方是否对爱情忠贞,这样的做法会导致婚姻成为一种交易。
第二、 避免事实的夸大。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正常的友谊,也需要一种互相关怀和体贴,这不仅表现在婚姻和家庭中,也表达在社会生活中。正常的异性间的交往尽管能导致感情的进一步升级,但是我们也不能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就是统统认为男人都花心,女人都是老虎,因而拒绝与异性交往,封闭在自己的小家庭里。婚姻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是另一方的奴隶,给予对方一个独立的空间是基于人最根本的人性尊严和需要。
第三、 避免因小失大。有时候我们太过于把持自己的尊严,受到一点的委屈或误解就不想过了,认为离婚另过最好。这样,婚姻已经不是一种双方的承诺和契约了,而变成了一种合同,对方不能损害我个人的利益。其实,父子之间哪会没有争吵别扭,夫妻之间哪有不红脸的时候,这也不是断绝父子关系或离婚就可以解决的。

谈完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之后我们再来看您的问题。
您需要谨慎确定您的老公与同事之间是否真的存在暧昧关系,一旦是真的,您应该自我回答几个问题:“我有没有平心静气的跟我老公真心的谈及过这个问题?我们之间的感情丧失是在老公出轨之前还是之后?我对感情的丧失是否负有直接的责任?我完全是无辜的吗?”就是说,您首先需要理性的理顺一下你们之间的感情生活。在仔细的反省了这些问题之后您需要确定几个可行的方案,比如,通过双方的恳谈达到互相的谅解和和好,或者设法警告“第三者”不要破坏别人的婚姻与家庭,或者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家庭的完整等等,然后对比其中的利弊和可行性。
根据我国民政部门受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来看,很多婚姻并非无可救药,很大一部分的婚姻案件在通过法院和居民委员会等部门的调解沟通之后圆满的达到了和解。这也提醒我们,不要总是将目光投注在如果合法的离婚,如何才能把婚离好的问题上。很少人会去反省为什么感情失落了,为什么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了这些最根本的问题。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需要共同呵护才能健康成长,人也是可教育性,事情也可以因着正确的方法和真诚的对待有一个新的转变。

NO.408:[教规教义]进堂时点圣水的经文是什么,他的意义「1/24/2008 3:48:40 PM」 [ 邮箱:cj2400@163.com ] (提问)
Male
mary
 
教友也好,特别是对于外教人,该怎样在进堂口的圣水池旁,点圣水和相关的经文呢?
还有他的意义是什么?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作为教友进出教堂门口的时候可以点圣水,同时念:“天主,请以此圣水洗净我的罪过,端正我的意念,在罪恶的权势下拯救我。阿们。”也不需要总是念,理解经文的意思后点圣水的时候能闪现出同样的祷词就可以。

水一方面具有洗涤洁净作用,另一方面属于人类最基本的生存要素,点圣水是让我们想起我们领洗的大恩,提醒我们要不断的净化自己,祛除我们内的种种邪恶,走向天主子女的圆满。

外教人进出教堂的时候无需点圣水,当然,教友点圣水也不是必须的,教会的这些圣仪就是让我们随时都借着一个外在的行动引发我们向慕天主之情。教会的这些圣仪都是有益的,需要表里合一的使用,不然就成了纯粹的外在形式了。

NO.407:[教规教义]关于圣灰礼仪在春节的守斋问题「1/24/2008 3:44:36 PM」 [ 邮箱:cj2400@163.com ] (提问)
Female
mary
 
今年的圣灰礼仪‘又恰逢春节,听说教会在这方面给了宽免,想知道在教宗那里有没有更明确的指示。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教廷早已特许中华民族在春节初一至元宵节期间,若适逢圣灰礼仪,可免守大小斋。守斋是为弥补罪过,自我反省,悔改信从福音,调整身心皈依基督。 

凡满十八岁至五十九岁的教友,在每年的圣灰礼仪日与圣周耶稣苦难日应守大小斋,而满十四岁的教友,在那二天只守小斋即可。所有教友在全年星期五与四旬期自由守斋,但教会仍劝教友在这些补赎的日子里,该履行克苦与善工。 

大斋的规定:除了放弃食热血动物的肉类外,一天只许食饱一餐,其他二餐可适当进食些许食物,其他时间只许饮流汁饮品;小斋:除了放弃食热血动物的肉类外,一天三餐按正常用餐。

我们一贯坚持守斋的精神意义是至为重要的,守斋的深层意义不仅在表达借着守斋使我们空虚自己,增加对天主的依赖,还能表明我们自己是自己的主人,我们自己还可以控制自己。在我们虚弱的时候感到对天主的需要,借着这个肉体感觉的饥饿和需要唤起我们心灵对天主的救恩的需要,守斋就是使自己学习有能力打开自己以接受天主的救恩。从这层意义上讲,守斋为得救并不是绝对需要的,但的确是准备自己更好的接受恩宠通向救恩的一条道路。

那么,在春节期间尽管我们无需守斋,但是守斋要达到的精神是不能被放弃的,这也是守斋的根本,如果我们只在乎并关注吃什么和不吃什么,在吃饱和不吃饱之间徘徊,最终我们只能成为法律主义者,就像福音中只遵守表面法律的法利赛人,他们守斋的时候哭丧着脸为了让人看出来他们在守斋,这种表面的自我欺骗一直是被耶稣所斥责的。

