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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查看:[全部问题 认识教会 教规教义 圣经问题 伦理问题 婚姻家庭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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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369:[婚姻家庭]谈恋爱的问题「5/3/2010 10:33:37 AM」 [ ] (提问)
Fem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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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368:[教规教义]神父收的弥撒金?「5/2/2010 8:54:11 PM」 [ ] (提问)
Male
 
神父收的弥撒金是神父自己的私有财产吗?还是要归教堂所有?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要看教区具体如何规定。
有些教区神父的弥撒金统一上缴,然后教区按需用于教区的福传事业并支付给神父们所必须的生活补助。但也有一些教区另有规定,比如不给神父任何生活补助,神父收取的弥撒金可以留为己用,或者规定神父收取一定数额的弥撒金,其余的上缴。但一般而言,弥撒金不归教堂,归教堂的是弥撒中奉献饼酒时收取的献仪,以及一些教友特别声明是献给教堂的才可以归教堂所有。
教友求弥撒时,神父需要记录请求的时间以及教友的意向,而奉献给教堂的献仪则无需单独记录。
NO.3367:[教规教义]平信徒不能领圣血吗?「5/2/2010 4:13:02 PM」 [ ] (提问)
Male
教友
 
您好,我想询问一个问题:
平信徒不能领圣血吗?
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平信徒也可以领圣血,普通只领圣体是出于方便的考虑,因为若是人数众多,领圣体兼领圣血会占用相对长的时间。但是在人数不多的情况下,神父应该考虑兼送圣血,特别是在一些特殊的日子:初领圣体、圣体圣血节、本堂主保、圣秩与婚配弥撒等等。
NO.3366:[其他问题]告解的问题「5/2/2010 3:05:45 PM」 [ QQ:497123821 邮箱:kuizi@yahoo.cn ] (提问)
Male
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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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365:[教规教义]关于与教宗的共融「5/2/2010 3:00:36 PM」 [ ] (提问)
Male
教友
 
您好。
与教宗的共融是很重要的。那么我怎么确定我是与教宗共融的呢?
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很简单,如果您没有违反任何能导致损害共融的事情就是与教宗共融的。能伤害共融的事情很多,比如信异端、参与不合法主教的圣事、不服从本堂神父或者本教区教长等等。
与教宗共融,不仅是外在的拥护和服从教宗,也在乎内心的信仰归向。
NO.3364:[伦理问题]信经该怎么解释「5/2/2010 12:32:27 PM」 [ QQ:496767046 ] (提问)
Male
愈显主荣
 
我信唯一的天主。全能的圣父,天地万物无论有形无形,都是祂所创造的。我信唯一的主、耶稣基督、天主的独生子。祂在万世之前,由圣父所生。祂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祂是圣父所生,而非圣父所造,与圣父同性同体,万物是藉着祂而造成的。祂为了我们人类,并为了我们的得救,从天降下。祂因圣神受孕,由童贞玛利亚取得肉身,而成为人。祂在般雀比拉多执政时,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而被埋葬。祂正如圣经所载,第三日复活了。祂升了天,坐在圣父的右边。祂还要光荣地降来,审判生者死者,祂的神国万世无疆。我信圣神,祂是主及赋予生命者,由圣父圣子所共发。祂和圣父圣子,同受钦崇,同享光荣,祂曾藉先知们发言。我信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我承认赦罪的圣洗,只有一个。我期待死人的复活,及来世的生命。阿们。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教理第一卷整个都是在解释信经,因为这是天主教会的基本信仰。
您可以参考一下http://www.ccccn.org/book/html/141/content.html
NO.3363:[教规教义]与外教人结婚要喊堂吗「5/2/2010 12:22:35 PM」 [ QQ:848838460 邮箱:848838460@qq.com ] (提问)
Male
怀旧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教友和没有信仰的人要举行婚配,教友一方的父母就必须有一个要站在教堂里喊堂吗《就是面对教友做检查的意思》?否则就不给办理异教婚配的相关礼节。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按照教会法的规定,与外教人结婚和与不同宗教的人结婚是不一样的,与不同宗教的人结婚称为混合婚姻,这方面教会都有相应的法律。
但是,没有信仰并不等于异教徒,没有信仰的人不见得反对天主教的信仰,而异教徒则是指那些反对或攻击天主教教义的人。
一位信教的教友,若是想与一位外教人结婚,就必须要满全两个条件,一个是信教一方要获得教区教长的豁免,另外一个是信教一方应声明,确已准备避免失落信仰的危险,同时诚恳许诺,将尽力使所生子女接受天主教洗礼及教育;然后,天主教一方应将所作的许诺,适时通知对方,使其真正知道天主教一方的许诺与责任;同时也应告知双方,有关婚姻的基本目的及特点,并且任何一方都不得排除此项目的和特点。满全这两个条件后便可以结婚,信教一方的父母没有必要喊堂,强行要求父母喊堂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因为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所以,信徒理应拒绝此无理要求。
NO.3362:[教规教义]弥撒金问题「5/2/2010 8:22:21 AM」 [ ] (提问)
Male
 
叫神父给自己或家人或己亡亲人做一台弥撒,教规中有规定一定要给神父交钱吗?要交多少?

