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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9/26/2005 12:32:1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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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播小兄弟,夭折的婴儿可以得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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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9/27/2005 4:53:2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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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神学上还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一方面我们相信天主的仁慈。另外一方面我们认为在天主的救恩计划中需要有人合作的成分。所以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去年的国际神学委员会的年会上请神学家们继续深入研究这一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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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9/25/2005 9:51: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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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播小兄弟,我觉得你的立论好象是不管一个人的客观因素如何,他(她)必须是在心里相信有一个真神存在的人才能得救,这个神的名字不一定叫做天主,对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虔诚的佛教徒是不会得救的,佛教的教义是不相信有神的,他们是唯心与唯物的无神论者,相信万物互相影响,相生相克,宇宙没有创造者没有开始,它生生灭灭,循环不断,人只有靠自己的修炼才能摆脱轮回,生老病死和种种苦难,他们注重的是个人的修为。而人类历史上有许多不信神但德行高的佛教徒,他们不能够得救吗?
是不是所有的无神论者都不得救?在唯物主义的影响下,有的人不单不相信天主的存在,也相信宇宙没有一个真神,如果他们是因为被蒙骗或分辨不清而拒绝信神,他们并非没有得救的机会,而要看他们个人的具体情况了。他们如果是善的,天主又怎么甘愿舍弃他们呢?他们如果是恶的,最终能悔恨,天主又怎会不要他们呢?他们的不信不是因为他们的顽固或骄傲,而是由于无知或分辨不清的客观因素造成的,全知的天主又怎么会不明察呢?又怎会轻易就此定罪呢?绝对不得救的是那些明明知道却始终顽固拒绝信神的人。
还有一些多神信仰的人,他们也不是只信唯一的真神,如希腊,我国、还有许多民族的信仰。就我国的民间宗教,他们是混杂的,道教的神仙、佛教的佛、民间的传说,历史的人物、虚构的小说人物和精灵、都是他们的敬拜对象。他们是否能够以必须相信唯一的真神作为得救的必须条件。因为他们相信的真神不止一位,甚至有的难分高低。在中国的民间宗教,是天地父母大呢还是佛祖大呢?它既相信宇宙有创造者又相信宇宙没有创造者,他们是对立的但人们却将他们混在一起敬拜了。我们是否能够无视客观的原因,而判定他们不得救呢?
还有白痴和精神患者他们达到不能认识神或判断神的存在的程度与夭折的幼儿。以心内必须相信有一个真神的存在才能得救作为条件是否可以?他们的理智还不能认识神,他们就此有罪吗?一个婴儿什么都不懂能跟他(她)谈信不信神的问题吗?
如果我们以这样的眼光去看天主,去理解天主,是将天主的仁
慈天主的爱看小了。天主的爱是何其大哉!!!他怎会不怜视他残缺与幼小的儿女呢?他怎会要求这样的弱小者与强者做同样的事情呢?我们的信德为什么这么小?竟然如此看待他!!!!!!
谢谢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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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9/26/2005 3:46:4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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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需要重复,天主不会舍弃任何抱着善意寻求他的人,天主的救恩只是对那些向救恩关上大门的人是关闭的。任何愿意接受天主救恩而尽自己的努力寻求天主的人,天主当然不会舍弃他。但是我们也得承认如果不相信,如果自己的内心没有任何对神或者说对天主的寻求来作为坐标(天主是一切真、善和美的根源,所有在人内有关真、善和美的寻求来自天主),那么就没有目标可言。当然我们也相信对于神的信仰的表达可以有不同的形式,但是无论如何人内心的这种宗教的情愫必须有,这种向善的心必须有,这种来自天主的参照必须有,如果没有,我们不知道他的救恩从何而来。对于佛教、多神教甚至无神论前任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他的著作《跨越希望的门槛》一书中都分别有所叙述,你可以参照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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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9/25/2005 8:04:2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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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播小兄弟: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你们,我跟以前的男朋友分手了,分手的理由是他是外教的,不懂的教规,我跟他发生了关系,后来我跟他说了,可是他还是没办法改过来,可能是情不自禁吧,于是我跟他交往了两个月分手了,我后来回来跟神父告解了,请问还要做什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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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9/26/2005 3:50:0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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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你可以发现性只能是在完全的爱的交付中实现,那就是婚姻。当然人都是软弱的,都可能跌倒,告解圣事正是让我们在每次跌倒之后都能重新去注视天主的爱,去重新回到天父的怀抱。所以如果你已经妥当的领受了告解圣事,你可以安心,因为天主已经赦免了你的罪。你只要很好的在每天的生活中不断的度好自己作为基督徒的生活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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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9/25/2005 6:24:2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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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活,用避孕套是罪?
