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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485:[婚姻家庭]无效婚姻过程解散流程「2/25/2012 1:22:18 PM」 [ ] 留言
Male
有你有我
如果满足无效婚姻的条件,通过教区主教或婚姻委员调查完毕,确认满足无效婚姻的条件,是否教区的主教有权利宣布无效婚姻并解散,还是说要通过教廷审批?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按照法律程序, 无效婚姻需要二审定案. 而主教只能做到第一审, 主教或其司法代理完成一审之后, 应将个案送交二审法庭, 至今, 国内没有二审法庭.  另外, 代办也不承认国内的一审。
因此, 所有个案都要呈送代办处理, 注意: 个案格式正确, 文字应是他们能懂的语言, 如英法意西拉等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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