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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0:[其他问题]求助「4/9/2006 7:35:09 PM」 [ ] (提问)
Female
晕来晕去的
 
有人给我发了这样一篇文章,我实在无法驳他,你们帮帮我好吗?
全文:

【什么是无神论?】 

神是指超自然的(即不受自然规律制约),具有人格和意识,而且能影响自然事物的存在。无神论不相信有任何这样的存在。 

无神论者往往已接触过各种有神论的观念,经过思考而选择无神论。对于那些未接触过有神论宗教、还未思考过神是否存在,因此自然而然不信仰神的人,我认为不该算是无神论者。对那些只是不相信某种神的存在(比如基督教的上帝),但还相信某种超自然的神灵、鬼怪的人(比如某些佛教徒),也不该算是无神论者。 

无神论者有两类:一类是“弱无神论者”,认为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表明神存在,因此不相信神的存在。另一类是“强无神论者”,他们不仅不相信神的存在,而且相信神不存在。 

【难道不相信神的存在和相信神不存在不是一回事吗?】 

不是。不相信某个事物是真实的,并不等于相信它是虚假的。“不相信”只是否认证据,而“相信”却是认为有证据。不相信神的存在的人,可能并不完全否认神的存在的可能性,只不过认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法让人相信这种可能性,或者他们认为人类无法知道神是否存在,那么他们就成了“疑神论者”(旧译“不可知论者”)。 

【为什么无神论者不相信神的存在?】 

每一位无神论者都可能有自己的理由不相信神的存在。有的是从哲学上否认神的存在。有的是仔细比较过各种有关神的存在的“证据”,而认为证据不足。有的是研究过某个流行宗教(比如基督教)的经文,认为那个神荒唐可笑,由否认这位特定的神的存在进而否定所有神的存在。有的并没有经过哲学、神学上的思考,而只是根据生活经验而否认神的存在。 

【难道能够认定某种东西不存在吗?】 

这是完全可能的,比如,在数学上,我们可以证明不存在比任何其他素数都大的素数;在物理学上,我们可以证明永动机不存在。 

对于未知的事物,如果我们预先认定它不存在,那么要推翻这个认定,只要等以后发现了它就行了;但是,如果我们预先认定它存在,那么要推翻这个认定,却需要彻底查找所有的地方才行,而这往往是不切实际的。所以,在实际上,特别是在科学研究中,为了能够检测,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某个事物存在以前,我们都是认定它不存在的。有神论者实际上也在悄悄运用这个原则,比如,基督徒显然认为希腊神话中的神不存在,尽管他们并没有彻底地去搜寻过。 

同样,如果认定神存在,这样的认定是不可能被检测的,因为我们不可能查找所有的地方去推翻这样的认定。那么,为了能够检测,我们最好还是认定神不存在,而等着别人来向我们显示神存在的确凿证据。 

【如果神是存在的,但是不可检测呢?】 

如果神是存在的,只要他与我们这个世界有所沟通,那么他就是可以检测的。如果神是无法检测的,那么就是不与我们这个世界沟通的,那样的神,对我们来说,也就是不存在的。 

这样的检测未必就要是严格科学意义上的,但证据必须是直接的、明显的、客观的和确凿的,只能用神来解释的,否则的话,我怎么知道那个证据证明的是神而不是其他别的东西? 

如果《圣经》的记载是可信的,以色列人曾经多次直接检测到神的存在。为什么后来神不再让人直接检测到了呢? 

【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让你相信神的存在?】 

这样的证据必须是客观的,而不是某个人的主观体验。如果有人声称他亲眼见到了神,很可能只是他的幻觉,也可能他是在有意骗人。 

这样的证据必须是直接的、明显的、没有其他解释的。比如,基督徒经常宣传说,某位教徒得了不治之症后,大家为他祈祷,结果病好了,这是神在起作用。诸如此类的“轶事证据”只对那些愿意相信的人才有说服力。此人的病突然好了,可以有很多种原因,可能是心理暗示的结果,可能是自身免疫力在起作用,也可能是由于某种未知的因素,但未知的因素并不等于就是神。 

这样的证据必须是非常确凿的。神的存在是一个非常现象,非常的现象需要非常确凿的证据才能让人信服。 
举例来说,如果神能以人的面目在天空中向全世界显示,哪怕只显示一会儿,也足以打消任何人对他的怀疑。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个问题来自互联网新闻组alt.altheism的常见问答,当然也已经有人给予了回应。我们将回应复制到这里。

也谈“无神论者是什么” 

史蒂芬

--------读方舟子《无神论者是什么》有感 方舟子文章附后


我至今还没有成为基督徒,但我已经不再是“无神论者”。

最近,朋友peter Lin将网络上发表方舟子的《无神论者是什么》一文转给了我,读后颇有收益,也很有感慨。方先生的文章逻辑性很强,思维缜密,立论严谨,最可贵的是他的坦诚和直率,可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无疑是无神论者的一名号手。但他的立论毕竟还存在不少值得商榷之处。

一、神的超自然力量

我曾是一个被方先生称之为“自然而然不信仰神的人”,也即被方先生认为属于“不该算是无神论者”之一的人。不过,说我自然而然不信仰神,其实不够准确。我这一代的大陆人,从上小学起,就被一个无神论者的政党严格禁止“接触有神论的观点”。在传教就是反革命罪行的政权控制下,哪有“接触有神论宗教”的机会?更遑论“经过思考而选择”的权利了。这个“自然而然不信仰神”的过程,也是中国大陆“镇反”、 “抗美援朝”、“三反五反”、“公私合营改造”、“反右”、“三年自然灾害”、“四清”、“文革”等等历次政治整肃的过程。可以想见,这个“自然而然”会有多么沉重,多么血腥。

我不知道方舟子先生是否了解大陆这五十多年的历史,但我相信,如果中国大陆那些在无神论的旗帜下丧生的几千万冤魂知道,天上还有基督耶稣的存在,如果他们知道无论遭受了多少苦难,只要相信上帝,他们就不会被神所抛弃,那么他们临死前的泪水也会流过微笑的嘴角。

他们被剥夺了信神的权力,他们也许大多数都不知道神,但他们大多数人在充满委屈地离开这个世界时,都从内心深处发出过撕心裂肺的痛苦呼唤:“天哪.........!”