那现在的这种社会情况是计划生育的!
那应该怎么办呢?难道每次都去告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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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9/28/2005 3:31: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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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教会认为性是为了表达爱的,所以在夫妻生活中性生活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是为了维系夫妻关系相当重要的一部分。此外教会也认为夫妻之间的爱应该是向生命开放的,而作为表达爱的性自然也应该是向生命开放的。最后教会也强调人作为社会的成员应该对社会负责任,也对自己的将来负责任,所以也不应该没有节制的不停的生育,需要看自己的家庭以及社会的承受能力,需要看自己是否在将来可以很好的教育自己的子女,所以教会所强调的是负责任的生育。
真爱是把自己完全给对方,全部的,没有丝毫保留的。而性爱是最深,也是最具体的表达。人都不希望与爱人拥抱亲吻的时候隔着玻璃或塑料布,但当人用人工的方式在此真爱最深之表达时加以阻隔的时候,这爱的交付已开始成为欺骗,只享受其快乐,不愿负责任!
为调和这几方面,教会认为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安全期的夫妻生活。也就是说尊重天主安排的自然秩序.在女性的生理周期中有一段时间如果度夫妻生活是不会怀孕的。虽然,利用安全期和人工避孕达到的目的一样,不能怀孕。但心态完全不同:人工避孕倾向于享受,而利用安全期需要节制,为爱主而奉献此快乐.所以,结婚之后也不能随心所欲,在此时特别与耶稣一起背十字架.可以去请教本堂神父,也可以发E-MAIL:[email protected].我们会尽力帮助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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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9/25/2005 6:03:3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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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反驳,只是不明白.
前面有人问:
"被天主祝圣的婚姻是不能离婚的,可哑巴郎犯了重婚,天主不但没有惩罚他,反而特别降福他,这是为什么?"
在线回答是:
"我们不可以用现代人的价值观与婚姻观去评价旧约时代人们的婚姻。这是很重要的,读旧约需要注意这一点。我们不必以现代人的价值观伦理观去评论古代人,评论他们就如同评论我们老祖宗为什么可以三妻四妾,妾生的为什么不可以继承产业一样。"
那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生活不能被理解呢?前面我提问的情况是这样的:两个人都已经单身独立在外生活了.离开了父母有了自己的工作,他们互相扶持,照应时间长了,就有了情不自禁...
但因为钱还不够,父母想举办婚礼,所以延迟.那怎么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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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9/28/2005 4:03:4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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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阅读旧约的章节,我们需要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阅读,这并不是说我们就赞成这种做法,而是说这是一种文学表达的手法,我们从中应该看到的是天主通过当时的文学表达所启示给我们的内容。而对于婚前性行为,性在所有的文化中都属于人类的隐私,没有任何一个文化是把性作为一个公共的宣传来做的,所以性只有在夫妻生活的完全的交付中才可以实现,在没有达到这个完全的交付之前,就开始实现属于完全隐私的性行为并不符合人性,教会是信仰宝库的守护人,更是人性尊严的守护者,所以教会认为婚前性行为从根本上来讲不符合真正人性内在的要求。对于这一方面,天主教教理2390号这样写道:<BR>
自由结合是当一对男女达到性亲密的关系,却拒绝给予法定和公开的仪式。这种结合方法是骗人的:在这种结合下,双方并不承诺任何事情,因而表示对另一方、对自己或对将来都缺乏信心,这种结合有甚麽意思呢?自由结合包括各种状况:姘居、根本拒绝婚姻本身、不能长期承诺受约束。这些情况都侵害婚姻的尊严;摧毁家庭的观念;削弱忠信的意识。它相反道德律:性行为应该只在婚姻内发生;婚外性行为常构成一个重罪,并被排除於圣事共融之外。
因着洗礼,我们成为新人."我已同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这是保禄致迦拉达人书的一段."我们已不再是奴隶,而是儿子了."儿子是要完全信赖父亲,接受父亲的教导的。"但在起初不是这样."这是玛窦福音第十九章的内容.希望天主的圣言给你的生活更多的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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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9/25/2005 4:52:4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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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彼此相爱,确实决定在一起相守了,因为一些原因暂时不能结婚,彼此家长也都同意认可了.他们发生了性关系,还能领圣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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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9/25/2005 11:58:2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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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次序。身体彼此的交付,要有婚约的基础,否则很容易是享乐的借口。其实,从教会来说,婚姻是一件圣事,象征基督与教会的结合,也是天人之爱在人间的记号。所以,决定永远在一起,就要认真的考虑,并为此做准备。我不知道他说的现在不能举行婚礼是什么意思,但终身大事必须有基础。
退一万步来说,可以去询问他们的本堂神父,是否能先证婚,到合适的时候再举行婚礼,好吗?
