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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408:[其他问题]请求具体答复「6/30/2012 6:34:27 AM」 [ ] 留言
Male
河北教友
麻烦您针对一代伟人范学淹主教的十三条具体哪些适用,哪些不适用作一个详细的说明。另外还有牧函出来之后具体哪些地方规定和特权已经取消了。谢谢回复。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牧函以后,无论是十三条还是什么八点指示,都已经作废了,没有一条适用,一切指示都要以牧函为准。但是十三条的基本精神,比如对圣统制的维护,对教产的维护等是值得肯定的,也是永不过时的。但具体的条文已经作废。
牧函以后,特权取消,特别是1978年传信部颁给中国大陆的特权(http://www.chinacath.org/article/doctrina/congre/2007-12-19/970.html),同时也取消了一些特别的指示,比如十三条,八点指示等。

牧函上说的很清楚,我们摘录到这里:

特权和牧灵指南之撤销 
十八、首先,因考虑到今日中国教会在某些方面已有了正面的发展;其次,因联络来往的机会不断增多和更为方便;再者,有不少主教和司铎所提出的要求,我乃决定以本函撤销「所有特权」,那是鉴于艰难时期牧灵的特殊需要而赋与的。
同样,所有以往及最近颁布的牧灵指南,也全部撤销。今后,那些指南背后的信理原则会应用在本函的新指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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