这一声震撼人心的对天呼唤在祈望着什么?

历史当然无法重写,但我们在讨论问题时可以作些假设:如果中国大陆的那个政党是有神论的党,如果那些执政的党员们心中有对神的敬畏,那么这几千万死于非命的人也许大半会平安地走完人生。

我无意把一个无神论者的政党与无神论者等同起来,也不应以某些无神论者的政权恶迹作为有神论的立论依据,但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确实存在着一种人类还不能解释的“超自然的”力量。总体而言,它能够给有神论者的善人以勇气、喜乐和安慰,也能够对有神论者的恶人以忠告、抑制和警畏,这个力量的存在和对自然事物的影响已经被历史和事实充分验证过了。至于它的控制者是否具有“人格”和“意识”,有神论者也许拿不出能被无神论者承认的证据,那么无神论者就能拿出相反的证据了吗?再则,“神”的本质并非“人”的肉身,为什么一定要规定神必须要有人的“格”和人的“意识”?

二、双向的困难

刘同苏先生在《耶路撒冷的雅典》一文的开始就指出,有神论者与无神论者的交流,“由于所诉诸的价值标准不同,双方的讨论在语意上不能接轨”,这便产生了对话的困难。

他说外在的困难在于:“信仰毕竟是一种生命现象,而生命永远不可能仅凭外在的观察就可以完全理解。生命主体的经历是真正理解信仰的前题。除了在较为浅表的层次上,信仰者几乎无法用纯理性的方式,向未信者解释信仰的经验”。而内在的困难在于:“信仰确有难以言说的地方。‘难说’不是因为上帝无能,而是由于语言的无能。我们的言说毕竟使用的是人类的有限理性,在有限言说无限的时候,必有不能言尽之处”。

方舟子先生的立论特点常常是首先提出他的“定义”,然后假设对方也在这样的定义前提下进行讨论。实际上常常在定义的前提和标准上,无神论与有神论就存在着根本的分歧。谁都知道用不同标准的秤即便称量同一个东西,也是很难得出没有争议的结果的。例如前面方先生给神下的定义就很值得商榷。

又如沉中在《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一文中引用的“让上帝找一块他无法举起来的巨石”的例子,也正是先假设存在着那么一块“上帝无法举起来的巨石”的前提,这个前提其实已经是为驳倒对方而设的,这样的辩论即使不算是诡辩,至少也已经毫无意义了。

再如,方先生说:“不相信”只是否认证据,而“相信”却是认为有证据。这个“定义”未必对。以我自己为例:我大半辈子都坚定地“不相信”神,但我并不是“否认有神的证据”,而是根本就听不到神迹的证据,多半是作为人的常规思维就造就了我“眼见为实”的观念;中国大陆也曾有亿万人民并非奉为“信仰”地真正“相信”过“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美好未来,但有谁真的看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证据?谁又想到过需要找出这样的证据?这样的“相信”并非是虚假的,但却并不需要“认为有证据”。

这样的“定义”前提如何能在争议的双方找出共同的标准?

三、无神论比有神论更缺乏依据

无神论者强调的最多的是“证据”,他们总是要求有神论者出示神存在的证据,但他们常常无法用同样的标准出示无神的证据。如果说双方都无法以能使对方确认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的话,那么至少,还有许多《圣经》描述或有神论者指出的、目前还无法理解的超自然现像是无神论者也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双方解释也许各有不同,但存在却是共同承认的。这些即使不是有神论者的直接证据,至少它是神有可能确实存在的间接证据。

反观无神论者,他们“不可能查找所有的地方去推翻”有神的认定。“那么,为了能够检测,我们最好还是认定神不存在”。在这里,由于拿不出证据而主观作出的“神不存在”的认定,由于无法推翻对方的依据“而等着别人来向我们显示神存在的确凿证据”。都在在说明 了无神论立论依据的贫乏。如果这样贫乏的“依据”就能使无神论者坚定地“相信”神不存在,那么无神论者又怎么能苛求有神论者必须拿出能被无神论者也承认的“确凿证据”呢?

四、尚未知论者

人类文明在地球上出现的历史还不足万年,与宇宙的历史相比,几乎是个可以忽略不计的数字。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在整个自然的本质中,也许同样是个可以忽略不计的比例。但许多人已经骄傲到自认为可以用人类的这么一点几乎应被忽略不计的知识去妄论一切的地步,甚至也包括了“认定神不存在”。

茫茫宇宙,一定存在太多的人连想都想象不出的事物。不承认神的存在,当然就可以不讨论有神论。但如果要讨论有神论,就必须思考神是什么?对他应该用什么样的思维方式理解?神能理解人,而人就一定能理解神吗?在这个宇宙里,是否一切都可以用人的思维去理解?是否唯独只有地球人的一种思维?广漠宇宙里的亿万星球中,会不会被创造有与我们地球人类完全不同的生命?会不会有地球人类所无法理解的思维方式?不相信“有”的论者又根据什么证据说“没有”?

人当然脱不开人的思维,我们可以坚持进行人类思维所能够进行的科学研究,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忘记我们是在人的有限思维中进行讨论,我们得出的结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加上有限的时间和范围的注脚。对于那些也许不能以人的有限思维理解的事物,我们如果不愿意盲信,但至少也不要轻易地否定。因为讨论那样的课题,我们“尚未可知”,因而也就不要“依据无知”。“神”即是这样的课题。

方舟子对那些暂时“不肯定神的存在,可能并不完全否认神的存在的可能性,只不过认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法让人相信这种可能性,或者他们认为人类无法知道神是否存在”的人,命名为“疑神论者”或“不可知论者”,我以为称之为“尚未知论者”更加合适。这样的人,即便还没有完全相信神,但起码他们比无神论者更加谦卑,更加诚实,更懂得承认自己的有限,更愿意对自己不明白的事物留有理解吸纳的余地。今天在中国大陆这是最多的一群人,即便在无神论的执政党的党员中,在最中坚的核心阶层的官员内心,都存在着这样的意识,他们中的很多人必将受到神的召唤。

五、 -(+1)= +(-1)

减去一个正数等于加上一个负数,如果不是研究诸如“歌德巴赫猜想”之类的数学难题的数学家,也许就不会研究以上这个等式两边的差别。对无神论者而言,“不相信神的存在”和“相信神不存在”实在是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一定要牵强地比较出两者的差别来的话,我以为后者比前者更加主观武断。即使按唯物论“存在决定意识”的观点来看,前者还把“存在”作为讨论的基础,“相信”还是“不相信”,是对“存在”的意识判断;后者则完全是着眼于主观意识,是首先确定一个主观判断(“相信”)来否定“存在”,其侧重点难免又流于“唯心”。

其实,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强”、“弱”之分,只能说“强无神论者”比“弱无神论者”更加狂傲,更加盲目,更加难于承认还有着人类知识尚未达到的领域的存在。

六、无法检测就是不存在吗?

