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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查看:[全部问题 认识教会 教规教义 圣经问题 伦理问题 婚姻家庭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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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3:[婚姻家庭]老公和单位同事有暧昧关系,我该怎么办「1/24/2008 9:34:03 PM」 [ ] (提问)
Female
ss
 
我是教友,我老公不是教友,是个老共产党员,我发现老公和单位同事有暧昧关系,老公不承认,我是非常生气的,实际上我们是没有感情了,想离婚怎么跟父母家说,怎么跟我儿子说,我的面子没了,我就想让他早地去死吧,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所说的情况很常见,不过这种情况下需要有几个谨慎的地方。
第一、 避免猜测和误解。很多时候我们所看到的并不是最真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很多事情上眼睛会误导我们。当然,那些道听途说的消息就更不可靠了。我们一开始就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婚姻就是在这种互不信任的猜测和不断的误解中会走向破裂。猜测和误解不仅是婚姻的杀手,也是婚姻产生问题的开端。婚姻破裂的首要因素并不是“第三者”,这是后期发展的一个结果,二人之间因着猜疑而产生的隔阂会慢慢的演变成关系的冷漠和无法交流,于是感情投向另外的地方。作为婚姻中的任何一人,谁都没有权力去考验调查对方是否对爱情忠贞,这样的做法会导致婚姻成为一种交易。
第二、 避免事实的夸大。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正常的友谊,也需要一种互相关怀和体贴,这不仅表现在婚姻和家庭中,也表达在社会生活中。正常的异性间的交往尽管能导致感情的进一步升级,但是我们也不能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就是统统认为男人都花心,女人都是老虎,因而拒绝与异性交往,封闭在自己的小家庭里。婚姻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是另一方的奴隶,给予对方一个独立的空间是基于人最根本的人性尊严和需要。
第三、 避免因小失大。有时候我们太过于把持自己的尊严,受到一点的委屈或误解就不想过了,认为离婚另过最好。这样,婚姻已经不是一种双方的承诺和契约了,而变成了一种合同,对方不能损害我个人的利益。其实,父子之间哪会没有争吵别扭,夫妻之间哪有不红脸的时候,这也不是断绝父子关系或离婚就可以解决的。

谈完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之后我们再来看您的问题。
您需要谨慎确定您的老公与同事之间是否真的存在暧昧关系,一旦是真的,您应该自我回答几个问题:“我有没有平心静气的跟我老公真心的谈及过这个问题?我们之间的感情丧失是在老公出轨之前还是之后?我对感情的丧失是否负有直接的责任?我完全是无辜的吗?”就是说,您首先需要理性的理顺一下你们之间的感情生活。在仔细的反省了这些问题之后您需要确定几个可行的方案,比如,通过双方的恳谈达到互相的谅解和和好,或者设法警告“第三者”不要破坏别人的婚姻与家庭,或者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家庭的完整等等,然后对比其中的利弊和可行性。
根据我国民政部门受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来看,很多婚姻并非无可救药,很大一部分的婚姻案件在通过法院和居民委员会等部门的调解沟通之后圆满的达到了和解。这也提醒我们,不要总是将目光投注在如果合法的离婚,如何才能把婚离好的问题上。很少人会去反省为什么感情失落了,为什么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了这些最根本的问题。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需要共同呵护才能健康成长,人也是可教育性,事情也可以因着正确的方法和真诚的对待有一个新的转变。

