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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2:[认识教会]平信徒不用念早晚课可以吗「2/14/2008 9:06:55 AM」 [ ] (提问)
Male
mary
 
有些现代的教友主张,不用念早晚课,玫瑰经。代之每天读圣经最好,又可以得大赦。还有因为唱圣歌是双重的祈祷,所以唱圣歌也好,对于这样固执己见的教友该怎样说明呢?因为现代人生活很忙,正和口味。那教友的信仰生活是什么呢,就是学习圣经唱圣歌主日望一台弥撒,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的问题虽然简单,但是也涉及到了很多层面,并不是单纯念不念早晚课或玫瑰经的问题,也不单单是教友信仰生活的问题。那么,问题是什么呢?

根深的问题就在于:与基督相遇的信仰表达究竟要通过何种途径,如何来维持。换句话说,这一切,无论是念早晚课,还是学习圣经望弥撒,都是一种与天主相遇、交流的方式。再说的清楚一点儿,就是我们需要通过这些方式来跟我们信仰深处的主相遇,是一个方法,一个与天主相遇的“场所”。所以,与主相遇是最后的目的,其它都是方法与手段。

普通情况下,我们需要靠这些方法来达到目的,因为我们不是精神体,需要借助一些不完善的方法。但方法终究是方法,不可将方法作为目的,就是说,不能将念经学圣经或望弥撒视为一种目的,好像这就是我们的信仰本质一样。好的方法有助于达到目的,因此,在一个信仰活泼的团体里,尽管是使用很多人都认为过时的祈祷方式,却同样可以达到目的。很多时候,方法本身并不分什么好坏,而在乎使用的人。

非常情况下,祈祷具有超越的一面,很多时候无需借助任何方式就可直达天主,与天主相契。在此情况下,任何的方式方法都有可能成为阻碍,这种现象在很多基督徒中普遍存在。更有甚者,人与神的碰触在人还未有信仰之前也可能会存在,圣神的风随意向哪里吹,没有人可以阻止,我们怎能否认很多人就是在未信仰之前与神相碰触了然后才有了信仰呢。在此情况下,我们能够说那些祈祷方式就无用了吗?不是的,祈祷方法作为方法而言永远是有价值的,其中最重要的是:日常的祈祷是维持一种某日或某时被神圣充满的喜乐的方法。就像两个恋人,需要不断的在平常生活中用各种方法维持并增进爱情,而不是靠一种偶然的邂逅就可以发展并维持爱情。

回归到我们的主题。如果我们把念早晚课和学习圣经望弥撒视为一种达到与天主相遇的方法,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就无所谓孰优孰劣,这不是一种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观点,而是在强调方法的不同适应性与目的性。但是,需要考虑时代、人类意识、团体成熟度等各方面的因素,然后选择更为合适的方法,既要有魄力的大胆改革,就是要革除那些无助于我们与天主相遇的方法,又要谨慎的对待新的方法,不致于流于形式。这也不是一种前怕狼后怕虎的观点,因为基督信仰就是一个整体性的表达,不能过于强调一个方面而忽略另外一个方面。就像肉是好东西,但人总不能顿顿都吃肉,更不能清水煮肉而不加任何其它的佐料。需要综合的使用这些方法,我们决不认为念早晚课与学习圣经是对立的,相反,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在人类积极意识不断增加的今天,梵二大公会议的教会也特别强调教友的积极参与意识,从这个层面而言,学习圣经,歌咏都是一种能积极推动大家热情的一个好的方法。可是,信仰不是一个一时一会的热情,而是一种恒久的习性,这种坚持就表达在每日不断的祈祷上。所以,学习圣经不是目的,而是借着接触天主的圣言将我们引入更深的祈祷中。如果学习圣经是为了获得很多知识我们就本末倒置了;歌咏也是一样,绝对不是任何的歌唱都是双重的祈祷,只有真诚的歌唱才是双重的祈祷。什么是“真诚”呢?它不仅仅指一种诚心,也是一种内在活泼信仰的表达。举例来说,我们如何表达内心的喜悦呢?可以借助与他人谈话,将自己的喜悦告诉他人让人分享,也可以写下来,可以大声的歌唱等等不同的方式。如果,这些方式还不能淋漓酣畅的表达该怎么办呢?用我们古人的话说就是: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所以,人的外部表达应该是一种内在拥有的自然的流露,或者一种信仰,抑或一种价值。

所以,我们提倡能够调动起大家的积极性因素的祈祷或信仰生活的方法,但是不能够为了方法而方法。总该去深化我们所使用的方法,因为与天主相接触的途径因人而异,每个人都应找到适合自己的祈祷方式。

最后,如果大家愿意更进一步的认识这个问题,推荐大家阅读天主教新要理的第四卷,特别是2700到2724条。

NO.91:[认识教会]对于基督教的误解该怎样对待「2/14/2008 8:47:47 AM」 [ ] (提问)
Male
mary
 
在网上或是听到基督教对天主教在信仰等方面的错误言论,非常的气愤,对那些教会的宣读讲者他们误人的言论开始还以他们无知,加以理解,但是,越来越觉得无法容忍,比如对所信仰的神,圣事等。对此只保持静默或被动地说明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不可否认的是确有一些人云亦云的人将一些攻击性的言论大肆转载,其实里面说的什么自己可能都不懂,或根本就没有看过。在宗教宽容趋势下的今天,这些攻击只能让人见了加以讪笑而已,不会有什么好的效果。

需要区分这些言论究竟属于哪方面,什么性质。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去对待这些问题,比如,如果有人攻击天主教拜圣母,显然,这是一种长期形成的误解与成见,属于认知不足的问题。但是,对于天主教人士还应该反省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对圣母的敬礼是有过还是不及。换句话说,在我们天主教内也需要破除一种迷信,就是过于高举圣母的敬礼或圣母的地位,这在天主教内从一开始就是存在的一个危险。但是也不能就此否认了圣母的重要性和地位,更不能把圣母贬低为只是耶稣纯人性的母亲,因此而认为所有有关圣母的敬礼都应该摈弃。我们反对这两种极端,因为这会破坏对圣母的真正敬礼。批评的好处就在于它能让你知道天主教会在哪些方面还欠缺,还做的不完善,这是一面镜子,要好好的利用。一个不能接受批评的教会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教会,也就不能有什么改进和完善。

上面仅仅是一个例子而已,我们在对待所有的误解或攻击的时候都需要用这些心态去审视,说的对的,我们要虚心接受,误解了的,我们心平气和的说出我们天主教的道理而不强迫别人接受,恶意攻击的,我们一笑了之。如果对方出言不逊我们也那样的话我们岂不也和他们一样了吗?人们接受的是真理,而不是一些误解和带有情绪的攻击性言语。

同时,当我们面对这些攻击的时候,可能不知道如何答复,或者根本就答复不了,所以,这也激励我们多多学习教会的知识,多多认识教会。目前,在大公主义运动如火如荼的今天,我们国内的天主教会和基督教会还处在特立腾大公会议时期,还在彼此的纠缠过去的老帐,很少看到一种开放式的交谈和对话。
作为天主教徒,首先需要保持自己绝对不去攻击对方;其次,把我们自己的真理说出来而不强迫对方接受;最后,为大公合一运动祈祷,期望能早日也在我中华大地展开。

NO.90:[认识教会]天主教徒可以在圣公会领圣体和其它圣事吗?「2/14/2008 8:40:55 AM」 [ ] (提问)
Male
mary
 
您好?有的朋友说,天主教徒在特别情况下可以在东正教圣堂里领圣体和圣事,也可以在圣公会教堂里领圣体和圣事中,因为他们也有主教有神父。对此很疑惑?能对这两个事情给与充分的说明吗?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在新约圣经里圣体的共融(intercommunion)是和教会一体分不开的(格前十16-17),它不只实现教会的一体,并且为这一体的事实作证(弗四4-5所说的“一个身体和一个圣神……一个主,一个信德,一个洗礼”)。1867年大公运动开始时,圣体的共融才成为问题,以后在教会合一的讨论上越来越变成问题的焦点。应该注意的是讨论中的证据,甚至教会官方的声明,并不常具备信理的特征,而是牧灵、或纪律性的。
 
圣体圣事作为人内在生命完整共融的最根本与最后基础,完整的共融,是以圣体圣事为最高圣事性表现,这体现了在基督内大家“一心一意”的本质性共融,因此,在尚未达成各方面的合一之前是无法在圣体圣事中完全共融的。或者我们也可以说,能够在一起举行圣事、领受主的身体就代表着一种已经实现了的有形可见的完整共融。圣事是合一的标记和恩宠的泉源。为表达合一,既不能伪装,故此在未完全实现合一之前,便禁止互领圣事;但为获得圣宠,在必要时,互领圣事是情有可原的。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愿他们合而为一》通谕中这样说:在这个迈向合一的勇敢旅途中,信仰的透明性和慎重都要求我们要避免虚伪的妥协主义和对教会规律的淡漠。 相反的,同样的透明性和慎重也要求我们拒绝敷衍了事的合一,甚至是一种偏见的对立,或是一种倾向以悲观的角度看待一切的失败主义。要坚持这种对合一的看法,就是要考虑所有启示真理的需求,并不是要在大公主义运动上踩煞车。相反的,它意谓着要防止浮面式地解决问题,导致不稳定和不坚固的后果。尊重真理的义务是绝对的,难道这不正是福音的法律吗?(79号)