在物质文明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今天,再谈吃肉与否似乎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因为在不吃肉之外还有其它更好的选择,吃上一顿海鲜也不像以前那样奢侈。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教区主教明智的选择了放弃原来的规定,改为规定教友做其它方面的刻苦。一方面作为教友的要注意到我们环境改变的事实,另一方面需要领会主教更改的意图与方式。只有在深入了解了守斋的深层意义之后才不至于出现抵制或抨击教会当局的举措。

教友们不应该只关注于教会当局规定的条文,更应该经常反省自己在什么地方有向恶的倾向或某种恶习陋习,在这些小事情上不断的学习克制自己才会使自己坚持于善。少抽一颗烟,少喝一口酒,控制看电视和打游戏的时间,对爱人多一份关怀,给乞丐一个微笑,联系因不同见解被自己疏远的人……

圣灰礼仪犹如进入四旬期的一扇门,给我们打开了一个悔改的时期,这是一个拒绝罪的诱惑和除旧更新的时期,更是一个答复天主召唤、接受天主慈悲的时期。教会将四旬期定为四十天,是为使我们效法耶稣四十天在旷野里禁食祈祷的生活。四旬期在复活节之前,更是为使我们准备好和耶稣一起经过死亡与复活,重生于基督。因此对于慕道者具有特别的意义。我们在四旬期内,要做的首先就是对天主仁慈的信赖,然后悔改自己的罪,不断地拒绝诱惑,并以守斋相配合,才能更有效地使我们摆脱邪恶势力的控制。

教会礼仪年中不只四旬期属于悔改时期,圣诞节之前的降临期也是,但是降临期的的特色是对喜悦的期待,因此我们不断的在读经中听到保禄宗徒的训诲:你们要常常喜乐,我再说一次,你们要喜乐,因为主临近了。而四旬期的悔改与补赎是以修和为目的,不仅与天主和好,还要与世界,与人和好,这导向于告解。

慕道者指南里对圣教四规有详细的说明,属于传统的教会道理,您可以参阅一下http://www.ccccn.org/book/html/29/content.html


NO.406:[教规教义]有比圣经更大的权威吗?「1/24/2008 9:42:18 AM」 [ ] (提问)
Male
 
难到“圣经至上”不对吗?难到有比圣经更大的权威吗?一切神学、制度、传统、权威不都应该放在圣经之下检验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圣经至上”这个词汇虽然不是我们的首创,但是也很少听过,所以其内涵和外延需要界定。如果我们把“圣经至上”理解为“尊敬、推崇、提倡、重视、给予圣经一个很高的位置”,那么,“圣经至上”的这种概念不仅无可厚非还非常值得提倡。但是,如果将“圣经至上”理解为“圣经高于教会权威,其它一切都应在圣经之下,唯独圣经才能裁定一切真理”,那么,这种说法是我们不接受的。

在我们回答有关《旷野的呼声》的那个问题中我们使用这个词汇,由于我们承诺不再对《呼声》有后续的评论,因此,我们直接视这个问题为一个新问题进行答复。

一、圣经权威和教会权威孰大孰小?
圣经是在天主的默感之下由圣作者写成的,因此这成为圣经权威的最根本原因。那么,教会权威是怎么来的呢?当基督在世上的时候,他以自己作为先知的职分选立了12个宗徒,这12人组成一个团体,一个具有先知性角色的团体。很显然,这个团体的先知职分的权威性是来源于基督的。宗徒大事录记载了很多宗徒们权威性的发言,也正是因为这些权威性的发言基督信仰的基本信仰成分开始慢慢形成并在后世逐步发展开来,从而构成了基督教的根本。在今天,我们很容易理解到:因为12人组成一个不可分的团体,在这个团体内的权威密切的相连于基督的先知职务,后续发展中,在教会内的权威与教会的权威又渐渐形成一个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

直到马丁路德改教之前没有这个谁大谁小的争论,路德以圣经为根据向当时腐化的罗马教廷开炮原意是想恢复教会的纯洁,并没有一点将圣经权威置于教会权威至上。路德也从未真正“唯独”只用圣经,他真正要做的是想用圣经将罗马传统中的那些腐化的部份去除。不幸的是,他的这些驳斥天主教的观点被人误用,远远超出他自己对这些观点的运用,许多激进的宗教改革家由此在逻辑上得出“唯独圣经”的结论。

在今天,很多知之甚少的人还在散布一些带有攻击性的言论,比如,很多新教徒这样说:“天主教认为教会有权威来定夺如何解经.教会的权威高于解经,而基督教认为圣经有权威来审判教会,圣经的权威高于教会。在天主教的看法圣经正典的定夺也是教会的权威,而基督教认为是圣灵引导教会顺从最高的权威(神的权威)。这也引起后来天主教狱炼的思想、教皇无误论、马利亚与基督共同完成救赎,这些都是不合圣经的。”

我们查阅了教会历代官方文件和训导,都没有发现一处有关“教会的权威高于圣经权威”,也没有发现“教会的权威高于解经”的类似说法。我们无意去回复这些望风捕影的说法,只在这里强调一点:天主教会从没有认为教会的权威高于圣经的权威,但也没有说过圣经的权威高于教会权威。

那么,究竟二者是什么关系呢?

