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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838:[其他问题]基督教的朋友有圣名吗?「12/17/2010 10:53:14 PM」 [ ] (提问)
Female
哈利路亚,赞美主
 
您好:
     请问耶稣教是基督教吗?信基督教的人有圣名吗?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基督教其实包括所有相信耶稣基督为主的宗教。包括现在的天主教,基督新教(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耶稣教)还有东正教。所以在中国,基督新教的兄弟姐妹为了区分基督教的模糊概念才取了“耶稣教”来和其他的宗教分别开来。
天主教的教徒有取一个圣人的名字还做自己主保的习惯,以帮助自己在信德路上的成长。
由于基督新教里反对对圣母和圣徒的敬礼,认为我们的得救只需要对主的信靠,不需要人的中介,所以他们没有这个习惯。
NO.4837:[其他问题]我很惭愧「12/17/2010 10:40:50 PM」 [ ] (提问)
Female
天主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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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836:[婚姻家庭]和教友结婚的困扰「12/17/2010 9:46:05 PM」 [ QQ:280773570 ] (提问)
Male
 
你好 ,我不是天主教,而他母亲非要让我们一年吧 要联系,等天主的安排,这让我非常苦恼,郁闷,我该怎么办?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好,根据我们的理解您自己不是天主教友,交了一个教友男朋友,而对方的母亲却让你们一年内不能联系,对吧? 按照一般常理来猜测对方母亲这样做的原因是来考验你们的爱情是否坚定,是否能承受时间的考验,因为母亲很担心自己的孩子如果和一个非教友结婚,是否会影响他的信仰生活,所以才出此下策。
当然两个人的爱情基础首先是建立在互相的尊重和爱上面,信仰只是考虑接受对方的条件之一,但还不能算是最重要的,因为两个没有爱的信徒即使走在一起也没有幸福可言。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是相同的信仰可以帮助人更加有共同的追求和人生价值观,另一方面真正的信仰生活也会给婚姻提供一份保证和天主特别的祝福。
至于您的具体情况,也许可以通过您的男朋友和他母亲沟通联系,在互相尊重的条件下来看事情的需要和发展,这样也许可以有多一点的可能。
愿主祝福您!
NO.4835:[其他问题]关于发誓的疑问「12/17/2010 9:06:08 PM」 [ ] (提问)
Male
倒霉的人
 
    我患有强迫症,在看了某人提问的“许愿问题”这个问题后就突然犯了强迫症,老是觉着自己发了什么誓愿,由于想不起来,就乱发了半天誓,请问我的这些“誓愿”天主会认真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既然想不起来了,那就不要在花费更多的时间去想它了,也不要往心里去。如果真的发过什么不合适的誓愿,那就在天主面前发个痛悔,以后避免随便发愿就是了。如果只是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有那个意思,但并没有正式去发的话,也不要在意了,天主不是专门每天记录我们毛病或缺点的“控告者”。而是希望我们幸福,希望我们去体验到他慈爱,并且在生活中把那份爱传达给别人的“好父亲”。即使真的哪里我们不慎做做了,他也会很乐意的宽恕我们的。
NO.4834:[其他问题]关于行邪术的疑问「12/17/2010 7:36:20 PM」 [ ] (提问)
Male
急呀
 
我是说万一万一真有一个人天生就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一些东西,算不算行邪术?有没有罪。那个人还曾亲眼看到【教堂一片光明,无论白昼和黑夜。寺庙道观黑烟发紫和迷雾。】那个人在黑夜里走时,也会看到些不该看到的,尤其是清明节那些火盆子旁边【烧纸的】,但是感觉并不像人形。行邪术会被惩罚的,那人很急,不知怎么停止,停止看到不该看到的【已经看到20年了,从出生起】。把眼弄瞎一类的建议,本人拒不接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万一万一真的有人天生就能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既是天生的就不算邪术,也没有罪,因为这个不是他自己的意志力能够左右的,只能说是一种“特异功能”,因为那既不是自己修炼来的,也不是自己藉着外在势力请来的,所以只能理解为“特异功能”。但有些时候确实该分清真实的看见和一些精神上的幻觉,有时候也可以通过医生的诊治,看看自己是否有其他方面的问题。
即使真的真的是看见了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并且一直在困扰自己,找医生也没有办法,也可以去找天主教的神父,看看是否有其他邪恶势力在控制那人,如果是,可以给驱除的。
不论如何,不该去想用眼睛弄瞎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因为那样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伤害。
NO.4833:[圣经问题]香港思高圣经会有没有横版简体字袖珍圣经卖「12/17/2010 6:57:59 PM」 [ ] (提问)
Female
一剪梅
 