[天主教在线] 回复:
首先我们需要明了弥撒金的根本意思才会明白为什么我们需要请求神父做弥撒时要奉献一定数额的金钱。
我们知道,已经去世的人与尚在人间存活着的人之间,特别是有着亲属关系的生者和王者之间有着一份不可抹煞的关系,这个关系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诸圣相通功”,用现代的名词说就是“诸圣的共融”。在此相通之下,我们活人对于已经去世的亡者就已经不是简单的关系了,而是有着某种连带性的关系,亡者身后的遭遇与我们在现世存活的人是休戚相关的,换句话说,我们活着的人是可以救助他们的,因为他们去世之后已经无力自救。
那么,我们活着的人给那些已经去世的人求弥撒就是一种连带关系的表现,而奉献弥撒金就是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所奉献的这台弥撒也不是与我无关的,而是与我有着直接的关系,弥撒金将我们和弥撒相连,在弥撒中我又和亡者相连。
但是,弥撒金的奉献是外在的一种标记,奉献弥撒的人更需要亲身去参与弥撒,而不是仅仅出钱求弥撒。如果将弥撒当成商品一样买买卖,或者认为出了钱就会买到恩宠,此种认识不仅不会得到所求的恩典,反而是一种罪恶。所以,求弥撒给亡者,最主要的是透过弥撒与亡者的一种相通,为了达到这种相通,我应该有外在的表示,我奉献一定数额的金钱是为了让我知道我与亡者是相连的。
请求神父给亡者做弥撒不一定要交弥撒金,神父对于贫苦教友的请求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因为那是他们白白得来的,也要白白的分施。法典945条2项这样说:诚恳地奉劝司铎们,即使不收任何献仪,仍应按信徒的意向,尤其是穷苦者的意向,献弥撒。所以,求弥撒的人,可以根据当地的风俗,结合自身的经济情况来自己确定。
NO.3361:[婚姻家庭]地上教会与地下教会的婚姻问题「5/2/2010 8:19:24 AM」 [ ] (提问)
Male
祈祷$祝福
 
《地上教会与地下教会》都是在恭敬天主,现在有很多青年相处了很久到了结婚的时候会因为在哪行礼而分手。也有的即便结了婚,可婚后婆婆想让儿媳妇和自己在一起念经有些儿媳妇不愿意,还想让自己丈夫跟自己在一起念经,有时候婆婆和儿媳妇会因此而闹得家庭不和,麻烦看你们能不能让儿媳妇跟婆婆在一起念经或是让丈夫跟妻子在一起念经然后让神父,会长在堂区讲一下。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出现这种情况是非常令人痛心的,也使我们意识到教会分裂给教友们带来的痛苦。我们列举一些实际的牧灵原则如下,希望对此有所帮助。
第一、地上地下教会的男女不可因为分歧而导致彼此不相往来甚至不通婚。
第二、通婚不仅可以带来纷争,同时也可能是一个促进彼此共融的机会,因为现今大多数的地上主教已经被合法化了,地上地下教友一起参与弥撒领圣事已经没有违反法律问题了。更多的问题是心理和情面的问题,而通婚有时也可以成为一个良性发展的契机。
第三、若是双方不能达成某种共识就应该给予每个人自由,不要强迫任何人,各自念自己的经,找自己的神父参与圣事。
第四、第三条中所述说的“各自独立”仅仅是在领受圣事层面,不可扩展到其它层面,在家庭其它事务中,还需要紧密合作,相处无间。
至于棘手的主礼神父的问题,我们的解决方案是:让地上和地下的神父都出一封委托信,请求一位第三方神父给予证婚。
NO.3360:[婚姻家庭]我想问一个有关教延给予中国教友婚姻特权的问题「5/2/2010 4:46:11 AM」 [ 邮箱:alfonsoczw@yahoo.it ] (提问)
Male
alfonso
 