二、圣经权威与教会权威的关系。
首先我们看圣经与教会的关系,天主教新要理说的非常好:“蕴藏在圣传和圣经里的信仰‘神圣遗产’(信仰宝库) (弟前6:20),是宗徒们委托给整个教会的。”一方面肯定了圣传和圣经不是以自我成长方式流传后世的,是委托给了教会,圣经在教会内成长;另一方面也肯定了教会是接受了一个信仰的宝库,主教们作为继承宗徒们先知性角色的职务使他们有权力和责任以正确地方式解释书写的或传授的天主圣言,这个权力与责任就来自宗徒们在教会内的权威的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信仰遗产是交给了整个教会,并不是单单交给了继承宗徒们的主教。但正确地解释书写的或传授的天主圣言的职务,只委托给教会内活生生的训导当局,即是与伯多禄的继承者──罗马教宗共融的主教们,他们以耶稣基督的名义行使这权力。但教会的训导职务并非在天主的言语之上,而是为它服务,这职务只教导所传授下来的真理(参教理75,76号)。教会训导当局并没有剥夺教友个人性的解经,因为这些个人性的解经并按照圣经的生活是形成“教会信仰意识”的一部分。教会训导当局为了保持圣经思想的一脉传承不至成为个人性解经的牺牲品就特别的强调这个“正确地”层面。退一步来说,如果没有一个最后的解经权威怎么避免各执一词形成个人性的终极裁判和权威呢?难道圣经的真理就由那些互为矛盾的个人意见决定吗?这不是真正的圣经的权威,而是彻底的将圣经的权威置于个人权威之下。

为了能更好的理解圣经与教会的关系,我们在这里举一个很不恰当的比喻来浅略的说明一下其中的关系。
马车之所以被称为马车是因为有车,也有马,没有没有马的车能独自前进,也没有没有车的马在这个意思上存在某种价值的。马车的价值在于有车而且有马在拉才因此具有了交通运输的功能,讨论车的价值大还是马的价值大是没有意义的,只有车和马在一起并相互配合的时候才是彰显它的价值的时候。
圣经犹如车,教会犹如拉车的马。圣经没有了使它前进的教会圣经就是死的,是死的文字,不会产生出拯救的力量;教会没有了圣经作为基础与泉源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仅不能成为基督拯救人类的工具,更不能自身存在下去。

圣经与教会的关系跟圣经权威与教会权威的关系基本上是一样的,圣经之所以具有不灭的权威是因为圣经被交托照管在一个具有权威的教会里,教会也因为拥有能正确的解释这个权威而拥有相随的权威。我们不仅不能人为的将他们分割,更不能试图将一个放上面一个放下面,甚至看成是对立的。

三、神学与圣经的关系
神学一词,可以简单的解释为以神为研究对象的学问。希腊文Θεολογια是由Θεος(即神/上帝/天主)和λογος(即道/言/话语/学说)两个字组合﹐字面上便有建立人类对上帝正确认识的学说之意。在中世纪盛期,“神学”这一概念就在大阿尔伯(早期经院哲学)和圣文都辣(盛期经院哲学)首次获得了一个更为全面的含义:“关于神圣知识的领域”,包含了整个基督教学说。在这个意义上,“神学”这一概念的意含逐渐固定下来;后来,尤其鉴于圣多玛斯的《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神学特别被视为一门思辨性的、理论性的科学。

路德宗的神学家卡利克斯特(Georg Calixt)指出神学作为一门学科,与信仰实践和对信仰的直接知识是有所区别的。这在卡洛夫(Abraham Calov)和奎恩施特(Johann Andreas Quenstedt)的神学中明明可见。尽管他们把神学视为先于信仰的,但这种关系在启蒙运动时期却被颠倒过来:神学是次要的、从属的,作为对信仰或宗教所作的反思形式。这种关系规定首先出现在塞姆勒(Johann Salomo Semler)那里。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Daniel Ernst Schleiermacher)把神学理解为一门实证科学(positive Wissenschaft)。我们不去讨论究竟神学先于信仰还是信仰先于神学抑或是否能实证,因为我们关注的是神学究竟高于圣经还是圣经高于神学。

天主教会这样认为:神学是关于基督信仰及其对象的建构性反思和科学性阐述。圣经占据核心地位,尤其表现在天主教会传统的信理形式上。新教神学与天主教神学的根本性差异在于,新教神学并不承认一个能对信仰真理作出教义学规定的最高教会训导当局。因此,新教神学可以理解为对《圣经》经文不断进行的解释过程,圣经是信仰的根源以及神学反思的规范。学术性的神学研究虽然扮演着一定的重要角色,但并非形成教义的唯一要素。而能够成为新教教会教导的东西,乃是由所推选出来的教会领导组织(例如教会议会)通过神学反思和祈祷来决定的。

如果我们要统合天主教与基督新教有关神学的思想论述可以着眼于双方都认为神学是对包含在圣经中的信仰的一个诠释,在这个视点下,神学的任务也就重点在于如何能正确的理解并诠释圣经。因此,神学不是我们信仰的一个对象,而是作为陈述我们的信仰而存在。那么,神学作为诠释信仰的学问就必须要置于圣经之下,被圣经检验吗?

