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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0/9/2005 6:23:5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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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播小兄弟你们好:
我快要跟未婚夫结婚了,但我以前跟前男友同居过,我是不是应该跟他坦白,我可不可以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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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0/11/2005 5:39:2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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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讲,夫妻之间贵在坦诚,婚姻是二人“成为一体”,是终身的交付,既然是终身的交付,那么首先需要让对方了解一个真实的自己,一个完整的你。当然要看你的未婚夫的性格还有具体的生活环境,看他对这件事情的接受能力等等,需要针对具体环境明智的处理。但是无论如何,应该想办法在对方能够接受的情形下将自己的过去告诉对方。从伦理原则上来讲,教会并不反对处女膜修补手术。但是这样的做法并不是要夫妻双方将婚姻建立在欺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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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0/9/2005 7:03:2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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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播小兄弟:
我和一个外教男孩彼此相爱,也希望有个美好的未来.但是我出生于一个传统的宗教家庭,即使他入教,也会收到家庭的阻拦.何况他对我的宗教也不了解,也不太关心.我该怎么办呢?我应该如何让男友接收我的信仰?或者说我该如何向他传播?又该如何让家里接收他?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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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0/9/2005 5:49:1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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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十字架上的光荣。首先,耶稣在你生命中的位置是什么.为了他,你愿意做什么。其次,你们真的相爱吗?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吗?他真的爱你,但对你的信仰没有兴趣,这表现了什么?还有,家人的反对究竟是什么原因。是关心你灵魂的得救,还是因为面子上过不去.你的名字显出对信仰的执着,希望这些能对你有些帮助.也希望你在信仰内做一个慎重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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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0/9/2005 12:52:1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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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播小兄弟您好:
在10月5日您回答我的问题中,”天主的能力是为他的爱服务的“和”信吧!就会明白“的两句话,他们包含什么内容和意义?谢谢您们的帮助!!!
天主爱您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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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0/9/2005 5:35:4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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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的能力是为爱服务:理智被创造是为思考和接受真理。是为让我们更容易认识天主,承认他是主.可以提问,可以设难,但这一切都是为更好的去接受他,爱他,侍奉他.我们要注意一个诱惑:只重知识而忽略他,会出现问题。面对他的首要心态是"我在这里".我相信他说的一切都是为我的得救服务的。我试着借理智的研究更明白这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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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0/9/2005 12:25:4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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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播小兄弟您好:
今天在网内见到了《刘柏年极力制止与梵蒂冈和解》一文。因此,我想了解一下,刘柏年是不是天主教的?如果是,他在教会那个地方任职?那里人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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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0/11/2005 5:41:4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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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柏年是一名天主教徒,他是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秘书长。具体是哪里人氏不太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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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0/9/2005 12:00:1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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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播小兄弟您好:
如果魔鬼愿意在未坠落地狱前悔改,天主是否会原谅他们?坠落地狱以后才后悔,是不是像我们人一样完全没有机会得到天主的原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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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0/9/2005 5:26:1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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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办法去假设说:如果.是,他在堕落之前悔改,天主一定会宽恕.但之后他一定不会悔改,这是不可能的。人在犯罪之后悔改天主会宽恕,而且,每一次只要人愿意回到天主的身边,他都非常高兴。如同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的三个比喻所描述的一样。
魔鬼的悲惨结局给我们一个提醒:每天有悔改的心,一直坚持到离开这个世界,我们一定能得救.否则,等待我们的是严厉的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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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0/7/2005 4:44:4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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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我想问人可以悔改归向天主,那么堕落的天使有这样的机会吗?那些堕落的天使既然知道自己注定会失败,为什么还要引诱人犯罪,这不是毫无意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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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0/8/2005 6:23:5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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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的天使即魔鬼,不会再悔改。
"天主是爱。"(若壹:四,8)离开了天主,离开了根源,生活就没有了意义。魔鬼不承认自己的失败,他才一直与天主为敌,这是骄傲的本质。他不接受自己的身份,不愿意做受造物,属天主管辖。想与天主平起平坐.对我们的启发:"受造物离开了造物主,势必暗淡无光。"(梵二:牧职宪章)愿意生活在天主内,属于他,还爱于他,为他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就不会如同魔鬼一样。否则,后果也很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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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0/7/2005 1:40:3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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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播小兄弟;如果我能找到本堂,还会来找你吗?
请你看一下十月六号我提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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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0/8/2005 6:05:1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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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为解决问题,必须要有本堂神父申请。<BR>
首先,在中国有特权,即使没有求宽免,王领与孙某的婚姻也有效.是否按特权,我不知道,要去问本堂神父.如果特权有效,就要请求圣座以伯多禄特权豁免.对于张港以前的婚姻,法典要求询问对方。但特权可豁免.他可以用保禄特权,即是,领洗本身使他自由.所以,一定要找到本堂神父才能有一个方案来解决。我能肯定的是:他们现在必须离开。不能在一起。因为他们来问教会,一定愿意在信德内让这一切合法化,那,首先要遵守天主的诫命.结婚之前,不能住在一起。愿天主祝福他们。愿他们的事情早日有一个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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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0/7/2005 12:04:4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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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教廷有没有出版一本新闻报道说的那本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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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0/8/2005 6:25:5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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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没有找到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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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0/6/2005 5:57:3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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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佳播兄弟的指引,我知道了那可敬殉道者的事迹!但是那天颂祷里的书信属于《圣经新约》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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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0/6/2005 7:04: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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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圣经。
只能算是教父的书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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