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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其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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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兄弟在他18岁就结婚了,可是婚后并不幸福,女方也是教友。经过一年就离了。后来过了几年又有了家庭,对方不是教友,现在是望教,我的这个兄弟也不可以办告解,妻子也不可以进教。他们孩子也有17岁了,这么些年过去了。我想问这个责任在谁呢?当时他的年龄不可能有结婚证,神父没有结婚证就给婚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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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的这么说,首先需要启动教区婚姻调查,看看他们双方的第一次婚姻是否属于有效的圣事性婚姻。若有效而合法的圣事性婚姻,就什么也别讨论了,因为主所结合的,人不能拆散。若不属于有效的圣事性婚姻,则可以请求圣座或者经由教区主教宣布解散。 既然已经离婚了,就不能再追究责任在哪方了,因为一个巴掌从来都拍不响的。 如果他们结婚是在2007年5月27日之前结婚的,在大陆有特权,没有神父证婚他们的婚姻也可能是合法有效的,但若要确定是否有效,就必须要启动教区婚姻调查委员会对他们的调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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