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播小兄弟您好: 非常高兴能得到您的指教!!! 您回答我的; 我们也发现文中有一些说法不甚太周延,因此我们才做了声明说我们并不完全赞同其中的观点,比如您贴过来的第一段里就没有区分生命的不同等级,将植物生命与人类的生命相提并论了,犯了概念不清或偷换概念的错误。 您是指原文犯了概念不清或偷换概念的错误,还是我的理解出了问题? 我对佛教的教义不甚了解,下面是我对原文的理解,我再将它说出来,向您请教,谢谢!!! [原文]——基督教提倡的爱心毫不伟大,伟大的爱是出于佛教,才有圆满的爱,因为基督教的爱很狭隘,只爱人类,至于鸡鸭鱼类,则随意杀来以充自己的口福,佛教的爱显得更圆满,主张素食,爱一切众生,因众生都有佛性(美国佛教法师James I. Wagner问) 我的疑问:佛教既然爱一切众生,是因为众生都有佛性.那么佛教对有佛性的众生定义的范畴是否不把植物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植物是没有佛性的,也不会修炼成佛?佛教爱一切众生在字义上我的理解是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如若说爱一切众生不包括植物类在内,那么佛教是否在用字上不恰当,误导人家.同时也说明佛教的爱是有等级的!如若说植物能够修炼成佛,把它们做为食物,已经犯了原则性的错误,非真的爱一切众生,那已经是超越等级的问题,是原则上的矛盾. 另一个疑问:没有佛性的东西佛教是否不爱他们?我们天主教与基督新教对天主创造的都提倡爱,只是爱的等级不同,佛教则把人与其他动物的位置同列. 但这些只是我从原文上的思考,非从了解佛教教义上的理解,至于事实上是怎么样的,还要请您来为我阐明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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