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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019:[伦理问题]堕胎罪「5/19/2012 12:37:15 AM」 [ ] 留言
Male
芥子馨    神父你好!我是一个教友结婚三年多了,在头结婚以前我们夫妻二人就在一起同居过,在结婚后才听妻子给我说在头结婚以前我俩同居后怀过孕在医院检查说是可能死胎或是胎儿鸡形就瞒着我打了胎,我不知道她怀孕过更不知道她打胎,我知道对她怀孕我有责任那我还用在告解中告打胎的罪吗?在避静中听神父讲被打胎打掉的孩子的灵魂会在天主台前喊冤,我想现在作一些补赎或是善功什么比较对孩子的灵魂好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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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如果当时您的女朋友没有告诉过您她怀孕了,也没有告诉您她要去打胎,您便不必担负堕胎的罪责,只有婚前同居的罪过。 
 
无意看到这个回复, 请问一下,这个回答是不是认同 不知者不罪? 
该男子与女子有同居关系,女子无论是在先声明有了或是后来所说的,若其男子没另女子怀孕),就不构成罪,若孩子是是其受孕的并死亡,他就应有罪了。虽然说胎是女子自已打的,但男女结合产生的生命被遗弃打掉便构成杀人罪,致使罪的产生,双方都有责任的并要分担。又怎么可能说只是女子个人的罪呢?
假设,若一末婚女子被一已婚的男子欺骗(男子对其说没结婚没妻子,而事实是已婚的)那么他们在同居情况下,女子所犯的就只有同居罪而不是诫命里的私通罪吗?若是承认不知者不罪,人若在未认识天主前犯罪,那么他所犯的罪都不算是罪了吗?(仅是因为他不知道有诫命)那么有什么必要忏悔?



[天主教在线] 回复:
那位男士不负堕胎的罪责主要在他所说的这句话上:“我不知道她怀孕过更不知道她打胎”。
理由当然是:不是所有的性行为必然产生生命。比如,一个男士去嫖娼了,难道他还要为以后可能会令对方怀孕和打胎负有罪责吗?性行为后,可能会产生生命,也可能不会,既然当时女友没有告诉他怀孕过,怎么可能用后来女友告诉他的话当作前几年的罪证来判定他负有堕胎的罪责呢。
严格来说,不知者无罪,但有时候会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就拿这个案例来说,那位男士并不负有堕胎的罪责,但是他知道后,便负有某种程度上的道义上的伦理责任,因为他与她之间不仅有连带责任,更为主要的是他是使她怀孕的唯一原因。但因为她没有告诉他怀孕了,就自行去堕胎了,他当然不是协助堕胎,也不可能犯有堕胎罪。
如果按照您所理解的:“双方都有责任的并要分担”,您这是在假设那是她告诉他以后,他定会同意他堕胎,但这样的假设很幼稚,因为也存在他坚决不同意堕胎的可能,若是他坚决不同意堕胎,难道他还要和她共同分担罪责吗?
其实,并不是那位男士使他女友怀孕了他才有罪了,就算一位神父或者那位女孩子的家属或朋友,赞同或者协助她堕胎,都是协助堕胎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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