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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00:[其他问题]希望能得到帮助「1/19/2008 5:21:23 AM」 [ 邮箱:xiwangjietuo@163.com ] (提问)
Male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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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99:[其他问题]因为帮派问题还要去堂里望弥撒吗?「1/18/2008 10:58:55 PM」 [ ] (提问)
Female
susa
 
前几天听教友说伯多禄堂唱经班举行一次纪念朱恩源老师弥撒,这事非常好的,但是有人就说唱经班很复杂的,有好多帮派,很难进唱经班,我听了心里非常难过,因为这完全违背朱恩源老师心愿,本来一个堂,一个家,都是主的儿女,哪里有帮派,唱的好的就多唱唱,唱经班大门一直开着。
我迷惑了,我还要去伯多禄堂望弥撒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还是鼓励您去堂里望弥撒的好,因为我们进堂不说出于参加什么帮派,也不说给神父去捧场。教会虽然是神圣的,但是是由罪人组成的,因此他需要时常的自我净化。
分帮分派在保禄的时代也很严重,有一次在他的一个心爱的地方教会里也发生了这种现象,保禄宗徒是这样说的:“弟兄们,我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名,求你们众人言谈一致,在你们中不要有分裂,但要同心合意,全然相合。……我的意思是说,你们各自声称:我是属保禄的,我是属阿颇罗的,我是属刻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基督被分裂了吗﹖难道保禄为你们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吗﹖或者你们受洗是归于保禄名下吗﹖”然后保禄有将这类现象视为一种俗人的表现,“因为你们还是属血肉的人。你们中既有嫉妒和纷争,你们岂不还是属血肉的人,按照俗人的样子行事吗﹖这人说:‘我属保禄’,那人说:‘我属阿颇罗’,这样,你们岂不成了俗人吗﹖”
因此,保禄宗徒严厉斥责了这些分帮分派的行为,这不仅是分裂基督和教会的行为,更是世俗人的低下伎俩。作为基督徒,尽管在我们的团体里无可避免的会存在这些现象,但是我们要努力的去超越。当我们自身的纷争不断的时候,我们怎么能有心思和精神去传教呢,更不用说做见证了。


NO.398:[其他问题]将神父写成神甫妥吗「1/18/2008 10:58:06 PM」 [ ] (提问)
Male
阿兵
 
请问神父一词是如何来的?
我们常常看到某些政府部门的工作员将神父写成神甫是否妥当?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刚好陈开华神父对这个问题曾有过专门的论述,我们也就借花献佛了。

    近日在信德网站赫然见到一些转载文章,里面大量使用“神甫”一语,不知其究竟,但总感到一种无端的文化衍化危机。 
    四年前因为这个词和别人激辩过,所以辩前还专门求证于部分历代中国天主教文献和一些教外典籍。根据当时手头的钟鸣旦神父编的《徐家汇藏书楼明清间天主教文献》(五册,钟鸣旦、杜鼎克等编,台湾:辅大神学院出版社,1996)和北大郑安德先生编的《明末清初耶稣会思想文献汇编》(五册,郑安德编,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研究所,2000)及一些清代的善本,我提出:从文献上来讲明清时期的耶稣会士教将Sacerdos(Priest)译作“撒责尔铎德” (随后的文献渐渐简称为“铎”,“铎德”或“司铎”),而“神父” (Father)则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司铎的称呼。并进一步作了一个结论:“神甫”一词不是天主教的传统,那是源自于歧见,今天当然不适于以之来指称天主教的神职人员。 
 
    一、司铎 
    尽管不像“天主”(Deus,God)一词的翻译过程那么能清楚地证诸文献,或者也没有资料显示1628年的“嘉定会议”是否触及了“司铎”、“神父”二词。但在最早的一批中国本土神学家们的著作里即开始大量地使用“撒责尔铎德” 、“司铎”等词,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杨廷筠的《代疑篇》里,杨氏可能是第一个使用“撒责尔铎德”的中国人,随后在《天释明辨》,严谟的《天帝考》等著作里随处皆有。三山(福建)教友李九标在《口铎日抄》(艾儒略述,李氏记)“小引”里还专门解释过,他说: 
 
    泰西诸司铎之航海而东也,涉程九万,历岁三秋。比入东土,而尺丝半
粟,毫无所求于人,独铎音远播。……标不敏,戊辰秋杪,始得就艾、卢二
司铎,执经问道。……司铎若洪钟,叩之即响。兹铎音具有,真足令愚者醒,
顽者驯,智者见智,而仁者仁。
      
    二、神父
    在辨论当时,时间不够,只是在著名方济会士利安当的《天福永衢》(成书于康熙十三年)里见到以“父”来称呼利氏。随后和一位昆明的朋友(熊世文先生)展开来深入梳理文献时,竟然在下卷第二十七至二十八叶里找到更详尽的文字:“问曰:人于临终之倾,痛悔之情既切、告解之愿亦恳,但无神父以行告解之规,亦得彼罪之赦否,曰:……虽无神父,亦得其罪赦,若有神父,则告解之规必不可废,……”。    
    更让人兴奋的是,熊君随后竟然在永历皇太后给教宗的信中找到了更早的记载: 
 
        大明宁圣慈肃皇太后烈纳敕谕耶稣会大尊总师神父。予处宫中,远闻天
    主之教,倾心既久。幸遇尊会之士瞿纱微,领圣洗。……今祈尊师神父并尊
    会友,在天主前祈保我国中兴太平,……。永历四年十月十一日。
 