具体分析如下:
一、天主教会的立场。天主教在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为自己的立场奠定了基础,在圣体的共融上,对东正教会采取相当宽大的政策(东方公教会法令 27),而对改革宗(参 273)的各教会却不如此:“他们因为没有圣秩圣事,因而没有正确并完整地保存圣体奥迹的本质,但他们在圣餐中纪念主的死亡和复活时,他们承认共融于基督的生命”(大公主义法令 22)。教会法典844条对此有所规定:1项-天主教圣职人只能对天主教信徒,合法地施行圣事;同样天主教信徒,只能由天主教圣职人合法地领受圣事,但本条的2、3、4项,和861条2项的规定不在此限(861条2项:如果洗礼的职权施行人不在或被阻,传道员或其它由教区教长授权负责此职务的人,均可合法地施行洗礼;而且在紧急时,任何有正确意向的人皆可施行。人灵的牧人,尤其堂区主任应尽力教导信友们施行洗礼的正当方式)。
2项-如有需要,或真实神益的要求,只要能避免错误和信仰无差别论的危险,天主教徒在实际或难以找到天主教圣职人的情形下,许可由非天主教的圣职人,领受忏悔,圣体,和病人傅油圣事,但上述圣事须在该教会内有效。
3项-尚未完全和天主教会共融的东方教会人士,如果自动请求,且亦有相称的准备,天主教圣职人可合法地为之施行忏悔、圣体、和病人傅油圣事;此项规定亦适用于其它教会的人士,但该教会对圣事的态度,须依圣座的判断,一如上述东方教会人士的情况相同。
4项-如遇死亡危险时,或依教区主教或主教团的判断,认为有其它迫切要求,天主教圣职人,亦得为和天主教尚未完全共融的基督徒,当其自动请求,且亦无法找到其所属团体的圣职人时,为之施行上述的圣事,但须对圣事表示与天主教有同一的信仰,并有适当的准备。
5项-有关上述2、3和4项的情形,教区主教或主教团,除非与有关非天主教会的至少地方主管商议后,切勿颁布一般性法则。

二、天主教会和东正教会圣事共融原则。东正教会不仅在信理上,连在圣事及圣统上也与天主教十分接近,只在教宗首席权上有歧见,由于天主教会和东正教会都承认基督真真实实的临走的圣体中,而又都认为圣体是体现在基督内完全合一的事实,是共融的高峰,因此,为天主教会和东正教会而言,圣事的共融已经不是方法,而是最终的合一现实。根据东方公教会法令所讲述的原则:
26神圣事物的共享,如果损及教会的合一,或者故意附和谬论,或在信仰上有误入歧途,或有恶表及宗教中立主义的危险,是天主诫命所禁止的。但是,牧灵经验告诉我们,对东方弟兄们而言,可以且应该考虑每个人的不同环境,其中不仅不损及教会的合一,也没有应避免的危险,而且为救灵魂及人们的神益是追切的需要。所以公教会按照时、地、人的环境,曾经多次采取了,且仍在采取缓和的办法,藉参与圣事及其他圣礼与神圣事物,给所有的人提供得救的方法和基督徒彼此相爱的见证。准此,本届神圣公会议为避免因主张严厉而妨碍他人得救,并为与我们分离的东方教会促进合一,规特定下列办法。  
27在上述原则下,善意地与公教分离的东方信友,如果自动请求,并准备妥善者,可为之施行告解、圣体、病人传油圣事;而且,连公教信友,如有需要或有真正神益的策动,事实上又不可能,或者难以接近公教司铎,也可以向非公教的司铎请领同样圣事,只要在这些非天主教会内保存的圣事是有效的。  
28同样,在上述原则下,有正当的理由,公教徒与东方的分离弟兄之门,可以互相共享圣礼、神圣事务及处所。  
29这项与东方分离教会的弟兄们共享神圣事物的缓和办法,交由地方教会首长监督,让他们彼此协议,并于必要时,听取分离教会首长的意见,制订适当有效的规则,以管理基督徒之间的交往。
我们综述如下:
1) 在谨慎避免各种危险之后,天主教会与东正教会可以为了牧灵上的理由和需要而有圣事上的共融;
2) 此项圣事共融属于牧灵性质;
3) 今后的方向朝向宽松的实际牧灵发展;
4) 此缓解办法应在地方教会当局的监督下进行。
缓和纪律的基础所考虑的有下列各点:
1)圣事的有效性;
2)善意与准备;
3)永远得救的需要;
4)没有本礼的司铎;
5)没有应避免的危险,也没有附和谬论的危险。
需要补充一点,此项牧灵性的圣事共融是在双方的教友,或教友与神职人员之间展开的,至于天主教会与东正教会的神职人员共祭的问题,我们暂时还没有找到教会官方的权威文件,等我们找到之后,或者咨询过专家之后再修改这里的补充。依我们的理解,双方神职人员的圣事共融尚未被教会当局认可。

三、天主教会与其它教派之间的圣事共融问题。
不是所有教派的教导都主张基督真实的临在于圣体圣事中,比如有些新教教派的主张视圣体圣事纯为“纪念”,属于一种“圣餐”,那么,这种主张也就不涉及到什么圣事共融的问题,将“圣餐”作为一个到达合一的方法或途径,便容许互领圣餐。

基督新教在共融问题上有两种趋势,加尔文派的教会认为所有的基督徒在最深的层次都是合一的。但这个合一是精神上的和看不见的。为达到各教会的共融,只须将这已存的、不可毁的,但尚看不出的合一明朗化。至于道理上的差别,教会的不同组织,都不直接影响教会的这个深度合一。 

另一些基督教派,像路德会及圣公会,却把信理上的不同,教会结构上的基本差别,如圣统和圣事,看做共融的一些障碍。换言之,教会可见的一面也是它本质的基本构成因素。
1972年6月1日基督徒合一秘书处公布了一个文件《许可基督教信徒在天主教内领圣体》,一方面文件坚持圣事共融的基本原则,这样说“不论我们采取任何牧灵步骤,不能破坏教会奥迹及圣体奥迹彼此间的密切关系。就其本质来说,举行圣体圣事表示宣称信德及教会间共融的最高峰。这种原则不应使之晦暗下去,而是要形成为我们在这方面的指南”。另一方面又列举了一些特殊情况,“假设在特殊情况之下,许可以下基督徒在天主教内领圣体,即(1)他们对圣体圣事与天主教教义相符者,(2)感觉在精神方面严重地需要圣体的支持,而且在长时期内不能到自己教会的神职前去,(3)他自动要求领圣体。在以上各种情况之下并未破坏上述的原则。不过须要有相当的准备,及度着相称于基督徒的生活。所谓精神需要应符合前面第三号b及c条所说的意义,即需要增强精神生活,需要在教会及其团结的奥迹方面更深的瞭解。”详细的原文请参阅这里http://www.ccccn.org/book/html/56/7940.html
梵蒂冈的《罗马观察报》在1999年3月25日发表文章,表示天主教会与信义会虽然早前就成义问题达成联合声明,但出于教义分歧,双方仍未能分享圣体圣事。

具体到您的标题,我们谈谈与圣公会的圣事共融问题,英国圣公会主教最近曾表示,天主教会禁止其信徒到非天主教会领受圣体圣事,是“令人伤痛与没有帮助”的。圣公会凯特主教(J.Hind)表示,只要天主教徒良心容许,他们是可以领受圣公会的圣体的。英国天主教会墨菲-奥康纳枢机(C.Murphy-O'Conner)响应说,强调圣体圣事是教会生活的核心时,亦要明白(双方)分歧仍未解决。“这些分歧包括教会成员、教会权力、圣公会教制以及其它有关分享圣事的范畴。”奥康纳枢机说:“在我们坦率诚恳的朋谊中,这标记让我们反省到我们的分歧,让我们最终能走到完全共融。”

最后,我们还需要谈及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圣体属于一个合一的记号,还是一个达到合一的工具问题,房志荣神父这样论述说:“神学家们须不断在圣体的两面找到平衡,即圣体一方面是已经存在的共融之象征,另一方面也是达到更圆满共融的力量。在这寻找的过程中,圣体的共融也就在神学及实际生活的发展下逐步扩大其空间。然后还须得到教会纪律的批准,这纪律也该常保持弹性。普世教协(WCC,参 534)的信仰与教制委员会所出的利玛文献(Lima Document, 1982)非常谨慎地表达了这一愿望:‘我们彼此间的了解既已大幅增加,一如在此声明中所显露出来的,那么有些教会未尝不可获准,在圣体的共融上彼此更加放宽,使得基督的分裂子民围着主的桌子恢复可见的合一的那个日子早些来临’(利玛文献,论圣体33号)。”


