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里很多记载特别与古巴比伦和苏美尔人的神话故事有相似之处,只不过圣经作者并不是简单的抄袭这些神话,而是借着某些形式的神话叙事来传达以色列子民的宗教观念,本质上是不同的。在网易耶鲁大学公开课里,有一课程《旧约全书导论》,前几集就特别探讨了这个问题,有兴趣可以去看看。http://open.163.com/newview/movie/courseintro?newurl=M6GGPEEUG
另外,网上有一篇张逸萍老师对这个主题的回应,我们粘贴过来: 圣经抄袭苏美尔人神话?请勿以讹传讹!
张逸萍
「圣经抄袭苏美尔人神话!」有一个中文的反对基督教的网站如此宣称,于是得到很多跟随者附和
美国的“九一一”事件发生了。当然《纽约时报》有报导,甚至《洛杉机时报》和英国的《泰晤士报》等等,都有报导。谁抄袭谁?或者他们都有能力去报导同一件真实发生的事情?
苏美尔人是谁?他们有什么资料?
首先,谁是苏美尔人?他们是神话中人吗?
最早的人类文明应算是从一处叫美索不达米亚(Mesopotamia,圣经称“米所波大米”)的地方开始。它位于底格里斯河(Tigris)和幼发拉底河(Euphrates)地区,所以就是今天伊拉克的所在。大约主前3500-2000年左右,这地区被苏美尔人(Sumerians)所控制。他们之间有很多城邦(city states),有如一些小国家。后来这些地方被巴比伦所统治(约主前1792-1752)。[1]
考古学家们发现了很多当时的王国,知道他们的一些生活、政治和宗教的情形。当时的文化已经很发达,有楔形文字,诗文,法律和数学等等。
这些文物中的《吉尔伽美什史诗》(The Epic of Gilgamesh)是最早的史诗之一。它是由不同人撰写的诗,合拼组成的。吉尔伽美什是当时一个王,他和朋友一同寻找永生的办法,但是最后了解死亡是无可避免的。有考古学家在这些诗中找到类似于圣经洪水的记载。[2]
从所发现的文物得知,他们是多神主义者,甚至有女神。当然他们也相信有可怕的魔鬼,和幽暗的死后地下世界。大概因这地区有两条河流,水流至大海,所以《巴比伦史诗》(Enuma Elish)讲及掌管不同的水(甜的和咸的)的神灵的大混战。当神灵们之间发生争执时,Murduk被选以对抗咸水女神Tiamat,杀死了她,将她的身体劈开,一半变成了天堂,另一半变成了地球。[3]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汉摩拉比法典》(Law of Hummurabi),是最早的法律的原型。[4] 容下再讨论。
所以,我们肯定知道,苏美尔人和他们的文化,确实存在,不是神话中人。
苏美尔人留下来的资料是神话吗?
如果他们不是神话中人,他们所留下来的资料都可信吗?
在现代人眼中,一切关于“创世、创造人类、大洪水”,都有如神话!正如圣经记载也被冠于神话之名。
但是,当时人不像今天,他们没有很方便的书写工具,只有泥板之类。如果他们认为是值得他们用泥板辛辛苦苦地雕刻文字,当然选择他们所相信,也愿意后人知道的事情来记载。他们会选择重要性有如电影明星的私生活,来记载在泥板上吗?
当苏美尔的城邦之间发生争斗的时候,开始有国王出现。在苏美尔文献中有一张国王名单(King List),其中列出了来自苏美尔和邻近王朝的国王名字。这名单出现于不同的考古文物中,例“韦尔德-布伦德尔立柱”(Weld-Blundell Prism)。名单把国王们分为两截:大洪水之前和之后。洪水前的国王,寿命极长。洪水之后的王朝包括圣经讲到的吾珥。[5] 一向以来,有人怀疑其中一些名字是神话人物。直到1950年,有考古学家发现一个花瓶,上面雕刻了Kish这地方的国王的名字,于是这张名单上的国王,不再被视为神话人物。[6]
可见苏美尔人的资料,至少有一些是真的。但我们无法推论说,全部是真实的。他们认为是事实,自己也深刻信不疑,就等于都可信吗?再留意,这些资料之中间有异同,它们和圣经之间也有异同。我们无法不问:谁抄袭谁?谁可信?
