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NO.6847:[认识教会]主教与教区修会问题「4/14/2011 8:20:50 PM」 [ 邮箱:zzmtz7118@hotmail.com ] 留言
Male
飞翔
你好!
1、教区修会必须有40位发永愿修女才算合法,否则主教可任意解散。
2、主教有权改变会规,任意撤销会长。
请问教会的法律是这样的吗?请指教。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1、说“教区修会必须有40位发永愿修女才算合法,否则主教可任意解散”的人是地道的法盲,不仅法典上没有这个规定,说这话的人连最基本的逻辑都没搞懂,岂不知教区修会在成立之初就是合法的,但是在成立之初哪来的发永愿的修女?
2、主教批准的会规,他也不得随意更改。会长是选举产生,主教不能任意撤销。

返回在线答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