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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845:[教规教义]針對8783的回答,想進一步補充「10/6/2012 7:23:40 PM」 [ 邮箱:guesclin@gmail.com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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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783:[教规教义]弥撒中,葡萄酒如果忘了放水弥撒有效吗?「2012-4-20 13:44:36

原回答認為不致於罪,此點敝人無異議。
但"不要緊"的回答卻疑似抵觸感恩經第二式:
"酒水的摻合,象徵天主取了我們的人性,也願我們分享祂的天主性。"
個人以為,這是聖血是否valid的問題…

*台灣教會用的彌撒本…文言白話有別,但都有這句話。

故此提出,請神長斟酌是否修改原答案。
並在此感謝諸位神長與弟兄姐妹們的辛苦。

謝謝。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谢谢您的提醒,但我们确认是有效的。其理由如下:
第一、按法典924条1项规定:举行感恩圣祭,应使用饼和加入少许水的酒。但是,我们查阅了权威的法典解释,其中明确有一句解释说:“应使用饼和加入少许水的酒”这一句关乎合法性而不涉及到有效性。
第二、对于酒里加入少许水的权威解释,是在特利腾大公会议第22期会议时的一段论述:圣公会议(公)告,教会命令司铎们,在所奉献的酒爵内,要渗入一些水,因为一方面,大家相信:主基督曾这样做了,而在另一方面,也因为从基督的肋膀内,流出了水和血(若︰十九,卅四)故在酒内掺水,以纪念这个奥迹。况且,「水」在真福若望(宗徒)的默示录里,既象征「人民」(默︰十七,十五),那么,这水与酒之混合,正象征祂自己的子民与基督首领的结合。
第三、后期的解释也大多根据特利腾大公会议的这个论述,比如:古时的犹太人,因为葡萄酒的酒精成份较重,多会把水加入葡萄酒内稀释。所以,耶稣在最后晚餐中,也按传统习俗,把水混入葡萄酒里,祝谢后再分给门徒喝。现今在弥撒中,主祭准备礼品时,他亦把少许的水加入葡萄酒中,呈献给天父。此时,混合了的酒和水代表基督的天主性和人性。信众在同一个饼同一个杯中领受基督的体血时,也一同分享了祂的喜乐和平安。 (摘自《感恩祭释义》) 这第二和第三点的解释,都是将一种早期的“习惯”引入到弥撒礼仪中,同时给予这个行为象征意义。但不加水并不因此使酒不成为酒,反而,如果我们国内的葡萄酒做的时候,酒精度不够,或者因为节俭,或者因为神父不能饮酒(酒精过敏),在圣爵里倒入少量的葡萄酒,在一不小心加水稍微多了之后,很容易将葡萄酒稀释成不是酒的“酒”。
第四、我们特此询问了东正教朋友,在东正教的弥撒中,是先祝圣圣体圣血,待领圣体圣血时才加入热水,其礼仪经文可以在这里找到:http://orthodox.cn/liturgical/prayerbook/daily/divineliturgy_cnen.htm
司祭取标有“IC”(耶稣)记号的那一份圣体,在圣爵上画十字圣号,并置于圣爵内,低声念:
圣灵的满盈。
辅祭低声答:
阿民。
辅祭取热水,低声向司祭说:
君宰,请祝福热水。
司祭向热水画十字圣号,低声祝福说:
赞颂归于你诸圣的热忱,恒常如此,自今至永远,及于万世。阿民。
辅祭将适量的热水依十字型注入圣爵,低声说:
信德的热忱,圣灵的满盈。阿民。
司祭在祭台前怀着敬畏和痛悔俯首,低声诵念领圣体血前祷词。辅祭则退到祭台后,面对圣体血,同司祭一样诵念。(若非主日、复活期、主及诞神女的大庆节或庆期,则跪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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