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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55:[婚姻家庭]谎言「4/25/2009 10:30:03 PM」 [ QQ:472383515 邮箱:472383515@qq.com ] (提问)
Female
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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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54:[教规教义]什么是私审判和公审判?「4/25/2009 8:59:10 AM」 [ 邮箱:DAHAIBIANSHA@YAHOO.CN ] (提问)
Male
DAHAIBIANSHA
 
什么是私审判和公审判。为什么在基督教圣经中启示录中找不到任何线索。新约中也没见到。耶稣说,在末世来的时候,过去的人,无论何时何地逝去的,都将复活,一起审判。按其在世的行为而定,或升天堂,或下地域。那么,这是否于公私审判相悖。
   不好意思,原来的邮箱不用了,已改用此邮箱。thank you !


[天主教在线] 回复:
私审判
(一)私审判particular judgment是指人在死亡中所体验到的审判,这审判属个人性质,审判的标准则是复活的耶稣基督,即自我启示的天主。所以当人在死亡中面对复活的耶稣基督,则可反照自己的真面目;换言之,人在死亡中可以了解到自我在一生的历史中,因着天主恩赐的自由而进行的生命过程所具有的价值。

(二)圣经中并没任何直接而清楚的经文描写个人在死亡中接受天主的审判,但是经文中仍有一些说法隐含了私审判的事实:
(1)     旧约:旧约中描写了天主雅威很注意以民的伦理道德生活,并且将依此生活而审判。耶卅一29;卅二19及则十八指出个人该对雅威有所交待;同时,雅威也衡量人的心思念虑(箴十六2;廿一2;廿四12;撒上二3;约卅一6),因而天主的审判是全面性的(申十13~18);天主的审判更是公义的(咏九9;六七5;九六13;九八9)。不过,由于以色列人对死后的情况体会不深,因此无法解释出义人何以在此世上受苦的理由。
(2)     新约:新约中仍应用了旧约的概念,指出天主要按人的行为报答人的善行(玛十六27;罗二6)。但对观福音中仍旧无法清楚说明私审判的问题,只间接提到耶稣要求人谨慎准备(谷十三37)黑夜的盗贼(玛廿四42~44);十童女的比喻(玛廿五1~13);塔冷通的比喻(玛廿五14~30)。至于若望著作中(若三18~19;五22,24,27;十二31;若壹三14),以及希伯来书(四13;九27;十31)虽然没有直接提到私审判,但对死后的概念和现今教会所体会的颇为相似。

(三)基于圣经的基础,基督宗教的神学家自第四世纪起就清楚地发挥了私审判的概念,如:奥斯定(Augustine, 354-430)、热罗尼莫(Jerome, 约340-420)、金口若望(John Chrysostom, 约344-407),但是也有少数人反对私审判的概念,如拉克坦斯(Lactantius, 约250-317后)。
(四)教会训导权虽然从未隆重宣布有关私审判的信理,但在中古时代特别在论人的灵魂在死时得善报或恶报的问题时,也会含盖地提到私审判的事实,但私审判绝非问题的重心(DS 838-839,857-858,1305-1306)。

公审判
(一)公审判general judgment又称最后审判last judgment是指天主成为整个人类决定性善恶的标准或历史价值的判断。称公审判,是因为审判的标准是整个人类在相互关系中的善恶状态;称最后审判则是指出人类历史末刻的结束点。

(二)在人类宗教传统中,若比较强调有位格、创造性且引导受造物到达目的地的神,这种宗教很自然的会发展出公审判的概念;反之,若是在圆周性的历史观或笼统的因果律,而没有创造性的目标,更没有创造、领导的神的概念,就不会产生公审判的思想。

