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既成已遂婚姻’者,民法离婚又再婚,这样的教友可以领圣体吗? 答:这是最困难的个案。现在也没有一个完全清楚,为大家都接受的解答。但是在我们这地区是比较少有的,台湾地区大约是百分之八十的教友结婚是‘非既成已遂婚姻’。 可是在欧美教会,这是最头痛的问题。照传播媒介所说,天主教教友离婚率,与非天主教的相同。(大约三对中有一对,或更多?)而且,许多都再行民法结婚。欧美天主教教会首长屡次向教廷请求解决途径,最具体的总是就是‘既成已遂婚姻’者,离婚再婚的教友可以领圣事吗?教廷几次用神学术语回答:“依照教会赞同的惯例”去做吧!美国教区首长又几次追问到底该怎么做?信理部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有覆文(原文见附录二)。要意如下: 此术语传统伦理神学架构中了解,这些夫妇在两个条件下,可以领圣事:就是他们的生活努力符合基督信徒道德原则的要求;领圣事应在不认识他们的圣堂内,这样避免生恶表。 原文出自http://www.btcatholic.cn/news_view.asp?newsid=29 我们这样可以吗? 经过着些日子对教会也有所了解了. 我也入教要办什么手续 我家离***和***教堂都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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