NO.12:[婚姻家庭]已行婚配圣事但是无夫妻之实是否可以解除婚姻?「1/23/2008 4:57:11 PM」 [ ] (提问)
Female
haley
 
我是在07年12月10日行的婚配圣事
为什么我咨询这个问题呢?原因如下:
我是80年出生的,一直到现在没有找到我认为可以与之共渡一生的另一半,妈妈看到我的岁数越来越大,所以想让我早点结婚,07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结婚的对象,这个人我本身并不愿意,但是妈妈认为她身体不好(癌症后期),而且爸爸也不在了,坚决不同意我与介绍的这个人分手,我和妈妈沟通过很多次,每次妈妈都很生气,所以此事暂时就这样托着。
本来订得腊月二十八结婚,但是妈妈的身体在07年12月9号突然恶化,为了能让妈妈安心,所以家里人(舅舅和哥哥)想让我提前结婚,四天以后就结婚,我为了让妈妈走得安心,所以表面同意,其实心里很不同意,于是12月10日晚行得婚配圣事,妈妈在第二天就去世了,在13号就要举行我的婚礼,但是妈妈去世了,我想她已经得到安心,所以跟哥哥说能不能不结婚,但是哥哥说对方都已经通知好了,不同意我不结婚,婚事照常举行,但是我不喜欢结婚的这个人,所以不可能与其发生关系。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并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夫妻之实,只是举行了婚配圣事和婚姻仪式,但是对这个人没有感情,是否可以解除婚姻?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法典1142条规定:“双方已领洗的未遂婚姻,或一方已领洗,另一方未领洗的未遂婚姻,有正当的理由时,教宗可以解除,惟必须双方或一方申请,虽然对方不同意,亦可解除。”

那么,什么算未遂婚姻呢?法典1061条1项说的非常清楚:“两位领过洗的有效婚姻,如尚未遂,仅称为既成婚姻;如夫妻依人的方式发生适于生育子女的行为时,则称既成已遂婚姻,此种夫妻行为,正是婚姻本质所安排的,藉此夫妻二人成为一体。”

你们行了婚配的礼节但是并没有发生性关系,属于既成的未遂婚姻。根据您的陈述,应该还属于无效婚姻,法典1057条1项说:“婚姻是由依法有能力的男女,合法地表示结婚意愿而成立,此种合意,任何人间的权力都不能取而代之。”
2项又说:“婚姻合意是意志的行为,使男女双方,藉不可撤销的契约,彼此将自己相互交付并接受以成立婚姻。”

如果根据前者,就是指双方已领洗的未遂婚姻,教宗可以解除(法典1142)。经过适当的法律程序便可。

但是,如果根据后者,就是指的无效的婚姻,需要严格调查婚姻合意,因为婚姻的未遂并不能必然成为缺乏合意的证据。我们知道法律要求的是事实,教会法律也是这样的,不能仅仅说没有合意婚姻就会被宣布为无效,而是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调查和取证以后才可以做判决的。

因此,您的问题有两种解决办法,第一是根据法典1142条以未遂婚姻向教会当局申请解除,第二是以缺乏婚姻合意为由申请宣布婚姻无效。当然,在根据1142条所指的未遂婚姻而请求解除时也可以将缺乏婚姻合意作为一个旁证一并提交,但是不建议单纯以宣布婚姻无效的程序来处理。

NO.11:[婚姻家庭]我还能再婚吗「1/22/2008 11:37:22 AM」 [ ] (提问)
Female
加大利纳
 
我是离婚后认识主并领洗的,前夫不是教友。我很想有一个有主祝福的主内的婚姻家庭生活,我想问问我还可以再婚吗?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可以。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圣座申请解除前婚。那么,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便可以向本堂神父请求帮助,由教区主教或负责人出具证明和相关信件向圣座申请免除前婚,一旦覆文下来便可以找一教友结婚。

NO.10:[婚姻家庭]我生活在不合法婚姻中,我该怎么办!「1/18/2008 10:53:34 PM」 [ ] (提问)
Female
玛加利大
 
你们好:
  我和我老公是新领洗入教的朋友,我们结婚是按中国法律相关规定办理的.固我们的婚姻没经过婚配圣事,由于后来我们双双领洗也深知教会内婚姻的神圣,但我们还是不脱俗的离婚了,我们离婚后一起住在一个屋檐下,因为我们不想让孩子有个不完整的家,所以约定等孩子上大学后我们在说个人的事情!现在的我们俩就象是俩个合伙做生意的人一样.信仰 责任把我们牵连着.偶尔我的朋友也会提醒我,说是等我老了在说一个人过,会很吃亏这类的话.我听了也会有动摇的,也想现在就搬出去自己住.可我还是犹豫啊!。我就想知道我们现在的这种状况在教规教义上算什么罪,处中国的法律也早就解除关系了的,真不知如何是好。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为了使您的问题得到一个权威性的解释与答复,我们已经将您的问题提交给了专门从事婚姻问题的教会法律专家,希望能尽快得到回复。

