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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92:[其他问题]爱与诫命「3/25/2008 3:08:28 PM」 [ QQ:513969324 邮箱:xuyuesefus@126.com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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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凡的天使
祝大家复活节快乐!
佳播你好!在圣周四那天,耶稣说:“我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你们要彼此相爱....”爱是自由的,即是自由就不能强迫,可是“命令”有强迫的意思!当然是我还没有理会透彻,我想能否从哲学的角度给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希腊原文用的是:诫命。和天主十诫的每一诫的诫用的是同一个词。
可是,诫命的目的并不只是一个禁止或强迫,也是一个恩赐,意思是说,在旧约,天主给人颁发了诫命,让人清楚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这样,借着遵守诫命就可以成为义人,获得天主的赏报。
而耶稣给的新命令是爱的诫命,爱当然是自由的。可是“命令”不仅有强迫的意思,还有“必须”的意思,以前是人被动的不许做什么,现今是人必须要主动的去爱,去做什么。
所以,保禄说:“基督的爱催迫着我”,这个“催迫”在中文里是非常难以表达的,其实原文所表达是基督的爱“震动、攫取、占有”了我的意思。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基督的爱带有某种强迫的意味,就是说,因了爱,就不能不去爱,必须要去爱。因此,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在爱内我们是自由的,但是又是不自由的,就是说,没有了不去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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