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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670:[圣经问题]关于圣经上的末日言论「4/8/2011 3:10:55 PM」 [ ] (提问)
Female
佳音
 
末世言论 

未来的灾难  
21:5 有些人正谈论圣殿是用美丽的石头,和还愿的献品装饰的,耶稣说: 
21:6 「你们所看见的这一切,待那时日一到,没有一块石头留在另一块石头上,而不被拆毁的。」 
21:7 他们遂问说:「师傅,那么,什么时候要发生这些事﹖这些事要发生的时候,将有什么先兆﹖」 
21:8 耶稣说:「你们要谨慎,不要受欺骗!因为将有许多人,假冒我的名字来说:我就是(默西亚);又说:时期近了。你们切不可跟随他们。 
21:9 你们几时听见战争及叛乱,不要惊惶!因为这些事必须先要发生,但还不即刻是结局。」 
21:10 耶稣又给他们说:「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攻击国家; 
21:11 将有大地震,到处有饥荒及瘟疫;将出现可怖的异象,天上要有巨大的凶兆。 
21:12 但是,这一切事以前,为了我名字的原故,人们要下手把你们拘捕、迫害、解送到会堂,并囚在狱中;且押送到君王及总督之前, 
21:13 为给你们一个作见证的机会。 
21:14 所以,你们心中要镇定,不要事先考虑申辩, 
21:15 因为我要给你们口才和明智,是你们的一切仇敌所不能抵抗及辩驳的。 
21:16 你们要为父母、兄弟、亲戚及朋友所出卖;你们中有一些要被杀死。 
21:17 你们要为了我的名字,受众人的憎恨; 
21:18 但是,连你们的一根头发,也不会失落。 
21:19 你们要凭着坚忍,保全你们的灵魂。」 

世界穷尽  
21:25 在日月星辰上,将有异兆出现;在地上,万国要因海洋波涛的怒号而惊惶失措。 
21:26 众人要因恐惧,等待即将临于天下的事而昏绝,因为诸天的万象将要动摇。 
21:27 那时,他们要看见人子,带着威能及莫大光荣乘云降来。 
21:28 这些事开始发生时,你们应当挺起身来,抬起你们的头,因为你们的救援近了。
_____圣经路加福音21章

《慈母心声》中圣母在1973年给予的信息中说:“难以描述的大灾祸即将降临。假如世人知道的话,也许他们会悔改的!但是,有谁听信我的忠告?有谁了解我流泪的意义,答应我慈母般的请求?差不多没有一个人,只有极少数默默无闻的人灵;因着他们的功劳,天主的惩罚再次被推延了。
现在有人正在传授邪说,且用模棱两可,容易令人误解的方式,散布那种谬论,并用新文化来解释真理,接受世俗的精神,让这精神到处产生恶劣的影响,引诱人灵接受罪恶,为罪恶辩护,且生活其中。无信正在泛滥;”
我主耶稣在圣经是的预言很多都实现了,圣母的预言也实现了,圣母说的话真是那么现实,目前的确是这样的,谬说到处都是啊.
目前的大地震如此频繁\灾难如此众多\邪恶如此泛滥,假先知如此多......这岂不是世界末日来临的征兆吗?
即使末日不来,无数的人自己的末日已经到了,让我们都谨慎醒悟加紧祈祷,随时准备好自己的末日是最明智的选择,信从福音跟随耶稣并仰赖圣母的保护方能得到平安善终及善度今生.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说到底,不管发生什么,或者出现什么预兆,我们只信耶稣的一句话就可以了:那个日子除了父外,连子也不知道。
我们与其用心思花时间去推测末日的到来,还不如好好准备自己,不管哪天来到,自己都可以坦然的走向天主的审判。
NO.5669:[其他问题]非要捐赠遗体吗「4/8/2011 2:14:01 PM」 [ QQ:1291524121 邮箱:mmly2410@163.com ] (提问)
Female
若瑟法
 
一位教友提出他死后要把遗体捐赠了,供人研究。说是做善事,这样做对我们的教会和社会以及福传是有意义的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新要理第2300条说:为了法律的调查,或为了科学的研究,遗体的解剖,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死后器官的免费捐赠是合法的,且能是一个功绩。
按照教会的这个官方说法,是可以在死后捐献自己的遗体供医学解剖的。为了人类更大的福祉,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去,是有利于社会和医学发展的,也是造福后人的做法,既然属于善事,基督徒就可以善为利用,这会让人看到基督徒不是与这个社会无关的,而也是跟自己息息相关的。
NO.5668:[伦理问题]有关伦理「4/8/2011 1:37:07 PM」 [ ] (提问)
Male
错过
 
教友过性生活可不可以口交?