假设神学需要被圣经检验,但圣经又如何检验神学呢?我们找不到任何一个方法去检验。用圣经原文?圣经里没有记载没有出现的文字在神学上就无法成立或研讨吗?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在圣经上没有出现过的在神学上依然可以成立并用人类的理性去反思推论,比如,三位一体。有人马上会说,尽管圣经中没有出现三位一体的字样,却有很多经文在不同的地方提及了。那么,按照这样推理,这不又回到了神学层面了吗?如何将这些零散的经文收拾成三位一体的理论思想呢,不借助神学还借助什么?这反倒成了用神学方法去提炼圣经中所表达的思想,恰恰在证明神学并非被圣经检验的。

就如文学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文学当然不能脱离它的泉源,但是文学也不能放在真实的生活中接受检验,将文学等同于生活。神学与圣经的关系也大致如此,在这个比喻下我们为可以说神学来源于圣经,但却高于圣经。因此,这就涉及到了如何理解“高于”这个词汇。如果是指可信的等级或距离信仰主体的程度而言,无疑,我们应该说圣经远远高于神学;但如果是指一种经过提炼的审美论证层次,神学高于圣经。而这个“高于”并不成为对圣经真理的论据,换句话说,圣经中的信仰真理并不因为有了神学的这个论证就更具有真理性和确信性,神学具有使隐蔽在圣经中的真理在神学的诠释中被人审视的更为清楚和深入的功能。我们要相信的是经过文学描绘下的具体真实的生活现实,而不是文学本身,文学方式作为一个工具性存在,在更为深刻的揭示生活现实上是必要的。神学作为一门有关神的研究的学科,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是不可或缺的,方法总是为目的服务的,但方法并不从属也不低于目的,而是具有各自相应的范畴。宽泛的来说,只要我们在读经的时候进行思考就不可避免的进入神学领域,或深或浅,都是一种对神和神的话语的思考和研究。

经过我们上述的阐述,已经完全没有必要去逐个推敲制度、传统、权威与圣经的关系了,因为这和学识并没有绝对必然的联系,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心态的问题。

四、正确的心态
我们人喜欢一种非黑即白的逻辑关系,因为这样会很清楚和干脆,可是事实上很多时候无法抹煞一种非黑非白的灰色状态。我们也喜欢简单的判断出高低优劣,因为这样我们就可以轻易的去给予一个评价和接受程度。

一旦是处于关系中的两个或多个事物就不能忽略其中的相互关系、相互影响以及相互依赖度。既要看到其中的缺点又要看到其中的优点,既要接受又要批判。具体来说,我们需要看到圣经与教会的关系的相互性,要接受其中正确的思想,就是教会应该视圣经为他的基础和中心,又要批判那些打着推崇圣经高举圣经的幌子实则消融教会的权威而推行并竖立自己个人权威的思想和行为。在顾及到彼此的优缺点和批判接受之后我们才能形成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一个层面被特别的强调的时候最容易忽略的就是另一方面,当特立腾大公会议为了对抗宗教改革思想特别强调教会权威的时候,无形中让人以为教会的这些论断和判决凌驾于圣经之上。历史无法回退,我们也无意去批判历史,但历史中发生的事件足以引起我们的警戒。当梵二以后各种高举圣经的思潮出现时我们就必须要注意圣经与教会权威的关系了,不能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就是过于强调圣经而忽视了教会的训导权。

同样,我们的宗教生活也是如此,我们不仅需要理清主次,强调该强调的又不忽略和抹煞那些没有强调的,次要的和那些没有被强调的不能因为有了强调的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比如我们强调圣经在教友生活中的份量,既不可过分夸大,认为圣经才是教友成圣唯一的途径从而降低圣事的功效和其它相应的圣善方法,又不能贬低圣经,把圣经视为一种可有可无的阅读品而已。肉固然有营养,但白水煮肉也食之无味,需佐以各种适当的调料,所以不能放太多的盐,也不能放太多的醋。我们中国人素讲中庸之德,在处理这些问题和事件的时候也应该多用中庸的眼光去审视才对。

我们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希望能给大家打开一条思索的途径,站在某种立场带着一些先入为主的观念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问题弄得更为复杂。不过,谁也没有拥有全部的真理,我们也切愿在每一个回复中尽量离真理近一些,尽量剔除个人的偏见,客观的以正确的方法论去分析问题。希望我们的回复能对提问者有一些帮助。

我们特地为您转载了一篇一个东正教的学者对新教唯独圣经说法的评价,文章很长,但是很有说服力。这不是在说他的论述都是100%正确的,而是其中很多见解还是很中肯的。http://www.ccccn.org/article/guia/hujiao/2008-01-27/1623.html


NO.405:[伦理问题]我该怎么办「1/23/2008 5:38:23 PM」 [ ] (提问)
Female
sad
 
我和现在的丈夫认识前各自都有婚姻, 我们认识后就与各自的配偶离婚, 然后组成了我们自己的家庭. 但是丈夫的前妻没有再结婚, 他每周都要去住上一天. 原来我很生气. 但是自从加入天主教. 我觉得是我侵犯了他的前妻, 我很困惑, 这样的婚姻怎么处理? 按照天主教, 我该如何做? 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的问题有很多不详细之处,如果用假设的话会很罗嗦,因此,我们问您几个必要的问题,您需要把这些必要的要素告诉我们,然后我们再答复您的问题。

第一,告诉我们你们四人的信仰状况,谁有信仰,谁无信仰。
第二,你们各自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为了相爱,您的现在的丈夫又不能割断旧情,如何解释你们之间因相爱而结合呢?