    而且,我们还发现,在顾保鹄神父的《中国天主教大事年表》(台北光启,1970)书首竟然影印有烈纳太后的手扎,那是来自藏梵蒂冈图书馆的照片,足俱力透纸背般的证力。 
同期的《福建州天主堂碑记》也有如下记载:“……瞻礼之日,则辍常业,听掌教神父弥撒讲道,为不忘救世之恩,盖其虔哉。……顺治十二年乙未夏五月望日立石。” 
 
    三、神甫 
    当我遍阅了夏瑰琦校刊本《圣朝破邪集》(香港建道神学院出版,1996)之后,发现尽管是出于反教、仇教心理,但明清时期的人们还是用“司铎”来称呼那些“西番”。 
随后,最早见到“神甫”一词的地方是的《清末教案》(五卷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中华书局,1996-2000)里,那是一些大臣在写给光绪帝的奏蔬里用的词汇,意谓“神甫”是朝廷与民间的对立面,那是当时民众士绅欲扑之而后快,朝廷官员却避之而不及的角色。这是目前我找到的最早记载。 
 
    四、不同的源流及其效果 
    经检阅文献,直至清末民初的文献里还在大量地使用“司铎”一词,而较少见用“神父”,当然,在天主教的文献里,更没有“神甫”一词了。 
     实事上,从词源学的角度来说,Sacerdos指的是神职人员的圣职身份。在旧约中,希伯来文Kohen 意思是“向神祭祀者”,七十贤士译本译作Iereus,意为“属神的人”,到了圣热罗尼莫的拉丁通行本圣经中,则将之译为Sacerdos,意为“神圣的人”。Presbyter的源头却是希腊文,新约中采用了希腊文Presbyteros来称呼早期教会中“受指派负责照顾信众的领导阶层”。不同语文的词汇含意都指向“被选者的司祭职”之意。所以,随后拉丁文的Sacerdos在教会文献中,逐渐明晰地指向“司祭”圣职,其意义等同于希腊文的Presbyteros(参见《神学辞典》台北光启,1996,司铎、司祭条)。 
     此外,在西方教会的传统中,人们除了称圣职人员为司祭、司铎外,也用世俗生活中的“父亲”一词来称呼那些为圣化人灵而服务的神职人员。在法文里Prêtre, 即是司祭、司铎之意,多见于正式场合,而Père则是人们对神职人员的日常称谓,这和家大人是一个词。其他文字,诸如以拉丁文为母系的文字意、西、罗马尼亚等皆作如是解,我们熟知的英文同样以“Priest and Father”分别称呼司祭和神父。此外,根据谷寒松神父的研究:在圣经宗教的传统中,“父亲”一词有多层含义。在旧约中,选民以“父亲”的形象在描述“唯一神”,在新约里耶稣直接称天主为“父亲” ;而在圣教会的传统中“父亲”一词往往也用来指那些对教会神学思想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无论是单数还是复数中文都译为“教父”(Father of Church) 。第三层意思则是“对天主教司铎的尊称”(《基督宗教外语汉语神学词语汇编》台北光启2005,第376页》)。 

    所以,尽管“说文”里讲“甫”是古代“对男子的美称”,但从语源学、历史学的角度而言,“神”与“甫”两个字的非常组合,绝非天主教的逻辑传统,这仅是在中国封建社会末期一个“内部使用”的词汇而已。

最后,我们需要补充一点,来我们这个在线答疑系统提问并不只是天主教徒,其中很多是没有信仰的,也有新教徒,因为他们使用了社会上约定俗成的词汇,比如最常用的是“上帝”,我们在回复的时候,为了表示对提问者的尊重也会使用他们的词汇,这并不表示我们赞同或反对什么,而只是出于一种尊重。
NO.397:[其他问题]如何阅读圣教法典「1/18/2008 10:57:26 PM」 [ ] (提问)
Male
教友
 
 我读了圣教法典,发现里面有许多词语都是专业用语,比较难理解。有没有关于法典的通俗本、或是注释、及相关案例说明解释的书籍,能不能在网上找到?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因为是法律的关系,各种概念就必须要周延,而且要尽量避免出现歧义,所以使用大量的专业术语是必然的,没有修过法律的人读起来可能会很困难。
其它的辅助参考资料不是很多,其中用的比较多是《天主教法典注释》《圣事论补正》等等,大多是法律专家陈介夫的著作,这些书籍在大陆都曾出版过。目前网上的版本还没有看到,囿于版权的问题,我们也不能随便的将那些著作数字化搬到网上传播。不过,我们还是准备把一些比较有分量的书籍在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以电子图书的方式提供给大家。
个人阅读法典固然是一件很让人高兴的事情,但是需要特别的注意,一来是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特别是有关法律的知识,二来法典是一个很有系统的体系,很多条文都有前后牵连和互相约束,需要整体的去理解,而不是抓住一条不放。
NO.396:[伦理问题]什么时候有了灵魂?「1/18/2008 10:54:20 PM」 [ ] (提问)
Male
求知
 
