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这个名字意谓“上主施救”。圣经中一共出现过三个叫耶稣的名字:
1、《德训篇》的作者,名为“耶稣”(参见德 50:29; 51:1 及 德 的序言)。
2、《新约》内,在救主的族谱中,提及一位名叫“耶稣”的(路 3:29)。
3、在协同圣保禄传《福音》的人中,有一位“号称犹斯托的耶稣”(哥 4:11)。
当然,我们最为熟悉的是耶稣基督,关于这个名字,我们可以参阅圣经辞典中的解释: 耶稣基督
(Jesus Christ, Iesus Christus)
一、名字
I、原名的意义
耶稣基督是天主子降生为人的名字。希伯来或阿剌美文原称为「耶叔亚」或「耶曷叔亚」(见若苏厄 条),意即「雅威(上主)是救援」,或「雅威施救」(参见依撒意亚、欧瑟亚条)。希腊文将它缩短,简称为「耶稣」(Iesus),以后此简称沿用于拉丁文和其他语文中。
依照天使的嘱咐,童贞玛利亚的儿子,在受割损时,应命名为「耶稣」,因为按天使的预告,「他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们的罪恶中拯救出来」(玛 1:21, 25; 路 2:21)。四《福音》在叙述耶稣的言行教导中,普通将耶稣一词用大字体标出。有时,为了将吾主耶稣与当时其他名叫耶稣的人,加以区别,清楚地称他为「纳匝肋人耶稣」(谷 10:47; 14:26等),或「若瑟的儿子耶稣」(若 6:42; 1:45; 路 4:22),或「玛利亚的儿子」(谷 6:3)。
耶稣是人名,基督(或基利斯督)为尊称。基督是希伯来文「默西亚」一词的希腊译文,意为「受傅者」(详见基督、默西亚条)。这尊称将宗徒、门徒和教会对耶稣的信仰表达了出来,承认他是天主所预许,以民历代所期待的治理民众的君王(玛 2:4-6; 16:15; 27:11, 17; 谷 8:29等)。所以,「耶稣基督」或「基督耶稣」,这两个多次用于《新约》并列的名称,原是明认信仰的一种徽号,也可说是教会最短的一端「信经」。
这原来作为尊称用的「基督」,从宗徒时代开始,逐渐成了与「耶稣」通用的名字,不过此名常特意表示耶稣是复活后永享光荣的主宰(若 20:31; 宗 2:36; 斐 2:10等)。
由于耶稣的门徒明认他为基督,因此教外人就称他们为基督徒(宗11:26;参见基督徒条)
II、中文名的由来
在我国,吾主名称的形成历史,始于第七世纪。六三五年,从叙利亚来我国宣传《福音》的景教教徒,先将耶稣的名字按叙利亚文音译为「移鼠」,以后改译为「翳数」。又将「默西亚」(即基督)按叙利亚文音译为「迷师诃」,或「迷诗诃」,或「弥尼诃」,以后改译为「弥师诃」或「迷施诃」。
大约在第七世纪,与景教同时来我国开始传教的明教(亦称摩尼教)的门徒们,称耶稣为「夷数」或「爱薛」(参见「唐景教碑颂正诠」阳玛诺撰着,上海一八七八年重版;「唐元二代之景教」罗香林着,香港一九六六年出版;A. C. Moule, Christians in China before the year 1550, London 1930; P. Y. Saeki, the Nestorian Documents and Relics in China, Tokyo, 1937, 1951)。
十六世纪中叶,天主教耶稣会会士来华后,先将耶稣的名字,按意大利文音译为「热所」,至十六世纪末叶,始通用「耶稣」二字。又先将耶稣称为「基利斯督」,至十六世纪末叶(在 J. Basset 所译《新约》内),此名始被缩短为「基督」二字(参见 P. Brunner, S.J.L, Euchologe de la Mission de Chine, Muenster 1964; P. M. D' Elia, S. J. Fonti Ricciane, Vol. I-III, Roma 1942ss,「天主教东传文献」台北一九六五)。
现代无论天主教或基督教信徒,都用「耶稣基督」为救世主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