如果您有什么不便的话也可以私下联系我们或者将留言设为保密。

NO.404:[婚姻家庭]已行婚配圣事但是无夫妻之实是否可以解除婚姻?「1/23/2008 4:57:11 PM」 [ ] (提问)
Female
haley
 
我是在07年12月10日行的婚配圣事
为什么我咨询这个问题呢?原因如下:
我是80年出生的,一直到现在没有找到我认为可以与之共渡一生的另一半,妈妈看到我的岁数越来越大,所以想让我早点结婚,07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结婚的对象,这个人我本身并不愿意,但是妈妈认为她身体不好(癌症后期),而且爸爸也不在了,坚决不同意我与介绍的这个人分手,我和妈妈沟通过很多次,每次妈妈都很生气,所以此事暂时就这样托着。
本来订得腊月二十八结婚,但是妈妈的身体在07年12月9号突然恶化,为了能让妈妈安心,所以家里人(舅舅和哥哥)想让我提前结婚,四天以后就结婚,我为了让妈妈走得安心,所以表面同意,其实心里很不同意,于是12月10日晚行得婚配圣事,妈妈在第二天就去世了,在13号就要举行我的婚礼,但是妈妈去世了,我想她已经得到安心,所以跟哥哥说能不能不结婚,但是哥哥说对方都已经通知好了,不同意我不结婚,婚事照常举行,但是我不喜欢结婚的这个人,所以不可能与其发生关系。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并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夫妻之实,只是举行了婚配圣事和婚姻仪式,但是对这个人没有感情,是否可以解除婚姻?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法典1142条规定:“双方已领洗的未遂婚姻,或一方已领洗,另一方未领洗的未遂婚姻,有正当的理由时,教宗可以解除,惟必须双方或一方申请,虽然对方不同意,亦可解除。”

那么,什么算未遂婚姻呢?法典1061条1项说的非常清楚:“两位领过洗的有效婚姻,如尚未遂,仅称为既成婚姻;如夫妻依人的方式发生适于生育子女的行为时,则称既成已遂婚姻,此种夫妻行为,正是婚姻本质所安排的,藉此夫妻二人成为一体。”

你们行了婚配的礼节但是并没有发生性关系,属于既成的未遂婚姻。根据您的陈述,应该还属于无效婚姻,法典1057条1项说:“婚姻是由依法有能力的男女,合法地表示结婚意愿而成立,此种合意,任何人间的权力都不能取而代之。”
2项又说:“婚姻合意是意志的行为,使男女双方,藉不可撤销的契约,彼此将自己相互交付并接受以成立婚姻。”

如果根据前者,就是指双方已领洗的未遂婚姻,教宗可以解除(法典1142)。经过适当的法律程序便可。

但是,如果根据后者,就是指的无效的婚姻,需要严格调查婚姻合意,因为婚姻的未遂并不能必然成为缺乏合意的证据。我们知道法律要求的是事实,教会法律也是这样的,不能仅仅说没有合意婚姻就会被宣布为无效,而是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调查和取证以后才可以做判决的。

因此,您的问题有两种解决办法,第一是根据法典1142条以未遂婚姻向教会当局申请解除,第二是以缺乏婚姻合意为由申请宣布婚姻无效。当然,在根据1142条所指的未遂婚姻而请求解除时也可以将缺乏婚姻合意作为一个旁证一并提交,但是不建议单纯以宣布婚姻无效的程序来处理。

NO.403:[教规教义]請问神父边圣圣物边打电話圣物是否有效「1/22/2008 1:41:25 PM」 [ QQ:574435516 ] (提问)
Male
aizhu
 
請问神父边圣圣物边打电話圣物是否有效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普通我们所说的圣念珠圣牌等的都属于祝福,并不属于严格的祝圣范畴。祝圣是一个很特别的词汇,就是使一物成为特别属于天主的,再不能俗用,比如圣体圣血的祝圣,教堂、圣爵和祭坛的祝圣等。
普通来讲,祝福物品也是一件很隆重的仪式,这是在呼唤天主降幅使用该物品的人。在举行神圣的事务时要求一种全身心的投入,神父不是行魔术者,念了口中的词,行了规定的动作然后就有效果产生了。神父的行为与圣事圣仪的恩宠产生是相形益彰的,不能仅仅强调存有蛰伏的意向就足够了。换句话说,神父在成圣体的时候即便分心了但是所成的圣体还是有效的,因为他有潜伏的意向,可以,这不可以过分强调,以致神父举行圣事纯粹成了一个魔术。
因此,我们这样回答说,当神父存有蛰伏的意向时,分心或打电话都不会构成祝福的无效,但是,这是及其不相宜的。或者暂停祝福等打完电话再接着,或者掐断电话等祝福完了再打过去。这端看电话重要的程度而定,比如,在等一个临终病人的电话或者其它什么特别紧急的电话。但是,在举行圣事的时候,尤其是弥撒圣祭的时候,不管有多么重要的事情我们也不推荐神父中断弥撒接电话,即便有临终者的电话。因为这一切天主自会照顾。