方舟子先生说:“如果神是存在的,只要他与我们这个世界有所沟通,那么他就是可以检测的。如果神是无法检测的,那么就是不与我们这个世界沟通的,那样的神,对我们来说,也就是不存在的。”

我在前文说过,人类的有限思维对于宇宙的了解实在微乎其微,太阳系、银河系、外层空间.........,外层空间的外面是什么?外面的外面又是什么?对于那些我们知道“有”,但又无法检测证明的遥远的存在,我们能否简单地说“对我们来说,也就是不存在的”? 连方先生自己也承认:“我们在做判断时,无法完全依靠证据,而总要相信某些无法证明的假设。即使是最重视证据的科学,也有某些无法证明的假设”,更何况对还不完全是假设的神为什么要那么强调检测?

当今谁也不能肯定宇宙间除了地球上的人类不存在其它任何高级的生命现象。假设我们有一天收到了某种来自宇宙却不知来源于何地何物的沟通信息,我们也以我们人类自己的方式发出了回复信息,这样的沟通也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检测,我们是否也可以说它“就是不存在的”?

基督徒的心灵得到了耶稣的感召,他们对上帝发出了诚意的归顺和崇拜,他们与上帝之间的沟通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力量,这股无与伦比的力量又指导着基督徒认识自己的罪恶,在人与人之间提倡了无条件的“爱”,这股力量也许无法“直接”、“明显”地证明神的存在,但它本身的存在却是无可否认的。在它已经改变了人的精神世界,同时也在不断改变着物质世界的今天, 难道就因为“无法检测”它的源头-------神,就否定神的存在?

古人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这句话很有道理:“你懂得的就是你的知识,你不懂得的就承认自己的无知,这样的态度和知识才算是真知。”因此,对于“尚未可知”的事物,你可以保留你的怀疑,承认自己的“不知”,但最好不要狂妄自负地否定,因为,你和我们一样,只是具有有限思维的人,而不是神。

七、无神论当然是一种信仰

方先生在给“信仰”下定义的时候说:“我们所谓的‘信仰’,一般是指没有任何证据就完全地、确定地相信某件事”。这似乎又是一个不太全面、不够准确的定义。

一种信仰的产生不可能没有缘由或依据,要么直接来源于对现实生活的感悟,要么是间接来源于对他人说教的笃信,但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都还是能找到根源和依据的。人类思想不可能超越他们的知识和经验的范围,即便是神游物外的幻想,也还是在知识和经验基础上加以延伸。从远古以来,人类就有了神鬼的概念。这个概念是怎么来的?我们怎么能肯定人类的远祖就从来没有任何神鬼的经历?

即使是按照方舟子的定义,无神论也还是一种信仰。虽然它“强调的也是证据的重要性”,但无神论者坚持要有检测证据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笃信“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条“真理”。他们提出“如果神能以人的面目在天空中向全世界显示,哪怕只显示一会儿,也足以打消任何人对他的怀疑”的这个要求,就最典型地反映出他们对这条“真理”的盲目崇拜。

人常常把“只相信自己”看成是无需检测的、天经地义的“当然”,无神论者就更少有人愿意思考一下对自身的“质疑”,他们的弱点恰在于他们已经把自己置于神的地位的“自我崇拜”。他们的整个思维、判断、标准都是以“我”为中心的。在他们看来,必须要“我”看见的、必须要“我”听见的、必须要“我”检测的才是“证据”。对“以‘我’为中心的‘承认’才是事实”这条“真理”,他们已经可以“没有任何证据就完全地、确定地相信的”。这不就是方先生所定义的一种“信仰”吗?然而知识和思维极其有限的“我”(或者就可以直接叫“人”)就那么可靠那么正确吗?这真的是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吗?

此外,方先生还说:“说‘不信’也是‘信’,那就等于说‘没病’也是‘病’”。这更是思维混乱的提法。“信”与“不信”是区别于主观上的意识的分歧,“有病”与“没病”则是立足于客观上的事实的回异,这是两个不同范畴和不同性质的问题,怎么可以相提并论划上等号?

不信神就是信仰无神,这有什么可辩的? 何必煞费苦心地区分? 

八、无神论当然也是一种宗教

宗教是对最高控制力的根源的共同承认和对最高控制力的持有者的共同崇拜。方舟子说:无神论者不仅“不相信神的存在”,而且他们也坚定地“相信神不存在”。

一个人的信念是有根源的,无神论者“相信神不存在”的这种信念的根源,恰在于他们只相信自己的(人的)感知,凡是人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凡是人无法检测、无法证明的就是不存在,他们其实只承认“人”的力量,只崇拜 “人” 的判断,他们说:“如果你要让你的人生有某种意义,应该由你自己去寻找。” ,“不要迷信外来力量,不要崇拜权威,要相信你自己”。无神论“教义”的真髓就是崇拜自己,把自己置于一切判断权威之上。无神论的这种话似乎鼓励了“人”的勇气和信心,很为“人”所受用,但同时它又是人类骄傲自负、自私自利、为所欲为的罪恶根源。因为,当“人”不愿相信神,不愿聆听神的教诲,愚蠢地把自己置于神之上,认为自己是最高判断者和最高控制者时,当“人”沉溺于“生命只有一次,......不要寄希望于来世”的短视人生观时,“人”已经变得无所顾忌、无所敬畏,只要自以为可以做的就会放肆地去做。毛泽东就非常坦率地承认过:“我就是秃子打伞,无法无天!”世界上所有把自己视为最高权威的独裁者无不如此,他们的内心深处都不会真正有对神的敬畏,所有国家、政党之间的残酷纷争无不源出于对自身的盲目崇拜和对神的排斥藐视。如果说宗教之间也会产生纷争,我以为,要么是人类认识神的必由之路,要么是宗教内部有人对神的误解和亵渎。

方舟子先生说:无神论“显然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宗教。如果为了把无神论也包括进去,而改变“宗教”的定义,那么科学、政治、体育等等各种各样的人类活动都会变成了宗教”。这是令人费解的思维。科学、政治、体育等等是人类从事社会工作性质的分类,宗教则是人类思想意识的信仰皈依,这两者并无相同性质的可比性。一般来说,从事任何性质工作的人都可以有共同的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也可能从事同样的工作。我不太明白方先生这句话是想说明什么?