[天主教在线]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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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667:[教规教义]教徒死后,为他做什么弥撒「4/7/2011 11:27:37 PM」 [ ] (提问)
Female
淡蓝蓝蓝
 
我想问一下,我的亲戚是贞女,去世两个月后,我想找神父给做个炼狱灵魂弥撒。但是那个教会的会长却说我这样是多余的,说为什么认为我的亲戚在炼狱,为什么不认为她在天堂,会长说我应该做感恩弥撒。请给详细的解释一下,教徒去世后,亲人是要献什么弥撒。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亡者去世后,首先要做的是亡者弥撒,然后周年时还可以做周年亡者弥撒。亡者弥撒一方面是祈求天主赏赐亡者脱离炼狱之苦,另一方面,亡者弥撒也有现世层面的意义,就是生者借着求弥撒与亡者有一个相通,我们生着的人不是与他们毫无关系的,而是相通的。
只有致命者死后不需要做亡者弥撒,正如致命圣依纳爵所言:为致命圣人们祈祷是对他们的一个侮辱,因为致命所显示的是他们对天主最大的爱。除此之外,不管是神父、主教或教宗,或精修的,或贞女,或平信徒,或恶终而离世的,都需要给他们祈祷做弥撒,因为我们不能确知他们是否已经脱离了炼狱。只有当教会经过调查宣布某某为圣人后,我们才不再给他们做亡者弥撒。
NO.5666:[婚姻家庭]天主教是好的,可我们走到了回不去的境头。「4/7/2011 10:41:18 PM」 [ ] (提问)
Female
mali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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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665:[其他问题]进堂和一起祈祷的苦恼「4/7/2011 10:35:02 PM」 [ QQ:544312925 ] (提问)
Male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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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664:[婚姻家庭]请问在入教后,对人发怒是罪吗?另外,该如何克制愤怒「4/7/2011 10:17:36 PM」 [ ] (提问)
Female
新教友2010
 
请问在入教后,对人发怒是罪吗?另外,该如何克制愤怒?我是刚受洗近三个月的教友,在对人宽容方面现在有所改善,但是,在对待孩子教育的问题上,目前始终无法做到完全不生气。很多时候,开始好好跟她讲的时候,她不当回事,后来就会止不住发怒了!这个问题一直困扰我很长时间了。有时即便没将怒火发出来,但心里却是不舒服的。很多时候是因为担心孩子晚睡及饮食等问题,而导致发怒。今晚谈及女儿最害怕的人和事,女儿给我的答案却是:很害怕我和她爸爸生气!而作为母亲的我来说,我很害怕的也是女儿和丈夫对我生气,或出言不敬!我先生是无信仰,而女儿跟我一起学习信仰,已懂不少。想问,如果女儿对父母不敬,是可以对孩子“发火”式管教,对吗?说得有点乱,但我相信诸位教友能明白我的意思。