NO.89:[认识教会]我已经成为天主教徒了吗?「2/12/2008 8:34:07 PM」 [ QQ:504352098 ] (提问)
Female
小雨
 
我是几年前和朋友去教堂听圣经,大约去过5次,我记不得当时是教堂有什么活动,有好多教友在前面排成一队由神父在教友的头上洒圣水画十字,当时我只回答一句阿门,我是被朋友硬拉上去的一点思想准备没有后来告诉我这就是领洗是天主教徒了,我真的很茫然不知道是否真的是一位天主教徒了呢?因为工作的关系以后没有去过教堂,现在的单位就在基督教堂的附近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去可以成为真正的基督教徒吗?请指教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根据惯常的经验来判断,您所接受并非属于洗礼。原因有二:
第一、 天主教会在对待慕道一事上惯常性的比较谨慎,一般都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时期,最后经过一个考核,本堂神父同意以后方可正式领洗。
第二、 天主教会的洗礼是一个非常隆重的圣事,圣洗称为入门圣事,就是说借着这个圣事接受洗礼的人就跨进了教会的大门,成为教会的一份子。这是一个人的重生,就是真正的消除了所有的罪恶,成为天主的义子义女。教会基于这件圣事的重要,往往选择在较重大的节日举行,在领洗之前也要有很多准备,比如选定一位代父或代母,就是在以后的时日中经常在灵性的成长中给予帮助的人。
根据您提供的这些信息,我们认为是一种洒圣水的圣仪,或者是一种比较特别的仪式,但不属于圣洗。不过,您并没有清楚说明您去的教堂是基督教的教堂还是天主教的教堂,我们对基督教的洗礼方式了解的不是很多,也有可能会存在那种为了发展人数而仓促给人受洗的情况。
我们建议您先仔细询问一下当时的见证人,多问几个人。当然也可以找当时的神父问问,因为正常情况下圣洗结束以后都会将一些基本信息记录在圣洗簿上的。如果您去的是一座正规的教堂的话,这些程序是不应该缺少的。

NO.88:[认识教会]我想听圣经「2/12/2008 12:23:23 PM」 [ ] (提问)
Male
zhu
 
佳播您好:我要向你打听一下,哪里有讲圣经,讲了通俗易懂,讲了和于丹讲<论语>一样,讲得通俗易懂,我是上海的靠近徐家湾,我想听圣经。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如何将比《论语》更早的《圣经》用现代人能听懂能理解的方式讲出来是要理讲授员,特别是讲授圣经的人不断去锻炼自己,不断去在教会的训导内寻找新的诠释方法的工作,因为圣经不只是为了古代的人,也是为了我们这些现代的人。当然,不是所有的讲解圣经的人都会掌握根深的圣经知识和系统的解经方法,然后在新的方式下诠释出来,就像全中国能像于丹那样讲《论语》,像易中天那样品《三国》的人并不多。所以这样的工作适于教会内一个固定的团体或者比较专业的人士制作出一些能适合大众的圣经课程或讲授。把圣经讲的过于神秘和艰深,或讲不出什么东西可能会失去很多的聆听者。

可是,圣经是非常独特的,他既不同于《论语》也不同于《三国》,既不是教导,也不是小说故事。从本质上来说,是形成文字的天主的话。是天主对我们说的话,不只是给那些古代的人说的。所以,圣经的话是活的,更好说基督徒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对圣经的诠释,而不是根据圣经所出来的教导。圣经离开了教会团体的生活就有可能被视为小说或科研对象,甚至还有可能会成为一种“密码”。我们的误区就说很多时候将圣经视为一部书,而没有意识到圣经其实就是在基督徒每日生活中的动态性诠释。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圣经中每一部书都是一个时代中某个团体对信仰生活的反省和诠释,是一种信仰的表达。无论创世纪还是出谷记,玛窦福音还是保禄的书信,都是对已经存在的信仰生活的一种诠释。

那么,在我们鼓励大家用一种浅显易懂的方法将圣经讲授出来的同时,一定要避免出现一种危险,就是将圣经等同于文学著作而不是信仰生活。团体中的信仰生活比那种吸引人的讲授更符合圣经的精神和圣经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的本意。

最后,我们希望大家能正确把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因为好的方法已经是成功的一半了。

上海的教会最近几十年来发展的很快,而且在各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经验,找一个能学习圣经的地方应该不是很困难的事情,但是,我们不厌其烦的再次提醒,圣经是一种生活。

NO.87:[认识教会]我只想保护自己而信奉天主教可以吗?「2/9/2008 8:21:56 PM」 [ ] (提问)
Female
哈哈
 
    我之所以想信天主教是因为我想保护自己,因为我听说天主教在婚前不可以有性行为,对吧?那我想问下我是女生,那男人信的话也是要遵守这有一条,对不?我的思想是属于那种保守的,我怕以后交男友后被别人碰,我希望我到结婚后把我唯一珍贵的东西送给我的丈夫,我不希望我不纯洁,其实男生我是不在乎的,可如何保护自己,我很苦恼,因此我希望信奉这个天主教可以让我有个借口,那我不想去教会,我家里没人信这个,我还是学生也没时间去,也不知道教会在哪,只是心里认为我是一个信奉这个宗教的人,那我可以对别人说我是天主教教徒吗?这样算是一个教徒吗?我现在开始有带十字架项链,我觉得那个满好看的,而且耳环我也有,我不排斥这个东西,而且觉得很漂亮很喜欢,我可以以后结婚了就不信它吗?或者说可以随时都可以从中解脱出来吗?如果没什么变故的话我想不会出来的,还有以前信佛的可以来信这个教吗?我信什么都没有仪式成真正的教徒的,应该没关系吧!我对天主教不太了解,也会慢慢去主动了解他的,我算一个诚心的教徒吗?主能接受我吗?我觉得这个教满适合我的,再说我不骂人,很少说脏字的!但是环境的限制,家里没人信天主,所以我才这么晚发现有这样一个适合我崇敬的教,我现在20,信它不晚吧?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在回答完上一个问题后仔细看了您的问题,一时找不到好的回答方法,毕竟您还不是天主教徒,而且这个问题也挺怪的。
晚上下去吃饭,饭桌上有汤,旁边放着勺子和叉子,心里想着这个问题吃饭也就分心了,随手拿起叉子当勺子来喝汤,喝了好几次也没有发觉是在用叉子喝汤。等到发觉了就突然想到了回复您的方法。
就譬如喝汤吧,人饿了就会吃饭喝汤,这就是人吃饭的近目的:充饥。不论怎么样,能把饭弄到肚子里就算达到目的了,不饿了就行。但是,如果是有饼,总不能不经过咀嚼就整个的吞下去,吞下去固然能填饱肚子但对消化不好。如果要喝汤呢,或者端着碗喝或者用汤勺喝,这是常规方法,如果用叉子来喝汤呢,属于非常规方法,只要有时间还是可以把汤喝完的,但,也许等你把汤喝完了就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好了,现在来看您的问题,我们就把信仰比作要吃的饭,人不吃饭就会饥饿,人没有灵性的食粮也会精神贫乏,缺乏一个价值观念。为什么天主教徒中绝大大部分人都拒绝婚前性行为呢,是因为他们经过漫长的精神教育,已经有了一个贞节的价值观念。若要获得这个价值观念有很多的方法,在教会里可以借着团体生活,灵性训练,祈祷生活,圣书阅读等等来获得,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正常途径。但是为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同样可以获得天主教性灵上的富裕,可以借着研究,借着咨询、访问等等的方式来多少领略一点,这种方法就好比是前面提到的用叉子喝汤。这种方法固然能多少领略到一点,但是真正的精髓和内容却是无法获得的。
看来老天真的在帮我们回复这个问题啊,不知道怎么那么巧在餐桌旁边的一个架子上放着一本摄影集,是杨延康拍的有关陕西乡村天主教的一些照片展,装帧很精美,照片都是黑白的。因为在2月7号的时候我们添加了一篇有关杨延康的文章,所以就有了特别的注意。一页一页的仔细看了这些摄影,感觉拍的非常的细腻喝深刻。
为什么要在这个问题里提到一本摄影集呢?是因为这个摄影者非常的特别。杨延康一开始跟您一样,没有信仰,但是他对拍摄信仰题材的东西产生了兴趣,他就想用自己的镜头拍摄下人们信仰生活的各种状态。作为任何一个摄影爱好者来说都不会成为问题,因为教会也没有禁止过无信仰的人对自己的信仰生活拍照。下面,我们引述那篇文章里的一些原话来看看他后来发生了什么。整个文章可以从这里阅读的到http://www.ccccn.org/article/other/wenzh/qt/2008-02-07/1728.html