(三)圣经中不少部份提到公审判:
(1)     旧约:旧约指出雅威指导祂子民的历史,祂有时审判,有时报复,使以民的历史成为救恩史。自亚毛斯先知以来(亚五18~20),「雅威的日子」已很明显地被视为公审判的日子,也是以民期待未来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按先知们所言,为选民来说,「雅威的日子」也是「愤怒的日子」,在那一天,一切不圣之物都将被消灭(亚三2;依二6~21;十三6;廿二5)。达尼尔先知书第七章是旧约发挥公审判概念的高峰,使公审判具有二个特点:一方面天主将消灭一切违反天主的国度;另一方面天主又带来天国的圆满。旧约也用比喻具体地描写公审判,如牧人分开祂的羊群(则卅四13~22)、采收橄榄(依十七5~6)、在怒气中践踏了以民(依六三1~6)、是火炉(则廿二18~22)。
(2)     新约:新约将天主的审判功能归于默西亚耶稣基督身上:
1)若翰洗者把旧约先知中公审判的思想,导入高峰(玛三1~10)。福音中,耶稣很清楚地提到未来的公审判,在和经师及法利塞人的辩论中,祂提到默西亚来临的比喻(玛十三24~30,36~43;十三47~50;廿二11~14)。山中圣训里,祂更提出新的伦理道德的标准,甚且将这些标准与公审判相配合,表达出一种更彻底的审判思想(玛五29~20;玛十28)。玛廿五31~46中,耶稣引用了旧约先知的图像,把绵羊和山羊分开,其中即包含了审判的标准,即日常生活中是否对人付出具体的爱(玛廿五40,45)。
2)保禄认为一切人都在天主的忿怒之下(罗一18~32;弗二3),所以任何人都将在公审判前面对自己的善报或恶报(格后五10;迦六7~8)。审判者就是天主(罗二2,3,5;三6;十四10)或是基督(罗二16;格前四4;格后五10)。
3)若望由两方面来看审判:一面是指现在的向度,这种审判所指出的大体上说就是私审判,因为当人听到有关耶稣的福音时就已受审。在若三18~19;五22,24,27;十二31;若壹三14等经文的上下文中,若望即强调这种个人良心式的私审判。另一面则是未来向度,如死人复活时的公审判(若五28~29)。
4)默示录中运用了旧约的图像把公审判当作收获或天主的愤怒,这时人子藉天使来施行审判(默十四14~20),另外也以法官打开案卷或生命册的图像来表达(默廿11~15)。
(四)基督宗教的传承中不断地宣扬公审判,教会的训导当局也一直肯定公审判,如(DS 10, 150),最清楚的是在《任何人》(Quicumque)信经(DS 76)。1274年的里昂第二届大公会议(DS 859) (参 200)以及教宗本笃十二世(Benedict XII,1334-1342)在1336年的《赞美天主》(Benedictus Deus)宪章(DS 1000)中都提到了公审判。

以上内容取自《神学辞典》另外,您也可以参阅信理神学的解释http://www.ccccn.org/book/html/167/9797.html
NO.1053:[教规教义]教会里也讲株连九族吗?「4/24/2009 8:14:57 PM」 [ ] (提问)
Male
爱人如己
 