如题,麻烦帮我打听一下。新旧约全本的。横版简体字袖珍圣经。还有价格。请求帮助。或者他们的有效邮箱。我找不到。找到的一个,发了邮件没有回复。谢谢啦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就我们所知,目前还没有简体中文横排袖珍新旧约全本的圣经出版。只有大陆出版过大本的新旧约横排简体圣经,里面有很多修改,不过已经获得了思高圣经学会的同意。
牧灵圣经2008版是比较小的开本,比袖珍本大概大四分之一吧,简体横排。
NO.4832:[教规教义]您能告诉我圣经中关于炼狱存在的经文吗?「12/17/2010 1:32:30 PM」 [ ] (提问)
Male
 
您能告诉我圣经中关于炼狱存在的经文吗?我想要全部的。谢啦!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在这里我们把有关炼狱的信理一起提供给您,不仅圣经的依据,也包括传承的证据。


成义者的灵魂于逝世时,若有小罪或罪之暂罚,即进入炼狱——信理
炼狱是以有限时期的惩罚来净化灵魂的所在与境界。
“卡达里”(Cathari)、华乐道派人士(Waldenses)、新教人士与一部分离异的希腊人都否认炼狱的存在。关于路德对这一信道的意见,可参考Schmalcaldic Article, Pars 2. , Art. 2, sec. 12-15; 关于喀尔文对此的意见,可参考Instit. , 3 5, 6-10; 希腊正教对此的意见,可参考The Confessio Orhodoxa of Petrus Mogilas, P. 1. q. 64-65(由Meletios Syrigos重撰)及The Confessio of Dositheos, Decr. 18.
离异的希腊人士所否认的,主要的是净化的特殊所在地、炼狱之火与惩罚的补偿性,里昂与翡冷翠大公会议,针对他们定断如下:“那些离世时真心痛悔并爱慕天主的灵魂,尚未能以补赎的善果来弥补他们的过犯与亏欠,死后将受到净化性的惩罚来炼净”(邓464,693;参考邓456,570等)。新教人士认为炼狱之理与圣经相违(邓777),并鉴于他们对成义的看法,拒绝炼狱的信仰。特伦多大公会议针对此说,明定炼狱为实在并且替滞留炼狱的灵魂所作的代祷为有效:“炼狱是实在的,滞留在那里的灵魂为信友的代祷获得援助”(purgatorium esse animasque ibi detentas fidelium suffragiis……juvari. 邓983;参考邓840,998)。

(二)圣经的证据
圣经揭示在另一世界灵魂净化的可能性,因而间接地证示了炼狱的存在。
加下不为例:42-46告诉我们,犹太人为那些阵亡的兵士(在他们的身上发现了献与偶像的物件),祈求天主宽恕他们的罪。随后又送两千达辣克玛到耶路撒冷,作赎罪祭的献仪。可见他们相信死者能藉祈祷与祭献获得罪之赦免。圣经的作者证示:“他还想到为那些死在虔敬中的人所保留的卓越的报酬。这实是一种神圣而热诚的思想,为此他为亡者献赎罪祭,好叫他们获得罪赦”(希腊本第四五节)。
主耶稣曾说过(玛,12:32):“出言干犯圣神的,在今世及来世,决不得赦免”。从这话中,可以看出不但在现世,而且在来世也有诸罪蒙赦的可能性。圣大葛利哥里说:“这句话使我们明白,有些罪在现世得赦,有些罪在来世得赦”(Dial. , 4:39;参考圣圣奥斯定天主之城,21:24,2;邓456)。
圣保禄在格前,3:10-15中,谈到格林多教会的传教工作:传教士继续在宗徒所奠立的根基上建筑,这奠立了的根基就是基督。在审判的日子,各人要受到火的试验。如果他所建筑的工程经得起试验,将得赏报,否则,将要“受到损失”,即得不到赏报。谁的工程若被焚毁,意即谁的工程恶劣,“他自己固可得救,可是仍像从火中经过一样”,意即他必须经过考验,方能获得永生(J. Gnilka)。大多数天主教圣经注释家认为,从火中经过表示暂时的净化,是庸劣的建筑师在公审判的日子所应受的惩罚。可见无论谁,带着小罪或罪之暂罚逝世后,必须经过暂时的净化。拉丁教父们过于偏重字面意义,认为所提及的火是一种用以清除尚未赦免的小罪的物质之火。参考圣奥斯定Enarr. In Ps. , 37, 3;亚尔的凯撒里训道辞,179;圣大葛利哥里言谈,4:39。
玛,5:26:“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断不能从那里(狱)出来”。耶稣以比喻的方式,警告那不遵守彼此相爱之诫命的人,将来在审判的日子,他们要受到正义的惩罚。在这个比喻中,我们又可将暂时的惩罚解作来世的一种有时限的惩罚境界。戴尔都良以经文中所提的“狱”为地下,以“最后的一文”为“藉着延迟复活而必须消除的最小的过错”(De anima, 58;参考西彼连书信,55:20)。