请问人在母体怀孕那一刻就已经有灵魂,还是出生后才有灵魂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在历史上,教会的教父、主教及圣师们对天主付给灵魂的时间,有不同的意见,在中古时代,多数人主张,在最初几星期,灵魂不存在,以分辩罪过及处罚的大小轻重。
现代遗传学家指出从卵子受精那一刻,一个不是爸爸的也不是妈妈的新生命就此开始了;它更好说自己在生长着的新人的生命。科学也指出,从第一瞬间,就已决定他将是何种生物的设计;一个人,这独特个人连同他个性的各面,都已决定完备。一个人从受精那一刻,就已开始了他生命的旅程,而且他每一项功能都需要时间去发展,到一个能够行动的地步。最近人类生理学的发现也承认:在因受精而产生的结合孢子内一个新人的生物个性都已组合完整。近代的生殖学亦证明久已明显的事:最初一刻,已开始这生命将要达到的,即是人,一个已决定个性的人;由受精时,已开始人生命的路程,每一阶段都要求长久时间,以能进行活动。
因此,生命一开始,就当受人尊重,自卵受精后,生命已开始。
NO.395:[婚姻家庭]我生活在不合法婚姻中,我该怎么办!「1/18/2008 10:53:34 PM」 [ ] (提问)
Female
玛加利大
 
你们好:
  我和我老公是新领洗入教的朋友,我们结婚是按中国法律相关规定办理的.固我们的婚姻没经过婚配圣事,由于后来我们双双领洗也深知教会内婚姻的神圣,但我们还是不脱俗的离婚了,我们离婚后一起住在一个屋檐下,因为我们不想让孩子有个不完整的家,所以约定等孩子上大学后我们在说个人的事情!现在的我们俩就象是俩个合伙做生意的人一样.信仰 责任把我们牵连着.偶尔我的朋友也会提醒我,说是等我老了在说一个人过,会很吃亏这类的话.我听了也会有动摇的,也想现在就搬出去自己住.可我还是犹豫啊!。我就想知道我们现在的这种状况在教规教义上算什么罪,处中国的法律也早就解除关系了的,真不知如何是好。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为了使您的问题得到一个权威性的解释与答复,我们已经将您的问题提交给了专门从事婚姻问题的教会法律专家,希望能尽快得到回复。

您的运气真好,不到5个小时就有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中文翻译:
“领洗之前在民政部门的婚姻是有效的,当夫妇二人接受洗礼时便具有了不可拆散性。因此,尽管领洗后没有补礼(结婚仪式),这是经常发生在天主教徒中的现象,但他们的婚姻是有效且不可拆散的。即便依民法离婚了,只要其中一人尚未死亡,另一人便不能再次结婚。”

我们需要仔细的解释一下专家的回复。
第一,自然婚姻的有效性。教会承认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结婚的婚姻是有效的,我们可以称这种婚姻为自然婚姻。
第二,夫妇二人接受洗礼后,自然婚姻被自动提升到圣事层面。尽管证婚仪式是一个很重要的程序,但是没有补礼其婚姻依然有效,大多数的以前不是教徒后来都领洗进教的夫妇都没有补礼,但这并不影响婚姻的有效性和圣事性。
第三,有效婚姻,在夫妻间产生的约束,其本质是单独和永久的。根据法典1141条:完成而既遂的有效婚姻,除死亡之外,任何人间权力,或因任何原因,皆不得解除。因此,两位已经领洗的教友依民法离婚是无法有效的,因为他们的婚姻已经不是单纯的自然婚姻了。

我们以上陈述的都是原则条文,我们认为您最好就自己的实际情况跟本地神父商量,或者仔细检讨婚姻中的失败之处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没有了爱情?在什么事情上影响了爱情?很多婚姻经过夫妇二人的恳谈是可以挽救的,因为人都是可塑的,也是可教育的。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请私下联系我们。
NO.394:[婚姻家庭]关于信教青年婚姻的问题「1/18/2008 10:46:07 PM」 [ ] (提问)
Male
无助的人
 
我是一个教友,女友不是,但是女友的母亲是,父亲不是。在她小的时候她的家庭经常为了信仰的事情吵架,因此女友对信仰颇有成见。受其家庭和接受教育的影响,她不相信神的存在,她认为看不见的、不能用科学实验证明的就不是真实的,与其追求来世的福乐不如把现在的日子过好来的实际。但是为了我她说她可以去教堂,可以去望弥撒,我也采纳别人的建议经常劝说她并帮她报名参加了墓道班。可是学习了一段时间后她说她仍然是无法相信,因为这些东西无法通过推理来证明,看不到摸不到,所以她说恐怕墓道班学完了她也不信。我知道她做这些努力都是为了和我结婚,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感觉比较苦闷。我们现在的状况可以结婚吗?教会允许和不信教的人通婚吗?如果我们结婚后再像她的家庭那样为了信仰产生些问题该怎么办?她没有受过信仰的教育,如果将来做一些违背信仰的事情又该怎么办?
    很无助,恳请帮忙!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的这个问题是我们曾经回答过很多次的一个问题了,毕竟这样的事例很多很多,您可以参考这里http://old.ccccn.org/Article/Cate/Re/Matrimonio/200602/20060212231752.html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信仰不仅是个人的自由抉择,更是人一个理智和意志的投向。我们不仅不能,更不应该勉强任何人进教,为了婚姻的目的而领洗有时会产生一些善果,但是多数情况下这样的信仰并不稳定,最终成为外教人诟笑的把柄。
我们建议您尽人力听天命,一方面借着慕道祈祷和宗教生活对您的女友进行引导,另一方面,若一段时间之后您的女友还是不能相信,那您也不必勉强。您根据我们提供的程序进行就可以了,我们在给您的那个链接里有很详细的说明。
NO.393:[圣经问题]原祖生命是怎样延续的「1/18/2008 10:45:08 PM」 [ ] (提问)
Male
paul
 