苏美尔资料之间的异同
《吉尔伽美什史诗》和《巴比伦史诗》显然是不同的故事,但是我们可以找里面透露的一些资料,以作比较。让我们看看最重要的资料——谁是创造人类的神?
(1)《吉尔伽美什史诗》说,智慧之神Ea创造了第一个人Adapa,并赋予了他极大的才智和智慧,却没有给他永生;当伟大的神Anu愿意赐他永生时,Ea欺骗了Adapa,叫他拒绝了礼物。[7] 吉尔伽美什(Gilgamesh)是一个 2/3 神, 1/3 人的混合体 [8],是个暴君,结果受压迫的市民恳求天神Anu寻求帮助,他们的祈祷得到了回应。 众神创造了一个原始人Enkidu,以抵抗吉尔伽美什。Enkidu是从地上的泥土形成的。[9] 一个女人诱惑Enkidu,两人相恋了六天七夜,使Enkidu从野兽变成了人。[10]
可见《吉尔伽美什史诗》的背景是多神的,且有不只一个能创造人的神。此外,还有半神半人和野兽变人的观念。
(2)《巴比伦史诗》讲述巴比伦神Marduk是如何被选为众神之王,以击败代表混乱邪恶的拟人化的海,叫Tiamat。 杀死她后,Marduk将她一分为二,用她的尸体创造了世界,并将各个神灵安置在适当的范围内。 然后,他利用叛逆神Kingu的鲜血创造了人类,成为众神的奴隶。[11]
《巴比伦史诗》的创造故事比较简单。虽然也有神创造人的观念,却没有半人半神或者野兽变人的观念。至少创造之神的名字也完全不同。
如果这些苏美尔人所传下来的记载有极大的差异,不可能都是事实,不可能都同样可信!
不同版本是预期中事
为什么有不同的版本呢?这不足为怪。事实上,中国人的古代历史也有类似的情形出现。例如秦始皇为什么建筑万里长城,就有不同的版本:
真正原因版本之一∶秦始皇修长城,不是因为当时、或者说他自已怕北方游牧民族,而他怕他自已的子孙受到北方民族的侵略。曾有方士对他说∶“亡秦者,胡也。”所以始皇想修一个长城,让这句话落空。
真正原因版本之二∶也有人说请始皇陵就在长城底下,长城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与象征,这样的建筑是不允许人类对他造成任何破坏,当然秦始皇的灵柩也不会遭到后人的破坏,这才是秦始皇为什么修长城的真正目的。[12]
像秦始皇这样的,有几个版本的,历史故事多著呢。
不仅历史故事,其他名著亦然。《论语》传到汉朝,有三种不同的版本∶(1)《鲁论语》二十篇;(2)《齐论语》二十二篇,其中二十篇的章句,很多和《鲁论语》相同,但多出“问王”和“知道”两篇;(3)《古文论语》二十一篇,也没有“问王”和“知道”两篇,但是把尧曰篇的“子张问”另分为一篇,于是有了两个“子张”篇。[13]
所以苏美尔人的资料有不同版本,不足为奇怪。再留意,它们和圣经记载也出现很大的异同。
它们和圣经之间的异同
既然这些资料都是考古学家所发现的,让我们看看考古学家怎么讲:
首先, 请让我介绍自己的一篇译作:「创世记与“古代近东创造与洪水”的故事」。此文章是非常学术性的考古学文章,所以只摘译了容易明白的部分。目的是为解答这问题:圣经有没有抄袭苏美尔人资料?
