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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3454:[伦理问题]以色列人为何能够奉上帝之名烧杀抢掠?「3/27/2026 5:46:04 PM」 [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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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ine
请问,作为基督徒,应该如何看待以色列人奉着上帝之名在中东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并用圣经为自己开脱的行为?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里必须把两件事分开:一是对具体行为作出道德判断,二是对一个民族、一个宗教群体作出整体判断。

基督徒完全可以、也应当严肃地谴责杀害无辜者、虐待俘虏、强迫平民流离失所,以及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他人的行为。不能因为行为者宣称自己是在为天主、圣经、民族存亡或国家安全而行动,就停止对其行为的道德审视。

与此同时,也不能把以色列政府、以色列国防军、犹太教、全体以色列人和全体犹太人视为同一个主体。犹太人并不对某个政府的所有行为承担集体罪责;同样,巴勒斯坦人也不应因某个组织实施的暴行而受到集体惩罚。

这不是回避问题,而是基督宗教伦理本身要求我们做的区分:我们必须认真判断行为的善恶,同时拒绝把一个群体中的所有人都当作罪人。

另一个问题尤其重要:如果有人声称自己是在执行天主的旨意,那么我们究竟应当怎样判断这种说法?

答案是: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引用了《圣经》,就认为他的行为获得了天主的认可。

一、天主教会如何判断战争中的暴行?

教会对此有非常明确的教导。《天主教教理》第2309条承认,在满足严格条件的情况下,国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第2312—2314条同时明确指出:战争爆发,并不意味着交战双方就可以为所欲为;平民、伤员和战俘必须受到尊重与人道待遇;蓄意无差别地摧毁城市及其居民,必须受到坚决谴责。

这意味着,即使我们承认以色列有保护本国公民、抵御武装袭击的权利,这项权利也不是无限的。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巴勒斯坦武装组织:针对平民的蓄意杀戮、绑架人质和虐待俘虏,不能因为施暴者声称自己是在争取自由、抵抗压迫或捍卫宗教,就获得道德上的豁免。

正当防卫不等于可以不受道德约束;遭受过迫害,也不意味着可以迫害别人。

教宗良十四世在2025年8月重申,必须保护平民,反对集体惩罚、无差别使用武力以及强迫人口迁移,并呼吁确保人道援助进入加沙。

这表明,天主教会并没有把对平民的保护视为可以为了国家安全而随意放弃的原则。

当然,判断某次具体军事行动是否构成战争罪、种族灭绝或其他国际罪行,需要结合证据与相应的法律标准,不能仅凭愤怒或某一方的政治叙事下结论。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必须等到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才能对明显的不义表示关切,或要求保护平民、调查责任并追究违法者。


二、那么,为什么有人会用《圣经》为这些行为辩护?

这里涉及一个很深刻的神学问题。

在《旧约》中,确实存在天主命令以色列人征战、占领土地,以及对某些民族施行审判的叙述。例如《申命纪》第7章和《撒慕尔纪上》第15章,就包含非常严厉的战争叙述。

一些基督徒或犹太宗教民族主义者,会把这些经文与现代以色列国家的土地、战争和政治主张联系起来。

但我们必须问:圣经中的某项命令,是否就意味着今天任何人都可以宣称自己代表天主,并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人?

答案不能简单地说是。

1. 圣经中的以色列,不等于现代国家可以直接援引的无限授权

天主教阅读圣经时,必须考虑经文的历史背景、文学类型、启示逐步展开的过程,以及整部圣经的统一性。

旧约中的战争叙述,属于特定的救恩历史背景。不能仅仅因为某段经文记载了古代以色列人的战争,就推导出现代国家可以任意驱逐居民、杀害平民或侵占他人财产的结论。

尤其重要的是,旧约本身就包含对以色列人的严厉批判。

先知们一再谴责以色列人压迫穷人、流无辜者的血、剥夺弱者的权利,并且警告他们:拥有圣殿、盟约和宗教身份,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逃避天主的审判。例如:

- 《依撒意亚》1:15-17:天主拒绝与不义之人的虚伪敬礼相容,并要求人学习行善、寻求正义、扶助受压迫者。
- 《亚毛斯》5:21-24:天主拒绝不伴随正义的宗教礼仪,要求正义如水滚流。
- 《米该亚》6:8:天主要求人履行正义、爱好慈善、谦逊地与祂同行。

这些经文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宗教身份本身不是道德豁免权。

一个人不能一边声称自己忠于天主,一边拒绝天主对正义、仁慈和公义的要求。

2. 耶稣并没有教导我们把圣经当作伤害他人的许可证

耶稣说:l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玛窦福音》5:44)

这并不是说基督徒必须纵容罪恶,也不是说受害者没有权利保护自己。

而是说,即使面对敌人,我们也不能把对方当作不再具有人的尊严、因而可以任意伤害的对象。

耶稣对宗教领袖的批评,也与此相关。祂反对那些以宗教传统为借口,却忽略天主诫命真正要求的人。

因此,如果有人引用圣经中的土地应许或古代战争叙述,试图证明现代战争中的任何行为都可以获得天主的认可,那么基督徒完全有理由质疑这种解释。

我们不应只问:“他引用的经文是否真的存在?”

我们还必须问:“他对经文的解释,是否符合整部圣经的启示,以及耶稣所揭示的天主的正义与仁慈?”


三、作为天主教徒,应该如何看待犹太人和以色列国家?

这里还需要特别注意一个区别。

犹太教与基督宗教有深厚的共同圣经传统。耶稣、玛利亚、宗徒以及最初的基督徒都来自犹太传统。天主教会并不把犹太人视为天主所憎恶的民族,也不认为现代犹太人应当为耶稣受难承担集体罪责。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Nostra Aetate)第4条明确指出,不能把耶稣受难的责任归咎于当时所有犹太人,更不能归咎于今天的犹太人;教会也明确谴责任何针对犹太人的仇恨与反犹主义。

因此,天主教徒可以同时坚持以下几点:

- 反对以色列政府或任何军事力量实施的不义行为。
- 反对把巴勒斯坦平民视为可以随意牺牲的对象。
- 反对哈马斯等武装组织对平民实施的暴行。
- 反对针对犹太人的仇恨、歧视与集体归罪。
- 尊重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民的生命、安全与尊严。

这些立场并不互相矛盾。

一个人可以反对某个政府的政策,而不仇恨这个国家的人民;可以谴责某个宗教人士对圣经的滥用,而不否定整个宗教传统。

同样,反对反犹主义,也不意味着必须支持以色列政府的一切行动。反对针对巴勒斯坦人的歧视与集体惩罚,也不意味着必须支持哈马斯。

对一个人的道德判断,应当针对其实际行为、责任和选择,而不是仅仅依据他的民族、宗教或国籍。


四、最后,如果我是一个普通的天主教徒,我应该怎么做?

第一,拒绝让宗教语言取代道德判断。

当有人说“这是天主的旨意”时,不要因为这句话具有宗教色彩,就停止思考。天主的名号不能使不义变成正义,引用圣经也不能自动证明某种行为符合天主的旨意。

第二,认真关心受害者,而不以他们的身份决定是否值得同情。

无论是加沙失去家园的儿童、在以色列遭受袭击的平民、被绑架的人质,还是其他受到战争伤害的人,他们的痛苦都值得认真对待。

这不是要求我们把所有人的行为都看成一样,而是要求我们不把无辜者的生命当作可以忽略的代价。

第三,祈祷,也采取实际行动。

您可以为受害者、和平与公义祈祷;支持可靠的人道救援;关注经过核实的报道;在公共讨论中拒绝散布未经证实的信息,也拒绝把仇恨包装成信仰。


作为基督徒,我们不应当因为一个人声称自己代表天主,就相信他的每一项行为都获得了天主的认可;相反,我们应当以天主的正义、基督的教导,以及对每一个人生命尊严的尊重,来检验这种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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