您的运气真好,不到5个小时就有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中文翻译:
“领洗之前在民政部门的婚姻是有效的,当夫妇二人接受洗礼时便具有了不可拆散性。因此,尽管领洗后没有补礼(结婚仪式),这是经常发生在天主教徒中的现象,但他们的婚姻是有效且不可拆散的。即便依民法离婚了,只要其中一人尚未死亡,另一人便不能再次结婚。”

我们需要仔细的解释一下专家的回复。
第一,自然婚姻的有效性。教会承认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结婚的婚姻是有效的,我们可以称这种婚姻为自然婚姻。
第二,夫妇二人接受洗礼后,自然婚姻被自动提升到圣事层面。尽管证婚仪式是一个很重要的程序,但是没有补礼其婚姻依然有效,大多数的以前不是教徒后来都领洗进教的夫妇都没有补礼,但这并不影响婚姻的有效性和圣事性。
第三,有效婚姻,在夫妻间产生的约束,其本质是单独和永久的。根据法典1141条:完成而既遂的有效婚姻,除死亡之外,任何人间权力,或因任何原因,皆不得解除。因此,两位已经领洗的教友依民法离婚是无法有效的,因为他们的婚姻已经不是单纯的自然婚姻了。

我们以上陈述的都是原则条文,我们认为您最好就自己的实际情况跟本地神父商量,或者仔细检讨婚姻中的失败之处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没有了爱情?在什么事情上影响了爱情?很多婚姻经过夫妇二人的恳谈是可以挽救的,因为人都是可塑的,也是可教育的。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请私下联系我们。
NO.9:[婚姻家庭]关于信教青年婚姻的问题「1/18/2008 10:46:07 PM」 [ ] (提问)
Male
无助的人
 
我是一个教友,女友不是,但是女友的母亲是,父亲不是。在她小的时候她的家庭经常为了信仰的事情吵架,因此女友对信仰颇有成见。受其家庭和接受教育的影响,她不相信神的存在,她认为看不见的、不能用科学实验证明的就不是真实的,与其追求来世的福乐不如把现在的日子过好来的实际。但是为了我她说她可以去教堂,可以去望弥撒,我也采纳别人的建议经常劝说她并帮她报名参加了墓道班。可是学习了一段时间后她说她仍然是无法相信,因为这些东西无法通过推理来证明,看不到摸不到,所以她说恐怕墓道班学完了她也不信。我知道她做这些努力都是为了和我结婚,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感觉比较苦闷。我们现在的状况可以结婚吗?教会允许和不信教的人通婚吗?如果我们结婚后再像她的家庭那样为了信仰产生些问题该怎么办?她没有受过信仰的教育,如果将来做一些违背信仰的事情又该怎么办?
    很无助,恳请帮忙!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的这个问题是我们曾经回答过很多次的一个问题了,毕竟这样的事例很多很多,您可以参考这里http://old.ccccn.org/Article/Cate/Re/Matrimonio/200602/20060212231752.html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信仰不仅是个人的自由抉择,更是人一个理智和意志的投向。我们不仅不能,更不应该勉强任何人进教,为了婚姻的目的而领洗有时会产生一些善果,但是多数情况下这样的信仰并不稳定,最终成为外教人诟笑的把柄。
我们建议您尽人力听天命,一方面借着慕道祈祷和宗教生活对您的女友进行引导,另一方面,若一段时间之后您的女友还是不能相信,那您也不必勉强。您根据我们提供的程序进行就可以了,我们在给您的那个链接里有很详细的说明。
NO.8:[婚姻家庭]非教友妻子坚持离婚怎么办「1/18/2008 10:24:43 PM」 [ ] (提问)
Male
qiuzhi
 