(三)传承的证据
炼狱存在的最重要的证据是教父们的作证。拉西教父们特别利用那些提及暂时的惩罚与来世的赦罪的圣经经文。圣西彼连认为,与天主和好后的补赎者,死后带得完成余下的补赎工夫,而殉道者则已作完了全部的补赎:“一种是以长期的痛苦洗涤己罪,以火炼净灵魂;另一种是以殉道来涤除诸罪与净化灵魂”(书信,55:20)。圣奥斯定将现世应受的暂罚与死后应受的暂罚加以区别:“某些人只在现世忍受暂罚,另一些人则在死后忍受,也有些人在现世与来世均受暂罚,但都是在严厉的最后审判台前”(天主之城,21:13)。他常论及一种纠正性的或净化性的火(ignis emendatorius, ignis purgatorius; Enarr. In Ps. , 37, 3; Enchir. , 69)。按照奥斯定的理论,那些重生于基督,但来不及在现世作补赎的人,如果他们不太坏,那么别人的代祷对他们是有帮助的。他们是介于诸圣者与被罚者中间的一群(Enchir. , 110;天主之城,21:24,2)。古代信友的墓志铭上,有为亡者祈求和平与安息的语句。
自理论言,炼狱的存在基于天主的圣德与公平。天主的圣德要求,惟有完全纯洁的灵魂能进入天国(默,21:27);天主的公平一方面要求,罪罚必须忍受,另一方面要求,以爱德结合着天主的灵魂不进入地狱。因此我人必须承认有一个中间境界,其目的是一劳永逸地净化灵魂,因此是有期限的。(参考圣多玛斯Sent. , 4, d. 21 q. 1, a. 1, qc. 1; 护,4:91)。
NO.4831:[教规教义]上帝的儿子 耶稣有肉体 但他住在哪星?「12/17/2010 1:03:22 PM」 [ ] (提问)
Male
长风
 
上帝的儿子 耶稣有肉体 但他住在哪星???? 地球上天住地方??? 还是住飞船里???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对耶稣复活后的身体和状态,天主教教理第645-646条是这样描述的:
“复活後的耶稣透过触摸和一起用膳,与自己的门徒们建立了直接的关系。他请他们辨认他不是鬼神,尤其请他们查验他给他们呈现的复活後的身体,就是那曾受折磨和被钉的同一身体,因为仍带着苦难的痕迹。然而这个原有及真实的身体,却同时拥有光荣身体的新特性:它不再置身於时空,而能按自己的方式,无论何时何地都可随意临现,因为他的人性已不能再被扣留在地上,如今它只隶属天父属神的权下。也是为这缘故,复活的耶稣能绝对自由地照他喜欢的去显现:以园丁的形象或以其他为门徒们所熟悉的形象,都是为激发他们的信德。 
基督的复活并非恢复尘世的生活,像他在逾越节前所行的复活奇迹那样:如雅依洛的女儿、纳因的青年,以及拉匝禄。这些都是奇妙的事迹,受惠的人因耶稣的能力,又回复「正常」的尘世生活。但到了某个时刻,他们又会重新死去。基督的复活本质上则完全不同,在他复活的身体上,他从死亡的状态进入另一个超越时空的生命。耶稣的身体在复活时,充满了圣神的德能;在他的光荣中分享天主的生命,以致圣保禄说到基督时,能称他是「天上的人」”。 

这就是说自从耶稣死而复活以后,他的肉体发生了荣耀的变化,不能以我们有限的肉体标准来衡量,他也不受我们现实空间的限制,而是以一种奥体的方式继续临在世界每个角落,特别临在圣体圣事中。同时由于他和圣父的亲密关系,时时刻刻的与天主父保持着一份完全的共融与合一。
NO.4830:[伦理问题]堕胎的罪会有什么样的后果「12/17/2010 10:30:39 AM」 [ ] (提问)
Female
天主儿女们爱你
 
我认识一个女性(教外人),她的婚姻不是很顺利,这次是离第三次婚,在这以前,她做过七八次流产手术,我想问问她这样的罪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关于堕胎的严重性,天主教教理第2269-2274款是这样描述的:

人的生命,自受孕的开始,就应该绝对的受到尊重和保护。人自开始存在的一刻,作为一个人的所有的权利就应该受到承认,无辜者对生命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便是其中之一。 
“我还没有在母腹内形成你以前,我已认识了你;在你还没有出离母胎以前,我已祝圣了你”(耶1:5)。 
“我何时在暗中构形,我何时在母胎造成,我的骨骸全知情” (咏139:15)。 

自第一世纪,教会就对所有人工引发的堕胎,认定其为道德的邪恶。这教导没有改变过,也是不可改变的。直接堕胎,就是不论以此行动为目的或方法,严重地违反道德律: 
不可以堕胎杀害胚胎,不可致新生婴孩於死地。 

生命之主天主,曾将保存生命的卓绝任务,委托於人,并令人以相称人性尊严的方式,完成这任务。故此,由妊娠之初,生命即应受到极其谨慎的保护。堕胎和杀害婴儿构成滔天的罪行。 
正式参与堕胎的行动,构成严重的罪过。教会对於这违反生命的罪行,按法典施予绝罚。「犯罪成立後」, 按法典所规定的条件,「凡设法堕胎而既遂者,应受自科绝罚」。教会并非有意减缩慈悲的空间,而是要表示此罪行的严重性,以及对无辜被杀害者、他的父母和整个社会,所造成的无可弥补的伤害。 
所有无辜者对个人生命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是公民社会及其立法的构成因素: 
「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应该受到公民社会和政府的承认和尊重。这些人权不取决於个人,不取决於父母,也不是来自社会和国家的施予;人权乃属於人的本性,寓於个人之内,源自使他开始存在的创造行动。在这些基本权利中,应列出自受孕至死亡,每个人对生命的权利和对身体完整的权利」。 
「当一条成文的法律,从立法所应给予的保障中,剔除某种人时,这时,国家就否定了在法律前众人的平等。当国家不为全体公民,尤其那些最弱小者的权利出力服务时,则法治国家在基础上便受到威胁……。因此,既然要确保婴儿自受孕之始应享有的尊重和保障,对所有故意侵犯其权利者,法律应制定相当的刑罚」。 
胚胎既然在成孕之始已被视为人,那麽就应尽其所能,使胚胎的完整性受到保护。胚胎也该受到照顾和治疗,如其他的人一样。 
产前诊断在伦理上是许可的,「只要尊重人的胚胎和胎儿的生命和完整,并为了维护或治疗个体的目的……。如果预料诊断的结果会引起堕胎的可能,这与道德律有严重的触。一个诊断不应等於一次死亡的裁决」。 

「只要尊重胚胎的生命和完整,不给胚胎引起过度的危险,加於胚胎的治疗措施应视为许可的,这是为了使胚胎获得痊愈,为了改善胚胎的健康,或为了胚胎个体的继续生存」。 
「培养人的胚胎,作为可利用的生物原料,是不道德的」。 

「有些干预染色体或遗传基因的尝试不是为了治疗,而是企图依照性别或其他预设的品质,作人种选择的生产。这类操纵乃违反人位格的尊严、人的完整性和人的独一无二和不可重复的身分」。 

但是至于涉及到具体的罪过,就需要具体的去分析了,因为一个罪过的大小轻重,不完全在于外在的行为,还要去审视当事人的伦理意识,当时的自由程度和对此事的认识,也包括堕胎的原因和压力等等众多因素。所以,即使是相同的罪过,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况下,所该负有的罪责也不能等同。

NO.4829:[其他问题]中国历史6000多年 颛顼(中国上古五帝之一)就是耶稣?「12/17/2010 9:47:58 AM」 [ ] (提问)
Male
长风
 
中国历史6000多年 颛顼(中国上古五帝之一)就是耶稣???  上帝是中国的祖先??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不知道您从哪里得到的颛顼就是耶稣的讯息,但我们可以告诉您,二者之间既不属于同一个朝代也不属于同一个民族,更不属于同一个阶层。因为一个是人,一个则是神,一个降生为人的神,耶稣是从天而降来救赎世人的真神。
至于说上帝,则是天地万物一切的造物主,是超越一切的真神,也是所有人类的神,所以也就远超过一切民族,超越一切国家和文化,超越一切的时代,不管是6000年前的三皇五帝还是当代的平民百姓,无不都在他的照顾之下。事实上,自从世界上的第一个生命的开始,直到世界末日来到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臣服与这位上帝的权下。从这个层面看来,可以说不仅是中国人的祖先(根源),而且是世界上所有民族的祖先(根源)。
NO.4828:[圣经问题]山中圣训「12/17/2010 9:35:35 AM」 [ QQ:1421518514 ] (提问)
Female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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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827:[伦理问题]这样的罪该如何告解?「12/17/2010 8:17:07 AM」 [ ] (提问)
Female
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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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826:[其他问题]现在全国各地的主教神父几乎都去参加八大会议我们怎么办「12/17/2010 8:16:19 AM」 [ ] (提问)
Male
天赐
 