无神论带引人类思维进入的误区,正是神要求信徒们必须认识、反省、赎罪的根源。无怪乎无神论者如此难以接受神的存在。他们规避、否认自己也是一种信仰和宗教的真正原因,是因为那样他们就无法凌驾于一般信仰和宗教之上,他们自己的无神论观点也必须受到质疑,也会沦为他们自己必须否认、抨击的对象之一。

最后,我想回到题目上来作一个总结:无神论者是什么?

答案是:无神论者就是一批用有限的思维和还没有得到证实的理论,对自己并不了解的神妄加否定的自我崇拜的人。 
NO.79:[其他问题]请教「4/9/2006 5:00:33 PM」 [ ] (提问)
Female
请教
 
佳播兄弟您好:
我对电脑的学问知的不多,你可不可以帮我讲解一下要如何选择下载工具以及如何进入和运用他们.同时,我可不可以把我下载的资料永久存在我的邮箱里面.
感谢你们的指教!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请参阅这里http://www.ccccn.org/Article/Cate/Re/Other/200602/20060212234831.html
可以保存在邮箱里。使用另外一个邮箱发到你要保存的邮箱里,然后新建一个文件夹把接到的文件移动到新建的文件夹里。或者撰写新邮件,保存在草稿箱里。
最好申请163、新浪、雅虎这样的邮箱,因为存储量很大。
NO.78:[认识教会]天主教的错误「4/9/2006 1:57:58 AM」 [ ] (提问)
Female
泉一郎
 
一、天主教徒说:马利亚只生了一位圣子耶稣。 
更正:马利亚除了生耶稣外,尚生了许多儿女(太十二:46/47、十三:55/56) 

    二、天主教称呼神职人员为神父。 
更正: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的父(太二十三:9) 

      三、神父有赦罪的权柄。 
更正: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赦罪(太九:6,可二:7、10,路五:24)  

      四、教皇说:神的国在地上。 
更正:神的国不属这世界(约十八:36) 

    五、天主教只有吃饼、不喝杯。 
更正:我们要吃饼喝杯记念主,直到他来(林前十一:26) 

    六、天主教徒家人死,可作[弥撒],灵魂就可得救。 
更正: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了的人得不著永生(约三:16/18、36,约壹五:13) 

    七、神父、修女都不可结婚。 
更正:(1)不结婚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3) 
          (2)结婚是神的命令(太十九:4/5) 

    八、天主教擅改圣经。 
更正:圣经是神的话,不可加,也不可删减,永不废去(太二十四:35,申四:2) 

    九、圣经里有否天主教? 
更正:没有,只有地方教会(启一:11) 

    十、天主教徒拜马利亚、神父。 
更正:耶和华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二十:4/5,徒十七:24/28) 

    十一、天主教称教会的元首是教皇。 
更正:教会的元首是基督(弗一:22/23,西一:17/18) 

    十二、天主教以马利亚作中保。 
更正:只有基督耶稣是中保(提前二:5,约壹二:1) 

    十三、天主教竭力的反对教徒读圣经。 
更正:圣经是神所默示,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启二十二:7,约五:39) 

    十四、天主教有七个圣礼: 
   1、洗礼——老少都可以得救。 
更正:必须信而受洗,才能得救(可十六:16,徒二:38) 
   2、圣派——抹油就可以成圣。 
更正:真理才能使我们成圣(约十七:17) 
   3、圣餐(圣礼)——吃了使人成圣。 
更正: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十:10) 
   4、告解——向神父告解认罪,起马一年一次。 
更正:只有人子(主耶稣)才有赦罪的权柄(太九:6) 
   5、终油——人将死,抹油可成圣。 
更正:信子的人有永生(约三:36) 
  6、圣职——分教皇、主教、神父等辖制神的百姓。 
更正:神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 
    建立基督的身体(弗四:11/12) 
    7、婚姻——右与外邦人结婚,但需在教堂举行婚礼,生下儿女归天主。 
更正:信与不信原不相配(林后六:14/18,林前七:39) 

    十五、天主教向马利亚数珠祷告。 
更正:马利亚不是神,她是神的使女,故不能向马利亚祷告;敬拜神是用心灵和诚实 
       拜他,不是数珠祷告(路一:46/48,太十五:8/9,约四:23/24) 

    十六、天主教的错谬。 
  1、有个大雀毛,说是天使长送下来的。 
  2、有块木头存放,说是挪亚时代遗留下来的。 
  3、存烟桶灰,说是但以理三个朋友的骨灰。 
  4、有妇人的腰带,说是马利亚身上的。 
  5、有耳环,说是名圣女马来古留下。 
  6、有牙齿,说是众圣徒为后世存留的。 

    十七、天主教徒跪拜教皇。  
更正:单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太四:10,出二十:5,徒十:25/26、十四:12/15, 
       启十九:10、二十二:8/9) 

    十八、天主教不准教徒喝杯,垄断神的应许及所立的约。 
更正:吃饼喝杯是主耶稣的吩咐,为要记念主,并在主身体中(教会)被建立,直等主来, 
       预备承受神的国(太二十六:26/29,可十四:22/25,路二十二:15/20,约六:51/56, 
       林前十一:23/26)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所提到的问题属于一个固定的设难天主教会的格式,但是却不是完全版的。网上见到国很多,而天主教会也早就对这些问题有所回复,这是您没有仔细看就跟着别人的思路走下去而已。请您参阅这里,这里有详细的答复,一个问题不应该总是照搬别人的论点,也应该有一些自己的主见。如果您在阅读完我们所给的这些资料以后认为我们有什么说的不对的地方请提出来我们继续讨论。http://www.ccccn.org/Article/Cate/Re/renshi/200602/20060212230149.html
NO.77:[其他问题]继续向你们问问题「4/9/2006 12:53:54 AM」 [ ] (提问)
Female
L
 
那我继续跟您提出疑问了: 

 1)上帝没有预见他造的人会产生恶,那么上帝说自己全能,那是说谎了,也就是他根本就不是全知全能,可以这么说吗? 

