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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435:[圣经问题]玛窦福音「7/1/2012 11:06:49 PM」 [ ] 留言
Male
阿福
谢谢你们给的下载链接.

关于玛窦福音19单的问题还不清楚的,烦请解释.

申命记 24:1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24:2  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梅瑟 没命人离婚,也不愿意人这样做,但人的自由意志可以做任何事,
按这个经文,妇人离婚后是可以再嫁的,前提是要她丈夫写休书, 这休书是不是就是现在的(离婚书)?  是这个意思么?

马可福音10:11 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 
若这个人(他)休了妻不另娶,只是跟娼妓姘居, 他那被抱弃了的妻子, 也不再婚,若他们两人都不是基督徒(不信主的),那么死后会不都下地狱的??另外,如果认识了这些人,跟他们一起吃了饭会不会分了他们的罪的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按照天主创造婚姻的本意是不许人离婚的,耶稣在圣经上说的很清楚:那创造者自起初就造了他们一男一女……凡天主所结合的,人不可拆散。
法利塞人又对耶稣说:“那么,为什么梅瑟还吩咐人下休书休妻呢?”耶稣对他们说:“梅瑟为了你们的心硬,才准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耶稣还原了婚姻的神圣性,所以我们不能去遵守梅瑟立定的休妻法律。
“谁若休妻,就该给她休书。”(31节,参见申24:1-4)。为减少由离婚所生的恶果,梅瑟曾规定休妻的人,“该给她休书”。为了被休人的利益,休书上应写明休妻的原因。耶稣的时代,霞玛依派(School of Shammai)讲解这项法律相当严格,他们坚持只能在妻子犯奸淫的事上才可写休书。但是希肋耳派(School of Hillel)则比较宽弛,主张以任何理由皆可以休妻(如妻子做饭时放盐过多,又如只要丈夫见到另一个比妻子更美的妇人等等)。然而新的立法者耶稣在这里完全否定了任何休妻的事。他说:“凡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的,即是犯奸淫。”(路16:18)“便是叫她受奸污”(32节)。为什么呢?因为婚约决不可解除,因此丈夫若是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同时也是使前妻犯奸的原故。这端道理在新约中不但清楚,而且非常明白(谷10:10-12;路16:18;格前7:10,11等)。
“除了姘居外”(19:9作:“除非因为姘居”)这句话有什么意义呢?按“姘居”希腊文普通译作“邪淫”或“奸淫”的意思。一些学者的意见:原文的“休”字(或译作“解除”),在一个情形上,决不能有“离婚”和“分居”两种意义。学者朋息尔汪(Bonsirven)主张“姘居”一词在此处为法律名词,与犹太经师所用的“zenut”意义相同,即“私娼”之意,指假的、无效、违法、不规矩的婚姻;换句话说:就是本处所说的“姘居”。所以耶稣对婚姻的不可解除性,在这里并没有定下一个例外,只不过用“除了姘居外”的插句(玛19:9“除非因为姘居”),提到了不法的结合(这种结合就外表上看,许多人以为是婚姻)。如有这种情形,不但能,而且应当分离(因此,不能说是离婚,因为实在不是婚姻)。
格林多前书第七章第十到十六节:“至于那些已经结婚的,我命令──其实不是我,而是主命令: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就应该持身不嫁,或是仍与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对其余的人,是我说,而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主的妻子,妻子也同意与他同居,就不应该离弃她;倘若某妇人有不信主的丈夫,丈夫也同意与她同居,就不应该离弃丈夫,因为不信主的丈夫因妻子而成了圣洁的,不信主的妻子也因弟兄而成了圣洁的。但若不信主的一方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在这种情形之下,兄弟或姐妹不必受拘束,天主召叫了我们原是为平安。”
有时间的话,您可以看看这篇文章:http://www.chinacath.org/article/other/jiaoyou/hunyin/2012-07-02/16731.html
以及奥托《信理神学》里有关这个主题的探讨:http://www.chinacath.org/book/html/167/9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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