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马尔谷 |
|
|
主内平安! 请问:代父母可以是候洗者的亲生父母吗?男性教友不可以找代母,女性教友不可以找代父吗?代父母有代子女个数的上限规定否? 主佑!
|
|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法典873条说:只请一位代父或一位代母,但也可同时请代父代母。 若一人同时请两位,应该是一位代父和一位代母,不可以同时请两位代父或两位代母。 根据法典872对代父母的定义与要求:“尽可能给与要领洗的人一位代父或代母。代父母职务是对要领洗的成年人,协助他开始基督徒生活,对要领洗的婴孩,则应与其父母们一同,带领婴孩去领洗,于领洗后协助他度相称的基督徒生活,并忠实履行有关的义务”。代父母应该是“代”侯洗人的父母教育协助之职,因此不能是亲生父母。故此,874条第五款明文禁止亲生父母做代父母的资格: 1项-接受代父母职务者,应该: 1. 由领洗人,或其父母,或父母的代理人,如果这些皆缺少时,则由堂区主任或施洗人指定为代父母,而且代父母本人应有此能力并有意尽此职务; 2. 年满十六岁,但教区主教另有规定,或因正当的理由,堂区主任或施洗人认可其它年岁者,不在此限; 3. 是天主教信徒,且已领坚振和圣体圣事,并具有相称于此职务的信仰生活; 4. 未被天主教法律依法定刑,或宣告罪罚者; 5. 不是领洗人的父亲或母亲。 代父母固然没有限制多少个代子女,但他们也应该考虑是否有能力和精力来照顾过多的代子女,若是只顾做代父母而忽略了对代子女们的教育,则是犯有疏忽不尽责的罪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