佳播小兄弟:
       你们好!
       又要麻烦你们了!
       我看圣经上说,你们遵守主的戒命将得降福,连同你们的子孙,牲口,都是受祝福的,延续千万代,你们不守戒命,是受咒骂的,株连子孙3--4代。有的教友说,是这样的,所以亚当株连了我们。而以色列也是如此。所以一个犯罪会影响到家人和后代。甚至有的教友说,如果一个教友离婚,他的父母,子女都不得领任何圣事。
        请问这段怎么理解,似乎象古代帝王的株连九族,如果真这样,那么我觉得很不公平。一个人的罪让家人也承担。不是很无辜。究竟事实是怎么样的呢?请求帮助,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圣经从旧约到新约都表达了一个团体连带性的概念,比如使用特选的子民、天主的子民、盟约等等概念,这表达了个体人在一个团体中的位置,就是他在天主子民中间从不是单独的,而是紧紧连接于团体,我们看到的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比如,火烧索多玛的时候,亚巴郎求情,只要城里有10个义人这城便不会被毁灭,达味也因为犯奸而导致民众受罚。这里我们特别举出亚当和基督的案例,让我们先读一下天主教新要理上的解释:
亚当的罪如何成为他所有後裔的罪呢?整个人类在亚当内“有如一个人的一个身体”。由于这“人类的一体性”,众人都被牵连在亚当的罪内,正如众人都被牵引进入基督的义德内一般。无论如何,原罪的传递是一个我们不能完全了解的奥秘。可是我们从启示知道,亚当不但为自己,也为整个的人性接受了原始的圣德和义德。由於亚当和厄娃降服於诱惑者,犯了个人的罪,但这罪损害了人性,他们则在堕落的情况下把受损的人性传衍下来。这罪将藉传宗接代而遗留给整个人类,就是传递一个缺乏原始圣德和义德的人性。因此,原罪是以类比的方式被称为“罪”:它是“感染”而非“触犯”的罪,是情况而非行动(404号)。 
原罪虽是人人所固有的,但在亚当的任何子孙身上,原罪都没有本罪的特性。它在於缺乏原始的圣德和义德,然而人的本性并未完全败坏:它只是在自己本性的力量上受到损害,要受无知、痛苦和死亡权力的困扰,而且倾向於罪恶(这种对邪恶的倾向称为“私欲偏情”)。圣洗在给予基督恩宠的生命时,把原罪涤除,使人重新归向天主。但原罪的後果,即堕落而倾向於恶的人性,仍留在人身上,并促使他展开属灵的战斗(405号)。
正因为有了这种连带性或者说一体性,个人的善行和恶性变不再只是自己的了,一个罪行同时会相应三个方面的关系,人与天主,人与与人,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样我们便理解了为什么一个负有教育责任的父母,当子女因为离婚的缘故而被禁止领受圣事。
但是,从法典角度而言,并没有这样的规定,从实际牧灵角度而言,我们认为简单的禁止当事人领受圣事并不是稳妥的方法,因为这样很容易会让当事人疏远并最终远离教会。因此,需要明智而谨慎的衡量。
其实在我国文化中,连带性的思想是非常浓厚的,这倒与教会的思想多少有些相同,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自己独善其身而获救的,也没有一个人犯罪而不影响其他人的。
NO.1052:[婚姻家庭]是否可以宣布我的婚姻无效?「4/23/2009 8:55:25 PM」 [ QQ:641073615 邮箱:angei-0500@sohu.com ] (提问)
Male
天主教徒
 
我和老婆结婚没多久,关系不好她跑了,我们结婚以后没有过夫妻生活 我们现在已经离婚, 他也已经和别人结婚了,  我想问问我的情况是不是可以解除婚约。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法典1141条规定:完成而既遂的有效婚姻,除死亡之外,任何人间权力,或因任何原因,皆不得解除。
但是,你们结婚后由于没有过夫妻生活,便不属于“既遂”的有效婚姻,对于这样的婚姻您可以找到教区婚姻委员会或者教区长帮助您申请宣布婚姻无效的程序。
所以,这不是离婚,而是宣布无效,无效的婚姻当然可以解散。

NO.1051:[其他问题]如何看待犹大福音和驱魔?「4/23/2009 5:30:35 PM」 [ QQ:381562179 邮箱:zhaoruirui.hao@163.com ] (提问)
Male
赵锐
 
我是一名天主教徒,我在贵网站看了一部片子,叫《犹大福音》我有好多想法,在圣经中犹大是出卖耶稣我主的叛徒,他的行径十分令人寒心,让人心痛,可在片子中却大改模样,我想问我们天主教有有关这事的信息吗?有官方发表的新闻吗!教会怎么看待这一问题!我们该怎样看待这一问题?
还有我看有一些国家的天主教有教友申请教会驱魔的例子,在中国有过吗?有案例吗!驱魔是一种怎样的程序?有什么人驱魔?怎样分辨是否有魔鬼碰触的人,我们怎么避免呀!有驱赶魔鬼的经文吗?我们可以背诵使用吗?我是相信有魔鬼的!怎样分辨呀?谢谢!愿主赐福!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有关犹大福音的中文译本请参阅这里http://www.ccccn.org/article/bible/weijing/2009-04-28/2821.html 及各方面的评论http://www.ccccn.org/article/bible/weijing/2009-04-28/2822.html
可以毫无疑问的认定,犹大福音自教会之初便被认定为伪经,近年来如火如荼的讨论乃溯源于美国国家地理某种程度上的炒作。天主教至今没有看到过更高级别的文件或声明,只有在第12届世界主教会议上,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的总主教,也是欧洲主教团协会主席彼得·埃尔德枢机,提醒教长们留意那些不合乎科学,却非常耸人听闻的出版物,例如伪经《犹大福音》就是显明的例子。这些出版物混淆视听,让人分辨不出耶稣基督历史的真伪。请参阅这里:http://www.ccccn.org/article/doctrina/info/2008-10-05/2180.html
我们认为,一方面普通基督徒没有必要跟风去观看和研究,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否认其中的一些价值,因为任何伪经基于成书的时代都具有圣经考古学和圣经研究的价值,但是这是学者们研究范畴。天主教在线提供这个片子的观看和下载仅仅出于让大家观摩,为此我们特别在标题旁加了参考片三个字。因为天主教会的影片很少,而且一不小心还会踩上版权这颗地雷,我们倒是很高兴能提供一些和信仰相关的影视,当然,最好大家能一起讨论其中的问题所在,这样才能更加开阔我们的视野和信仰认知。

