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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90:[教规教义]请问是谁回答的no.878问题「12/29/2008 1:20:11 AM」 [ 邮箱:skylark930@126.com ] (提问)
Male
Alfred
 
请问具体是谁回答的no.878关于修士在弥撒中讲道的问题。是不是能告知相应资格以及联系方式。我们仔细阅读了该回复,但是觉得该回复并不妥当,有些地方简直是不负责任,认为有必要直接交流讨教。

[天主教在线] 回复:
QQ:1152308  E-MAIL:[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所有的回答都是以天主教在线的名义回答的。当然,这个话题很有意思,您也可以在论坛上展开讨论,我们会给予回复的。但我们的答疑不是争论和交流的地方,而是提问与解决问题的地方。
NO.889:[其他问题]生活与信仰上的具体疑惑「12/28/2008 3:59:26 PM」 [ ] (提问)
Female
zhangmx
 
此留言保密,仅管理员及留言者可以浏览。

[天主教在线] 已经回复您,请 输入密码查看
NO.888:[其他问题]动物有灵魂吗?「12/28/2008 3:01:20 PM」 [ ] (提问)
Male
真相
 
动物有灵魂吗?
如果有的话,动物的灵魂死后去哪里?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在第716号已经回答过这同一个问题,我们把回复给您粘贴过来。
传统哲学认为人有灵魂,动物有觉魂,草木有生魂。
草木只知生与发,不知苦乐为何;飞禽动物知道生长走动,知痛喜乐,遇难之避,见食即食 知温饱,但不及人。惟人有 三魂 生魂 觉魂 灵魂 所以人称万物之灵 
中世纪经院哲学认为人兽之别就在灵魂。由于在中世纪没有独立于神学之外的单独哲学,“哲学是神学的婢女”,这样,在经院哲学的灵魂学说中就既有神学内容亦有哲学内容。
灵魂论一直是入华传教士向中国介绍的重点内容:诸如利玛窦的《天主实义》、龙华民的《灵魂道体论》、利类思的《性灵说》、艾儒的《性学简述》;孙璋专门论述灵魂的著作则有几部之多;特别是毕方济口述、徐光启笔译的《灵言蠡勺》,洋洋大观有十几万字。
入华传教士介绍灵魂论的著作很多,但最全面详细的是毕方济的《灵言蠡勺》。毕方济分别从认识的感觉和思维两大部分论述了亚尼玛(灵魂)之能。用他的话说,前者是生魂、觉魂,后者是灵魂。他认为生魂“为人身万行万动、至近至切之所以然”。生魂之能有三:一为养育之能,二为长大之能,三为传生之能。生魂和觉魂用西方认识论的术语说实际是感情认识,觉魂中的“外五司”实际指的是观、听、嗅、尝、触五种感觉。觉魂中的“内二司”实际上是内感觉,仅对外感觉所接受的有关事物的印象进行初步的整理。人与兽共有感觉,但人兽之别在于灵魂,这是人“超轶万类,卓然首出”的原因。灵魂亦有“内三司”,即记含者、明悟者、爱欲者。
从本质而言,灵魂:“是自立之体,是本自在者,是神之类,是不能死,是由天主造成,是从无物而有……”(《灵言蠡勺》卷上)。这里自立是指灵魂的本质,所谓自立是灵魂有别于生魂、觉魂之所在。灵魂不像生魂和觉魂那样依赖于肉体,灵魂“虽人死而不灭,故本自也”。
而动物之觉魂,其本质不是自立之体,自然也不能死而不灭,那么,动物死后其觉魂也随之而消散。
NO.887:[其他问题]天主教西安教区北堂蛀虫高牧一「12/28/2008 10:17:24 AM」 [ ] (提问)
Male
仙人掌
 
请登陆以下网址查看:http://tieba.baidu.com/f?ct=&tn=&rn=&pn=&lm=&sc=&kw=%cc%ec%d6%f7%bd%cc%ce%f7%b0%b2%bd%cc%c7%f8&rs2=0&myselectvalue=1&word=%cc%ec%d6%f7%bd%cc%ce%f7%b0%b2%bd%cc%c7%f8&submit=%b0%d9%b6%c8%d2%bb%cf%c2&tb=on
或登陆百度贴吧“天主教西安教区北堂”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在前面850号已经回复了您的留言,请不要重复提问。如果您想展开讨论请到相关论坛。
NO.886:[认识教会]希望收听到圣诞弥撒「12/27/2008 7:53:27 PM」 [ ] (提问)
Female
星星
 
希望收聽到聖誕彌撒..可不知道在哪聽?...希望給予幫助!!