NO.402:[婚姻家庭]我还能再婚吗「1/22/2008 11:37:22 AM」 [ ] (提问)
Female
加大利纳
 
我是离婚后认识主并领洗的,前夫不是教友。我很想有一个有主祝福的主内的婚姻家庭生活,我想问问我还可以再婚吗?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可以。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圣座申请解除前婚。那么,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便可以向本堂神父请求帮助,由教区主教或负责人出具证明和相关信件向圣座申请免除前婚,一旦覆文下来便可以找一教友结婚。

NO.401:[其他问题]天主教神圣的让我害怕「1/21/2008 5:58:00 PM」 [ QQ:418996542 邮箱:liutan871127@126.com 个人网站:无 ] (提问)
Female
 
我其实是一名教友。从小就是听圣经长大的,我的家人们《老爷爷。爷爷。奶奶。妈妈》都信奉。所以在我很小的时候就领过洗了,而且在我脑海里一直都觉的那是非常神圣的,。可是后来长大后在外地上学每年只回家一次,而且时间很短暂慢慢的就感觉很生疏了,而且感觉自己有种负罪感,也就不敢去了。到现在为止我已经8年没去过教堂了,甚至把自己的圣名都忘了叫什么了。可是我现在很想在去。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在去的话我是需要正常的办神公告诫,还是应该从新领洗啊?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无需重新领洗,如果长时间没有办神工的话我们也不建议您马上半告解,最好先找神父私下谈谈心,告诉神父您的困难,这样的交流要比直接去办神工得到的效果大。

我们常说教会是神圣的,礼仪要神圣且隆重,因为礼仪的隆重引发人向往神圣的情感,这在基督新教里是看不到的。但是这是一个“双刃剑”,在神学上,天主那种不可见的美表达在他的荣耀中,在圣言降生成人的奥迹中不可见的天主的美善在成了有血有肉的基督耶稣身上彰显出来,大博尔上山上耶稣彰显他荣耀的天主性的时候,神性与人性的光辉得到了一个完美的结合,在丑陋的十字架上完成了比第一次更美更圆满的新创造,最后,在圣体盛宴中,天主的至高无上的神圣隐藏在面酒形下成为分外接近我们的食粮。从这个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天主的美善由旧约时代的威严逐步借着降生成人的圣言启示给人他的神圣并非高山仰止的,而是借着在耶稣身上的彰显带到了我们人间,就在我们身旁,在圣体圣事中。

真正的神圣不是远离人间的,而是内在于人间。福音中的耶稣默观世间的美妙,他将人间的景致作为他传播“好消息”的媒介,比如,耶稣就曾用农夫撒种子、用农妇的面团、芥子成长、饼酒等形象为载体。为什么要用这些?耶稣就是要告诉人,天主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和他的讯息离我们并不远,不只在我们身边,也可以借着我们自身来表达。因此,在礼仪中的隆重与神圣不能也不应该成为人远离天主的因由,反而应该借着这种神圣达到天主本身。

另外一点也非常重要,教会的礼仪之目的不能为了礼仪而礼仪,礼仪最根本的目的是指示着一个人与天主相遇、相交流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有来有往。人在礼仪中不能成为一根木头,完全属于被动的。既然是一种相遇,一种交流就应该是相互的。一方面好的礼仪能引导人更深入的与天主相遇,另一方面人的积极参与也是一个礼仪成为真正礼仪的基本要素。天主在我们中间已经不说来显示他的那种赫赫威严,相反,他来是为与我们成为朋友,愿意把他自己完全交给我们。过分矫饰而非出于至诚的隆重与礼仪的精神完全相反,礼仪的神圣与隆重也绝非一种严肃的表情和动作。

感谢天主,因为他在您的良心里还为您保留着一份可以使你感觉到的欠缺,在我们这个时代,最悲哀的就是人们在远离天主以后却没有了需要感,在罪恶中生活却没有了罪恶感。我们之所以要说这么多就是要告诉您,天主还在爱着您,在您的内心深处还存在着对天主的渴望。如果您看到的礼仪不只是外在的神圣与隆重,而更深入的去看在礼仪中天主愿意来与我们相遇,那么,这就是喜乐的源泉。

NO.400:[其他问题]希望能得到帮助「1/19/2008 5:21:23 AM」 [ 邮箱:xiwangjietuo@163.com ] (提问)
Male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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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99:[其他问题]因为帮派问题还要去堂里望弥撒吗?「1/18/2008 10:58:55 PM」 [ ] (提问)
Female
susa
 
