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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ll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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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前有一个同居女友,但没有领结婚证。后来我和一个离过婚的女人领了结婚证,并生了一个女儿。我知道这是很大的罪。请问我现在想加入教会,听说这样不够资格加入教会。我该怎么办?一辈子不能得救吗?有补救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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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与以前的同居女友因为没有领结婚证,在社会和教会内都不是婚姻,所以不受任何约束,只有伦理道德上的罪恶而已。至于您与另外一个离婚的女子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这在社会上是有效的,但在教会内依然无效。 那么,你们现在可以补救婚姻,如果现在您的妻子不愿意入教,他们您需要找到主教请求一个与外教人结婚的豁免就可以。你们的婚姻是可以补救的,而且您补救以后您也可以正常在教会内度宗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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