[天主教在线] 回复:
http://www.ccccn.org/article/other/jiaoyou/misa/2008-12-28/2442.html
请从这里收听或下载。
NO.885:[其他问题]对于人死后捐献人体器官之事教会如何看待?「12/27/2008 3:29:31 PM」 [ ] (提问)
Male
Lee
 
尊敬的管理员:您好。
我的问题是:对于人死后捐献人体器官之事教会如何看待?
另:对于输血教会有无异议(好象《圣经》里是否有谈过血液里有生命,而不能如何如何……)
lee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教理2295号说的很清楚:器官的移植,若没有取得捐赠者或合法代理人的明确同意,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如果器官捐赠者,在身体和心理上所冒的危险和伤害,与受赠者所企求的利益成正比例,则器官的移植不只合乎道德的法律,而且能是一个功绩。若为了延缓他人的死亡,而直接引发另一个人的伤残,或者死亡,在道德上,是不能接受的。
很显然,器官移植教会接受和接纳,显然也提出一些限制。首先,永远不该失去自己的身分认同,因此在器官捐献和保持自己身分认同方面不可不相称。同样,在从事治疗和器官移植的可能途径上也不该不相称。就是说有很大程度的开放,但在相称性的标准上也有确切的限制。从积极方面讲,教会把器官移植看作是为爱德见证、爱的见证的一个重大幅度。总之,可以把器官捐献说成是献给生命的礼物,就是说它确实是件礼物,是自由奉献的举动,绝对没有如同贩卖器官所表明的那种赚取金钱的愿望。

犹太人认为血是生命的象征,所以他们拒绝吃血。但天主教会并不是犹太教,也没有义务完全遵守旧约所规定的一切,比如:取洁、割损……
不过,这也是一个长期历史性演变,在教会初期尚禁止吃血和窒死之物(宗15:29)。在新约时代,犹太律法已经被废除,按保禄的说法,基督徒已不在律法之下(参罗6:14-15;路3:23-25;4:4-5;哥前9:20),而是借着基督的死脱离了律法(罗7:1-6)。
输血当然是合宜的了,我们不能拘泥与旧约文字,如果那样不就成了耶稣所谴责的经师与法利赛人了吗。
NO.884:[其他问题]当前教会神父让人不理解 「12/26/2008 2:23:11 PM」 [ QQ:810557990 ] (提问)
Male
红桥
 
当前教会神父让人不理解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有关神父的职责请您参考稍微前面一点的回答。
究竟神父什么地方有问题,什么地方不能让人理解,您需要说清楚,不然我们无法回答您这样的问题。
NO.883:[婚姻家庭]一个有关教友婚姻的疑问「12/26/2008 11:09:35 AM」 [ ] (提问)
Male
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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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已经回复您,请 输入密码查看
NO.882:[其他问题]请问:现在神父的职责是什么?「12/25/2008 9:40:57 PM」 [ ] (提问)
Female
玛利亚
 
我不明白现在好多神父跟以前的不同,有些让人无法接受.希望教会正理教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神父做为主教的助手,负责牧灵事物。为此,他应努力对平信徒讲解信仰的真理,尤其是在主日及法定日应讲道并讲授教理,而且应促进福音的精神及社会正义方面的工作;应特别关切儿童及青年的天主教教育,应尽一切能力,与信徒合作,使敬主冷淡的或没有真正信仰的人能听到福音。
他应设法使至圣圣体成为堂区信徒团体的中心;应努力使信徒藉虔诚的举行圣事而获得滋养,尤其应使之时常去领至圣圣体与忏悔圣事;应尽力引导信徒也在家庭里祈祷,并在神圣礼仪中有意识的、积极的参与;应在教区主教的权下,在自己的堂区内安排礼仪,并应督导,勿使产生偏差。
也应努力认识托给自己照顾的信徒;为此,应访问家庭,分担信徒们的挂虑,尤其是痛苦与哀伤,也应在主内慰勉之,如有人在某方面有缺点,应审慎的加以纠正;应以爱德协助病患,尤其濒临死亡的,更尽力以圣事鼓励之,将其灵魂托付给天主;应以特别的关切照顾贫穷的、受苦的、孤独的、离开祖国的、以及陷于特别困难中的;也应努力支持夫妻与父母,使之善尽自己的责任,并促进家庭内基督徒生活的进步。
应承认并促进平信徒在教会使命中本有的角色,鼓励成立有宗教目标的平信徒善会。应与自己的主教以及教区的司铎团合作,应努力使信徒关心堂区的共融,使之意识到自己是教区与普世教会的一份子,参与或支持促进教会共融的工作。
下列各款是特别托付给堂区主任的职务:
1.施行洗礼;
2.给有死亡危险的人施行坚振圣事;
3.送临终圣体以及施行病人傅油礼,此外尚可给与宗座祝福;
4.证婚以及为新婚夫妇祝祷;
5.举行殡葬礼;
6.复活期祝圣洗池,在教堂外领导巡行,以及在教堂外行隆重祝福礼;
7.主日及法定节日,举行较为隆重的感恩祭礼。
此外还有一些负有特别职责的神父,比如医院、随军、监狱等等的专职司铎,他们特别的服务于某个团体和某地的天主子民,但照顾人灵的基本精神不变。
NO.881:[教规教义]哪件圣事代父母与代子女接神亲「12/25/2008 4:07:09 PM」 [ QQ:654821094 ] (提问)
Male
悟梦
 