我看了http://old.ccccn.org/article/guia/dayi/bible/2008-01-11/1410.html关于最初人类繁衍问题的解释,但是还有些疑问:如果按照“单源说”解释的话,我们可以假设厄娃还生育了其他人,那么加音的妻子是不是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呢?加音可以和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结婚吗?如果按照“多源说”的话是不是意味着原祖不仅仅是亚当和厄娃两个人,除他们之外还有其他的人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如果按照单源说的话,加音的妻子就是自己的姐姐或妹妹。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可以用我们现在的伦理观念去约束太初的人类,在人类之初近亲结合非但是许可的也是必须的,因为没有其它的办法。另外,伦理观念是逐步进化的,比如我国从古代的妻妾制作以及其它国家的多妻制过渡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是一个历史漫长的演变过程。
关于单源说与多源说的争论我们给您粘贴另外一篇文章,很有意思。
题目这样说:“每一次有人想推翻单源说,结果最终却又对单源说提供了新的证据”
    首先提出人类单源说的不是生物学家而是以研究语言为主的人类学家,生物学家不信想推翻,因为这在宗教、伦理和种族优越感上都不允许,结果大量研究后却支持了这一说法,反例连一个都没找到。
    DNA检测技术实用化了,遗传学家说我们来推翻这个一源说吧,于是找了一个最简单且最稳定的DNA来做研究,这就是线粒体DNA,该项目称为“夏娃计划”。线粒体DNA传女不传男,卵细胞形成时,线粒体DNA直接来自母体的线粒体且不参与减数分裂,故高度稳定。几年的研究,样本采自世界各地,结果却相同,于是遗传学家们不但没有证伪反而又给单源说提供了新的非常有力的证据。
    1990S末,几个大国包括中国在内联合搞了一个人类DNA排序工程,有人趁机就又说了,线粒体DNA不是常染色体DNA,结果可能有问题,而且不能说明没有异种雄性DNA进入现代人的DNA中,于是就开始研究只传男不传女的常染色体y染色体,这就是“亚当计划”。又搞了几年,结果出来一看,跟线粒体DNA的检测结果一摸一样,连上推的阶段性变异的历史都差不了几万年。亚当计划的参与者中还有一个持多源说的中国专家,是复旦大学的一个教授,他亲自参与了最终结果的分析,他现在成了一个单源说的坚定支持者。
NO.392:[教规教义]地上教堂可以进吗?(北京的几个爱…「1/18/2008 10:44:21 PM」 [ ] (提问)
Male
求主恩赐
 
我是河北的教友,在北京工作,祖辈都是,前几年母亲告诉我不可以进爱国会的堂了,现在我很少回家,在北京也不进堂,所以也很久没有办神工,领圣体了,自己又范了很多罪,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同样父母现在也没有很清楚的交代.我去了一次北京的教堂,看到通知的最后署名"爱国会",心里就很别扭,也有其他教友告诉我可以去的,但是我还是怕有失误.同时我也不知道这个网站是不是爱国会的教友在办,回答的我如何才能得到证实.真的是很茫然!而且我相信这也是很多教友的苦恼!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根据我们一贯的原则,在满足几个条件下您是可以进堂的:
第一:没有坏表样的危险;
第二:为了灵魂的益处;
第三:无法找到地下教会的教堂或教会团体。
这是我们大家公认的几个条件,满足这几个条件您就可以良心平安的进堂了。

在教会局势急剧改变的今天,做一个深度的神学和现实反省我们认为是非常适当的。

首先我们要自问,不允许进堂的性质是什么样的?
使用排中律我们可以知道,不允许进爱国会领导下的教堂不是出于神律,天主十诫中没有规定,耶稣也从来没有禁止过。也不是普遍的教会律,因为在其它国家没有相关的规定,就是在国内,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是比较统一的,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说法。那么,这个规定就属于根据各个地方教会的本地情况,教会主管当局的一个权益牧灵措施。它的特点是:临时性和地方区域性的。而这个措施的最后基础就是教会学。那么,一方面,我们不应该将这个权益措施夸大化普遍化,对自己造成本不该自我束缚和去束缚他人,另一方面,既然属于临时权益,在情况变化的前提下这项措施也要做相应的变化。至于一些地方教会为什么做了这个规定,大家都心知肚明,无需我们多说。由教会主管当局所做的这些权益措施依然具有约束力,作为一个地方教会的教友有遵守的义务。

