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回答認為不致於罪,此點敝人無異議。但"不要緊"的回答卻疑似抵觸感恩經第二式:"酒水的摻合,象徵天主取了我們的人性,也願我們分享祂的天主性。"個人以為,這是聖血是否valid的問題…
*台灣教會用的彌撒本…文言白話有別,但都有這句話。
故此提出,請神長斟酌是否修改原答案。並在此感謝諸位神長與弟兄姐妹們的辛苦。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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