哪件圣事代父母与代子女接神亲

[天主教在线] 回复:
类似这样的问题我们实在不好回答,不是我们不知道,而是这好像是一道教堂里的要理考试题,如果我们代为回答了就会培养这些教友的懒惰心理。我们实在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呵呵,谁能回答我们的问题?
NO.880:[婚姻家庭]妻子搞婚外情,可否离婚?「12/25/2008 1:19:09 PM」 [ ] (提问)
Male
tml
 
    我的妻子与一男子搞婚外情,街坊们早有议论,但我一直不知道此事。当东窗事发后我与妻子分居至今已一年多。
    请问神父:出现这种情况,我和妻子(都是教友)可以离婚吗?如果可以离婚,怎样办理?如果不可以离婚那根据是什麼?
    多谢神父!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可以请求神父对你们的婚姻展开调查,如果确实是有效而即遂的婚姻则无法离婚,时间没有任何人有权力解散这婚姻。如果通过调查,发现有婚姻无效的地方,可以申请宣布解散,因为无效的婚姻本不是婚姻,理应解散。
在做这一切之先,我们还是建议您先尽可能的使用智慧的方法挽救您的婚姻,很多时候濒临破裂的婚姻并不是没有挽救的希望。您也需要加强祈祷,因为天主能改变那不能改变的。
NO.879:[其他问题]梵台网站为何打不开「12/23/2008 9:16:21 PM」 [ 邮箱:jiangjoseph@163.com ] (提问)
Male
joseph
 
请问为何http://www.vaticanradio.org无法登陆?如何才能登陆次网站?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一直以来就是打不开的,大概它是教宗的喉舌的原因吧。当然,您可以使用代理来打开。
NO.878:[教规教义]教会承认了进化论?「12/23/2008 5:53:31 PM」 [ ] (提问)
Male
牧野静风
 
  昨天在一个新教的论坛上有人说前教宗保禄二世公开承认了“天主引导的进化论”并间接否认了天堂的存在,这件事是真的吗?
  我今年39岁,家族中有四代人信天主,看到这个消息后我几乎崩溃,请您解释一下实际情况。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教会早已经承认了“天主引导的进化”,因为这一点也不相反教会的信仰。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在1950年说:“教会训导权并不禁止‘进化论’的学说,即对人肉身的来源,从现已存在的生物原始,着手研究。至于人的灵魂,则公教信理,命令我们要坚信:她(灵魂)是由天主直接创造的……”(DS 3896)。教宗保禄六世(Paul VI, 1963-1978)于1968年6月30日所颁布的《天主子民的信经》中,亦提到:“……祂也是我们每个人内精神的和不死的灵魂的创造者。”

至于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间接否认天堂的存在确实子虚乌有的事情,一点根据都没有。您可以请求那位发言的人给出具体的出处。
NO.877:[其他问题]关于修士在弥撒中讲道「12/23/2008 12:34:07 AM」 [ 邮箱:skylark930@126.com ] (提问)
Male
Alfred
 