然后我们问,在具体情况下与这项规定发生了冲突后该怎么办?
具体来说,如果在一个地方无法找到地下教会的教堂和团体的存在,那些因为良心缘故不愿进堂的人就无法领到圣事。很显然,这种情况持续时间长了一定会产生副作用的,造成信仰滑坡或丢失信仰也是很有可能的。那么,本来这项措施就是为了教会利益和教友们的好处的,一些时候非但不能起到原来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一种意想不到的后果,那么,在伦理上就无法起到约束人内心的作用。“De internis neque Ecclesia”意思是说,连教会都不能审断人的内心。人首先应该为自己的信仰和良心负责,如果因为为了遵守这个外在的权益措施而丢掉自己的信仰或者造成良心的错误并不是这项措施的目的,或者说已经偏离的其目的。教会非但不能占据人内在的良心的位置,也不应对教友们的良心造成困惑和错误。由于我们过去高抬法律主义,无形中忽略了教友良心的引导与陶成,在今天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君不见有多少教友在维护这项措施中慢慢冷谈最终失却信仰,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这项措施比信仰还重要。不进堂没关系,没有圣事也没有关系,分不清界限却不行。这不仅是这部分教友的悲哀,更是众多牧者们的悲哀,因为众多的牧者们要求教友们也进入圣事共融的主体行列,简单的说,圣事共融原则的主体首要的是对教会的牧者们的要求,而教友们根据实际情况变通的可能性远远要比神职人员大的多。为了维护教会体制上的统一,却使人丢失了信仰或造成了信仰滑坡并不值得赞赏,所以,我们必须要体认到这项权益措施的两面性。因此,我们劝告那些无法找到地下教会团体的教友们,首先要为自己的信仰和得救负责,这才是最基本。教会牧者们谁都没有权利去要求教友们即便丢了信仰也要维护教会体制的统一。

最后我们问,在现今这个景况下该如何面对这项措施?
1. 坚决反对一刀切主义。将这项权益措施不分情况和客体的胡乱应用势必造成另一方面的伤害,这不仅不是教会法律的基本精神,也与教会法律背道而驰。
2. 坚决反对扩大主义。我们修改使用奥卡姆剃刀原理,奥卡姆剃刀原理这样主张,“如无必要,勿增实体”(Entities should not be multiplied unnecessarily)。我们这样说,“如无必要,勿扰良心”,意思是说,在一些本来没有地上地下之分的地方,勿将这项措施应用进去而增加教友们良心的困惑。
3. 坚决反对判断主义。不要因为看到某某进堂了然后就大肆宣传说某某入了什么爱国会了或者妥协了什么的,记住我们上面谈及的原则,连教会都不能审断人的内心。
4. 坚决反对盲目主义。反对一切盲目的进堂举动和赞同无条件的进堂行为以及牧者们的盲目宣讲。
5. 坚决反对信仰无差别主义。即是指将满足条件后的进堂的权益视为法理上的许可和原则。
6. 赞赏教友信仰意识苏醒。这个问题的提出就是反应了在这个措施之下某些教友信仰意识的苏醒,他们开始为自己的信仰和得救负责。
7. 赞赏教友明智的根据自己的处境选择最为合适于自己的处理方式。一方面不因为自己的选择成为别人跌倒的因由,另一方面也不要因为自己的选择而陷入更大的其它危险。
8. 赞赏教会牧者们效仿天父的慈悲。牧者们不可以只实施捆绑的权利,而漠视不同的环境以及环境的改变。如果要制度性的强行要求教友们遵守,就应该同时提供给教友们相应的解决办法,绝对不可以加给教友们难以负荷的十字架。
9. 赞赏教友间的互相理解精神。没有两个人的心理是相同的,也没有两个人的信仰程度是相对等的,宽宥弱小者,包容改进者,鼓励忏悔者本应成为所有基督徒的美德。少一份判断,拒绝指责,远离猜测都是我们不断去自我要求的标准。
10. 赞赏公开教会教堂主管以积极及开放态度关怀那些进堂的地下教会人士,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圣事帮助的同时,也要关切他们的后期灵性成长,尤其要特别留意那些在外打工的教友们的圣事生活和培育工作。

最后,我们必须声明,这个反省仅仅在谈及一个方面,因为我们无法在短短的篇幅中顾及到方方面面,那也不是在这个问题里应该讨论的。对困扰教友们良心已久的这个问题我们切愿做一个反省的开端,我们迫切希望各地教会神长进一步的根据自身教会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深入的反省。总之一句话,一切都应为了教会和教友们的益处。
NO.391:[认识教会]谢谢天主教在线的帮助回复「1/18/2008 10:40:28 PM」 [ ] (提问)
Female
susan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先施于人。我理解了,我要从积极层面出发,打开心房接受来自上帝的恩典。20080101新年我就去伯多禄堂领圣体了,祈祷上帝帮助我,谢天主 自生至今无数之恩。
我的爸爸妈妈就是己之所欲,先施于人。我的爸爸妈妈是个非常爱国,爱教,天主教教友。
                                                   谢谢!

                                                      susan-zhu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将自己的喜乐给予别人,喜乐将是双倍的。
NO.390:[其他问题]天主真的存在还是约束人的心灵?「1/18/2008 10:39:02 PM」 [ ] (提问)
Male
若望
 
我是信仰家庭,应该说是祖辈四代了,比较早.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也许因为信仰的祖传无形中中失去了很多对信仰进行思考的机会,尤其是从小就接受了一个天主已经存在的观念。信仰,很多时候是在怀疑中前进的,虽然我们不能完全将我们信仰的黑暗照亮,但是,经过不断怀疑、求证、深入的信仰才会真正在我们的生命中发挥力量,也才能活出这个信仰。
很多人不敢提及对天主存在的怀疑,好像这是对天主不敬似的,其实不然。追求真理是人的天性,人在遭遇到一些困难或打击的时候自然会寻求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和安慰,面对这些不幸也是人最会怀疑天主是否存在的一个机会。
但是,我们不是在说“为了怀疑而去怀疑”。不能没有了一个确信的基础,就是说,不能什么都怀疑。比如说,一些公认的基本原则,因果律啦,矛盾律啦等等。一旦这些原则再不能成为原则了,也成为怀疑对象了,那么,就没有办法找到真理了。
如果只是将天主视为一个能约束人内心的力量,而不是一位存在的实体,天主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因为能约束人内心的有很多其它的东西。也不是说有一个约束人内心的力量,然后根据这个力量推论出天主是存在的,这个逻辑是错误的。我们相信天主的存在,同时我们也知道人是一个整体,面对存在的天主,不仅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也需要为自己内心所思所虑负责。这也是一个有信仰的和一个没有信仰的人的区别。 
NO.389:[其他问题]贵站对《旷野的呼声》有何看法?「1/18/2008 10:36:45 PM」 [ ] (提问)
Male
呼声
 