现在全国各地的主教神父几乎都去参加八大会议我们怎么办?你们上面说:“既然圣事的举行本身非法的(虽然有效),那么参与者的参与行为也就是非法的,既然是参与是非法的,那么就是不能去参加了。因为,非法祝圣的神职圣事性虽然有效,但是由于没有与教宗也没有与普世教会保持共融,所以那样的圣事是违反教会信仰的圣事。其圣事的举行本身就是对教会的普适性和大公性进行和教会的信仰进行着破坏。 ”那么对于上次的承德祝圣和全国八大会议的召开,我们还要参与这些与普世教会不能共融的爱国会主教神父的弥散吗?如果不去望弥散那里有地下忠贞教会神父?我们怎么才知道他们就不是爱国会的?教廷那边为什么不对此事做明确表态?或者还是有别的法律条文已经自动出发了这些组织?教友现在该持怎么样的态度和神父交往以及参与弥散?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一定要区分祝圣者和被祝圣者所遭受的惩罚和那些被迫参加祝圣礼的襄礼的主教们所受的惩罚轻重是不同的,不可同等看待。至于在实际牧灵上,教友应该以“最大原则”来应用,就是说,只要教廷尚没有明确表态那些参礼主教们的圣事是不能领受的,我们就可以去领受。但对于祝圣者和被祝圣者,除非教廷明确表态认可其祝圣的有效性,并追认其合法性,否则教友无任何义务去参与他们的圣事。
至于参加八大的问题,参加八大本身并不构成拒绝领受他们的圣事的条件,唯一需要确定的是:他们是否和非法主教共祭了。若是我们不得而知,那么,我们的良心就不收约束,可以放心地去领受他们的圣事。
我们尊重教廷的态度,但是近年来其模棱两可的态度,的确给教友们带来了良心上莫大的困扰,我们为此祈祷吧, 特别为那些座在梅瑟宝座上并握有权柄的神长们祈祷。
另外,我们上一个问题所回答的,并没有具体到哪一个案件中,而是以常理而论。但判断任何一个个案,都需要全盘考虑和审视。就如您问:可以杀人吗?我们当然要回答不可,但是在某些个案中,杀了人并不负有伦理责任,比如正当防卫。
NO.4825:[教规教义]参与弥撒问题「12/16/2010 4:53:36 PM」 [ QQ:927221838 邮箱:927221838@qq.com ] (提问)
Male
弥额尔
 
教友能参加非法有效的弥撒吗?为什么?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既然圣事的举行本身非法的(虽然有效),那么参与者的参与行为也就是非法的,既然是参与是非法的,那么就是不能去参加了。因为,非法祝圣的神职圣事性虽然有效,但是由于没有与教宗也没有与普世教会保持共融,所以那样的圣事是违反教会信仰的圣事。其圣事的举行本身就是对教会的普适性和大公性进行和教会的信仰进行着破坏。 
NO.4824:[认识教会]取消念经可以吗?「12/16/2010 4:17:09 PM」 [ ] (提问)
Male
疑问
 
请问在整个教会内现在有没有取消念经的地区?

[天主教在线] 回复:
祈祷是信友生活的基础和灵修的来源,是我们与主结合的一种最基本最必须的方式,没有了祈祷也就没有了我们恩宠的泉源,也就是说当切断了于主的关系时,慢慢的我们的灵性生活就会枯竭。所以,在教会内没有取消祈祷的地区也不会取消祈祷的习惯,因为这是我们信友生活的基础。
当然,祈祷有很多种方式,比如个人的默祷,朝拜圣体,默想,拜苦路,念玫瑰经等都可以称为祈祷,所以念经只是祈祷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公共祈祷的时候,为了保证大家祈祷的共融与合一,不可避免的要念一样的经文。如果您认为念经不能给自己带来很多的效果时,在个人祈祷的时候可以考虑其他的方式,来代替那些固定的经文。但是祈祷,无论如何对我们信友都是必须的。
另外关于念经和读圣经的关系,前面我们已经有了很多的讨论,请您参阅4740号问题http://dayi.chinacath.org/index.asp?pag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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