   请各位前辈指点迷津!(我有时也是因为女儿态度不好,而控制不住导致发怒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发怒有几种不同的形式,有正义之怒和非正义之怒。正义之怒是指该怒则怒,若不怒就会有损正义与真理,比如有人无侮辱天主圣名或辱骂教会时,若考虑到发怒或者严正申斥对方便能制止他们的辱骂,此时便应该对他们严厉一些。非正义之怒是指不该发怒时发怒,或无缘无故的发怒,比如丈夫回家了,看到妻子做饭有点晚了,或者做的不好了,就拍桌子瞪眼儿骂骂咧咧,此种情况下就是不正义之怒。
但无论如何,不管是正义之怒还是非正义之怒,若是不用发怒便可以达到效果,便该积极避免发怒,因为发怒不仅会伤害自身(精神的或身体的),还会伤害别人。
至于您,若是偶尔经过发怒可以达到不发怒的正面效果,为了孩子的成长或教育可以发正义之怒,比如孩子一再犯同样的错误,几经劝告都无效,那么便可以发怒以取得不发怒更大的实际效果。但是,总不应该将发怒平常化,日常生活化。若不管大事小事,动不动就发怒,也不考虑是否正义以及发怒以后是否能取到效果,自己就会慢慢在怒气中迷失了自己。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要控制自己了,殊不知愤怒若是不加以控制就会毁灭了自己,正如加音因为没有控制自己的愤怒最终犯了杀害自己弟弟的大罪。圣经上这样记载:上主对加音说:“你为什么发怒?为什么垂头丧气?你若做得好,岂不也可仰起头来?你若做得不好,罪恶就伏在你门前,企图对付你,但你应制服它。”(创4:6-7)伏在门前的意思就是在人的心里,只要人不经意,碰到后就会引爆它。
所以,我们在对待发怒一事上,应该学会分辨和控制,不可发非正义之怒,也不要因为发怒而毁灭了别人和自己。家庭和睦需要的是平和、温柔、善良和真诚,若是家里整天硝烟弥漫,孩子怎么会得到正常的家庭温暖和教育呢。
NO.5663:[教规教义]有罪可以领圣体吗「4/7/2011 5:58:53 PM」 [ ] (提问)
Male
爱问问题的人
 
如果犯罪了,但我没找到合适的时间办告诫,这样可以继续领圣体吗?但是我还有渴望办告诫的心理。

[天主教在线] 回复:
领圣体赦免小罪,所以,即便有小罪,没有告解领圣体也是无妨的。
至于有大罪的情况下,天主教新要理第1385条这样说:凡明知自己身负大罪的人,必须先接受和好圣事,才可领受主的体血。
这种说法似乎没有什么回旋余地,但我们认为,若是一个人明知自己有大罪,但是在一个团体里,若是不领圣体便会引发别人的惊奇,或者快走到神父跟前领圣体时才发觉自己的大罪,或者因为办告解的人多来不及办告解但弥撒后神父还会听告解,或者弥撒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找到神父办告解,那么,这些情况下,特别是渴望办告解的心情很强烈的情况下,发上等痛悔后便可以领圣体。
我们的理由如下:唯独天主能宽赦罪过(新要理1441)。是天主借着司铎(或主教)在圣事中赦免罪过,所以有真正的悔改,在未告明之前罪过便已经获得了赦免,这也是那些在告明之前便死去的人灵魂是妥当的理由。因为人犯罪首先得罪的是天主,其次的教会,再次是人和世界,所以我们不仅需要跟天主和好,也需要跟教会和人和好,而神父就代表教会,跟教会和好与跟天主和好,两者是不可分的。
所以,尽管天主会在人痛悔定改之后赦免人的罪,但告解却也有着方法上的重要性。我们不要忘了耶稣的话:“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 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16:19)。
NO.5662:[婚姻家庭]我以后还能办告诫吗「4/7/2011 2:16:52 PM」 [ QQ:1780904526 邮箱:1780904526@qq.com 个人网站:+http1780904526.qzone.qq.com ] (提问)
Female
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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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661:[伦理问题]教徒与外教人领结婚证后为什么不能同居「4/7/2011 1:03:08 PM」 [ ] (提问)
Female
雨馨
 
就最近几天一位女教友提出的问题,都领取结婚证了,不就算是结婚了吗?只是没举行风俗上的婚礼,那婚礼也只是个形式而已,为什么不能同房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先把以前的提问和答复粘贴过来,然后再回答您的问题:
我是教友,男朋友不是,但达成共识不干涉我以及以后孩子的信仰,我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但还没举行婚礼(当地风俗一般是要举行婚礼后,女方才正式和男方生活在一起),我们就发生了性关系,我想知道这是罪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是属于犯罪,不过既然你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在不久的将来要举行婚礼,因为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减轻罪责的,但是您需要加入告解,并且你们也要尽快举行婚礼。