您好,我想问一个有关教延给予中国教友婚姻特权的问题.一对教友在1978年前在民法前结婚,而没有在教会前行过任何礼仪,后一年多后又离婚而再婚了,并且双方现在都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了,请问他们的第一次婚姻有效吗? 教延给中国教友婚姻特权到底是在哪一年?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按照2007年5月27日宗座给中国信友的信函,取消了1978年6月27日的特权。特权为:“在中国现在的情况下,教友结婚可不受教会习于豁免的教会法所定的婚姻限制,也不必守法定的仪式。只要有效地表示同意;如果能有两个证人更好。”在此特权之前,教友有必要按照教会礼仪结婚,否则无效。上面所提之第一次婚姻,缺少婚姻仪式,应为无效。主教调查证实之后,可宣布此婚无效。
不过,我们切不可陷入法律主义,因为有很多教友的婚姻都是在1978年之前的,出于无知没有在教会前证婚,这样的婚姻,若是双方都情投意合,没有任何离婚的想法,便可以找到神父补礼。若是有一些摩擦,因为婚姻已经30多年了,应该先进行调停和解。
也许有些教友不甚明白,为什么教会承认外教人的民事婚姻,甚至教友与外教一方结婚后,外教一方经过慕道也领洗了,他们之间的婚姻就自动成为圣事性婚姻了,可是,为什么两位教友之间没有在教会前证婚并举行婚礼就无效了呢?这是因为他们都是教友,都是天主教会的一员,他们有责任接受天主教会的法律规定。
当然,我们也必须要明白,此种的婚姻无效大多来源于无知,仅仅是在教会内没有被承认,而补救方法也很简单。
最后,我们认为法典1108条1项所言(结婚惟有在证婚教区教长或堂区主任,或此二人之一所委托的司铎或执事,以及二个证人前举行,结婚方为有效,并应遵守下列条文的规定;但144条、1112条1项,1116条及1127条2至3项的例外规定,不在此限。)应用到此婚姻案例(双方都是教友,没有在教会前证婚的民事婚姻)上,未免有些太过法律化,而且给人以婚姻无效的理由,容易被人滥用。那么,此种的悖论已经不再是教会法律的精神,而衍化成钻法律的空子。所以,做为人灵的牧者,切不可轻易请求主教宣布婚姻无效,首要做的是补救。对于那些早已经依民法离婚的,且无法挽救的婚姻,可以展开调查,待确定无效后经由主教宣布。
NO.3359:[教规教义]与异教徒的婚姻「5/1/2010 9:56:45 PM」 [ QQ:848838460 邮箱:848838460@qq.com ] (提问)
Male
怀旧
 
请问教会允许异教结婚吗?我们这里异教结婚时,在教的一方父或母必须有一人的在教堂里喊堂,向教友们认错,神父才给办理,教会有这样的规定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请您再次提问此同一问题,并告诉我们您所谈到的“异教”的定义。
NO.3358:[伦理问题]关于夫妻「5/1/2010 9:41:37 PM」 [ ] (提问)
Female
无知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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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357:[其他问题]问题「5/1/2010 8:42:58 PM」 [ QQ:240707305 邮箱:rbws@vip.qq.com ] (提问)
Male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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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356:[其他问题]气功的问题「5/1/2010 8:18:29 PM」 [ QQ:276779100 ] (提问)
Female
喜乐。全燔祭
 
各位肢体你们好!有些广播电台里面关于老年的养生之道栏目里的气功讲学,它令我很迷惑,练习到一定境界竟然能看到荷花什么的,有些学者在热线里说自己已经看的到,影像清晰与否在于境界的高深,我觉得有点像邪教里的内容,《这栏目平时讲究养生和穴位,也推荐他们所谓的六合福星一种茶,还有六合乾坤决几种石头和制而成。二者有治百病的功效。》请指教。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所说的能看到一些荷花什么的,这是气功里的“开天目”,有些人能够看到光、也有些人能够看到图像。这应该是可信的,在天主教里我们也经常说“信德的眼睛”,借助信德的眼睛才可以在万物身上看到天主的临在,看到别人所不能看到的。
至于六合福星应该属于一种广告而已,世界上哪有治百病的药!
NO.3355:[其他问题]罪恶的问题「5/1/2010 2:52:55 PM」 [ QQ:361970616 邮箱:361970616@QQ.COM ] (提问)
Male
shiyue
 
  从几岁起,心理就开始落,与性格有关,这是不可避免的!觉得冥冥中有一个存在可以听见我的祈祷,不论善饿.心理总祈祷诅咒那些在意的人.因为过去我战胜了恶,他所弥留的报复.
 我可以过平淡的生活,即使在平庸也是我的追求.我可以放弃所有的欲望,我作到这些,但还不能消灭心中的恶!我愿投身神!但我找不到.或许...

我想找到一位神甫.帮助我,我的邪恶太过!他与我想处多年,我至尽18岁。思考了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想,到底世界上有神吗?若有,在那?若无,那些巧合为何.我仿佛能感觉到!
这个世界贞德是真实?
或许在他们看来人生不过是赚前,获得好.但这样的生命有什么意义.人类的存活
这个世界太过虚假,我们现在所陆离的一样体呢或许.古人或许是对的,先的陆离知识在错无的探究,世界缘簿市这样能明究的
愿所有的罪皆集与我一身吧!让世界美好!
我们信的是上帝的义,而不是他的名!永生是自己获得的.
世界是神所创但并不是神所设计,设计的东西皆有缺陷,惟有想是.神说:要有光!光的一切皆是神所想,而不是设计!
所有的交易都是不公平的,所以钱是罪恶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人心中的欲望很多时候会成为罪恶的根源,但是欲望很多时候也并不等同于罪恶,因为有一些欲望从本质上并不是邪恶的。
人本不能完全消灭内心所有的欲望,没有人可以达到所谓的“无明、无妄”,因为试图在达到这个目标时就是一种欲望。所以,我们所追求的,不是消灭这些在人之内的欲望,而是引导、升华、完善、克服等等。
我们也不要过分悲观的看待世界,看不到的东西不一定都是不存在的,眼睛所见的也不一定都是真的。但人应该去寻找真实的东西,值得自己信仰的东西。如果自己连自己的信仰都认为是虚幻的,就已经不可避免的堕入到虚无主义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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