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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57:[教规教义]一些不解的地方「4/16/2006 4:45:29 PM」 [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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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徨
你们好,近日翻看你们以前的回答,这里发表一下我的不同看法。

您曾经回答一个问题这么说:
“基督徒相信上帝的存在,而且是“在合理的限度内”如此相信,并且基督徒都有 真实的/个体的经验“证实”上帝的存在。但是如果这里的“证明”是指“用科学验证” 或者“以 逻辑实证”,那么基督徒的答案应该是“不能”。  
中国学人在与基督徒探索基督教信仰时,经常发问,你说有上帝,你证明给我看看。而其所谓的证明,就是依靠科学实验的方法,逻辑推理的方法。对这样的问题,基督徒只能如实地承认:我证明不了,如果我能证明上帝的存在,那么,你就不必信上帝了,信我就好了。我之所以回答不了证明上帝存在这个问题,是因为问题提错了。上帝不是人的逻辑推理的对象,也不是在显微镜、望远镜下能观察到的。人们可以证明2+2=4,但永远也证明不了几加几等于上帝;他们在显微镜下能看到发了霉的菌毛,但永远也看不到毒害自己心灵的那些霉菌的模样。 
由此想到,人们常常混淆科学与宗教的界限,以为事事物物只有通过科学的检验,才是可信的,真实的。孰不知这是两个领域的问题,不能彼此取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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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照您所说,人的思想的局限性使其不能认识到上帝是存在的,所以只能虔诚的去相信。我不是很满意,我觉得您还是脱离不了完全的信仰主义,您把上帝的存在还是搞得太形而上学了,我的问题不是想要您从科学或者逻辑的角度去证明上帝的存在,而是要您尝试脱离你心里彻底的信仰主义,再去反思你凭什么相信上帝是存在的。此外,我想告诉您人是不能证明2+2=4的,这点您应该很清楚。 


您还在回答一位叫“L”的朋友的问题里这么说:
“罪恶是缺陷,并不是一种本体的存在,这个道理大概您应该知道,所以罪恶并不是上帝的创造,而是德行的缺欠。 
上帝既然给了人类自由就会尊重人类的自由,不然上帝就出尔反尔了。上帝不能因为您骂了他就立马惩罚您,因为您有骂的自由,就是您有行恶的自由。既然您自身都体验了恶的由来又怪上帝干吗呢?只能怪您自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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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谈到了类似于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这点我很同意,这也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但是我还是要提醒您,恶的形式不只是道德伦理上的,还应该有自然的和物理的恶。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对于理智是否可以能认识到一个上帝的存在时,一方面需要看到人的理性的局限性,但另一方面也不能过于贬损理智的能力,天主教教理已经很清楚的说明了这一点:
人在历史的处境中,单以理智之光去认识天主,将会遇到很多困难。 
简言之,虽然人单凭自己的能力和自然之光,能确实而肯定地认识一个有位格的天主,这天主以上智照顾和掌管宇宙,并将自然律铭刻在我们心中,然而理智本身在有效地运用这种天赋本能时,却遇到不少的困难。因为,凡有关天主的真理和涉及人与天主之间的关系,都绝对超越感官的领域,当这些真理要付诸实行及塑造生命时,便要求人自我奉献和弃绝自己。原来,人的心灵在寻求这些真理时,会受到感官和幻想的影响及原罪的不良倾向而遭遇困难。因此,人很容易在这些问题上,把他们不愿意认为是真实的事,便以为是假的,或至少认为是可疑的。 
为此,人不但在超越他理解能力的事上,而且也在「本来并非不可理解的宗教和伦理的真理上,需要天主启示的光照,使众人在目前的人类情况下,能毫无困难地、以坚定的确实性并绝无错误地认识这些真理」。 
由於我们对天主的认识有限,因此我们谈论天主的术语也很有限。我们只能从受造物,依照我们人性有限的认识和思维方式去谈论天主。 

我们一直不愿用抽象和推理的方式去证明上帝的存在就是在避免给人一个行上学的上帝,不过,我们也不会提供给大家一个科学概念的上帝。当我们说:“对天主的渴求已铭刻在人的心中,因为人是由天主及为天主而受造;而天主也不断地吸引人,只有在天主内,人才能找到他不断寻找的真理和幸福。”的时候是在从一种人类学角度来阐释,但是也并不能成为上帝存在的一个证据。当我们去证明上帝存在时带有信仰主义是很危险的,也不能证明什么,就像带有非信仰主义时去证明上帝的存在也不过是找几条疑难而已。说2+2=4的证明是说的一种逻辑证明,因为有了大家公认的逻辑我们便会得出其它的众多结果,所以,根据数理逻辑我们还可以说2+2+2=6是正确的。至于说为什么1+1=2,2+2=4可以成立就不是我们所研究的课题了。承接这逻辑才有的下一个逻辑,就是说,上帝的证明并不是像1+1=2那样逻辑出来的。

要郑重地强调,奥古斯丁的“恶”并不是一个伦理学概念,不能以世人的标准来衡量其内含和指向。一个宗教上的罪人,完全可以是一个人类中的道德完美者,因为他在与人进行比较,所谓“善的匮乏”,这“善”是与上帝的荣耀相比较,与上帝所要求的人相比较,这样一个标准,就显得没有一个人是至善者——耶稣基督的荣光不在这里,这就是匮乏,就是恶了。不信的人,反对的人,恰好以其反对的行为,证明他自己是一个这样的“罪人”,一个匮乏者。 
奥古斯丁说的“缺陷”就是上帝创造的完美秩序,被搞得形成了缺陷、反常,这就是“恶”。 
从创造论的角度来说,上帝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万物在本体上都是善的,恶在本体上是不存在的。奥古斯丁说,“就其本性而言,魔鬼本身也不是恶的。是由于堕落,他才变为恶的。”
如果事物在本体上都是善的,那么恶又从何而来呢?这就涉及到人的意志。人作为自然的一个部分,当然也服从于上帝的永恒秩序。人作为上帝的造物本性是善的。但是,人的行为却不是在永恒秩序的强制下完成的,而是在人的意志的选择下进行的。上帝把永恒法则放在人的理性中,人知道上帝的法则,但是人的意志选不选择它,这是一个问题。一切都取决于人的意志选不选择顺从他心中的自然法则。在奥古斯丁看来,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但不是一切意志的支配者。“一切的力量都来源于他,但不是一切的意志都出自于他。”意志能选择不顺从,是因为意志中有一种违背自然的缺陷。人因为是从无中被造的,所以会被这种缺陷所败坏。当人的意志选择了不顺从,恶便产生了。这就是圣经上所说的堕落。上帝给了天使和人以相对选择的自由,为的是他们能够自愿谦卑地顺从神圣的意志,但是他们滥用了上帝赐予他们的自由,选择了背叛上帝。罪就这样出现了。罪是背离上帝的永恒法则或事物本来的自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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