前几天听教友说伯多禄堂唱经班举行一次纪念朱恩源老师弥撒,这事非常好的,但是有人就说唱经班很复杂的,有好多帮派,很难进唱经班,我听了心里非常难过,因为这完全违背朱恩源老师心愿,本来一个堂,一个家,都是主的儿女,哪里有帮派,唱的好的就多唱唱,唱经班大门一直开着。
我迷惑了,我还要去伯多禄堂望弥撒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还是鼓励您去堂里望弥撒的好,因为我们进堂不说出于参加什么帮派,也不说给神父去捧场。教会虽然是神圣的,但是是由罪人组成的,因此他需要时常的自我净化。
分帮分派在保禄的时代也很严重,有一次在他的一个心爱的地方教会里也发生了这种现象,保禄宗徒是这样说的:“弟兄们,我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们众人言谈一致,在你们中不要有分裂,但要同心合意,全然相合。……我的意思是说,你们各自声称:我是属保禄的,我是属阿颇罗的,我是属刻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基督被分裂了吗﹖难道保禄为你们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吗﹖或者你们受洗是归于保禄名下吗﹖”然后保禄有将这类现象视为一种俗人的表现,“因为你们还是属血肉的人。你们中既有嫉妒和纷争,你们岂不还是属血肉的人,按照俗人的样子行事吗﹖这人说:‘我属保禄’,那人说:‘我属阿颇罗’,这样,你们岂不成了俗人吗﹖”
因此,保禄宗徒严厉斥责了这些分帮分派的行为,这不仅是分裂基督和教会的行为,更是世俗人的低下伎俩。作为基督徒,尽管在我们的团体里无可避免的会存在这些现象,但是我们要努力的去超越。当我们自身的纷争不断的时候,我们怎么能有心思和精神去传教呢,更不用说做见证了。


NO.398:[其他问题]将神父写成神甫妥吗「1/18/2008 10:58:06 PM」 [ ] (提问)
Male
阿兵
 
请问神父一词是如何来的?
我们常常看到某些政府部门的工作员将神父写成神甫是否妥当?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刚好陈开华神父对这个问题曾有过专门的论述,我们也就借花献佛了。

    近日在信德网站赫然见到一些转载文章,里面大量使用“神甫”一语,不知其究竟,但总感到一种无端的文化衍化危机。 
    四年前因为这个词和别人激辩过,所以辩前还专门求证于部分历代中国天主教文献和一些教外典籍。根据当时手头的钟鸣旦神父编的《徐家汇藏书楼明清间天主教文献》(五册,钟鸣旦、杜鼎克等编,台湾:辅大神学院出版社,1996)和北大郑安德先生编的《明末清初耶稣会思想文献汇编》(五册,郑安德编,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研究所,2000)及一些清代的善本,我提出:从文献上来讲明清时期的耶稣会士教将Sacerdos(Priest)译作“撒责尔铎德” (随后的文献渐渐简称为“铎”,“铎德”或“司铎”),而“神父” (Father)则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司铎的称呼。并进一步作了一个结论:“神甫”一词不是天主教的传统,那是源自于歧见,今天当然不适于以之来指称天主教的神职人员。 
 
    一、司铎 
    尽管不像“天主”(Deus,God)一词的翻译过程那么能清楚地证诸文献,或者也没有资料显示1628年的“嘉定会议”是否触及了“司铎”、“神父”二词。但在最早的一批中国本土神学家们的著作里即开始大量地使用“撒责尔铎德” 、“司铎”等词,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杨廷筠的《代疑篇》里,杨氏可能是第一个使用“撒责尔铎德”的中国人,随后在《天释明辨》,严谟的《天帝考》等著作里随处皆有。三山(福建)教友李九标在《口铎日抄》(艾儒略述,李氏记)“小引”里还专门解释过,他说: 
 
    泰西诸司铎之航海而东也,涉程九万,历岁三秋。比入东土,而尺丝半
粟,毫无所求于人,独铎音远播。……标不敏,戊辰秋杪,始得就艾、卢二
司铎,执经问道。……司铎若洪钟,叩之即响。兹铎音具有,真足令愚者醒,
顽者驯,智者见智,而仁者仁。
      
    二、神父
    在辨论当时,时间不够,只是在著名方济会士利安当的《天福永衢》(成书于康熙十三年)里见到以“父”来称呼利氏。随后和一位昆明的朋友(熊世文先生)展开来深入梳理文献时,竟然在下卷第二十七至二十八叶里找到更详尽的文字:“问曰:人于临终之倾,痛悔之情既切、告解之愿亦恳,但无神父以行告解之规,亦得彼罪之赦否,曰:……虽无神父,亦得其罪赦,若有神父,则告解之规必不可废,……”。    
    更让人兴奋的是,熊君随后竟然在永历皇太后给教宗的信中找到了更早的记载: 
 
        大明宁圣慈肃皇太后烈纳敕谕耶稣会大尊总师神父。予处宫中,远闻天
    主之教,倾心既久。幸遇尊会之士瞿纱微,领圣洗。……今祈尊师神父并尊
    会友,在天主前祈保我国中兴太平,……。永历四年十月十一日。
 
    而且,我们还发现,在顾保鹄神父的《中国天主教大事年表》(台北光启,1970)书首竟然影印有烈纳太后的手扎,那是来自藏梵蒂冈图书馆的照片,足俱力透纸背般的证力。 
同期的《福建州天主堂碑记》也有如下记载:“……瞻礼之日,则辍常业,听掌教神父弥撒讲道,为不忘救世之恩,盖其虔哉。……顺治十二年乙未夏五月望日立石。” 
 
    三、神甫 
    当我遍阅了夏瑰琦校刊本《圣朝破邪集》(香港建道神学院出版,1996)之后,发现尽管是出于反教、仇教心理,但明清时期的人们还是用“司铎”来称呼那些“西番”。 
随后,最早见到“神甫”一词的地方是的《清末教案》(五卷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中华书局,1996-2000)里,那是一些大臣在写给光绪帝的奏蔬里用的词汇,意谓“神甫”是朝廷与民间的对立面,那是当时民众士绅欲扑之而后快,朝廷官员却避之而不及的角色。这是目前我找到的最早记载。 
 
