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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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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前女友曾经在供奉圣体的祈祷室里接吻。现在想起来当时的行为实在是太荒唐了,觉得不尊重圣体。 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当我想到时还是觉得当初不够严肃,没有给予耶稣至圣圣体充分的尊重。请问这样的情况需要为此事而告解吗?谢谢您的回答,主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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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恋人之间接吻本身不是罪,但你们选择的地方不对。不过,我们认为,要看你们当时的意向,也就是你们当时的思想状态,如果不是出于恶意,或者有意不尊重圣体的话,可以不加入告解。人的意向很多时候可以决定人的一个行为是善的还是恶的,而不是单看行为,比如达味赤身裸体在上主的约柜前舞蹈,天主并不因此厌恶或惩罚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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