一开始,他采取的是一种“望教”的姿态,也就是以一种外部观察者的身份,捕捉天主教徒们的一举一动。但他渐渐发现,很难捕捉到教徒们最自然、最真实的状态。更重要的是,他对观察者的“外部”定位本身也起了怀疑。“如果我顽固地维护那种所谓‘批判’的意识,就会对拍摄对象采取一种猎奇的,甚至嘲讽的心态,刻意地去寻找他们身上那些矛盾的、不合时宜的,甚至所谓‘愚昧’的东西”,杨延康说:“但这并不是我真正想要的东西,我想要拍出他们的真情他们的心灵。”于是,杨延康在1997年受洗,成为他拍摄对象中的一员,此举让这位摄影家完成一个根本的转变,把影像从视觉层面转换到了信仰层面。
2002年,杨延康十年磨一剑的“陕西乡村天主教”在京展出,轰动全国。评论指出,杨延康的作品体现出“对真相的深刻尊敬和对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积极诠释的创作欲望”,其工作已经超出摄影本身,而成为有社会史学价值的图像文本。
2003年1月,杨延康去了甘肃的拉卜楞寺。就在那座寺院,杨延康皈依了藏区佛教,开始“藏传佛教”的主题拍摄,这一次,他依然打算花10年的时间。一会儿接受天主教受洗,一会儿又信仰藏传佛教,许多人质疑杨延康的宗教态度。有人批评说,他的信仰完全处于功利目的,为了拍某个教,就去“信”某个教。杨延康对此不置可否,在他看来,宗教没有太多的框框和壁垒,关键在于内心的虔诚,在于你是否真的信仰,在于你是否能从信仰中得到信念、信心,以及随之而来的幸福。他还告诉记者一个小故事。一年春节,两位陕北的天主教神父到深圳去找他。正巧,一位藏区的活佛也借住在他家中。四人共处一室,其乐融融。他们一起畅谈宗教,惺惺相惜。不过杨延康也坦言,说到底,他最信仰的,也许是“影像教”。

我们在这里不去讨论他的信仰问题,而是着重去看其中的一点,就是若想真正汲取到一个教派的精华的东西,一定需要有一个灵性上的皈依。也就是说,宗教给人的不只是一套完整的思想价值体系,也是一套活生生的生活价值观。信仰的眼睛会让人领悟的更多,这是在没有信仰的时候所无法体会的。我们经常认为有一句话是矛盾的,这句话就是“信仰为了理解”,因为在我们的意识中,我如果还没有理解怎么会有信仰呢?应该是先理解了再信仰啊。其实,真正的吊诡也就在这里。了解教会的人多的是,没有信仰的人获得教会认可的神学博士的人也有的是,他们拥有足以教导人的教会知识,但是却没有信仰。所以,有无信仰与理解多少并不是成正比的。可是,一个真正沉浸到信仰中的人就会发现在信仰之外无法发现的东西。

我们不想再过多的说很多大道理,再回到一开始,我们真的希望您哪天体验一下用叉子喝汤的感觉,在喝的时候想想我们说的是对还是错。
NO.86:[认识教会]神父叫110驱赶传教教友对不对「2/8/2008 12:32:11 PM」 [ ] (提问)
Male
仆人
 
辽宁建平的j姊妹福传十几年,全身心扑在福传救灵上,曾到过黑龙江、吉林传道,受到当地教会的热烈欢迎。
辽宁某市某教会的教友看到j姊妹在吉林讲的那样好,就邀请她到自己的家乡教会(农村教会)讲道,结果本堂老神父听说了,打的驱车近百里到那里把j姊妹驱逐!理由是:你来这里经过谁同意了?扬言:“立即走!否则,打110报警!”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会很干脆的回答您提出的问题,神父的这种做法不对。
如果有人扰乱了社会治安打110报警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但是教会内部的问题需要由教会内部来处理,除非一些教会内部的问题是直接和社会有关系的。
您提到的j姊妹传教的问题,如果不是什么闪电派的,无论如何也是属于教会内部的问题,属于协调不善的问题。因而和社会治安没有一点关系,将教会的内部事务交由政府当局来处理属于出卖教会利益的行为,是一种“不择手段”。
一些地方的神长可能过于考虑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不愿意有人宣讲与他们的道理不同的道理。但是,不可否认,囿于知识和能力的局限,很多神长的思想非常滞后,甚至形成一种地方保护主义。不能容纳其他人的宣讲无非是为了维护自己宣讲的体系和权威,就是总认为别人的宣讲是靠不住或是怕别人抢了自己的风光。
我们当然也不能否认当地神长为了教友们的牧灵益处,禁止一些在讲道上存有问题的人到其管辖的堂区讲道,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所用的方法却不能是一种“非教会”的“政治性”方法。
因为我们对这个事件知道的不多,所以不能进一步的评论,也不排除其它方面的原因。所以,我们只一再强调教会内部的事务一定要由教会当局来处理。
NO.85:[认识教会]分析「2/6/2008 3:18:18 PM」 [ ] (提问)
Male
246
 
1可以偷看老公的手机短消息内容吗?
2:这是老公单位女同事发的内容(我已坐床上了,这二天天不好,胸口很闷,压抑,再下去要发神经了)
3这内容是有暧昧关系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一、什么是隐私权?
我们特别参照了中国法院网的一篇文章(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409/27/133061.shtml)将其中的要点综述如下:
一开始,这篇文章就承认我国的法律还很不完善。虽然有几部法规提到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直到现在还没有哪部法律对“隐私”这个概念作出具体的解释。但参照国外的规定,或顾名思义,“隐私”应该有两个构成要件:一是“私”,即纯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或群体利益无关的事情,比如私人信息、私人活动、私人空间等;二是“隐”,即隐藏、隐蔽,它需要行为主体选择必要的场合或采取一定的隐蔽措施。这两个要件,缺一不可。“隐”而不“私”的不为“隐私”,比如有人贪污受贿了,行为人当然不想让世人知道,但因为贪污受贿不是与他人无关的私事,所以不是“隐私”;“私”而不“隐”的也不为“隐私”,比如日记一般属于隐私,但如果主人把它拿给别人看或自己贴到互联网上,那就不是隐私了。
在这段叙述中,作者强调了构成隐私的两个条件,或者说是两个构成因素,所以,不是什么简单的见不得人的秘密就可以构成隐私。而与其他人或社会有直接关系的事情虽然隐秘而行但也不能构成隐私。
作者认为隐私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这样,隐私权和人的基本权利构成了一个整体。作者这样说:宪法规定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原则,而隐私权正是人格权的一种。国家保护公民合法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我国在制定相关隐私权的行动开始走向实际的具体化层面,作者给我们指出了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人格利益构成侵权。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将包括隐私在内的合法人格利益纳入了直接的司法保护中。正在制定的民法典草案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禁止窃取、窃听、偷录、偷拍他人隐私,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披露或利用他人私生活秘密或实施其他损害个人隐私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法律将以直接保护的方式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可是,这个隐私权的问题在婚姻里却牵涉到了很多其它方面的因素而变为复杂化,因为《婚姻法》中明文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婚姻中的一方有权知道自己所享有的专属身份利益是否受到威胁或侵犯,那么,在一方未之情的情况下的调查或偷窥是否属于合法的婚姻范畴中的基本知情权,还是属于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呢?我们的意见是:配偶的一方享有基本的知情权,但是这个知情权却不可以无限的放大。比如,不可以在获悉一定的隐秘信息后将之公之于众。

二、教会如何解释隐私权?
天主教教理第三卷开篇就强调人的人格尊严,新要理翻译为“人的位格尊严”其实就是指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的来源
人位格的尊严,归根结底,在於人是按照天主的肖象与模样而受造的;这尊严的实现,便是人蒙召享受天主的真福。人自由地达致真福,乃属於人的本性。从人的自由行为,可知人是否符合天主预许的、道德良心指证的美善。人不断地建树自我,并内在地成长:人的感性生活、精神生活,都是组成成长的材料。人藉着恩宠的帮助,日进於德,避免罪恶,如不幸而犯罪,一如离家之荡子投向天父的仁慈而得到宽恕。循此途径,人乃达到圆满的爱德(1700号)。
需要特别提出来的是第1750号,谈及了传统的三个判定人的行为道德性的原则:人行为的道德性取决於:1、选择的对象;2、追求的目的或意向;3、行为的环境。这三者构成人行为道德性的“泉源”,或组成要素。
新要理从个人性的人格尊严转而将目光投向与人有密切关系的社会和家庭,在谈论如何尊重人时这样说:“尊重人,包括尊重他身为受造物的尊严及由此所衍生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先於社会的、是社会应该承认的。它们是所有权威伦理合法性的基础:如果一个社会在其积极立法时,加以轻视,或拒绝承认这些权利, 无异是损害自身的伦理合法性……。 
尊重人须透过以下的原则:人人应将其近人视作‘另一个自己’,一无例外。首先应顾及近人的生命,以及为度尊严的生活所需要的资源。没有一种立法,凭其本身的力量,足以消除恐惧、偏见、骄傲和自私的心态,这些都阻碍建立真正具有兄弟情谊的社会。唯有在以每一个人为‘近人’、为兄弟的爱德能消除这些阻碍。”(参阅教理1930,1931)