贵站发表了吉林教区对《旷野的呼声》一书的神学品评之后,在不到3、4天的时间内又将其删除,贵站能否解释其中的原因?再有,对今日闹的沸沸扬扬的《旷野的呼声》事件贵站有何看法?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不错,前几天是添加了一篇吉林教区对《旷野的呼声》的神学品评的文章,当时是一位文章添加员添加的,因为题目的关系我打开看了一下,发现这个神学品评的问题不亚于《旷野的呼声》,换句话说,这个神学品评出现了一些神学及逻辑问题。因为我很难置信这是张翰民主教的原稿以及想看看《旷野的呼声》原文究竟写的是什么就从网上搜索进入了论坛。从论坛中得知这篇品评并不是主教或教区公署公布的,既然带有私人性质,我便考虑到公布在天主教在线网站上也是欠妥的,因此才决定撤下。

因为《在希望中得救》通谕的第二部分翻译还没有完成,再加上有其它事情,我的时间很紧,就粗略的阅读了一下于海涛先生的原文,又浏览了几篇论坛上的帖子,我个人的看法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处理失当,媒体助澜,一错再错,和解艰难。”

一、 处理失当。据网络流言说:于海涛先生在出版散发这本讲义之前,曾经将此讲义送交了吉林教会当局,但是教会当局并没有同意印行,然后于先生自己私人性质的进行了印发。本人打电话给吉林教区负责人,称于先生并没有呈交任何申请批准出版的手续,而是径直私自做了印发。又联系于海涛后得知,私自出版的原因是这本来就是在各地的演讲讲义,因为很多人索要才整理成书的,另外一点就是于海涛已经预料到吉林教区不会批准。这里有两个失误,一是于海涛。就我个人的看法,于先生的作品并不能属于那种禁书之类,更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但是,在于先生的那份作品中有一些先天性缺陷:第一、语言犀利但略带刻薄;第二、一叶障目,很多时候尽管语言里没有带出来,读者却能从文字间读出一些东西,而这些东西就不是作者本人能够掌控的了的了,其中最具危险性的一点就是很容易形成一种“圣经至上论”进而走向“唯独圣经”“唯独圣神”和“唯独歌咏”的境地。经过询问各地情况,反馈过来的信息正在印证这一点,很多地方受到这个讲义影响的教友对教会的圣事已经产生了厌烦情绪,甚至很多人都自认近乎通灵;第三、以偏概全,作者列举了大量的一手资料,恰恰是这些活生生的第一手资料引证,如果不加分析和批判就会形成虚伪的不充足论据,换句话说,如果你以个别地方教会的个别事例归纳到一个普遍结论,那么,就会无可避免的遇到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就是归纳法的问题。20世纪的归纳逻辑学家大都把归纳法看作检验假说的操作,认为归纳法不能证明假说,只能为假说提供一定程度的证据支持。至于什么是证据支持又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和测度。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概率测度、认识效用测度和以接受为基础的相信测度。它们各有其职能和适用的范围。试图用其中任何一种去代替其他测度都是错误的;相反,应该在它们各自适用的范围内去发挥其作用。简单的说,于老先生由个别事例所得出的结论并不能适合于中国整个教会,只不过在某些地区某些方面具有一种代表性罢了,或者在某阶层具有代表性。在神学院学过伦理学的都知道,有些伦理说法是不应该让教友们知道的。文中特别提到的教会制度层面,甚至具体到修院教育,都是涉及到教会管理层面,需要教会当局的共同行动,而这方面就是作品的一个特色:闭口不谈如何与教会当局接洽协商,却选择了发动教友的做法,似乎教会当局是一个阻碍,体制不可救药,教友们就可以我行我素了。那么,将带有上述所述之缺点的讲义在未知会教区的情况下私自印发未免不被视为一种“个人主义”,教会不会凭空限制人的自由,但是当教会预测到将要带给其他人的影响的时候给予一些限制是出于团体性和教会的训导职务之考虑,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个人不能损及集体的利益,自由永远是带有责任的自由。当然我不是在说于老先生的著作就是专门为了损人利己而做的,而是在强调一个教会的人,处身于教会就要考虑到一种连带性和责任性。第二个失误属于吉林教区教会当局。因为完全可以让于海涛先生修改其中不当之处,完全没有禁止的必要,明智的进行引导不仅对吉林教区甚至对整个中国教会都有益处。信徒遵从主教不是出于其“武断的权力”,而是因为信徒在主教的行动中“确认到天主的工作”,故此,教会当局首先应该寻求的是天主的旨意,而不是私人的管见。当然,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一定还会有其它更多的事情,或许是经过多次冲突,或者教区已经经过了深思熟虑才做的决定。不过,从品评的语气上来看,颇为生硬,几乎没有回旋的余地。我不否认这是在维护信仰,但是平心而论,品评本身所具有的神学和逻辑上的问题也是值得商榷的。