 如果他能预见,而依然一意孤行,把人造出来,那么他就是纵容会产生恶的东西的出现,可以这么说吗? 

 2)他把人造出来干什么? 
 这是个很严肃的话题,请正面回答。关系到基督教的人类起源的学说的可信性。 

 3)您说 “因为全善就不可能产生恶,就是说不能和上帝的本性相反。” 

 这句话怎么理解?照您的意思,上帝把人造出来的时候,就没打算把人类造成全善的?上帝造人,就是为了和他相反?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为什么要造一个可能会与自己相反的人类出来? 

 4)您说“罪恶是来自人的自由,正因为上帝给了人类自由人类才有可能犯罪” 

 还是老问题了( 问到不想问了,从没一个基督信徒正面用自己的理解和语言回答过 ): 上帝给了他的木偶灵魂,却没考虑过他们会造恶造罪,那可以说他并非他自我描述的全能,是这样吗? 

 5)您说“如果上帝创造一个木偶,一个不会犯罪的人那人类才是可悲的” 

 ......  
  
 您在打瞌睡吗? 

 您是想说一个没有自己思维的人类是可悲吧? 

 6)您说“罪恶是缺陷,并不是一种本体的存在” “所以罪恶并不是上帝的创造,而是德行的缺欠。 ” 

 什么是罪恶?你们的基督有没有解释? 

 就是那个“你们生来就有罪”,就是“罪恶”的唯一解释?那么基督他有讲过话吗? 

 难道罪恶不是因为人类的自私内心,有所希求欲望,永无止境,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导致的吗? 

 罪恶的来源其实就是这么一句话! 

 如果您说它是一种缺陷,德行的缺欠,那么您已经打了您上帝的嘴巴了---他说他是全知全能的。 

 7)我自己行了恶,当然不会怪上帝。如果他没说他是全知全能纯善的话。 

 看到一个人犯了罪,当然不能怪他的父母。但问题是他的父母老是向别人说自己是全能全知纯善的!  

 那么试问,旁人对他父母的言论和他们的自我描述,有所怀疑,甚至嗤之以鼻,又有什么奇怪? 

 也许,上帝是错在夸大了他自己的能力。 

 也许,他只是想说,我是有能力把你们造出来,但对于不能控制你们造罪,却有心无力了。因为那已经不是他的能力范围了。可以这样理解吗? 

 如果基督的教义是这样描述,那么我可能会有相信它的第一个理由! 

 这也就是我说基督教义有太多自相矛盾和错漏百出的原因。试问第一句就是难圆的谎话的宗教和教义,如何令人信服?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也继续回答您的提问:

1)我们上次已经回复了,上帝可以预见但没有预定。就如我也可以预见这个答疑上会产生什么样的问题,但不等于我预定要产生什么样的问题一样。

2)再次明确回答您:上帝造人乃为了让人分享祂的爱。

3)上帝愿意人“成为”善的,但并不“预定”一个人是善的。如果预定一个人无论如何都会是善的,那么人的自由何在?

4) 您“问到不想问了”却又在问了,我们“回都不想回了”却还得回。上帝没有给祂的木偶灵魂,上帝给了祂所创造的具有自由的人以灵魂。

5)当我在打瞌睡时显示我是一个有自由的人,所以我不是一个木偶,一个木偶连大瞌睡的自由都没有。所以,我是有自由的人而不是木偶。

6)您如果不认为罪恶是德行的缺欠那就给我称称罪恶有几斤几两吧。罪恶的效果当然可以见到,但罪恶的效果并不是您所问的“罪恶”。基督认为对祂的不信和不接受就是罪恶。您说“难道罪恶不是因为人类的自私内心,有所希求欲望,永无止境,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导致的吗? ”不正说明人缺乏这种德行吗?上帝一创造人难道就预定了一个人一定是自私的吗?

7)如果一个父母向人说“我给了我的子女们绝对的自由”却又来个包办婚姻出处限制,那么这个父母就是不忠信于自己。上帝给了人们自由就不能再出处限制人的自由,因为上帝不能相反自己的忠信,这就是上帝的“无能”。上帝是全能的却不能创造不可能存在的东西,上帝是全善的却不能阻止祂所创造的人不犯罪。
NO.76:[教规教义]关于牧徽「4/9/2006 12:39:29 AM」 [ ] (提问)
Female
永硕
 
请问:

主教的牧徽上有三层穗,枢机的牧徽是五层穗,那四层穗的牧徽是那一级神职人员的呢?

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http://www.catholic.org.tw/rosary/images/antique-11.gif
这是单国玺枢机的牧徽

http://www.hkdavc.com/images/002a_陳主教牧徽.jpg
这是陈日君主教的牧徽

http://www.hkdavc.com/images/001_胡樞機牧徽.jpg
这是胡振中枢机的牧徽

枢机牧徽上有15条穗子,均为鲜红色,而主教牧徽上是六条穗子,均为绿色。我们没有找到您所说的有四层穗子的牧徽,因此也不敢断定是什么样的神职人员。


NO.75:[其他问题]在这里解答的那位,去管管那些留言吧「4/9/2006 12:09:51 AM」 [ ] (提问)
Female
君士坦丁
 
去看看那些讨论区里大家都在做什么,不是上边下边的人对骂就是些征婚交友的
我看那些交友贴,有一些完全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
能不能去管理一下那边

我很少来这里,也懒得说什么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给予留言者一定的自由,至于信息的真假全在留言者个人的良心问题。我们也没有能力去逐个验证信息是否真假,也不可能去限制留言者什么内容可以发,什么内容不可以发。我们除了会删除一些能导致网站被封的留言外,其它的留言如果不是什么恶意的和黄色的有害信息我们一般都会保留。
作为一名成熟人格的人应该遵守起码的社会伦理道德和网络规范,作为一名基督徒就更应该有遵守的义务,因为按照天主的诫命,不只是外在的行动可以导致罪恶,内在的恶的意向也会导致罪恶。
NO.74:[其他问题]有效吗?「4/8/2006 10:10:49 PM」 [ ] (提问)
Female
倾听
 