夫妻的忠贞
新要理在解释第六诫的时侯谈到了夫妻忠贞的问题,但是我们先要看一点第四诫中有关家庭的解释。在2201号谈到了家庭的本质,这样说:“夫妇团体是基於配偶双方的合意而形成的。婚姻和家庭是导向配偶之间的幸福以及生养和教育子女。配偶的爱情和子女的生育,在同一家庭的成员之间,建立起人际的关系和首要的责任。”这个说法已经改变了过去将婚姻的首要目的视为传生子女的论断,而将夫妻双方的幸福提前,这个说法也可以在牧职宪章里去参考。
2365号所谈及夫妻的忠贞,并引用了金口若望的一段非常优美话。这样说:“忠贞表示言出必行。天主是信实的。婚姻圣事使男女二人进入基督对教会的信实。藉着夫妻的贞洁,他们为此奥迹向世界作证。 金口圣若望提醒年轻新婚丈夫,要对他们的妻子这样说:我以手臂拥抱你,我爱你,我更喜爱你胜过我自己的生命。因为现在的生命不算什么,我最切望的梦想是与你共度这生命,使能保证将来在那为我们保留的生命中永不会彼此分离……我把你的爱放在一切之上,我没有比这更痛苦的事,那就是我的想法不是你的想法”。
夫妻的忠贞也可以用第八诫的积极面来构筑,就是人应该活在真理中,人如果不能互相信任,就是说,如果不显示出真理,就不可能共同生活,真理之为德行,就是要正当地给予他人所应得的。诚实就是在应说的事和应保守的缄默之间,适当地保持中庸:这包括正直与谨慎。按正义,人对另一人应正直地显示真理(参阅教理2469号)。

教会在正式文件中并没有单独将隐私权提出来加以讨论,而是将隐私权视为人基本权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将其纳入人的位格尊严之内来讨论。讨论何者为人的隐私的问题更属于社会学问题,而教会训导在看待这个问题的时侯特别给予了这个问题最后的超越性基础,就是人的位格尊严应该在基督的光下去看。

3、对问题的回复
我们将您的问题归结为一个是否可以为了婚姻内的基本知情权而在丈夫未知的情况下查阅他的手机短信问题。所以,我们无意去判断您看到的留言是否有暧昧意味。
那么,我们现在要问,您的这种行为究竟属于出于婚姻内夫妻应该相互忠贞的基本知情权还是您已经侵犯到了您丈夫的隐私权。
毫无疑问,根据判定一个行为是否属于道德的标准,您的起初意向是为了保护自己,出于基本的知情权的要求而查看您丈夫的手机短信,那么,在这点上您并没有错,因为您行使的是一种与隐私权无关的权利。换句话说,您丈夫的这个秘密在你们的婚姻中不能被纯粹视为一个个人的隐私范畴,因为与您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您是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您的权利。
但是,您现在已经将得到的秘密信息公布到了互联网上,已经超越了您最初的意向,而这个属于个人秘密的信息非经您丈夫本人同意是不可以将之公之于众的,所以,您在事实上已经侵犯了您丈夫的隐私权。在此我们也特别提醒后续提问者,当所以提及的问题涉及到第三者的时候,请尽量将问题设为保密。

有些事情是不能够靠着法律或推理来解决的,而是一种在爱内的信任与宽容。有的事情需要去发现,但说出来可能会造成另外一种比发现这个秘密更大的伤害,如果这个事情在一定程度上并无损于夫妻之间的忠诚,就让它成为静静的回忆吧。就象房子打的桩,它支起以后的人生,所以不去窥测它,也是美好的结局。关键是现在和未来。给丈夫一个合理的空间,也会使自己的婚姻得到一份自由的空间。
NO.84:[认识教会]关于圣召与天主的旨意等「2/5/2008 9:48:15 PM」 [ ] (提问)
Male
joseph
 
1.如何辩识在俗教友的圣召及天主的旨意?
2.不幸犯罪后以前所做的善工是否作废?
3.如何区分大罪与小罪?
4.神父可否自行祝圣圣油?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请您下次将问题分开来问,因为需要归类,这四个问题不属于同类,我们也无法归类。而且放在一起回复太冗长了。

1.如何辩识在俗教友的圣召及天主的旨意?
所谓“在俗教友”,梵二大公会议《教会宪章》第31节一开始这样说:“所谓在俗教友,系指教会神职人员和教会所承认的修会人员以外的所有教友。他们以圣洗圣事和基督结为一体,成了天主的子民,在自有的方式中分沾基督的司祭、先知及王道的职务,并在个人份内,执行整个基督子民在教会内与在世界上的使命”。
宪章同一节另有一段说:“在俗教友的圣召即在于按照天主的计划去安排现世的俗物,以为寻求天主的国。……所以,在俗教友的特殊职责即要光照并安排那些与他们有着密切关连的现世事物,使之按照基督的意思完成,并为赞美光荣造物主与救赎主而发展存在”。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的《在俗教友在教会与世界中的圣召及使命劝谕》第九节说:“在俗教友站在教会生活的最前线;因着他们,教会成了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准则。 为此,他们尤其必须越来越明晰地意识到:他们不但属于教会,而且他们本身就是教会,就是由教宗这位唯一的元首和与他共融的主教们所领导的信友团体。他们就是教会”。
教宗劝谕这段话更进一步指出了在俗教友在教会与社会中的功能与身分。事实上,在俗教友因着圣洗和坚振两件圣事,已从天主那里接受了肩负使徒传教工作的任务。 为此,他们不但有义务,而且有权利,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从事使徒传教工作,好叫普世人类都能认识,并接纳天主救赎人类都能认识,并接纳天主救赎人类的讯息。 世界上并不是任何地区都容许神职人员自由传播福音,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足够的神父肩挑使徒传教的重任。在这种特殊状况的地区,在俗教友所肩负的使徒传教工 作就更为迫切,更为不可或缺。即使在教会团体中,在俗教友的使徒行动仍然非常需要,一旦缺乏他们,传教工作经常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教会新编要理在谈到在俗教友的职务时,特别分段介绍了在俗教友所分沾的基督司祭,先知及王道三种职务。如果您有时间欢迎您进一步去阅读,在897-913号。这里我们把它的四点结论介绍给您:
第一点,在俗教友生活在尘世里,置身于世俗事务中,所以天主叫他们要充满基督 的精神,发挥酵母的作用,在世间从事使徒传教的工作。
第二点,在俗教友分沾基督司祭的职务,他们越是与基督结合,越能在自己的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和教会生活各方面中显示圣洗和坚振所带给的恩宠,进而实践每位受洗的人所应走的成圣使命。
第叁点,在俗教友负有先知的使命,为此他们必须在尘世社会群众中为基督作证。
第四点,在俗教友分享基督君王的使命,所以他们能够以克己和圣化生活的途径,战胜盘踞在自己身内和世界中的罪恶王国。

作为在俗教友,努力去完善上述所的说使命的同时就是在实现天主的旨意,他的旨意就在我们的“俗”世生活中。

2.不幸犯罪后以前所做的善工是否作废?
善工永远是善工,也不会作废。但是人犯罪以后就是处在一种与天主对立的状态,因为罪恶的关系,人的善工不能再发挥作用了。
善工的作用在于使我们常常有能力去做天主愿意的事情,这个不断的更新和行善会慢慢的成为一种德行,人因此生活在与天主的真实关系中。善工本身不是我们获救的最终原因,人不能想做买卖那样对天主说:我做了你规定的那些善行你就得给我天堂。从实而论,人的这么一点点的小小的善工怎么会与天主的那种永远的真福相配呢?所以我们得救那是出于天主白白的恩赐,不是我做了什么天主才会赏赐我们天国,而是天主愿意赐予我们,我们就获得了天国。
我们总不要将我们的善工视为一种独立存在在我们人之外的一种纸币,或者能够邀功的一种资本。他应该是内在与人的一种德行,借着这种德行我们能够打开自己任由天主的恩宠灌注。这恩宠才会使我们成义。因此,善工的价值不在它本身,而在于借助善工我们能长坚定于善,有能力完全天主的旨意。