在主日天的早弥撒中,主祭神父据说征得堂区主管神父的许可,在弥撒中安排一个修士讲道理,他只是前后有两句话引介一下而已。堂区一位热心教友感觉这样不妥当,就查阅了教会相关规定,发现圣礼部的相关文献和亚洲礼仪会议论坛都指出,教会不允许这样的做法。他向堂区主管神父要求解释,结果神父说自己的做法意在训练修生讲道,为了牧灵需要,理论没错,但是这种做法也没错,并且还顺便批了一下该教友这种“不灵活,钻牛角尖”的想法和质疑。
在此想请教,作为一个司铎,有没有权力如此违反教会三令五申所禁止的事情?到底是这位司铎太灵活,还是这位教友太不灵活了?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里存在一个教会训导与实际牧灵之间张力的问题。
我国很多很多的教友们以为神父传教就是忠实的宣传教会的训导,一成不变。其实不然,在实际牧灵工作中会出现很多很多实际的问题,这些实际的问题是无法用教会的训导来圈定的。如果只是一味的坚持教会训导的不变性,那么就不存在牧灵了。
其实教会训导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教导,它的核心和本质不会变,因为它是服务于福音,但是所用的语言和方式却会随着时代和人们的理解逐渐的演变。比如过去做弥撒都用拉丁,禁止使用本国语言,可以后来却推广使用本国语言。教会训导与实际牧灵永远都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过程,传教牧灵中没有了教会训导的坚持就没有了方向,反之,只有教会训导而没有实际牧灵,训导也就成了空中楼阁,没有了实际基础。
不是教会训导禁止的就绝对不可做,也不是教会没有提倡的教友们就不能提倡,我们需要举两个例子来理解这两句话。第一个例子,在有关祝圣主教的问题上,根据天主教法典,祝圣主教需要有教宗的任命,否则会遭到保留于宗座的自科绝罚,但事实上,我们知道范学淹主教未经罗马的任命便祝圣了主教,可后来非但没有受到绝罚却受到了嘉奖;第二个例子是普世博爱运动、主业会、新慕道团等新兴运动的兴起推动了教会有关使徒生活团的界定。换句话说,是先有了如火如荼的教友组织活动,后有的教会有关此方面的训导。
具体到我国的教会,教会自开放以来,已经有三四十年的时间,这么多年来的时间,教友们的“王权”思想在教会里依然盛行,将教会视为一个“体制”的教会,神父动辄翻法典绝罚人,教友生活成了纯粹谨遵教律的生活。而重要的层面却被忽略,比如很多教友拿星期五不吃肉高于一切,如果主教提倡另外一种方法便转而攻击主教。教会内有法律法规,但教会却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而是爱。一切的法律如果不是为了人灵的好处,如果不是为了人灵的得救遵守的再好也是徒然。在这方面,我们的教会的确应该调整改变。
教会的很多禁令是为了突出其中的一个重要层面,比如禁止平信徒在主日弥撒中讲道是为了维护和保持传统以来司铎在主日弥撒中讲道的崇高地位,这并不是为了禁止而禁止。遵守这些法律是应该的,但是也应该看到一些实际的牧灵真实情况。因此,面对一些真实的实际情况教会的法律便可以有多种的变动,因为毕竟教会法不是神律,我们无需把教会法律神化,只要对人灵有益又符合条件便可以做适当的调整和变动。我们提出一个比较实际的假设,比如一个本堂神父文化水平低,没有讲道能力,是让这位神父勉为其难的在主日弥撒中讲道还是让一位博学而深具灵修精神的修士讲道为教友的益处更大呢?如果教友们因了这位修士的讲道生活上有了改变,不热心的变的热心了,却回过头来维护纯粹的法律,这就是所谓的教条主义。
我们在此并不评判教友的质询,教友出于对教会法律的忠诚所做出的表现是值得让人钦佩的;我们也不批评神父的做法,神父为了教友们更大的益处,所做的权宜我们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总不要把我们的教会弄成教条式的教会。有多少原来在基督新教里经常讲道的讲道人皈依天主教后,在天主教里慢慢的褪去了讲道了热忱,这是什么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天主教没有了那种土壤和氛围。
弥撒不只是神父主持,教友参与的一个庆祝,也是一个彼此交流和互动的庆典。教友在领圣体后可以做一些见证,修士也可以在弥撒前讲道,弥撒中也可安排一些合适的礼仪,这些并不会与神父在弥撒中的讲道想冲突。总之,我们的意图是非常明确的,我们这个时代的教友应该是非常积极的,应该更多真实分担他们的先知、君王与司祭的公务职,不能再成为过去那种被动式的教友。教友的生活意识慢慢就会形成教会的生活意识,会推动教会的训导不断发展和完善。
NO.876:[教规教义]有关领洗「12/22/2008 1:10:11 PM」 [ ] (提问)
Male
littleli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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