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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圣殿祭台上而切供有圣体把它用来圣诞庆典的舞台、背向圣体面对教友、载歌载舞与独唱流行歌曲、这种欢庆模式对吗?很多老教友反感提问、回答是创新改革。当总觉有损礼仪尊严请问一正确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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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如果教区有特别的大厅来演节目是最好的,但若是没有,也只能借用教堂了。 从实质上来说,教堂是基督徒集会的地方,也是献祭祈祷和庆祝礼仪的地方,但若是我们把基督徒的欢娱节日也算为一种庆祝的话,在教堂里不仅是许可的,而且这种庆祝本身还带有了神圣感和庆典感,也就是说,欢娱本身不能仅仅视为是一种娱乐,它更应该是弥撒庆典后的一个延续,一个生命和生活活生生的延续。所以我们认为,圣诞庆典在教堂里举行,不仅是许可的,更是推荐的,所有基督徒都应该融入到庆典中才是,喜乐也是基督所要求的。 至于方式上,本堂神父应该妥善安排一下,比如可以先把圣体请到一个其它地方,或者用帐子把前面的祭台遮上等等。同时在节目安排上,也要尽量控制非宗教色彩的节目在教堂上演。 我们中华民族素以稳重、含蕴著称,很难接受在礼仪中载歌载舞的场面,但弥撒礼仪作为一个庆典,从本质上讲也不应该是死气沉沉的。与主相遇的喜乐注定是要通过我们的行为或语言表达出来的,但语言不足了怎么办呢?《礼记.乐记》上说:“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 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简单的说,语言表达不足了,就是手舞足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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