3.如何区分大罪与小罪?
传统的说法
我们受特立腾大公会议的影响,一直在这样区分:在大事情上,明知故犯天主的诫命,就是大罪;大罪也叫死罪。在小事情上,明知故犯天主的诫命,或在大事情上,不完全明白,或不完全故意犯天主的诫命。
天主教新教理的路线依然是特立腾大公会议的路线,甚至整部教理的结构都差不多。在区分大罪与小罪的时候说的很清楚:
1846. 按严重性来审断罪过是适宜的。把罪过分为大罪和小罪,这在圣经中早已有迹可寻,也成为教会的传统。人们的经验也证实如此。 
1847. 大罪是严重地违反天主的法律,摧毁在我们心内的爱德;大罪是人把低下的美善放在天主之上,背离作为自己终向和真福的天主。 
小罪虽然触犯和伤害爱德,但仍让爱德留在我们之内。 
1848. 由於大罪攻击在我们内生命的基础,那就是爱德,因此需要一个来自天主仁慈的新主动和一个心灵的皈依,这通常於修好圣事内完成: 
当意志导向一件事物,若这事物在本质上违反人生终向的爱德,这时,就其对象而言,即构成了大罪……,不论是反对爱天主,如亵渎、发虚誓等等,或者是反对爱近人,如杀人、奸淫等等……。反过来说,有时罪人的意志趋向的一事一物,其本身是一种错乱,但并不反对爱天主和爱近人,如无益的废话、多馀的嘻笑等等,这一类的罪,便是小罪。 
1849. 一个罪成为大罪,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大罪是指其对象是严重的事情,又是明知而故犯的罪」。 
1850. 严重的事情,依照耶稣答覆富少年的话,是经由十诫所确定:「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不可欺诈,应孝敬你的父母」(谷10:19)。罪过的严重性有轻重的分别:杀人比偷盗更为严重。受害人的身分也在考虑之列:向父母施暴,就事情本身来说,比对外人施暴更加严重。 
1851. 大罪必须是知道清楚,又是完全同意的。这假定事先知道该行为是有罪的,是违反天主法律的。这也包括同意经过足够的考虑,可以称得上是个人的抉择。伪装的无知和冷酷无情的心地不但不减轻,反而增加罪过明知故犯的程度。 
1852. 非故意的无知能减轻,甚至免除严重过错的归咎性。但是人人应该知道铭刻在每一个人良心中的道德律原则。感性的冲动和情欲,一如外来的压力和病理学的困扰,同样能够减轻故意和自由的程度。恶意的罪过,存心选择邪恶的罪过,是最严重的。 
1853. 大罪,一如爱本身,是人自由的根本抉择。大罪导致爱德的失落和圣化恩宠的丧失,就是恩宠状态的丧失。人若不藉着悔改和天主的宽恕蒙受救赎,他将招致被摈弃在基督的神国之外,和地狱的永死,因为我们的自由有能力作出永久而无可挽回的抉择。然而,就一个行为本身而言,我们固然能够断定是一个严重的过错,但是对人的判断,我们应该信赖天主的公义和仁慈。 
1854. 犯小罪是人在轻微的事情上,不遵守道德律的规定,或在严重的事情上,违反道德的规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 

我们的意见
首先,我们无意推翻或否认传统的辨识方法与原则,但是,我们必须要指出另外一个事实,就是在罪的行为中多元的动态因素的存在,比如,根深蒂固的错误心态及态度;错误的基本抉择,给人的生活一种不正确的方向;罪宗:虚荣(骄傲)、嫉妒、忿怒、悭吝、迷色、贪饕、精神的慵懒;个人错误的行为等等。这些不同平面上互相影响的因素,使得人的行为在多元中产生互动性。因此,并不容易判断罪的严重性,即何谓小罪、小罪,而在最近神学发展中也越来越不强调大罪与小罪之间数学式区别。
我们上面提到了,天主教新要理走的是特立腾大公会议的路线,因而不能被视为天主教对这个问题的最新理解。1984年的《和好与忏悔》劝谕将这个问题进行了梳理,这份文献我们认为应该作为最近的权威行解释。在第二部分提到了“致死的罪与小罪”,在这个标题下这样说:“罪的严重性问题。这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也是基督徒的良知,总不能拒绝回答的问题。罪之冒犯天主和对人的后果,为什么是严重的?严重到什么程度?教会在这题材上有她自己的道理,在基本因素上一再肯定,可是也承认在具体的情况下,不容易界定清楚的和正确的范围。”这种说法也是我们在表达我们的意见的时候所坚持的,一方面我们不否认一些基本因素的肯定,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否认在具体情况下的界定问题。
然后,《和好与忏悔》从历史的角度对大罪与小罪区分的形成做了一个总结:“多少世纪以来,教会讲论到‘致死的’罪(死罪)与可以宽恕的罪(小罪)。尤其在新约里显示出这种区分和词汇。有许多章节数点并厉害地责斥罪过,特别是那些应该受惩罚的,还有耶稣自己对十诫的肯定……圣师们,神学家与精神导师及牧人们,把罪分为死罪与小罪。在许多圣师中,圣奥斯定讨论了‘致命伤及致死的罪’和‘可以宽恕的、轻的或日常的’作为对比(93)。他对这些形容词所给予的意义,影响到以后教会的训导。在他以后,有圣多玛斯阿奎那,他以极清楚的名称;把这道理系统化,在教会内成了持久的说法……”最后,《和好与忏悔》否决了关于罪的三分法的提案:“在世界主教会议期间,某些教长提议罪以三重的分法,把罪分为三类,即小罪、大罪、致死的罪。这三重分法,可以说明大罪中有严重性的等级。但实际上主要而决定性的分别,在于一种是摧毁爱德的罪,另一种罪是没有毁灭超性的生命:在生与死之间没有中间路线。”(更详细的阅读请参考这里http://www.ccccn.org/book/html/126/6649.html)
总而言之,我既要坚持教会对大罪与小罪的传统区分,又要避免成为一种机械式的区分法,需要考虑到多种不同的动态因素。

4.神父可否自行祝圣圣油?
平常由主教祝圣,但是在危急时刻神父可以自行祝圣,亦可以使用植物油。
NO.83:[认识教会]请问:可否提供路德圣母150周年祷文。「2/5/2008 4:56:02 PM」 [ 邮箱:jlzt_gz@126.com ] (提问)
Male
五饼二鱼
 
 请问:可否提供路德圣母150周年祷文。

这是得大赦的条件。

紧急,重要!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今年教会纪念幷庆祝童贞圣母在法国露德显现一百五十周年。为了这件盛事,教宗本笃十六世颁布全大赦令,凡是在今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之前,到露德朝圣的信友,只要办告解神功,参与弥撒领圣体,幷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祷,可以获得全大赦。然而在本二月十一日之前,在全球各地同样可以获得这项特恩,只要按照教会的规定去做即可。

怎么做呢?教宗在二月三日星期天中午颂念三钟经的机会中已经说明过,他说:“直到二月十一日,露德圣母显现一百五十周年纪念日当天,都有获得全大赦的可能,而且为亡者同样有效,只要遵循一向的规定即可。那就是:办告解神功,领圣体,为教宗的意向祈祷,在受过祝福、可供公开敬礼的露德圣母像前祈祷。至于年老和患病的人,只要内心有相同的意向,同样可以获得全大赦的特恩”。
NO.82:[认识教会]神职人员的单身「2/2/2008 1:17:46 PM」 [ ] (提问)
Female
渴望
 
这个问题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每当跟身边的异教徒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咨询过几个这方面的朋友,但都没得到满意的答复,希望通过这次能够获得满意的答复。俗话说:食也,性也。男女结合好象是天主创造人的初衷,为了繁衍后代。这样的的单身好象是有点违背伦理,性对于人来说就象吃饭一样,也是很本能的一个生理反映,东正教的神甫好象都可以结婚,这样对于他们来说我觉得会比较更人性化一点,不知道这样说是不是正确?希望能过得到满意的答复。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因为最近实在太忙,不能写的太多,我们给您找到了刘哲神父的讲课笔记,将其中涉及到的地方贴在这里。仅供您参考,同意也感谢刘哲神父。

一、启示中的独身论
贞洁Chastity 将天主的秩序纳入婚姻生活。
独身Celibacy 一个人的生活和教会的独身不同。里指为奉献生活的人。
童贞Virginity 从来没有性交关系。们注重属灵的童贞。

旧约的启示:
旧约很难找到赞美和鼓励人独身和贞洁。希伯来文当中从来没有“独身”这个字。旧约“童贞女”常有一点不鼓励的语气。(民11:37)以色列女子哀哭这个女子没有享作母亲的生活。(亚5:2)
旧约先知当中“耶肋米亚”没有结婚,是天主借着这个守贞的行为提醒以民。

新约中的解释:
宗徒能成为宗徒是耶稣的召叫。
1、 玛19:11-12耶稣对他们说:「这话不是人人所能领悟的,只有那些得了恩赐的人,才能领悟。因为有些阉人,从母胎生来就是这样,有些阉人,是被人阉的;有些阉人,却是为了天国,而自阉的。能领悟的,就领悟吧!」
 “为什么自阉”这里很可能是借着“自阉”来表示和代表一个末世的信息。玛22:30因为复活的时候,也不娶也不嫁,好象在天上的天使一样。为了天国自阉不是绝对需要的。这里并没有一种邀请人过这种独身生活。
2、 路14:26「如果谁来就我,而不恼恨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门徒。这句话也并未有明显的邀请。
路18:29“为了天国的缘故舍弃房屋或妻子或田地。(玛19:29;谷10:29-30)玛19:29原文本身没有妻子。所以中文为什么有妻子,应该是路加在文章中所加的。路加写耶稣基督建议人过独身生活。
格前7:7-8保禄是否结婚无人得知,只是想象犹太人那个年龄应该结婚。有人认为斐4:3指保禄太太,但不能确定。
格前9:5为什么保禄这样要求呢?格前7:26;31。“现时的急难”指末世的信息。“无所挂虑------”指的是内心的生活,叫人更齐全专心事奉主。