一教友在公安部门工作,由于忠于职业,很少顾家,且工资低,被他不是教友的妻子反感不能理解,一直坚持离婚,教友这一方可以答应离婚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不是单个人的私事,所以一个美满的婚姻一定是两个人共同经营的结果。忠于职业没有错误,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冷落了妻子。一个连妻子都不爱、不关心的人说他爱自己的职业那是虚伪的。
做妻子的很少会因为工资的问题而闹离婚,相反,如果感情关系上出现了“低工资”,再怎么富有也会出现问题。我们的建议是,这样的婚姻是可以改善和挽救的,根本涉及不到离婚不离婚的问题。这位教友应该首先从自我做起,做一个真正的好丈夫,不仅做好一个职工的本职工作,更要有次序的去爱身边的人。爱是维持一个家庭最基本的东西,会因着我们的努力和呵护使爱持续,也会因为我们的疏忽把爱丢失。
很多婚姻问题的提出都是着眼于是否可以合法的离婚,从很少有人会自问:为什么失去了原有的感情?为什么会这样了?我们相信99%的人的婚姻都是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结合的,但是时间长了就会多少出点问题,甚至以离婚收场。在感情一旦发生问题时,及时反省、及时纠正、夫妻恳谈、相互交流都是可以拯救婚姻的。 
NO.7:[婚姻家庭]关于婚姻「8/14/2006 7:59:55 PM」 [ QQ:296268217 邮箱:baolinaxin@163.com ] (提问)
Female
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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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婚姻家庭]天主教的男女是否能和不在教的结婚?「5/6/2006 8:20:10 AM」 [ QQ:649251777 邮箱:没有 ] (提问)
Female
真诚的人
 
是不是在教的男女就得结婚?为什么?我不了解,希望大家告诉我。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请参阅这里http://www.ccccn.org/Article/Cate/Re/Matrimonio/200602/20060212231752.html
NO.5:[婚姻家庭]已做婚配,在分居可已吗?「4/24/2006 9:38:26 AM」 [ QQ:405378838 ] (提问)
Female
 
我老公是外教的但现为了和我结婚已做了天主教,由于这几年工作压力大。每天回来都跟我吵架,并一点信仰生活都没有,他每天都回父母亲那边住,跟我越来越来疏远。他父母是外教的教我老公做佛教的事,我跟我老公没有性生活我想跟他分手可以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需要查证一下你们的婚姻是否是有效的,因为有效而既隧的教友婚姻只有死亡才能解除。而且我们也无法确定过错就一定在男方,很多时候造成离婚的都是双方促成的。分居当然可以,但是分居并不是离婚了,而且也不要因为分居而影响了婚姻的和解,您也需要细心的找寻一下原因,也努力做一些挽救措施,因为你们的婚姻并没有到非离不可的地步,只是因为外在的事情影响了你们两人的感情。
NO.4:[婚姻家庭]离婚以后可以再婚吗「4/13/2006 5:10:29 PM」 [ ] (提问)
Female
神与同在
 
我有一信主的姊妹,丈夫和她离婚,百分之八十的原因是因为姊妹没悔改好, 
丈夫不信,坚决要跟她离婚,现在姊妹想再婚,圣经上的教导是怎样的?可以再婚吗?如果没有圣经的根据,请不要随便发表意见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估计您可能是基督教教的,那么我们也根据基督教的说法来回答您。

虽然马可福音十章六至十二节,和路加十六章十八节这两段经文都没有提及准许离婚的事,这却不表示新约教会不能照摩西时代在离婚的事上作技术性的调整。当时耶稣基督所作清楚的解释,原是为要指出,准许离婚的目的是要借着接纳一个较为小的罪,好避免落在一个更坏和不可能容忍的情况中。如果离婚的目的是为要立刻与另一人结合的话,那是绝对不准许的。(可10:11-12)因此,基督徒若要离婚,就只可能在自己的配偶犯了淫乱的罪之后,作为最后的选择,而且永不可能以此作为与另外一人结婚的理由。当一方犯了淫乱的罪,另一方就准许提出离婚,但却不是必须性的。如果有不信的丈夫或妻子要提出分居或离婚,信主的一方就可以同意分居,正如保罗所说:“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罢,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朿。”(林前 7:15)。这样的分居很有可能导致离婚,但在这样的情况下被离婚,基督徒就不算为有罪。