首先,这不是两位教友间的婚姻,而是与外教人的信仰不同的婚姻,“但达成共识不干涉我以及以后孩子的信仰”,从这句话很有可能推断出这位教友已经在教区教长前获得了她与外教人结婚的豁免,因此,至少她作为天主教徒来说,便应该遵守天主教会的规矩,因为根据天主教法典1059条:天主教人的婚姻,纵然只有一方是天主教,其婚姻不仅受神律约束,也受教会法的约束,但关于纯国法效果,国家有合法的权力。
神律:按照教会教导,所有的婚姻,无论天主教会婚姻或民俗婚姻都受神律管理,因为婚姻本身是由造物主以自己的特别法所建立和赋予人类的。所有教友的婚姻都受三种法律管理:神律、教律和民法。神律包括自然律和圣经中的诫命。直系血亲的婚姻限制是自然律。有婚姻约束的人不能再结婚是神律和福音的规则。人是受造物,人必须要按造物主给人制定的规则来生活。婚姻是上主天主所制定,当然人要遵守神律与自然律。
教会法:婚姻又是耶稣所建立的圣事,所以婚姻也受教会法的约束。教会法是教会为了牧灵的原因而制定的,是为教友的神益。正如法最后一条所说:“灵魂的得救是教会中至高无上的法律(1752)”因此,教友必须遵守教会法。法典11条说:“对纯教会法律,应遵守的人,限在天主教会接受过洗礼,或被接纳于此教会内,有足够辩别力,而且除法律另有明文规定外,已年满七岁者。”
民法:如果涉及纯民法效果的问题,国家有合法的权力。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必需遵守国家法律。尤其有关婚姻的法律。一般来说,民法中的婚姻法与教会法没有多大抵触或矛盾。
教会要求教友遵守国家法律,是为了教友的益处。如果在民法中一个婚姻是不被认可的或是无效的,一般教会也不接受这样的婚姻。所以法典1071 条   1项规定:“除紧急情形外,未获教区教长的许可,不得给下列人士证婚:2. 依国法之规定,不被认可,或不能举行的婚姻”。
在这个案例中,其中一方属于天主教徒,那么,她也需要遵守神律和教会法。依民法而言,领了结婚证就算正式的婚姻了,即便还没有置办酒席,但在填写一些表格的时候就不能写未婚了。但是,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提问者说:“当地风俗一般是要举行婚礼后,女方才正式和男方生活在一起”,这样,问题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固然依民法他们已经是合法的夫妻了,但若是没有公开举行婚姻并生活在一起,毫无疑问会给别人产生“非法同居”的错觉,若是有人再把她的信仰拿来说事儿,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构成了别人的绊脚石,并使人质疑有信仰的人的伦理行为,所以,她的罪不是同居的罪,而是表样的罪。为了避免使人因此而跌倒,她便有避免的义务。当然,若不是公开的同居,便没有什么罪咎可言的。

NO.5660:[其他问题]请教关于慈悲串经的历史「4/7/2011 10:01:31 AM」 [ ] (提问)
Male
主是平安
 
请教关于慈悲串经的历史。谢谢诸位。天主保佑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一九三五年,耶稣在维尔纽斯(Vilnius)向傅天娜修女亲授慈悲串经。耶稣向她透露梼文的价值和效力,也告诉她附随梼文而来的许诺。 
耶稣许诺说:“无论他们以这串经向我求甚么,我也愿意赐给他们。”“如果这些意向跟我的旨意相符。”这些特殊的许诺与临终时有关,也就是善终的恩宠。除了怀着信心坚持不懈地诵念慈悲串经的人外,临终的人只要床边有人为他诵念串经,也能获得这恩宠。耶稣说:“司铎该把这慈悲串经推荐给罪人,作为他们最后的希望。就连最心硬的罪人,如果他只念一次这串经,也会从我无限的慈悲中获得恩宠。”对那些一生最少诵念了一遍慈悲串经的人,耶稣许诺赐给他们恩宠,只要他们作这祈祷时,怀着完全的信心,态度谦逊诚恳,并深深痛悔己罪。

NO.5659:[其他问题],我想看看我们教会的电影,但是不知道该在那些网站上找?「4/7/2011 9:09:58 AM」 [ ] (提问)
Female
玛利亚
 
我是一名基督徒,我想看看我们教会的电影,但是不知道该在那些网站上找?并且还想下载?谢谢您!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教会影视可以从这里观看或下载:
http://www.chinacath.org/movie/church/
NO.5658:[认识教会]新教的问题「4/7/2011 2:01:27 AM」 [ ] (提问)
Male
探讨
 