以前我的教区没有主教,神父很少,后来选出一个教区署理,教廷给了一些权力,每年圣周四他都祝圣坚振圣油,我是那时坚振的。有了主教后,我听说,这是属于主教权限。请问:
1、祝圣的圣油是否有效?合法?
2、是否只有被祝圣的主教,才能祝圣?
请赶快帮忙回答一下,我担心坚振的效力。
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法典880条规定:    
1项-坚振圣事的施行,是在额上傅坚振圣油,藉覆手和诵念已批准的礼仪书内所规定的经文而完成。
2项-使用于坚振圣事的油,应由主教祝圣,即使司铎施行此圣事时亦同。
按照法典,教区署理的确没有权利来祝圣圣油,固然不合法,但是否有效我们还无法定论。不过,我们认为您的坚振应该是有效的,因为坚振的有效与否不取决于坚振圣油的祝圣与否。重要的是傅油、覆手和诵念经文。
这是我们的简介,如果遇到礼仪方面的专家我们会仔细询问一下。
NO.73:[教规教义]想问个问题!「4/8/2006 9:33:03 PM」 [ ] (提问)
Female
路过一下
 
天主教对正义是怎么定义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正义概念在西方是表明着道德最初发源的观念。在古代希腊,正义(δικη)一词来源于女神狄刻的名字。狄刻是宙斯同法律和秩序女神忒弥斯之女;在希腊人的雕塑中忒弥斯手执聚宝角和天平,眼上蒙布,以示不偏不倚地将善物分配给人类,所以狄刻是正义的化身,主管对人间是非善恶的评判。拉丁语中正义(Justice)一词得名于古罗马正义女神禹斯提提亚(Justitia)。(参见鲁刚、郑述普编译)同在希腊语中一样,拉丁语正义一词中也已经包含了正直、无私、公平、公道这些一直保持到现代的基本语义。
    古代希腊思想最早赋予了西方正义概念一些基本的涵义。首先应该谈到梭伦。梭伦通过将应得的观念与正义联系起来,使正义成为一个有明确的社会与德性意义的概念。
    梭伦对于为什么一部分人应当享有财富,另一部分人只应享有人身自由;富人是由于他们或其先人的劳动还是由于有德性的公共服务而应当持有财富,并未做更深入的思考,但从他坚持平民应当靠职业劳动去挣得财产和城邦应当维护财产的现状这两点看,他认为劳动得来的东西是应得的,作为遗产而继承的东西也是应得的。对于有地位的人的公共服务或管理活动是应得荣誉还是应得财产奖赏这个长久争论的问题,梭伦也没有明确提出自己的看法。尽管如此,梭伦毕竟最早在正义概念中引入了“给一个人以其应得”的含义。
    应得(注:在希腊语中,τιτε φασιυ εχειυ τα αυτωυ的意义就是给一个人他应得的东西,英语中常译为to give one his due,名词应得常常以desert的形式出现,它意味着一个人应得到的赏罚。)就是应该得到的。应得的观念有两层涵义:在常识观念中,应得既包括赏也包括罚,它是一个人的行为的后果;在哲学家的概念中,“应得的”与一个人“自身的”和“属于自身的”东西是同一范畴的。常识的观念也可以同哲学家的概念结合起来:赏或罚是由于一个人自身的行为而属于他自身的。正义在于应得的思想由梭伦首先阐述后,在西方思想中产生了长久而深远的影响。正义的概念在西方虽历经诸多变化,但应得始终是其中的基本涵义。应得可以说是正义概念中的那个正。正就是本体、本身、真实、正确和正当。所以,应得的正义可以说是后来的权利、自由、应当、对和错等等概念的最早起源。应得的就是有权利要求得到的。权利这个词来源于“对”或正确。它意味着你要求得到某件东西是对的、正确的。应得的概念自然地包含着“对”或正确(正当)的涵义。所有这些概念都是从应得概念逐步引申出来的。

   在梭伦以后不久,柏拉图就在他的《理想国》里对于正义在于给一个人以其应得的思想提出了质疑。古代希腊人普遍地将正义看作是一种主要德性,并认为它必定是善的。所以“苏格拉底”或柏拉图认为,如果正义在于应得,它就意味着给一个人以他应得的某种善。但是,一个人可能是好人,也可能是坏人;好人应得的必定是善,坏人应得的必定是恶。说正义在于给好人以他应得的善,当然不错,但是说正义也在于给坏人以他应得的恶,就把恶包含于正义之中了。第一,正义使用一种恶作为手段,以恶报恶,就是赋予自身一种恶的性质。第二,给一个坏人以他应得的恶,会使这个坏人变得更坏,这也同正义是德性、是一种善的性质相背离。第三,正义要由正义的人来施行。如果坏人应得的是伤害,就要由正义的人(好人)去伤害,这就使得好人的德性也变坏。所以,按“苏格拉底”或柏拉图的看法,正义在于给一个人以其应得的思想在哲学的省察下,或者是不能成立的,或者是只在一方面,即在给一个人以他应得的善的意义上,才是正确的。(参见柏拉图,第1卷)
    柏拉图的上述质疑决不仅仅是破坏性的;他从正义是德性并且同善相关这个高处俯视应得的观念,强调正义必定同他人的某种善相关,而不是同恶相关,增加“恶”的行动必定是不义的。这个对正义德性的界定对古希腊罗马直至基督教的思想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那么,正义怎样同他人的善相关呢?正义似乎不提供给他人某种具体的善,如不像智慧那样提供好的治理或意见。正义是总体的德性,而不是具体的德性。所以正义是对一切人而言的德性,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其它德性则是某个职业人群的德性,例如智慧是管理者的德性,勇敢是护国者的德性。作为总体的德性,“苏格拉底”或柏拉图认为,正义的人在城邦生活中提供给他人的是“做好自己的事而不干涉他人做他们的事”这种总体的善。这个界定看似消极,但有其道理:每个人做好自己的事,便造成城邦的繁荣,商业与交往就会发达;每个人不去妨碍他人做好他们自己该做的事,便造成良好的秩序环境,这正是每个人做好自己的事的条件。所以,正义带来的是总体的善,是总体的德性。这种德性虽然不具体,却是人们获得具体德性的条件。(参见柏拉图,第3卷)