有关驱魔现在教会规定的比较严格,需要谨慎鉴定才可以以教会名义公开驱魔。在中国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案例,有的还甚至录了音。驱魔不是简单的祈祷,天主教新要理1673条做了详尽的解释:当教会公开以权威,因耶稣基督之名,祈求保护某人或某物件,对抗并脱离魔鬼(邪恶)的控制,这称为驱魔。耶稣曾经驱魔,而教会从他那里获得驱魔的权柄和任务。简单的驱魔礼施行於圣洗圣事的庆典中。隆重的驱魔礼(即所谓的“大驱魔礼”)只能由获得主教许可的司铎举行。在进行大驱魔礼时,必须明智谨慎,严守教会所订的规则。驱魔的目的是藉耶稣交托给教会的神权,驱走邪魔,解放人免受魔鬼的控制。然而,这绝对不同於患病,尤其是精神方面的。若是患病,就需要接受医学方面的治疗。因此,在行驱魔礼前,必须辨认有关情况确定有魔鬼的临在,而非疾病。 
您也可以参考一下这里http://www.gospelherald.com.hk/news/edu_365.htm
NO.1050:[其他问题]宗教礼仪的功能「4/23/2009 9:01:27 AM」 [ ] (提问)
Female
童颜宝贝
 
我想知道宗教礼仪的功能,和对它的看法。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按照天主教教理的纲要说法给您做一些必要的解释。
天主教教理定义礼仪为:“礼仪”一词,原意是“公共的工作”,“代表人民和为人民所做的服务”。在基督徒的传统上,“礼仪”意指天主的子民参与“天主的工程”。我们的救主、大司祭基督,透过礼仪,在他的教会内,偕同教会并藉着教会,继续救赎我们的工程(1069号)。
礼仪不仅是一项“工程”,还是一项有益于民众的工程。在这个工程里,有基督的临在,天主借着礼仪中的行动在教会内继续他的救赎工程。
天主教教理1071号强调了礼仪的教会学幅度,这样说:礼仪是基督的工程,也是其教会的行动。礼仪实现并显示,教会是天主和人类经由基督而共融的有形标记。礼仪促使信友投身教会团体的新生活,并要求信友“有意识地、主动地和有实效地参与”。
礼仪不仅有救赎和共融的功用,还有教授的作用,第1075条这样说:礼仪的教理讲授, 目的是引导人进入基督的奥迹(mystagogy,释奥), 从可见的到不可见的, 从表示的象徵到被表示的实体,从“圣事”到“奥迹”(1075号)。
用浅白的话来说,天主是看不到的,信仰也是看不到摸不着的,但是没有一个基督信徒是生活在抽象和意念中的,而是生活在具体可见的圣事礼仪中的,就是说,借助有形可见的礼仪动作、语言、姿势、象征和信徒的积极参与来表达那不可见的神圣。
礼仪的重要性新要理用了一句话就都函括了:礼仪是教会行动所趋向的顶峰,同时也是教会一切力量的泉源。
如果您有兴趣可以阅读天主教新要理卷二,1066-1209号。
NO.1049:[认识教会]明知天主十诫,但是不能抗拒诱惑,还是违反了,会怎么样?「4/22/2009 9:28:24 PM」 [ ] (提问)
Male
千里走单骑
 