二、独身生活在教会中的发展
弟前 3:2 【那么,监督必须是无可指摘的,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有节制,应慎重,端庄,好客,善于教导;】弟前 3:12 【执事应当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善于管理自己子女和家庭,】。铎 1:6 【长老应是无可指摘的,只做过一个妻子的丈夫,所有的子女都是信徒,又没有被控告为放荡不羁的,】当时接受结过婚的神职人员。当时有一个不明文的规定:即领受大品的人少过性生活。或者是如果没有结婚而要升神父,就不要结婚了。
依里白会议(300-303?)在此会议当中颁布婚姻和铎身的独身制(Counal of jee:beritan)DS119(会议)乐意于全体主教,长老-(司铎)们以及六品执事,或所有在职的神职人员,节制自己与配偶(同房)而生育子女。不拘谁若不这样做的,则不得享受神职荣誉。
根嘉会议(345)(Counal of gangra)当时有的人不参加结了婚的弥撒。但教会反对此立场。
尼采亚第一届大公会议(325)有的人想在此大公会议上,定独身生活但未能通过。
拉特朗第一届大公会议:(Lateran Council) DS、711可以说是天主教明显将独身的规定,严禁五品以上结婚。拉特朗大公会议(1139)领神品人事不可以结婚。
东正教会的规距比西方拉丁教会松些。东正教会:Justinian 两位皇帝严禁结婚神职人员晋升主教,晋铎不限。1523年在奥斯定会鼓吹结婚自由,1525年自己结婚,以保禄主张婚姻自由。
脱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肯定独身比婚姻生活的价值高。
DS1810 (10)谁若说,结婚人的地位,胜过守贞或守独身人的地位,而守贞守独身,并不比结婚更好更有福(参阅玛19:11;格前7:25,38-40),则应予以绝罚。
DS1809 (9)谁若说,已领受神品(大品)的圣职人员,或已隆重地宣发贞洁愿的会士,都能结婚,而他们所结的婚姻,虽有教会法律的禁止,与圣愿的阻挡,还是有效的;要是不然的话,那无异是惩罚婚姻的举动,而且,所有自知没有贞洁恩赐的人们,(即使已发了贞洁圣愿),都能结婚,那么,这种人,则应受绝罚,因为天主不拒绝正直地求祂的人们,“且祂也不许我们受那超过我们能力的试探”(格前10:13)。
结论:1809,现在教会神职人员要守独身,是教会而不是神品圣事本身所有。
梵二《司铎法令》PO;LG29,42避开贬低婚姻价值的言论,不象以前多玛斯的主张,我们拿宗徒为榜样时,要用确定的东西,但应避免全部采用。因为宗徒并未彻底的舍弃一切,否则就不会有再在船上捕鱼,说明他们还继续以前的工作。以宗徒为证时,避免以宗徒为榜样,因为除了保禄以外,好多事我们不知。玛19:11-12;路20:35-36;若1:13;格前7:32-34;格后11:2基于基督的奥义和本身,同使命成了我们的基础。
独身使司铎有一个不分散的心为天国服务。“天主赏赐的礼物”。梵二文献坚持了传统的文献。于是去进行投票1971人赞成,16人反对,2人弃权。关于修生晋升司铎要不要求守独身,司铎要否守独身,2390人赞成,4人反对。

三、独身生活的难题与准备
司铎圣召和独身圣召是两件事,现在人将它放在一起:
70年统计:1,793,000。1,082,000修女;277,000修士;149,000修会神父;285,000教区神父,为天国守独身是可能。教会有权可以改或者不改这条法律。
东正教:神父可以结婚,但他们很缺乏圣召。英国圣公会圣召同样缺乏,他们可以结婚。
香港教区:559修女;修会修士:73;修会神父255,教区:71人。
德国奥登堡:58基督教,200牧师;216,000天主教,神父362人。
Church of old Catholics,1878年开大会讨论司铎是否独身,后来让自己去选择,即后来大多数人去结婚,只剩下两人。
独身能使此人专心:有的人认为你没有过婚姻生活,你怎样去帮助其他人?一个神父宣扬天主的国,传扬天主的福音,而不是作婚姻辅导,不是一定有了性经验或结婚才可以辅导,医生不一定每一样病都经验。有的人认为人作独身生活,使人生活怪癖等。
我们认为每一个婚姻,独身等都有他们的困难,不要过分宣染某一种生活。有的人认为婚姻是正常的,而独身即不正常。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婚姻不可以治疗孤独,而爱才能治疗孤独。

独身生活的问题并不是全部属性的问题。独身生活的问题可以从灵修生活去解释。你祈祷什么问题就解决了,这是一种神话。
生理层次的准备:
婚姻可以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但独身并不是就影响你生理,你希望在生理上得到平衡,要注意自己的脑子,控制自己的思想。脑控制性本能。
心理层面:
情感上的成熟,人际关系上的成熟。“消沉是好多神父离职的原因”。团体生活很表面化。司徒工作可以帮助你发展,人需要有成就感,人需要肯定、鼓励。人需要有朋友,不但团体中的朋友,而且团体以外的朋友,包括异性朋友,不过这是锻炼你成熟的可能。
你要清楚认识自己的身分,好多神父注意你的行动,行为,表达你成熟的情况。作人、作事要“明智”;“明智”、“端庄”。
适当的娱乐:需要静下来反省自己的工作,明智的要说“不”。
“神修生活”:为我们的生活是莫大的帮助,你有没有感觉神修为你生活的重要。
NO.81:[认识教会]关于主教和枢机主教服饰区别问题「2/1/2008 10:08:25 AM」 [ QQ:178063474 邮箱:cuijunyan_123@163.com ] (提问)
Male
178063474
 
看过好多书,上面说主教礼服的腰带、镶边和小圆帽应该是紫色的,而枢机主教的应该是鲜红色的,为什么现在好多主教的腰带、镶边和小圆帽都是红色的呢,这种现象在大陆尤为常见
补充一点,应该是官方主教居多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已经将您的问题编辑合并,删除了不必要的重复。

主教礼服的腰带、镶边和小圆帽的确应该是紫色的,三棱四角帽也是紫色的,紫色表示他们要分担耶稣的侮辱。

红衣主教也称枢机主教,一般有常衣和礼服,常衣就是黑袍镶红边,红色四角帽,红腰带,礼服则是红帽,白色蕾丝白长袍。红色罩衣,带着红色绳索系着的苦像。红衣主教之所以穿红色,是源于圣神降临瞻礼,圣神降临时,在场的是圣母和宗徒。其实当时的宗徒们就是第一任教宗和第一批红衣主教,以前的教宗也是穿红袍的。红色则代表教宗和枢机们在教会中的权威性——圣神借伯多禄的继承者,教宗的口发言,当遇到教难时,枢机和教宗要首先为教会流血。所以,教宗和主教死的时候,亡者弥撒不是穿黑祭衣而是红祭衣,就是说教宗和主教一生辛劳,为教会流尽心血,功劳像致命圣人一样。

礼仪宪章第130号谈到主教的服饰:“主教的服饰,宜保留给具有主教品级,或享有某种特殊治理权的教会人士专用。”尽管很短却也不难看出,根据品级的不同有着严格的规定。

至于中国大陆上多有混淆的情况我们认为可能有多种原因的,认识不足可能是最大的原因,尤其是那些负责制作这些服饰的人员素质水平直接跟这种混淆有关系。不过,我们也注意到北京教区主教李山在被祝圣为主教的时候居然也穿着了红色常衣,如果说北京教区没有一个人知道主教应该着什么颜色的常衣似乎不太可能,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北京教区特殊地位的原因,但是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也不清楚。 

NO.80:[认识教会]为什么这个年代的年轻人 那么轻易就説去死呢?「1/31/2008 12:23:39 AM」 [ QQ:23484780 邮箱:chanwenhua@qq.com ] (提问)
Female
Yka
 
为什么这个年代的年轻人 那么轻易就説去死呢? 

为什么那么极端 

沉沦于堕落呢?