二、 媒体助澜。由于媒体具有开放性和互动性,一时间引发了很多人的兴致,甚至在论坛上特别开出讨论专题。问题是,网络的开放性同时也是网络的致命缺点,在一个没有权威和任何限制的方式下,人人就都有可能会成为权威,即便虚假的权威,或者成为一个吹捧者,或者成为一个反对、抗议者,甚至都允许成为一名谩骂者。另外,网络的公平性注定了所有人都有参与的平等权利,也就从中剔除了权威的存在,这样,就无所谓了权威,无所谓了教会。必须要说明的是,不是非得教会去带领媒体,更不是除了教会别人就没有了发言权,我只是在强调:出于网络的特性,各种各样的评论和见解在无方向和无目的的争吵中急剧加大了事件的传播速度与严重性,而同时无可避免的成为福传中地地道道的反见证。难道这点还不能印证于先生在讲义中说的“严重世俗化”和“我们是缺少爱”吗?所以,总的来说,在这件事上媒体并没有起到好的作用,反而是一种推波助澜、煽风点火的作用。做媒体的都知道,网站就是靠这些吸引眼球的东西来增进人气,人们吵的越厉害我就越高兴,这不是“媚俗”还是什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三、 一错再错。一错:处罚。处理失当后事件藉媒体之风渐渐扩大,于是,吉林教区痛下重拳。据说事件竟然连梵蒂冈都震动了,甚至传言说吉林教区对于先生的处罚也是教廷的意思。据说只是据说,流言也终归流言,真也罢假也罢,毕竟现在已经不是罗马一发话各地止争端的时代了。我不是在贬低教廷,也不是在讽刺那些只会做办公室的官员们指手画脚最终弄巧成拙,而是在指出一个事实:吉林教区真的有意要如此处罚于先生吗?我看未必,因为在处理过程中发生的错误足以说明此处罚并不是吉林教区整个教会当局的本意,也就是下面所指的品评;二错:神学品评。标称为张翰民主教的这篇神学品评谁都可以看得出是一篇神学及逻辑问题漏洞百出的品评,这就是我一开始说的品评的问题并不亚于《呼声》。甚至我怀疑这根本就不是出于主教之手(经过询问教区负责人的确不是主教本人写的,而是主教签字的。尽管这依然代表着具有权威性,但是也就意味着会存在另外一种声音),限于篇幅在此无法一一陈述。那么,究竟为什么要在处罚之上加一篇品评呢?是为了不让处罚显得赤裸裸吗?还是有其它的意图,要引导教友吗?难道在递交给于先生后没有想到过会有今天这么强烈的对品评的抨击吗?因此,我个人的解释为:吉林教区并不是想真正的处罚于老先生,品评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可是,在于先生的阵营里却有人没有读懂这个品评,非要把这个遮羞布扯开,于是便发生了:三错:就是一错再错。有人强烈攻击品评,逐条陈述,据理力争,初意是为了于先生辩护,打抱不平。精神固然可嘉,但却是在乱中添乱,将于先生无形中拖入了与吉林教区或者说与主教的尖锐对抗中。我用了“对抗”一词并不是纯粹修饰性的,这个印象是从论坛上的激烈言论中读出来的。这样,就形成了以于先生为代表的“激进派”和以张翰民主教为代表的“保守派”之间的矛盾对立,这个对立在日益激烈的职责下显得特别明显。根据吉林教区负责人的说法,品评是为了纠正于海涛的错误,是个人性的,吉林教区得知被公开到网络上还是于海涛打电话给教区询问为什么会被发布到网络上之后才知道的。这里因为事实上已经被公开了,也就无法追究了,但是这种公开无疑为竖立一种连于先生都不想要的对立产生了基础。

四、 和解艰难,但有希望。一来,吉林教区方面不想退步,退步就意味着自己或上边决策的失误,通过电话也能够感觉到吉林教区的某种强硬姿态;二来,于先生也不想退步,因为退步就意味着理论真的有问题和理想的落空,出于禁令又不得不遵守。可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双方乐于见到的,一方面吉林教区受到瞩目,如此的冲突并不会因为处罚而尘埃落地,我相信吉林教会当局也会考虑到一种更大分裂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另一方面,以于先生为代表的“激进派”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很多地区主教神长们的抵制,这种无形中的抵消力量为今后“改革”教会的工作蒙上了一层阴影,这尽管不是于先生能预料到的,但却是于先生绝对不愿看到的。教廷近年来对那些跨教区性的组织非常留意,从《牧函》收回1978年给予中国大陆的特权就可以完全看得出来,从某个层面来讲,不断的在扩大教区主教的权利。而且,在中国大陆绝大多数的教友心目中,尽管你很对,但是如果你在跟主教作对也没有办法接受你,从《圣心蓓蕾》到各处办班都是跨教区性质的,各地牧人当然在关注这个事件,就是在看结果,说的露骨一点就是:如果你连本教区主教的裁决都不服从,那你到了我教区以后我就更拿你没有办法了。这样,只能给其它各教区增加防范心理,甚至下逐客令。所以,我认为,这样拖下去对双方并没有好处,对教内教外影响巨大。但是,和解的希望还是有的,本人愿意提出一种方案,仅供双方参考。首先,于先生应该和教区达成一个协议:即于先生应同意修改其中有问题的地方,待达到能通过审核和出版的程度时教区应撤消对于先生的处罚。这样,于先生既能达到更新教会的理想抱负,又能获得各地主教神长们的支持。说实在的,《呼声》所表达出来的思想并不是异端或异说性的,可惜一些表达未免太激进了些,另外就是方法论的问题。这方面应该学习教会官方训导的平衡理论,当强调了一个方面以后,应该马上用另外一个方面来平衡,于先生仔细研读一下教宗本笃十六世写给中国教会的牧函就再清楚不过了。作为教区主管,应该就教于其他睿智人士,不能凭意气行事,这不是一个教会牧人的态度。