如果一个人已经参加过圣洗,明知天主十诫,但是不能抗拒诱惑,还是违反了,会怎么样?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如果是习性的问题,人需要奋斗多次甚至一生,不能一次便战胜。但如果诱惑来的太猛,自己也明明知道做了就是犯罪,只要保持意识不要积极的同意即便违反了一般也不会构成大罪。换句话说,不是故意违犯。比如说念经分心的问题,谁也不能完全战胜而不分心,但如果不是故意的分心便不是罪,因为没有一个人去念经就是为了分心而去。
在有些事情上,陷于诱惑须看事情的性质和大小,比如第五诫和第六诫的事情一般都会构成较重的罪行,尤其第六诫,没有意志上的赞同是不会违犯的。
NO.1048:[伦理问题]看a片有罪吗?「4/22/2009 9:25:08 PM」 [ ] (提问)
Male
千里走单骑
 
看a片有罪吗?违法天主十诫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新要理2354条说的非常肯定,毋庸置疑属于犯罪。
色情产品是把伴侣表达亲密之性行为,无论是真实的或伪装的,故意展示在第三者眼前。色情产品违反贞洁,因为它使夫妇行为变质,这原是夫妻彼此亲密的交付。色情产品严重地伤害参与的人(表演者、商人及社会大众)之尊严,因为每一个人为另一个人,变成低级快乐及不法营利的对象。色情产品使大家沉浸在幻觉的世界中,是严重的罪过。政府应阻止色情资料的生产与扩散。 
NO.1047:[教规教义]使用盗版是犯罪吗?「4/22/2009 3:46:44 PM」 [ ] (提问)
Male
123
 
使用盗版是犯罪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个问题问的比较模糊,因为存在多种可能。第一、什么方面的盗版,盗版软件还是网络上没有取得版权人同意而发布的教会书籍?第二、什么方面的犯罪?民事?刑事?行政?还是伦理道德?
在分析上述疑问之前我们必须先声明:无论何种情况,制作和分发盗版都是犯罪,但某些情况下会减轻罪责。

一、 关于使用计算机软件盗版问题。
单纯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并不构成盗窃罪,如果仅是满足个人学习工作等需要,在不传播的情况下,并不因此必然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大量使用,或非法传播,则使用盗版软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事责任,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了法定赔偿额,侵权人要赔偿五十万元以下的损失。
二是行政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除承担民事责任外,版权行政部门有权对著作权法第47条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的软件侵权行为依法给予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和罚款等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为一万至十万或正版软件总定价的二至五倍。这几年我们每年受理的软件行政案件均在一百件左右,数量是相当大的,说明软件权利人的维权意识很强,目前很多中外软件权利人更多地是通过投诉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来维权,而很少采用司法途径来维权,主要是因为行行政处罚的时间周期短、效率高、处罚金额较高、执行较方便。比如,很多软件权利人以前更多地是通过民事途径来维权,但这几年他们更多地是通过行政途径来维权,并且以和软件使用者达成正版化合作协议为其最终目标,而不是以将使用者告到法院将其打败为其目标。
三是刑事责任。刑法217条、218、220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 关于使用尚未获得版权的教会音像、书籍等问题。
教会内部也应该尊重正版,打击盗版,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教会内,音像书籍并不单纯具有盈利功能,还同时具有传教功能。如果因为版权的问题使得大多数教友或外教人无法购买或者阅读所造成的损失大概就属于以“人事”坏“神事”了。因为出版社出版书籍本身带有费用,如果再加上版权费就会必然的提高音像或书籍的成本,导致人们购买时的踌躇或者放弃。因此,一些真正有爱心的作家为了福传的缘故慷慨授予版权,并资助事业。当然,有一些教会内的作者和出版社以盈利目的为重便过分强调版权的重要,这样的结果只能满全了版权的社会功能而消减了教会作品的传教功能。
在天主教出版界存在一种默许的原则,就是港台的图书音像在大陆基本上可以没有授权便可以出版,版权方并不刻意追究,尤其是在一些宗教必需品上如此,比如圣经,祈祷手册等。网络上也是如此,比如天主教在线以前制作了众多的电子图书,大部分出版社和作者都默许了,但是也有一些个别的出版社让我们撤下他们的作品。当然,现今天主教会的网站基本都是非赢利性的,拿天主教在线来说,不仅是非赢利性的,而且每年还需要投入众多的资金以维持网站的运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可能话钱去购买网络发布版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尊重版权了,我们始终是尊重版权的,因为如果哪位作者或者出版社联系我们之后要求我们撤下已经上传的资料我们会在24小时之内响应。
最后,我们敦促天主教徒积极使用正版,无论软件还是教会内的音像图书,也提醒众多的天主教会作者和出版社应有的基督徒慷慨。我们也反对那种使用盗版又给自己寻找众多理由来泯灭自己良心的负疚感的行为。
有兴趣的读者还可以参阅天主教在线的版权声明http://www.ccccn.org/e/copyright.html
NO.1046:[婚姻家庭]是我错了吗?「4/22/2009 1:16:12 PM」 [ QQ:892846200 邮箱:892846200@qq.com ] (提问)
Female
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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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45:[认识教会]珠海天主教堂「4/22/2009 9:07:49 AM」 [ ] (提问)
Female
教友
 
