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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649:[认识教会]关于教会经费「3/20/2012 2:18:52 PM」 [ ] 留言
Male
豆豆
请问教友奉献中(弥撒献仪、献仪箱等)那些要上交教区,哪些本堂神父可以自由支配?谢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每个教区的经济策略都不同,在中国尤其如此,因此不能一概而论。不过,正常说来,堂区上交教区的账,包括:弥撒献仪(除去教区给神父规定的可拿的弥撒献仪外的所有弥撒献仪都要上交教区——前提是教区按照正常标准规定神父的收入,即工资,外加一定的弥撒献仪数目)、洗礼、婚礼、葬礼的奉献(教区可规定全部,或部分上交教区,或不上交),教友的“什一税”(现在多属于自由奉献)——在国外,这是教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但在中国,教友好像根本没有什一税观念、其它教区性捐助等等。神父本人除教区规定的工资和一定数额的弥撒献仪 (前提是教区明确规定弥撒献仪的经费,如在法国是16欧),没有任何可以个人名义支配教会收入的权力。神父必须得在堂区经济委员会——按照法典第537条规定,堂区必须设立经济委员会——的召开下才有权支配堂区费用。而堂区费用的来源主要是主日弥撒奉献——奇怪的是在中国,有许多堂区,根本没有主日奉献!如果一个堂区的费用不够,或者一个神父没有相当的弥撒经费,则由教区来出。当然,以上所说的这些,都是在正常标准下的运作。在中国,很少有教区能够这样运作,因为教友们既没有什一税观点,又少有主日奉献,这样教区就很难作出适合的经济管理规定,这也是大部分教区和神父经济紊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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