    柏拉图阐述的正义德性的两个重要特性——相关于他人的善与总体性,以及正义德性的“不干涉”内涵,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都得到了进一步阐发。亚里士多德在“守法”的概念下引申了柏拉图的“不干涉”观念:在总体上,正义意味着守法,违法便是不正义。守法是一个人对他人的某种善的关注态度,但它的性质是纯然消极的。一个人守法对他人就是一种善,虽然不是一种具体的善;他不去伤害别人,就使他人可以不受干涉地追求属于他们自己的善。在这种意义上,不干涉他人的和守法的正义就是总体的德性。(参见亚里士多德,1999年,第5卷第1、2章)
    同时,亚里士多德认为,梭伦的正义在于应得的思想应当在具体的层次上理解。具体正义同一些好的事物比如荣誉、财物的获得相关。其消极方面意味着不要去不义地多得,不义地多得就是伤害他人的利益。这观念中内含着应得的尺度:不义地多得就是所取超过了应得。具体正义的积极方面在于对于自己“取其应得”,对于他人“给其应得”。这种应得表现在几种不同形式中。首先,在从共同资源中取个人之所得时,应按照人和人之间的贡献的比例来分配:贡献大就多分得,贡献小就少分得,贡献同样就同样分得,这叫做“比例的平等”。其次,在自愿的交换与交往中,尺度是有比例的回报。两个人要按照彼此的生产能力交换各自的产品:如果一个人一天生产五双鞋,另一个人一天生产一张床,交换就应当是五双鞋换一张床。第三,在发生了不自愿的交换,即一方的利益违反其意愿地受到了损害时,实行矫正的正义,即将一个人不义地多得的部分归还受损的一方。那么,这是否属于惩罚、把一种“应得的恶”施加给不义的多得者呢?亚里士多德认为这只是使双方的利益关系恢复到交易发生前的状态,因而算不上惩罚,更谈不到以恶报恶。(参见同上,第3、4、5章)这样,亚里士多德就一方面引申了梭伦的应得的正义概念,另一方面又维护了柏拉图关于正义德性只同他人的善相关的观点,从而使这两种对立的观念达到一定程度的综合。
    此外,亚里士多德把友爱视为相关于公民生活的重要德性。友爱在公民生活中是正义的必要补充。在公民生活中不仅要讲正义,而且要讲友爱。两者都包含着公民生活要求的平等。而且,讲友爱甚至更重要:在讲友爱时,人们分享着共同资源,所以不需要多讲正义。亚里士多德还谈到公道或谅解的德性。所谓公道或谅解,就是受损害的一方对于法律裁定多得者应该归还给自己的利益,鉴于多得者有些地方情有可原,谅解他一点,少要回一点。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种在体谅的态度下合理地少收回一点自己利益的公道品质,也是正义的一个必要补充。因为正义有时比较僵化,考虑不了细节情况,没有很大的灵活性,这就需要靠公道的态度来进行补充。所以公道不是正义,而是更高的德性,并且合于正义。(参见亚里士多德,1999年,第3、4、5章)

    在基督教世界,应得、德性整体、相关于他人的善、不干涉、比例的平等这些古希腊的正义概念及相关概念,都融合在一种与神相沟通的良心正直(righteousness)的概念之中。同时,亚里士多德的公民友爱观念在罗马人和基督教世界中演变为普遍兄弟爱观念。
    良心的正直即是良心的诚实与正确,良心处在这种状态才给人以内心的平静。正直这个概念的真实含义就在于,它包含了找到正确以后的内心平静。这是欧洲人反省的良心的基本来源。而一个人要良心正直,对他自身而言,就要只取己之应得。只有行为端正,只取自己的应得、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并友善地劝导他人也做正确的事,劝阻他人作恶,一个人的良心才能宁静。应得是良心正直的本有之义。所以耶稣要人“把属于恺撒的给恺撒”。但是在基督教的教义里面,应得与法律是不足够的。一个人做的好事应当得到奖赏,但是不应当索取奖赏;敌人加恶于我,但是我不应当以恶报恶,相反,对陌生人、敌人都应当报以爱。(参见《圣经·玛窦福音》6)如果说正义在于应得,那么我的邻人应得于我的便是我的爱。
    基督教在对于恶的报复是一种恶还是正义这一问题上持矛盾的态度。耶稣在“山中圣训”中训导信徒放弃报复,因为报复是以恶报恶。(参见《圣经·玛窦福音》5)但凭实而论,《圣经》并不谴责所有对恶的报复,以法律为据的惩罚被看作是在现世中对恶的必要的遏制手段:杀人者要受法律的制裁,奸淫者应自残其身,向兄弟动怒者也要受制裁。(参见同上,5,25)不过在总体上,基督教是把对恶的惩罚推到了末日审判,认为正义在那时具有最强大的权力:它使一切恶最终得到清算;人因为自身有恶,所以不可能清算恶,而且以恶报恶反使报复者自身又增添了恶。对流行的恶的真正遏制力量是人心中的信念,这信念也包含对正义最终将在世界终结时使善得善报、恶得恶报、灵魂因其善恶各得其果的信念。

    天主教新要理有有关正义的一些论述,我们转引如下:
    四、经济活动与社会正义
    经济活动的发展、生产的成长,是用来为满足人们的需要。经济生活不只为了生产的增加,利润或权势的增加;而应首先导向为人服务,为全人,并为全体人类服务。经济活动固然以自己的方法主导,但也应在道德范围内,尊重社会正义,以回应天主对人的计划。 
人的工作是直接从人按照天主的肖象受造而来,并被召叫,彼此协同、彼此服务,治理大地、延续创造的工程。因此,工作是责任:「谁不愿意工作,就不应该吃饭」(得後3:10)。我们以造物主的恩赐及天赋的才能工作,为能光荣天主,并获得救赎。人藉着辛苦劳力,与纳匝肋的木匠,和加尔瓦略山上被钉的耶稣相结合;在某种方式下,与天主圣子,在救赎工程上合作。人每天背着十字架,在他被召叫所尽的职务上,表示愿意作耶稣的门徒。工作在基督的圣神内可以是圣化的方法,并给现世的事务带来生机。 
在工作中,人行使并完成一部分铭刻於其本性的潜能。工作首要的价值是在於人自身,他是创作者,也是受益者。工作是为了人,而不是人为了工作。 
每人应该能从工作中获取维持自己及家人生活的资源,并为人类团体服务。 