我知的是在珠海兰埔,拱北桂花路是n年前的,今年有没变动地址还没问教友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可以到我们的教堂地址查询去查询一下http://map.ccccn.org/
NO.1044:[伦理问题]答疑「4/21/2009 6:47:02 PM」 [ ] (提问)
Male
迷途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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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43:[认识教会]比拉多金盆洗手了,为什么还有罪「4/21/2009 4:06:52 PM」 [ ] (提问)
Male
123
 
1.比拉多金盆洗手了,为什么还有罪  
2.在圣体房如何拜圣体

[天主教在线] 回复:
1.比拉多洗手的含义跟中国语意中的金盆洗手没有一点的关系,在当时,洗手意味着自己是洁净的,是无辜的,跟所发生或者判决的事情无关。
2.可以有多种方式,但端看个人的程度。如果思维敏捷信仰程度深就阅读圣经然后默想,如果信仰程度一般般可以念玫瑰经或什么祷文,如果不识字就念具体的天主经或者圣母经。当然,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也不局限于某种程度的人,这要看每个人的不同和铜天主沟通的方式方法,因为也许有一些不认字的人一旦拜圣体就会马上进入默想状态和与天主对祷的状态。因此,我们给出的方法就是,先寻找一个适合自己的方法做引子,就像点燃一大堆柴火先要引火一样,用一段圣经经文或者是简单的一句天主经里面的话来引发祈祷。或者就简单的坐在圣体跟前,什么也不用说,也不用想,陪着耶稣也是可以的。如果经常拜圣体就会慢慢找到门径了。
NO.1042:[婚姻家庭]不知道该怎么办「4/21/2009 11:16:20 AM」 [ ] (提问)
Female
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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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41:[婚姻家庭]爱是什么?「4/20/2009 11:09:55 PM」 [ ] (提问)
Female
ting
 
我爱上了一个教外的人 。心里好喜欢他,可是因为信仰的关系我们不能走到一起,我父母不同意,整得我整天没有心情。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要得到真爱,我在他那里找到了人间得真爱,可是我们不能在一起 ,我在主那里得不到我想要得答案,我要怎么办啊 ?

[天主教在线] 回复:
首先请您参阅一下我们汇集到一起的对这个问题的答复http://www.ccccn.org/article/guia/dayi/family/2008-03-18/1826.html

我们需要补充一点,就是我们自身不能绝对自由化,人总是生活在一定在社会关系和宗教陶成中,人与人都是相互连带的。因此,在考虑婚姻的问题的时候总不能单独的审视两人之间的关系若何,还需要审视各种的因素,比如父母的接受度,自己的信仰程度,本地教会的习俗等等。
这并不是说一些外在的因素就会窒息或者扼杀了真爱,因为有太多的案例告诉我们很多教友在恋爱期间自以为找到了真爱,不惜一切的结婚,结果结婚之后大跌眼镜,连呼上当,甚至有很多信仰薄弱的教友就此失去了信仰。当然我们也不否认存在一些由外教进入教会后甚至比奉教的还热心的情况。
另外还有一些情况就是与奉教人结婚后无法生活到一起,这让人总联想到教会似乎在包办婚姻,可是教会从不强迫人结婚,教会维护的是婚姻的尊严和忠贞。
所以,针对这样的问题,没有任何人敢保证您与那位外教人结婚后一定会幸福,也没有任何人敢保证您与奉教人结婚就一定会幸福。这样的答案没有人能给出,因为谁也不是先知,看不到你们今后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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