教会历来的改革和更新莫不是从内在着手的,而不是“外科手术”式的。如果于海涛先生一意孤行,不肯修改自己的作品,也不肯与教区和解,那么,一旦出现更大的分裂,不仅应验了于先生书中所说的借鉴新教之长,就连于先生本人也走进马丁路德的老路了,这才是各地牧者们最为关心的。让我而言,最为放心不下的就是:凤翔教区李镜峰主教发布《警惕“旷野的呼声”》一文后,李主教也招来了一片骂声,那么,这个现象就不正常了。这就恰恰说明了受《呼声》影响的人的“圣统制”观念被歪曲了,而事实上以于先生为首的“激进派”也在走着这个路子,那么,可想而知,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在全国被禁的可能性一定会指日可待。我们教会固然要“改革”要“更新”,但不是一种马丁路德式的改革,其实路德一开始也不愿意更没有料到会走上于罗马决裂的地步。到了16世纪,真正复兴教会的是圣依纳爵,是十字若望,是大德兰。我们翻开他们的著作一点都不会发现那种“激进”“制度性颠覆”的用语和文字暗示,甚至没有批评,更没有品评。十字若望被同会修士囚禁这个残酷事实都没有被圣人大书特书,反而成就了他影响千秋万世的《心灵的暗夜》。错了不怕,最怕一错再错,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值此历史十字关头,于先生和吉林教区不可不谨慎处之。

通过电话,经过和于海涛的磋商,于先生同意修改自己的作品,甚至可以重写,达到吉林教区主管当局的认可标准为止。但是就吉林教区而言,并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教区的事情,若要教区达成一个一致的意见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实现的。

根据于海涛的意思,并不赞同把这件事在网络上讨论,也希望众位网友和网管自律。因此,天主教在线也仅发此一分析文章,并不再公开讨论,所有后续跟进言论都将被删除。天主教在线会以实际的方式帮助双方和解,希望各网站也予以配合。如果对此文有不同意见者请私下联系我们。

最后,《旷野的呼声》让我想起了洗者若翰,他是“旷野里的呼声”,为耶稣铺平道路。但是“呼声”终究是“呼声”,若翰不是呼唤大家注意自己或是朝向自己,而是将手指指向耶稣,“看,天主的羔羊”,“他应该兴盛,我应该衰微”。所以,呼声作为一种警醒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一切都应指向呼声所应该指向的方向。我的意思是说,《呼声》作为一种“呼声”应该让人去注意《“呼声”》所指向的那位,而不应该在《呼声》本身上斤斤计较,划牢自缚。
NO.388:[其他问题]到地上教堂望弥撒是否可以?「1/18/2008 10:35:16 PM」 [ ] (提问)
Male
约瑟
 
到地上教堂望弥撒是否可以?「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已经回复到您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NO.387:[教规教义]天主教徒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吗?「1/18/2008 10:33:32 PM」 [ ] (提问)
Male
我的家
 
请问一下,天主教徒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回复到了您的邮箱里,您也可以参考这里http://old.ccccn.org/Article/Cate/Re/jiaoyi/200602/20060213011717.html 
NO.386:[认识教会]参与一台由五位神父共祭的弥撒,就…「1/18/2008 10:32:00 PM」 [ ] (提问)
Male
凡人
 
您好,请问参与一台由五位神父共祭的弥撒,就是等于参与了五台弥撒圣祭,是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李哲修神父曾这样描述:提到“共祭”一词,还是近年来的事情。在今日礼仪改革声中,礼仪的团体性受到了更大的重视,而最能表达礼仪的团体性者,莫过于弥撒圣祭,因为弥撒圣祭是一种“共融的礼仪”,在弥撤中,人不单单与基督共融,同时也与教会和其它的信徒们共融。因着吃同一个饼和喝同一只杯,我们达到了天人合一爱情共融的最高峰。
其实,共祭弥撒越来越受到重视是因为了本世纪教会论和圣事论的发展,特别是对圣体圣血共融精神的深入,使我们日益领悟到围绕在主教身边的神父们,在主教的奉献礼仪中,借着主教的手,所有圣职人员都在主的圣体圣血中达到不可言喻的深度共融。所以,共祭弥撒不仅根深的代表者牧者们与基督的共融,更有形的将这个与基督的共融展现出来。教会,就是一个所有信友围绕在主教身边举行主的祭献的有形可见的共融合一团体。
让我们说的简单一点,共祭弥撒不是从数量上而言的,而是从根深处代表着一种共融精神,首先是以主教为首的牧者团体在弥撒中与基督的共融,其次是围绕在主教周围而形成的这个有形可见的团体的共融,这彰显着一种普世性共融的幅度。所以,共祭的神父主教越多就越能彰显这种大公性和普世性。但是弥撒还是一台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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