让我在下面摘录一些语录:
(1)人类的创造
Moran说∶「关于巴比伦怎样推测人的起源和本质,最重要的是在《阿特拉哈西斯史诗》(Epic of Atrahasis)[a] 的“第一块泥板”,特别是第192-248行中,对创造的描述。这史诗说:
人是由被屠杀的神的肉和血与泥土混合而成的……巴比伦版本和希伯来语版本(即创 2∶7)的事,都强调了人从泥土造成,和他的神圣部分,都相同……在创世记中,看不见有使用死神或活人的物质部分的暗示。
Lambert和Millard详细讨论在《阿特拉哈西斯史诗》中的人类创造。表示:作者采用了一种普遍接受的观点∶人是由泥土与被杀之神的血,混合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泥土”是构成人体的物质。这可见于许多文章,将死亡称为“归于尘土”。希伯来语关于人的创造概念(创3:19),完全相同……
关于“血液”,Lambert 和 Millard推测,「很可能,巴比伦人认为人类由物质(泥土)构成,藉著加上神圣血液而激活的;另一方面,创世记二章中希伯来关于创造的解释是:上帝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赋予了人类,因此生命活力开始了。」
Niels-Erik Andreasen认为,「亚当和阿达帕故事之间,确实存在著相似之处,但是它们所处的,使它们严重受挫的环境,完全不同。」
(2)洪水
近来进行的研究,根据文献背后的洪水传统以作比较。他们假设在美索不达米亚传统,和希伯来传统,“基本叙述都是相同的”。Cassuto在他的评论中列出了19个相似之处和16个区别。Lambert和Millard列出了七个相似之处和九个不同之处。
相似之处∶
1。有神明决定发动惩罚性洪水;
2。有一个被选中的人,被告知要建造一条船来拯救自己,家人和生物;
3。大洪水摧毁了其他人;
4。船在山上著陆;
5。派出鸟类以确定有可居住的土地;
6。故事中的英雄献祭给上帝;
7。人类在地球上得恢复,重新开始。
差异∶
1。美索不达米亚众神厌倦了人类的喧嚣;但在创世记中,上帝看到了人类的腐败和普遍邪恶。
2。美索不达米亚众神之会,竭尽全力向人类隐瞒其洪水计划;在创世记中,没有这样的证据。
3。在美索不达米亚史诗中,英雄被拯救,完全是由一个神的欺骗造成的;而在创世纪中,神从一开始就清楚地告诉挪亚,审判即将到来,只有他一个人被判断为忠心,因此必须建造一条船 。
4。“吉尔伽美什”的船,其大小和类型,是一个巨大的立方体,甚至可能是一个巨大的神塔(ziggurat);而《创世纪》中的,则更有船的比例。
5。在美索不达米亚版本中,船上的居民还包括领航员和工匠等;在创世记中,只看见挪亚和他的直系亲属。
……等等……。
受异教多神的影响
根据一般性的估计﹕苏美尔人大约主前3500-2000年控制美索不达米亚;《吉尔伽美什史诗》约撰写于主前2000-1500年;《巴比伦史诗》则是主前2000年或更早。
圣经中的创世事件约发生在主前4000年;洪水在主前2500年;亚伯拉罕是主前2000年的人;摩西是主前1500年。摩西五经写于主前1500年。 (并没有比其他苏尔美资料迟了1000年,除非人接受“底本书”。但是,此假说完全没有证据。请见﹕「摩西五经不是摩西写的?(驳斥“底本说”)」 )所以这不是“圣经抄袭苏美尔人神话”的理由。
所以一个合理的推测是:神创造天地和人类的事件,还有大洪水等等,都是真实曾经发生的,而且留在人的记忆中。这些事件都是他们相信的。但是洪水后,约主前2000-1500年间的人的记忆开始模糊了。所以,我们完全能明白为什么《吉尔伽美什史诗》和《巴比伦史诗》,又和圣经,都有异同。
曾经有人研究为什么后人对慈禧太后的有不同评价。研究者表示,记忆与历史不尽相同,每一个人都有记忆,但除了生理上与心理上 的制约外,都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一个社会的集体记忆更是社会的产 物,经长期累积而成,往往真假莫辨,……例如西洋中古在基督教强而有 力的影响下,形成「基督化的记忆」;传统中国在儒教强而有力的影响下,也 有「儒教化的记忆」。 [14]
正是如此,一个社会的集体记忆,是社会的产物,受社会信念的影响!以色列人的信仰是一神的,而苏美尔人却相信多神。所以我们看见《吉尔伽美什史诗》《巴比伦史诗》的创造故事有很多神灵。
亚伯拉罕和以色列人相信独一的真神,所以他们的传统没有被异教多神观念所污染!
摩西的资料不必是抄袭来
摩西在五经里写到创造和洪水,但当时他并没有在场。他的资料何来?