 有这样一个假设;在同一时刻不同地点有甲乙丙丁四人同时出生。甲生在意大利一个公教家庭,受家庭的熏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甲信了天主教,且很虔诚。乙生在沙特阿拉伯一个穆斯林家庭,受家庭的熏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乙信了伊斯兰教,且很虔诚。丙生在泰国一个佛教家庭,受家庭的熏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丙信了佛教,且很虔诚。丁生在中国一个‘红色’家庭,受家庭的熏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丁入了党,成为了一个无神论者。他们都遵守了所信仰的教义。某一天,这四人同时死去,一同来到主耶稣的面前,那么谁能升天堂呢?理智告诉我们只有甲能升天堂,那么对于其他三位是否不公平呢?因为若甲出生在乙丙丁三个家庭中的一个家庭,则甲很可能改变了他的信仰而不能升天堂。若乙丙丁出生在一个公教家庭,且周围多数人信仰天主教,那么乙丙丁很可能信仰天主教而升天堂。但一个人出生在哪里,什么环境,什么家庭,是不能自己选择的。那么因环境而使一个人不能认识天主,对他【她】是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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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个问题我们以前早已回答过了,现将部分答案粘贴给您:
教会没有断定任何人不能得救,甚至负卖耶稣的茹达斯。加入天主教会的人并没有抱上一定得救的铁饭碗,教会宪章第14号说的非常让人警醒:“可是,虽已参加教会却不坚守爱德,身在教内而心在教外的人,仍旧不能得救。不过,教会的全体子女:要记得自己卓越的地位,并非由个人功劳所获,而应归功于基督的特殊恩宠;如果不以思言行为去报效,不惟不能得救,且要召致更严厉的审判。”对于非基督徒,大公会议也说的非常非常清楚,“还有一些人,非因自已的过失,尚未认识天主,却不无天主圣宠而勉力度着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会使他们缺少为得救必需的助佑(16号)。”
对于非天主教徒,诸如新教徒或东正教徒,教会宪章这样说: “对于已经受洗而享有基督徒的美名,但不承认全部的信仰,或不保持在伯多禄继承人领导之下的共融统一的人们,教会自知有多种理由仍与他们相连。因为有许多人遵圣经为信仰处世的标准,表现着笃实的宗教热诚,虔信全能天主父及其子基督救世主;他们领过圣洗,因此与基督相连,甚至在他们的教会或团体内承认并领受其他的圣事。他们中不少的人还有主教之职,他们举行圣体圣事,并且对天主之母童贞玛利怀有孝爱之忱。此外还有祈祷及其他善工的互通共融,甚至于在圣神内某种程度的真正连结,因为在他们中间圣神也用恩宠运行其圣化的德能,并且坚固了他们中的若干人直至流血致命。同样的,圣神在所有基督的门徒中,激起希望与行动,使大家按照基督规定的方式,和平地统一在一牧一栈之内。
所以,没有人敢说新教徒一定不能得救,也没有任何人敢说天主教徒就一定能得救。我们都是在得救的路上战战兢兢的行走,努力成就我们得救的事业,切不可以正统教会自居而沾沾自喜,甚至批评其他教派。对分裂的事情上我们都有责任,我们都是罪人,都需要悔改皈依。  


---------------------以上纯引用
关于这个问题 新教斩钉截铁的表示 其余3个人不得救, 理由是:
得救的那个 是因为上帝怜悯 不得救的 是因为上帝公义。
虽然看起来不太公平 但这的的确确又是公平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新教斩钉截铁的表示 其余3个人不得救”这个说法不是那么简单,不是所有新教人士都这样认为的,就如不是所有天主教徒都认为其余三个人也有可能得救一样。
教会训导和神学家们的见解与普通信徒之间的信仰认识,很多时候是脱节的。比如我们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所引用的梵二文献,有多少中国的天主教徒听说过这个词呢?又有多少天主教徒阅读过呢?或者应该至少有一半的神职人员都没有阅读过吧,当然,也可能更多。
新教内也有保守派和开明派,还有能把人气死的基要主义者。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代替上帝判断人是否得救,因为神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
NO.5657:[教规教义]有关认识论的一个问题「4/6/2011 4:38:14 PM」 [ QQ:502670574 邮箱:yiliqinuoweiqi@163.com ] (提问)
Male
伊利奇
 