圣经只准许离了婚的人在某一些情况之才再婚。例如:在离了婚之后,其中一方死了,另一方就可以自由再婚。罗马书七章二节并哥林多前书七章三十九节都清楚指出,只有死才能解除婚姻的关系。
当那犯淫乱的一方提出离婚,无辜的一方就可以有再婚的权利。主所说:“凡为淫乱的缘故休妻的”这句话,暗示了再婚的权利。当主说:“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即犯淫乱的一方),也是犯奸淫了。”(太 5:32),主否定了那犯奸淫的一方有再婚的权利,同时也否定了提出离婚而目的是为要再婚的人的权利(可10:11-12)。
主耶稣所解释的,也吻合了旧约圣经的教训。因为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五章三十一节和马可福音十章二至十二节所引据休妻和准许再婚的经文,都是源自申命记的。主耶稣并没有改变离婚的道理而特准人离婚,祂只是拒绝任何离婚的理由和籍口,祂清楚地指出,只有无辜的一方,就是他本来的婚姻受到被离婚而遭破坏的一方,才可以有权再婚。
根据林前七章,因为那不信的丈夫或妻子要“离开”(请参考前文第三段第三点)而引致离婚,这被遗弃的一方就不能再婚,正如十一节所说:“若是离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换言之,如果那不信又遗弃配偶的一方一天还没有死去,或没有再婚,信主被遗弃的一方就不能再婚。
天主教会在这点上很多时候会用特权解除。
以上的原则乃为解释1986年在爱民顿宣道会常年大会所共识的原则,可能并非整个基督教界的共识,请注意。
有关天主教会的保禄特权请参阅这里http://www.ccccn.org/Article/Teo/Moral/200604/20060402014721.html
NO.3:[婚姻家庭]婚姻「4/8/2006 7:47:49 PM」 [ 邮箱:chensuweichen@yahoo. ] (提问)
Female
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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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已经回复您,请 输入密码查看
NO.2:[婚姻家庭]没有感情而结婚的婚姻有效吗?「4/7/2006 10:19:32 PM」 [ 邮箱:zhangmaizsz163@.com ] (提问)
Female
wenxuan
 
在有的教友家庭中不主张自由恋爱,甚至达到不许可的地步.家长们认为"自由恋爱就是疯,不是教友应该做的难道教会里禁止自由恋爱了吗? 自由恋爱是罪吗?  哪个青年人不渴望和自己的喜欢人在一起呢,在这样的氛围中有多少青年人是因为满足家长的意愿,为了不让家人为自己操心.无奈,媒妁之言和与自己并没有感情的人结了婚,有人说先结婚后恋爱,这样行的通吗?结了婚后有了感情还好,要是依然培养不出感情来呢,怎么办?  请问这样两个人并没有感情,没有爱情,由于无奈而结合的婚姻有效吗?要是婚后还没有感情,有一方依然不喜欢对方的可以离婚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在旧版答疑里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请查找参阅一下。
NO.1:[婚姻家庭]婚姻「4/6/2006 8:19:19 AM」 [ QQ:363192886 邮箱:cairuose@tom.com ] (提问)
Female
主爱的人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个问题,我们这里有一位教外妇女愿意领洗入教,她的前夫去世后,于五年前与另一未领洗男子以民法结婚。如今该妇女切愿领洗入教,但是遭到丈夫的反对,经过一段时间的商量之后,如今丈夫的态度稍有缓和,请问当其丈夫不反对该妇女入教时,作为神父该怎样办理此领洗之事?是否有信仰不同的婚姻限制?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信仰首先是个人的问题,任何人也没有权力和权利去阻止另外一个人的信仰。如果这位妇女愿意领洗便不会有任何障碍。本堂神父应该耐心做男方的开导工作,尽量不要因为领洗而造成家庭问题。很多时候使用适当的方法就可以做的比较完美。
天主教徒与不同信仰的人结婚才会有信仰不同的婚姻限制问题,而领洗与这个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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