我以前都是这样 自从我来到主的身边 用主的教诲洗脱烦恼    

我不知道我怎么帮我身边的朋友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从外在原因来看,我们现今所面临的这个社会已经是一个在科技上高速发展的社会,科技的发展往往与伦理道德的发展不成正比。更有甚者,发展日益要脱离道德的束缚,走向非人性化的发展。科技的这种畸形发展严重影响到了我们存在的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存在的思考与意义等基本问题。人类社会的这种进步就像科技脱离道德走入自我的毁灭中一样,人类文明也开创了各种形式的“死亡文化”,现代化战争、自杀、吸毒、同性恋、堕胎…… 

科技与社会这种脱离真正人性的发展形成了人类存在的危机,在高科技和高享受的生活中无法掩盖人们被掏空的信仰真空。因此,科技发展也罢,社会发展也罢,一旦不在真理与人性中发展势必会引发人类走向另外一个极端,这个极端就是“死”。

“死”是一种生命的结束,意味着一种不存在,就是消失远离于人类的意义。其实,人生来就存在一种天生存活下去的信念与能力,这经验在地震过后的十几天或很长一段时间后从震后的废墟中挖掘出的奄奄一息的人身上表现的最为明显。与此相反,一些人尽管活着,生活的挺好,但是却好像自己是一个死人一样,犹如不具灵魂的行尸。

在无意义的生活中,“死”被视为一种“解脱”和“超越”,就是说,人企图通过死来达到现今生活中没有达到的意义。这种追寻生活意义或幸福的欲望无论在有意义的生活中还是在无意义的生活都是不可以被抹煞的。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幸福是需要毕生去追寻的,这需要不断的努力和攀升,直到找到幸福本身。不仅外在的科技与社会需要进步,道德也需要在进步中保持有伦理准则的作用。亚里士多德说:“在科学上进步而道义上落后的人,不是前进,而是后退。”

因此,一方面我们必须强调科技与社会的进步不能脱离道德准则,另一方面我们人在各方面都进步的情况下尤其应该注意道德水平的提高以及人格培育的重要。

真正能说服别人的只能是我们充满意义的生活,在我们还是不知所措和迷离彷徨的时候无法给人一种希望。作为基督徒,我们首先需要有充实的信仰生活,其次,要随时向其他人解释我们所怀希望的理由,将我们的希望和喜乐也传递给身边每一个人。

NO.79:[认识教会]天主教什么时候在中国成立的?「1/30/2008 10:20:01 PM」 [ QQ:81998445 邮箱:xmq-520@163.com ] (提问)
Female
雨过天晴
 
大家好,知道标准答案的请告诉我。有人问我天主教什么时候在中国成立的,而我却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官方天主教,我想意思大概是天主教在中国脱离“地下”被广大人民群众认同的时候吧,有谁知道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的问题本来是不清楚的,我们只能假定您的问题是:天主教何时正式传入中国。
首先,有人以外12宗徒的多默是将福音传入中国的第一人。有根多的确实根据证明多默宗徒曾经达到印度。但是多默到达中国只是一个传话而已,没有一点根据。很多人说,当年多默宗徒以一苇叶渡江,众人问曰:“是谁?”,回答是“多默”。但是这个发言与“达摩”很相近,所以很多人以为多默就说中国历史上的那位达摩。我们只能说这只是一个无根据的传说而已。

其次,当聂斯多略(Nestorius,380年-451年)与初期教会分裂以后,他们在中东和近东一代有了长足的发展,甚至发展到印度与中国。

明朝天启五年(1625年),西安掘出一块石碑,正面写着“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并颂”,以1780个汉字撰写,另附数十字叙利亚文,引起当时传教士哄动。现时景教在中国的早期历史,大多以此作为引证。
据石碑所载,唐贞观九年(635年),大秦国(应指波斯,而非古罗马“来源请求”)有大德阿罗本带来经书到长安,由历史名相房玄龄迎接,获唐太宗李世民接见。
景教在唐代初期搏得皇帝好感,李世民曾批准教徒在长安兴建庙寺一所,初称“波斯寺”,后更名为“罗马寺”、“大秦寺”。自太宗至唐德宗,景教在中国发展极快。高宗时,仍崇阿罗本为“镇国大法王”,并下诏于诸州建景寺,使景教得以广泛流传。
武后信奉僧尼,景教受佛僧道士攻击,幸景教教士集资亿万于洛阳建“大周颂德天枢”,并得景僧阿罗撼将景教教义佛化,使武后大悦,得以继续发展。
唐玄宗开元年间曾使景教士于兴庆宫讲道。天宝初亦曾命宁国等五亲王到景寺礼拜,设立坛场,并陈列先王之遗像供人礼拜。而且玄宗更邀约罗含和普罗等十七名景僧一起做礼拜,讲福音。到唐高宗年间,阿罗本被奉为镇国大法主,往后教堂亦挂上历代唐朝皇帝像。
唐肃宗时,曾重建灵武等五郡的景寺,且命景僧伊斯效力中兴大臣郭子仪,遂使郭氏也受影响而敬信景教。
唐代宗、德宗亦弘护景教。而当时教会已遍布全国,除两京外,灵武、成都、广州等地都有大秦寺。在德宗建中年间,更立《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记述景教在中国的流行情况。
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后,景教徒伊斯曾协助郭子仪平乱,后被赐紫衣袈裟。从635年开始,景教在中国顺利发展了150年,与祆教及摩尼教并称唐代“三夷教”。
845年,唐武宗会昌年间,灭佛浪潮爆发,逾万间佛寺被毁,史称会昌法难。虽然会昌法难主要针对的是佛教,但同时波及其它夷教。景教与祆教及摩尼教,当时总信徒约3000人,在会昌一役后走向式微,由于景教传播过分依赖帝王庇护,而信奉者又以胡人居多,故武宗一禁教,便使其逐渐衰落,但在华仍未绝迹。据史书所载,灭法时朝廷欲遣返外国教士,但通往西域之道为吐蕃所阻,故景教教士很难返回本国,亦可能再度潜入中土,至唐僖宗黄巢起事,据阿拉伯《东游记》载,有不少景教徒被屠杀,可见唐末内地仍有残余景教徒。
元朝开始,由于大量色目人来到中国,使中国的景教信徒回升。马可波罗和一些中世纪西方学者指出中国和蒙古有很多景教小团体存在,特别是蒙古克烈(Kerait)、汪古(Ongut),乃蛮三部族信奉景教[3],其实信仰景教的都是突厥遗民。当时他们在帖八里的主教曾一度与当时新兴的天主教传教士发生冲突。元朝的景教徒称为“也里可温”(arkagun),享受免兵役和免税的特权。据马可波罗报告,元代中国北京、山西大同、甘肃敦煌、肃州、甘州、凉州,宁夏、新疆喀什噶尔、莎车、伊犁,江苏扬州、杭州、镇江,浙江温州、福建泉州都有景教徒和景教寺;元代著名的景教僧人有扫马和雅八阿罗诃。根据后来在泉州出土大量景教文物,可知福建泉州是当时中国南方景教的中心。
明朝取代元朝后,景教衰微,但并未绝迹,一直存在“十字架教派信徒”有两个世纪,直到十六世纪左右,天主教传教士开始展开中国传教工作,景教徒数目随之锐减。
现时全中国只有香港还有聂斯脱里教派信徒,都是1990年代末期由黎巴嫩或叙利亚来香港从商的信徒,人数并不多。香港的聂斯妥里教派主教除了负责牧养香港的信徒以外,亦要同时兼顾东亚及南亚地区的所有信众。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基督新教学者极力否认聂斯多略派传入中国与天主教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这是独立于天主教之外的一个异端,并不属于天主教,所以天主教不能从聂斯多略派传入中国开始算起。当然,按照这个逻辑,基督新教也不能跟聂斯多略派相提并论。

最后,根据历史可靠记载,方挤各会士高维诺(Montecorvino),他是天主教在中国传播的先驱。公元1289年,他奉教宗之命出发前来中国。公元1293年,他从海路来到中国的首都(今天的北京),受到了元朝皇帝的接见。他向皇帝提出了传教的请求,并得到了当时的皇帝忽必烈汗的允许。 

因此,广义的来说,我们仍可以以聂斯多略来华为天主教传入中国,狭义的来说,以方挤各会士孟高维诺1293年将福音传入中国也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更为狭义的计算,应该以中国正式建立圣统制才算天主教在中国的正式建立,1946年4月11日,罗马教廷宣布在中国正式建立圣统制。因此,我们所根据的标准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答案,况且您的问题也是模棱两可不清楚的,我们并不知道您具体要问什么。不过上述这些历史都是中国教会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

NO.78:[认识教会]我想私下联系你们, 请问联系方式?「1/26/2008 5:11:36 PM」 [ ] (提问)
Male
sad
 
我想私下联系你们, 请问联系方式, 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将联系方式放在页底了。
由于我们的QQ早已经超过了500人的上限,已经不能再加更多的人了,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您的请求,但是不能加任何人为好友了。在我们通过之后您需要首先联系我们,因为在我们的QQ上是无法显示您的QQ号码的。由于人数众多我们也不敢轻易上线,几乎总是在隐身,您有任何问题就直接留言好了,不要询问我们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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