有一个有关认识论方面的问题想请教。
我想您一定知道,在中世纪的末期有一次大规模的镇压女巫运动。在当时,女巫数量之多,令人不得不相信魔鬼的真实存在。但是,后来经过学者们的研究,人们对这一事件有了若干新的见解。一种观点认为,所谓的女巫,实际上是癔病患者。由于其时社会环境对人们生理需求的过分压抑,部分女性在精神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失常。而这些女性不时地举行聚会,其互相影响反过来又加重了这种精神病症状。于是乎,这些坚信自己“见到了神”,“和魔鬼交媾”的女性普遍被人们看作是女巫,受到了严厉的惩罚。我的问题是:在我们不了解的事情上,我们怎么才能确定自己获得了神启而非纯属妄想?正如我自己在阅读圣奥古斯丁《忏悔录》时的提出的疑问:虽然他毫无疑问是个虔敬的人,但我们凭什么确认他信仰的就是真理?证据何在?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到,那些坚信托勒密地球中心说的人,他们其中的许多,在烧死布鲁诺的时候是听从了内心的呼唤的。那么,我们如何确信他们信仰的正确性?或者您会说,圣言与时俱进。但这里要请您留意,在当时的中国,这类事情是不会遭到有系统的,血腥的镇压的:从这里我们似乎可能会产生一点疑惑。为什么上帝好像更青睐异教徒?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判断一个人所获得的是否属于神的启示抑或属于来于个人的臆想,应该从两个方面去考察和判断,第一是内在的,就是这个人在身体和精神上是否健康,是否有某种程度的精神问题:或分裂、或狂热、或臆想、或过度敏感等等。身体上的某种疾病也往往会影响到精神。第二是外在的,这外在的又可分为两点,一是靠教会的定断,二是看他的外在行为,因为根据耶稣所厘定的原则:好树结好果子,那么,从这个人内在而来的外在行为就是直接和他的内在信仰及认识相连的。这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正确信仰会引发他的正确行为,错误信仰也就会产生错误的信仰行为。比如有人通过阅读圣经,认为耶稣会在某个特定时刻再度来临,因此便抛弃工作,在恐惧中等待这一时刻的来临。确切地说,中国人似乎更为重视正确的行为,而西方人却更重视正确的信仰。
但有时人会把人性的历史局限性带到信仰里,比如您所说的坚信地球中心说的人,就是受到了认识上的局限,但这不是教会的信仰,而是一种相对真理,是一种科学,科学需要的是不断的实证和求真。
实际上,我们活在有限制的人性内,从人性理性层面而言,我们是无法绝对确知我们所信仰的东西是绝对无误的,而是相对的确信,因为我们也会不断地对信仰产生怀疑,由怀疑到探索,再到确信,这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这个道理我们在梅瑟、伯多禄等圣经人物身上可以看的一清二楚。
在理智认识天主和信仰之外,更需要天主对人的启示以确保我们所信仰的是真的,是无误的,因为,“凡有关天主的真理和涉及人与天主之间的关系,都绝对超越感官的领域,当这些真理要付诸实行及塑造生命时,便要求人自我奉献和弃绝自己。原来,人的心灵在寻求这些真理时,会受到感官和幻想的影响及原罪的不良倾向而遭遇困难。因此,人很容易在这些问题上,把他们不愿意认为是真实的事,便以为是假的,或至少认为是可疑的。 为此,人不但在超越他理解能力的事上,而且也在本来并非不可理解的宗教和伦理的真理上,需要天主启示的光照,使众人在目前的人类情况下,能毫无困难地、以坚定的确实性并绝无错误地认识这些真理”(天主教教理37-38)。 
NO.5656:[其他问题]圣召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4/6/2011 2:36:00 PM」 [ QQ:7268924142 邮箱:zhang_fawen@163.com ] (提问)
Male
迷茫羔羊
 
圣召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请您阅读一下这里:
http://www.chinacath.org/s/shengzhao/
要特别注意阅读一下:如何知道一个人有圣召?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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