    四、不同的源流及其效果 
    经检阅文献,直至清末民初的文献里还在大量地使用“司铎”一词,而较少见用“神父”,当然,在天主教的文献里,更没有“神甫”一词了。 
     实事上,从词源学的角度来说,Sacerdos指的是神职人员的圣职身份。在旧约中,希伯来文Kohen 意思是“向神祭祀者”,七十贤士译本译作Iereus,意为“属神的人”,到了圣热罗尼莫的拉丁通行本圣经中,则将之译为Sacerdos,意为“神圣的人”。Presbyter的源头却是希腊文,新约中采用了希腊文Presbyteros来称呼早期教会中“受指派负责照顾信众的领导阶层”。不同语文的词汇含意都指向“被选者的司祭职”之意。所以,随后拉丁文的Sacerdos在教会文献中,逐渐明晰地指向“司祭”圣职,其意义等同于希腊文的Presbyteros(参见《神学辞典》台北光启,1996,司铎、司祭条)。 
     此外,在西方教会的传统中,人们除了称圣职人员为司祭、司铎外,也用世俗生活中的“父亲”一词来称呼那些为圣化人灵而服务的神职人员。在法文里Prêtre, 即是司祭、司铎之意,多见于正式场合,而Père则是人们对神职人员的日常称谓,这和家大人是一个词。其他文字,诸如以拉丁文为母系的文字意、西、罗马尼亚等皆作如是解,我们熟知的英文同样以“Priest and Father”分别称呼司祭和神父。此外,根据谷寒松神父的研究:在圣经宗教的传统中,“父亲”一词有多层含义。在旧约中,选民以“父亲”的形象在描述“唯一神”,在新约里耶稣直接称天主为“父亲” ;而在圣教会的传统中“父亲”一词往往也用来指那些对教会神学思想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无论是单数还是复数中文都译为“教父”(Father of Church) 。第三层意思则是“对天主教司铎的尊称”(《基督宗教外语汉语神学词语汇编》台北光启2005,第376页》)。 

    所以,尽管“说文”里讲“甫”是古代“对男子的美称”,但从语源学、历史学的角度而言,“神”与“甫”两个字的非常组合,绝非天主教的逻辑传统,这仅是在中国封建社会末期一个“内部使用”的词汇而已。

最后,我们需要补充一点,来我们这个在线答疑系统提问并不只是天主教徒,其中很多是没有信仰的,也有新教徒,因为他们使用了社会上约定俗成的词汇,比如最常用的是“上帝”,我们在回复的时候,为了表示对提问者的尊重也会使用他们的词汇,这并不表示我们赞同或反对什么,而只是出于一种尊重。
NO.397:[其他问题]如何阅读圣教法典「1/18/2008 10:57:26 PM」 [ ] (提问)
Male
教友
 
 我读了圣教法典,发现里面有许多词语都是专业用语,比较难理解。有没有关于法典的通俗本、或是注释、及相关案例说明解释的书籍,能不能在网上找到?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因为是法律的关系,各种概念就必须要周延,而且要尽量避免出现歧义,所以使用大量的专业术语是必然的,没有修过法律的人读起来可能会很困难。
其它的辅助参考资料不是很多,其中用的比较多是《天主教法典注释》《圣事论补正》等等,大多是法律专家陈介夫的著作,这些书籍在大陆都曾出版过。目前网上的版本还没有看到,囿于版权的问题,我们也不能随便的将那些著作数字化搬到网上传播。不过,我们还是准备把一些比较有分量的书籍在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以电子图书的方式提供给大家。
个人阅读法典固然是一件很让人高兴的事情,但是需要特别的注意,一来是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特别是有关法律的知识,二来法典是一个很有系统的体系,很多条文都有前后牵连和互相约束,需要整体的去理解,而不是抓住一条不放。
NO.396:[伦理问题]什么时候有了灵魂?「1/18/2008 10:54:20 PM」 [ ] (提问)
Male
求知
 
请问人在母体怀孕那一刻就已经有灵魂,还是出生后才有灵魂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在历史上,教会的教父、主教及圣师们对天主付给灵魂的时间,有不同的意见,在中古时代,多数人主张,在最初几星期,灵魂不存在,以分辩罪过及处罚的大小轻重。
现代遗传学家指出从卵子受精那一刻,一个不是爸爸的也不是妈妈的新生命就此开始了;它更好说自己在生长着的新人的生命。科学也指出,从第一瞬间,就已决定他将是何种生物的设计;一个人,这独特个人连同他个性的各面,都已决定完备。一个人从受精那一刻,就已开始了他生命的旅程,而且他每一项功能都需要时间去发展,到一个能够行动的地步。最近人类生理学的发现也承认:在因受精而产生的结合孢子内一个新人的生物个性都已组合完整。近代的生殖学亦证明久已明显的事:最初一刻,已开始这生命将要达到的,即是人,一个已决定个性的人;由受精时,已开始人生命的路程,每一阶段都要求长久时间,以能进行活动。
因此,生命一开始,就当受人尊重,自卵受精后,生命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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