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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96:[婚姻家庭]我生活在不合法婚姻中,我该怎么办!「1/18/2008 10:53:34 PM」 [ ] 留言
Female
玛加利大
你们好:
  我和我老公是新领洗入教的朋友,我们结婚是按中国法律相关规定办理的.固我们的婚姻没经过婚配圣事,由于后来我们双双领洗也深知教会内婚姻的神圣,但我们还是不脱俗的离婚了,我们离婚后一起住在一个屋檐下,因为我们不想让孩子有个不完整的家,所以约定等孩子上大学后我们在说个人的事情!现在的我们俩就象是俩个合伙做生意的人一样.信仰 责任把我们牵连着.偶尔我的朋友也会提醒我,说是等我老了在说一个人过,会很吃亏这类的话.我听了也会有动摇的,也想现在就搬出去自己住.可我还是犹豫啊!。我就想知道我们现在的这种状况在教规教义上算什么罪,处中国的法律也早就解除关系了的,真不知如何是好。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为了使您的问题得到一个权威性的解释与答复,我们已经将您的问题提交给了专门从事婚姻问题的教会法律专家,希望能尽快得到回复。

您的运气真好,不到5个小时就有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中文翻译:
“领洗之前在民政部门的婚姻是有效的,当夫妇二人接受洗礼时便具有了不可拆散性。因此,尽管领洗后没有补礼(结婚仪式),这是经常发生在天主教徒中的现象,但他们的婚姻是有效且不可拆散的。即便依民法离婚了,只要其中一人尚未死亡,另一人便不能再次结婚。”

我们需要仔细的解释一下专家的回复。
第一,自然婚姻的有效性。教会承认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结婚的婚姻是有效的,我们可以称这种婚姻为自然婚姻。
第二,夫妇二人接受洗礼后,自然婚姻被自动提升到圣事层面。尽管证婚仪式是一个很重要的程序,但是没有补礼其婚姻依然有效,大多数的以前不是教徒后来都领洗进教的夫妇都没有补礼,但这并不影响婚姻的有效性和圣事性。
第三,有效婚姻,在夫妻间产生的约束,其本质是单独和永久的。根据法典1141条:完成而既遂的有效婚姻,除死亡之外,任何人间权力,或因任何原因,皆不得解除。因此,两位已经领洗的教友依民法离婚是无法有效的,因为他们的婚姻已经不是单纯的自然婚姻了。

我们以上陈述的都是原则条文,我们认为您最好就自己的实际情况跟本地神父商量,或者仔细检讨婚姻中的失败之处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没有了爱情?在什么事情上影响了爱情?很多婚姻经过夫妇二人的恳谈是可以挽救的,因为人都是可塑的,也是可教育的。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请私下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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