    每人都有创业的权利;每人都应合理使用其才能,为能对全体都享用的富足有所贡献,并为获取其努力的正当成果。应留意遵守合法当局基於公益所订的法规。 
经济生活引发各种不同的利益,往往是彼此对立的利益。这样,说明了为何有冲突的出现,而这些冲突是经济生活的特色企业的负责人、薪资阶级的代表,如工会的代表、以及有时候可能有政府的官员,将尽一切努力,藉尊重社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的谈判,化解纠纷。 
国家的责任。「经济活动,尤其是市场经济活动,无法在制度、司法和政治的真空状态中展开。反之,它假定了一些条件:如对於个人自由和私有财产的确实保障,稳定的币制,以及有效率的公共服务。所以,国家的首要任务,乃在於给这些安全条件提供保证,使得那些从事工作和生产的人,能享受其劳动的成果,并因此而受到鼓励,愿意诚实而有效地去工作……国家的另一任务,在於监视、督导经济方面人权的实行状况。不过,这方面首要的责任不属於国家,而属於组成社会的机构,以及各种不同社团和协会」。 
企业负责人,在社会面前,应承担他们的工作对社会应负的经济与环保的责任。他们应考虑到人群的福祉,而不应只顾利润的增加。当然,利润也是必要的。利润得以实现投资,保障企业的前途,也保障就业。 
    工作和就业的机会应向所有的人开放,不论男人或女人、健康者或残障者、本地人或外地人,都不得有所歧视。就社会这方面来说,它应按照环境而协助国民获得工作及就业。 
公道的薪酬是工作应有的成果。拒绝发给或不按时发给薪资可以构成严重的不义。为衡量公平的酬劳,应同时考虑到每人的需要与贡献。「工作的酬报应当使人按照各人的任务、生产技能,以及企业的情形与公益,相称地维持其自身及其家人的物质、社会、文化及精神生活」。双方的同意并不足以表示薪资总额是合理的,在道德上是正当的。 
当罢工为得到相称的好处成为不可避免、甚至必需的办法,则罢工在道德上是合法的。如果有暴力相伴,或所要达到的目标不直接与工作条件相关,或与公益相反,则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不给社会保险机构,偿付合法权力所规定的费用,是不公道的。 
失业为受害者几乎常是对其尊严的打击,并对生活的平衡是一种威胁。除了对当事人是一种伤害,对其家庭亦生出许多危险。 
NO.72:[婚姻家庭]婚姻「4/8/2006 7:47:49 PM」 [ 邮箱:chensuweichen@yahoo. ] (提问)
Female
穆一
 
此留言保密,仅管理员及留言者可以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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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1:[认识教会]天主教的生活「4/8/2006 6:45:32 PM」 [ 邮箱:linahmily@tom.com ] (提问)
Female
linahmily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是天主教的教徒,家裏有親人過世了,可以去拜嗎?還有天主教的教徒在生活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我是一個剛剛步入天主教的人,有些地方不懂,想請各位指教一下.謝謝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如果排除迷信的色彩基督徒可以去祭奠亲友,这也是天主十诫第四诫的规定。在生活中有一些师需要注意的,比如:遵守主日、守大小斋、立好表样等等,需要慢慢的在教会内度信仰生活然后就会懂的多了,不然我们就成了一个只会遵守外在规矩的教徒了。
NO.70:[伦理问题]神父和教友的恋爱对不对「4/8/2006 2:00:18 PM」 [ QQ:601207212 邮箱:wp1221@163.com ] (提问)
Female
茉莉花开
 
神父可以恋爱吗,对不对?

[天主教在线] 回复:
神父可以跟天主“谈恋爱”。神父应该成为都有人精神上的父亲,而不是将爱集中到一个人身上。
NO.69:[其他问题]为自己找一位神师神父或听告解神父「4/8/2006 1:45:09 PM」 [ 邮箱:jdlinxiudan@163.com ] (提问)
Female
如何
 
请问如何为自己请一位神师神父或听告解神父?

[天主教在线] 回复:
首先要有良好的意向,其次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您在家庭里请一位固定的神师或听告神父困难比较大,如果您在修会里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状况来选择相应的神师或听告司铎。原则上这些都是可以选择的,不过因为我国教会神父缺少,很难会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NO.68:[其他问题]请教「4/8/2006 12:51:19 PM」 [ ] (提问)
Female
请教
 
佳播兄弟您好:
我要复制贵网的灵修书籍,比喻一本书是二十页,我是一页一页的复制,一个小时复制不了多少.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连续复制以后再粘贴?因为每次我要将贵网的书籍复制到我的邮箱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感谢您们!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如果您的网速快可以到我们的下载里找一个可以下载整个网站的软件,当然您没有必要下载这个网站,可以只下载一部分。我们的图书中心很多都是电子图书格式,可以下载使用的。
NO.67:[认识教会]耶苏和上帝是怎么个关系??「4/7/2006 10:42:51 PM」 [ ] (提问)
Female
路人甲
 
很多信耶苏的人都在骂上帝,是上帝把他钉在十字架上的。 

还有为什么基督教总喜欢埋汰其他教派,都是行善,既然打出了善良的旗号,为什么还老要去攻击别人?基督教到底是好是坏? 
好人为什么老要消灭别人。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倒是没有见过几个信仰耶稣的人在骂上帝,耶稣是自愿为人类交出自己的生命的。
各个教派都会认为自己的教派是真的,或者是唯一真的。过去的确有各种各样的宗教战争,不过,随着人们认识的增强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开始了宗教宽容和宗教交谈。宗教固然会提倡善,但是组成宗教的人却是有罪的和可以犯罪的人。
NO.66:[其他问题]你们能解释吗「4/7/2006 10:24:56 PM」 [ ] (提问)
Female
灵歌
 
请问你们怎么看待方舟子这个人?
上帝为什么要造这样的一个人来骂自己?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尊重所有真心寻找真理的人。
看,这就是上帝给人的自由,人不仅可以赞美上帝也有自由骂上帝。如果上帝给了人自由却又限制人不能骂祂那上帝才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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