首先,摩西关于世界起源的知识,本可通过从亚当到摩西的口述历史过程传给他的。 由于早期人类的寿命非常长,因此几千年来的口传,只需几个人,就将亚当与亚伯拉罕联系起来∶ 亚当->拉麦->闪->亚伯拉罕。
由于亚当对创造的过程拥有大部分的第一手知识,闪也经历过洪水,所以这些故事在这几代人中,能正确地传下来,是有可能的。
其次,我们在五经的很多地方,看见上帝指示摩西,如:「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出 17:14)上帝当然也可以指示摩西怎样写创世记的前几章。
但若有口传的过程,是不是仍然值得怀疑有“抄袭”的可能性?上边提到的译文中,其中几个考古学家在这问题上发表了意见:
当讲到亚当和阿达帕,Shea建议∶「可以将这两个不同的来源,视为共同事件的独立见证人。」
Lambert和Millard说,显而易见,差异太大,无法鼓励人们相信《阿特拉哈西斯史诗》与创世纪之间有直接联系。但是,显然,两国人民的历史传统都有某种联系。
Kitchen认为∶可以说,美索不达米亚有一个共同的洪灾传统,这种洪灾传统存在并以多种版本传播。因此,若说「希伯来人借助于巴比伦人(或苏美尔人),是不恰当的,反之亦然。」他再解释说: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对一些事件,有共同记忆,所以有平行传统,是一个更简单,更令人满意的答案。
Hazel认为,创世记一章的创造记载,在某些情况下,起了对抗作用,是对神话的论战。Day断言,创世记1∶2是要对抗和消除古代迦南人本来讲的“混沌之战”的神话。
结论
正是如此。圣经创世记载,看样子不是抄袭苏美尔人,因为其差异太大。但它们却是同一事件的共同记忆。苏美尔人的记忆受异教多神观念影响,以至有很多歪曲,以讹传讹了。所以认识独一真神的摩西是为了“正视听”而把真相告诉我们。
最后,我们不能忘记,「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 3:16),当然包括创世记及其中的创世和洪水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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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汉摩拉比法典》是不是五经律法的前身?
《汉摩拉比法典》(下简称《汉》),是古巴比伦国王汉摩拉比(Hammurabi )颁布的一部法律,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具有系统的法典,约在主前1754年颁布。 考古学家们在1901年,于今天的伊朗发现,为一黑色的玄武岩圆柱。圆柱上端有汉摩拉比从太阳神夏马修(Shamash),手中接过权杖的浮雕,下面用楔形文字铭刻法典全文,范畴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处罚奴隶等。[15]
正如《吉尔伽美什史诗》和《巴比伦史诗》,都和圣经有异同,《汉》和摩西五经中的律法,也同样有异同。无可否认,《汉》的本意,是为了维持社会公正和平,让人们能有依据而生活。《汉》[16] 有282条法律,让我们将它和圣经比较一下:
(1)相似之处
很多人都能指出,《汉》和摩西律法,都主张“以眼还眼”。这是真的:
《汉》:196.如果一个人毁坏了另一个人的眼睛,他们将毁坏他的眼睛。
197.如果一个人打断他人的骨,他们就要打断他的骨。
圣经:出 21: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出 21: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2)不同之处
《汉》:8.如果有人从神(庙宇)或宫殿偷窃牛、羊、驴、猪或船,则应赔偿三十倍; 如果是来自自由身的人[非奴隶],他应赔偿十倍。 如果小偷无钱可付,他将被处死。
圣经:出 22:1 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
是的,二者都要求盗贼赔偿。但是,我们在此可看见二者的条款不同,《汉》比较圣经严厉得多。再者,它似乎偏坦富有和有地位的;贫穷的和社会地位低的,所受的刑罚更重。
事实上,若花时间,我们可以看见更多这样似乎相似,但实际上不同的条例。
让我们来看另一个例:
《汉》:110. 若有女人开一家酒店,或进入酒店喝酒,他们将烧死该妇女。除非是住在MAL.GE.A.的女祭司,则例外。
圣经没有将喝酒的女人烧死的吩咐,更没有女祭司这回事!
我们可以说摩西抄袭《汉》?相信心平气静的人都能说:“没有,不同之处太大。”
但是,为什么仍有相似之处呢?我们相信这是上帝的普通恩典。上帝让人多少有一些道德观念:「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 2:14-15)免得天下大乱,生灵涂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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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没有抄袭《吉尔伽美什史诗》或《巴比伦史诗》,摩西也没有模仿《汉摩拉比法典》。请勿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