必须遵守规则,必须认识婚姻圣事的神圣和伟大,并为此做很好的准备。所以,他们不能再领圣体,因为这是妄用性能力。应该先办告解,与天主和好。性是最亲密的,也是最神圣的。务善用!
祝他幸福,常享天主所赐的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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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9/25/2005 4:20:3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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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
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假设一方不是教友,决心要解除婚约,
那是教友的另一方能再婚吗?
谢谢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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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9/25/2005 4:41:1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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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形需要通过教会当局用保禄特权来解除,作为教友的一方可以通过当地教会负责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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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9/25/2005 11:00:5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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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确实知道有天主存在而故意拒绝相信的人,直到临终的末刻还没有真心悔改的人才是绝对不会得救,因为他们犯了亵渎圣神的罪,无从得救。再者就是有其他大罪未获赦而死亡的人不会得救,其他的人都有可能得救。
因无知或认识不足或受到社会观点的迷惑影响而不信神的存在的人,而他们是善的,他们仍然有得救的机会。纵然他们有一部分是恶的,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他们只要有悔恨之心,虽然没有机会改过,他们仍然有得救的可能。
而对于那些天生有智力障碍或精神因素造成不能认识神的人与未开明悟的人,他们是可以得救的。他们的心里可能连神的概念都没有,所以相信神对他们是困难的事。在这里我相信天主给他们的救恩是特殊的,也是优待的。
不知我认识的对不对,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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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9/25/2005 4:39:0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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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你说的很对,只要不拒绝相信天主的存在的人,只要是善意寻求天主的人,仁慈和爱的天主是不会拒绝他的救恩的。我们知道那些没有办法找到天主的人,由于客观环境没有办法以一种明显而公开的信仰在天主教会宣认天主的存在的人并不一定是不相信天主存在的人,也不一定是拒绝天主的人。我们认为如果不相信天主的存在就没有救恩的根源,我们不知道救恩从何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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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9/24/2005 10:00:3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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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据我所知,凡是善人都有得救的可能,除了明明知道天主是实在存在着却拒绝相信的人不会得救之外,其它的人都有得救的可能。
基督的救恩是给予整个人类的,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善的、恶的、教内的、教外的。虽然有些人不认识天主,但只要是善的,他们都可以得救,只存在时间的先后而已,这也是教会的信理。纵然是终生为恶的人与恶意自杀的人,在生命的最后的一瞬间,只要真心痛悔他们仍然是可以得救的。因为天主的仁慈是给予每个人的,他自然有用我们人类不知道的方式拯救他的子民。判断一个人的得救与否在于天主自己,因为只有他才能完全的洞悉人的内心世界。
对于你提出的只有信仰天主的人,如果是狭义的限定在天主教徒或相信天主的人,我认为是不妥的。并且用没有信仰天主的人不可能得救的简单回答,给人的印象是单单天主教徒才能得
救,容易造成误解,我刚开始见到这个句子就是这么理解的。
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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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9/24/2005 10:27: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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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天主不会拒绝任何一个有善意而真心寻求他的人的救恩的,救恩不只是局限在天主教会内。我们所说的对于天主的相信是人内心深处不拒绝天地间有一位真神的存在的人,如果人内心否认有神的存在,不相信有神的存在,拒绝救恩的根源,我们不知道他如何得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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