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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6/6/2005 8:30:4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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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着究竟是要追求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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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6/6/2005 10:02:3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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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目标。对这个问题每个人可能都有不同的答案。作为一名基督信徒,所追求的是爱的圆满,人生的真正意义和价值是发现爱,发现我的存在原来是有意义的,因为我知道有人在为我而担心,所以我知道我的存在在别人眼中是有价值的。那么我所应该做的是努力的追求的是生活出这份爱,而基督徒更相信天主是爱的圆满,因为他自己就是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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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6/6/2005 8:28:2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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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之前在本站内看过有一处有一些护教的录音,里面有很多录音,但现在找不到在哪里,能告诉我在哪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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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6/7/2005 12:35:5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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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cccn.w2.51web.cn/tzj/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207
不过这是粤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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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6/6/2005 8:19:1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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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的天主教会人结婚一定找教内人吗?如果实在找不着怎么办呀请神父指点一下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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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6/6/2005 9:56:2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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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鼓励并提倡有相同宗教信仰的人结为夫妻,因为婚姻生活要求夫妻双方完全的交付,共同的信仰更容易帮助人在婚姻生活中有共同的理念,更容易完成作为基督徒所应该实行的义务。当然教会也承认婚姻是人的一项自然权利,所以如果愿意和非教友的一方结为夫妻,那么原则上教会是不会阻止的。但是教会要求作为信友的一方应该遵守作为信友的职责,那么这就要求非信友的一方尊重另一方的信仰,不干涉信仰的实行,并且在可能的情形下保证以后的子女接受信仰的教育并领受洗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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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6/6/2005 8:09:0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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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天主十诫中说"你不可杀人",那如果是一个人的生命正在遭受另一个人的威胁呢?还有在战争中,军人要为了国家和民族而战斗,这两种情况下人都可能会杀了另一个人,是否也是犯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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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6/6/2005 9:52:3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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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法的自卫《天主教教理》2262-2266条是这样说的:
2262,个人和社会的合法自卫,并不是对禁止杀害无辜、故意杀人的一个例外。「自卫的行动能够引起双重的效果:一个是保存自己的生命,另一个是攻击者的死亡。……前者是有意的;後者是无意的」。
2263,爱自己常是伦理的基本原则。因此,让别人尊重自己的生命权是合理的。谁保卫自己的生命,如果被迫对来袭的人给予致命的一击,不算是杀人的罪犯:
如果,为了自卫,采用大於实际需要的暴力,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采用适度的方法抗拒暴力,这是合法的。……为得救并不要求,为避免杀死他人而放弃适度的自卫;因为人应该保卫自己的生命,先於他人的生命。
2264,合法的自卫,为那些负责保护他人生命、家庭或国家公益的人,不单是权利,也是重大的责任。
2265,维护社会的公益要求使暴徒不再危害社会。对此,教会传统的教导承认,合法政府有法理和义务的根据,依照罪行的严重性,得采用适当的刑罚,在极端严重的情况下,不排除死刑的运用。基於类似的理由,掌权者为自己负责保卫的社会,有以武力击退进攻者的权利。
刑罚的效果,首先,在补偿由罪行所引起的纷乱。当这刑罚为罪犯自愿接受时,就有赎罪的价值。其次,这刑罚具有保障社会秩序和个人安全的效果。最後,这刑罚具有治疗的价值,在可能的范围内,有助於罪犯的改过迁善。
2266,如果不流血的方法足够对抗侵犯者而卫护人们的生命、保障公共的秩序和个人的安全,掌权者就应采用这些方法,因为这些方法更符合公益的具体条件,也更合乎人性的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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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6/6/2005 7:58:2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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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的婚姻是有效的,所以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下,我是不是有理由提出分居???
为合法的保护我的自身的一些权利,分居时如果对方同意,可不可以只写一个书面离婚协议书什么的?
还有两个子女中我是不是可以索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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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6/6/2005 1:50:5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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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所强调的是如果是有效的已遂的圣事性婚姻,是在天主内所建立的,教会没有权利宣布无效,既然是有效婚姻,那么直到另一方自然死亡之后就不可以缔结另外一个婚姻,无法解除婚约。国家法律中所规定的离婚是解除婚姻。教会认为如果是有效的圣事性婚姻,那么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解除。当然教会法律中也有分居的解决办法,这在教会的法律中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有效婚姻,那么婚约无法解除,只是分居,不是解除婚约。至于在分居时具体的财产或者子女的抚养等等这些民事方面的内容,教会尊重各个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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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6/5/2005 11:12:0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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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您好:
我是一名天主教徒,我们单位领导腐败,工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挣钱不受累,累了挣不多少钱,我们工人们无法摆脱这种欺压,我也是一名工人,所以我不想在单位干了,想出国留学,学习语言,然后打工,如果我有发展我会全身心的帮助教会,离开这个充滿黑暗的国度,但我又舍不得我的堂区的神父,修女及教友们。我不知如何去抉择?请您帮助我,我的想法对不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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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6/6/2005 3:15:4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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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徒面对生活的态度是积极的,面对人生的态度也是积极的,是要人在具体的生活中活出生活的天主,要人在生命中的每一天发现爱的天主的临现,要人在生活中勇敢的面对和正视其中所出现的问题,在天主内作出一个真诚而明智的抉择。面对具体问题的时候,需要客观的分析各方面的情形,分析其中的利和弊,来作出一个合理的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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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6/5/2005 10:22:1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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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你好!
我想问问 生命之光多媒体圣经V2.3 新旧约的语音文件
那里可以下载!!
能帮我查查看吗?
愿 :主内你我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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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6/7/2005 12:07:1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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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光网站因为在做网站调整,所以暂时不能提供下载,你可以到一个其他网站下载http://www.livingwater4u.com/tuanqi/lingxiu/article/chineseaudiobible.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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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6/5/2005 8:35:3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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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事请问一下
人真的有一个不死不灭的灵魂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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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6/6/2005 3:08:3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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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在人内,除了有物质性的成分之外,有这可以通过实验来测量的100来斤之外,还有精神性的层面,所以人是具有物质性的成分和精神性的层面的。而教会相信人的精神性层面本身就趋向于永远。特别是在人内的爱的渴望是那么强烈,是希望永远的。中国有一句很美的话,“缘订三生”,爱本身希望永远,精神性本身希望永远。所以在天主的救恩计划中所愿意的正是人的“不死”,因为天主自己是爱,这样他在创造人的时候愿意人分享他的“不死”。在人内分享天主的“不死”的精神性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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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6/5/2005 7:45:3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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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绝对禁止离婚吗?
有没有某些通融之处???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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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6/6/2005 3:03:4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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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会法典的规定,双方都已经受洗的,通过教会当局举行过婚姻圣事的,而且已经实行了夫妻性生活的婚姻,原则上来讲是有效的圣事性婚姻,如果是在天主内确立的有效的圣事婚姻,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宣布无效。可是另外也需要明白的是婚姻圣事的确立是因着夫妻二人的合意建立的,所以在缔结婚姻的时候,可能有一些作为婚姻的阻碍当时没有发现,所以在一些失败的婚姻中,可以通过教会当局,调查具体的情形并经过适当的取证之后,如果发现了当时在缔结婚姻的时候确实存在婚姻的阻碍,那么可以由教会当局宣布婚姻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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