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略历史
在初期教会的时候对性的问题总的来说比较消极,认为性的主要功能是为传生人类。在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有:戴尔都良(180-222年),他认为犯罪特别是性方面的罪教会是不应该宽恕的。热罗尼莫(342-420年),认为如果我们避开性交,就是尊重我们的妻子(他以格前7章作证)。并由此认为独身生活高于婚姻生活。
但是在教会的初期,也有很多的人赞美独身生活的伟大。比如,奥利振(185-254年),他认为最高贵的是为主殉道,其次就是童贞生活、节制的人。奥斯定(354-430年),把性生活和原罪连在一起,性乃为传生人类,可以接受。原罪是随男子的精子传染。性中常常伴有罪恶。他认为夫妻合法举行性行为,也要偷偷去做。这种思想影响了后来很多个世纪。
教宗额我略五世(590-604年),认为性是没有罪恶的,而享受其中的快感是一种罪。慢慢的这种思想就影响了教会的规定,虽然不是明文规定,但也影响教会。比如:领洗之前不可以性交,领圣体之前不可性交。
到了中世纪,圣多玛斯(约1225-1274)认为性爱有价值,性快感不是理性可以控制的,难免可能会犯罪,因为这一刻理性可能不能控制自己了。
在教会历史上有两位对性抱有比较积极态度的人物,但可惜的是他们两位的主张没有被教会接纳。亚贝拉 Abelard(1079-1141年),他认为性交和性快感都是好的,因为是来自天主。方济各撒肋爵 Francis de Sales(1567-1622年)认为婚姻中的性交本身是神圣的,是可以被接纳和称赞的。他以大众作例:偶然有就可,性交完后清洁自己。
中国古代的社会,在性方面非常严谨,两性是绝对分开的,即使是夫妻,公开的场合也不能在一起,母亲与儿子也是如此。只有在庙会时,男女才有机会讲话,但一个受良好教养的女子,也不会随便和男子讲话的。男女授受不亲,除非紧急情况,男女是不允许直接用手互相传递东西的。接吻更是绝对隐私的行为。男女两性的隔离观念,禁止“性”方面问题公开讨论,从古代至近代,都深深地种植在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观念中
今天的社会,对于性方面,已不似古代那么保守。由于西风东渐,西方社会的习俗观念也进入了中国,女性也开始追求和男性同等的权利,男女性已不再有隔离,而可同样的读书、工作,同时出现在各种公众场合,男女性的交往被视为正常,也被鼓励。由于新教育中轻描淡写的说明了两性生理的变化,加上青年男女的不受隔离,对于“性”知识一知半解又有好奇心,造成了许多可悲的结果。 二、性的意义
Sexus:来自拉丁文,字根是Seco-,我们今天谈“性”时,不能只限于“性交”的“性”,人的“性”包含“爱”。性是爱的语言,谈及性的时候是不能离开爱的。海霖认为讲性的时候不要以禁止的口吻去讲,鼓励人去节制“性”,因为性本身传达爱的讯息。所以,身体的行动是在表达一种积极的意义:“你们原是高价买来的,所以务要用你们的身体光荣天主”(格前6:20)。
现代性科学表明,爱情动力的自然本质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恰恰就是男子和女子的性欲,是延续种属的天生本能。在这样的意义上完全可以说,没有性欲就没有男女两性之间的爱情。
性和爱常常被人连在一起谈论,有人说:“女孩子认为‘性’是获得‘爱’的过程,男孩子认为 ‘爱’是获得‘性’的途径。”这种说法似乎不合正理,若用于未婚的男女,更会造成许多悲剧。但对于已婚的夫妻之间,性和爱的相结合,又被认为是一个人能体会到的最有意义的经验。
三、教会对性爱的训导
梵二的《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1965)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转折点,其后还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官方训导,诸如《人类生命》(1968),信理部《对某些性道德问题的宣言》(1976),《家庭》宗座劝谕(1981),《人类性爱的真理与意义》(1996)。我把重点综合于下:
(1)性爱是整体性的:人的性爱不应纯粹是生理的事或心理的事,那是对性爱片面的了解,性爱包括整个人。“性的领域真正完全是人格的:因为性是整个人--肉体、情绪和灵魂--宝藏。”注重只讲性爱属灵幅度的灵修主义,有贬低随性而来的快乐之嫌,但现代着重肉性快乐的感觉主义,更伤害性的尊严,使人沦为满足性欲的工具。性爱必须兼顾人的整体:“性爱不光是在物理层次上,更在心理和属灵层次上,刻划出男女的表现”。
(2)性必须包括深入的、内在的爱: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人,并在爱内召叫人,在人性里铭刻了爱与共融的圣召。“人在他合一的整体内(灵与肉的结合体)被召去爱。爱包括人的身体,而身体被造分享精神的爱。……真正合乎人性的性行为,是当它是男人和妇人彼此相许至死不变的爱的全部时。”“男女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爱的关系,导向着爱、被爱提升及整合的性,才具备真正人的特质。”由此可见教会为什么强调,性一定要和爱一起讲,没有爱的性行为是对人的一种侮辱,是动物性的行为,而非人的行为。改变像自慰一类性偏差的方法,应从培养爱方面着手。男女性行为的动机很复杂,能够是出自满足性欲或占有欲,能是解除忧虑紧张,逃避孤独,能为了证明自己是男或是女,肯定自我价值,能为了生儿育女,保障自己在家庭或社会的地位。这此复杂的动机,都没有深入的爱存在,也不帮助爱的发展。因此,有爱的成熟才有性有成熟。“性是好的。……性有爱作为它内在的目的,这个爱是给与也是接受。”
(3)性爱是基于天主的爱:男女的性是一种盟约的爱,如同天主与以色列人之间,或基督与教会之间所订立的盟约。“真正的夫妻之爱归于天主圣爱,并为基督及教会的救世功能所驾驭与充实。”这是性爱基督徒的根基,有了这个根基,丰富他人的性爱才有可能。这种来自天主的爱,给予人这种能力,使人的注意力不只在自己身上,而是导向他人,务求对方快乐满足,这是性成熟的表现。缺乏这个根基,贞洁不知从何说起。
(4)性爱指向生育和结合的意义:综观梵二以来教会对性爱的训导,教会从未放弃性爱指向生育和结合的意义。“夫妻应将传生和教育子女,视作他们本然的使命时,他们是造物主天主圣爱的合作者。”“人不能随意切断夫妇性行为的两种意义:结合的意义和生育性行为完全保存了互惠而真正的爱情之意义,以及人被召作父母的最高职务。”连最新的文献,也一再强调真正性爱的标记是向生命开放。虽然梵二以来,教会不再列出婚姻的第一目的,也承认“婚姻并不只是为传生而设立的”,但性爱中生育与结合的意义仍是教会坚持的训导。
(5)性爱要求贞洁之德:从前伦理神学讲贞洁时比较消极,张希贤称之为“天神之德……洁德的对象是性欲的节制……洁德的任务,是对夫妻间的性生活,只是加以管制,使之不越正轨,而对其他人的性欲享受,则完全禁止。……如果拒绝一切性的快乐,连在婚姻中许可的享受一拼拒绝,就叫完全的洁德。”这种说法,有将性本能、性快乐看成恶之嫌。梵二后的训导认定“性”是好的,贞洁或是轻视,而是一种属灵“洁德绝对不是对人”性“的唾弃或是轻视,而是一种属灵的能力,能保护爱不受自私和侵犯的危害,达到爱的圆满。”可见贞洁是对爱的一种积极答覆,对性的一种尊敬态度,使性循着天主的意思,有秩序地发展。《尚书•洪范》就有“敬用五事”之说,即对“貌、言、视、听、思”都抱有尊敬的态度。贞洁使人有自律的能力与态度,是内心自由,对已对人有责任的标记。仰赖天主的恩宠,性内之贞洁是可能的,而且在现代的社会仍受到人普遍的敬重。
为了抗拒现代的泛性主义,避免性沦为色情、纯为享受、交易而已,人成为性的工具、玩物及奴隶,教会提出一个基于启示及行为的层面,性包括人的整体,既有生理层面,更有心理及属灵的层面。性的意义必须在爱中寻,没有爱就不是人的“性”。男女的性爱,是以天主的爱为根基,由天主的爱所充实,像天主的爱一样忠信,惠及别人。男女的性爱是具备生育和结合意义,指向家庭的。成熟的性爱要求贞洁之德,使人尊敬“性”,使“性”按天主的意思,和谐地发展。把握到“性”的真理与意义,基督徒的性教育才会是“积极、明智、清楚、美妙”的。
最后,我们认为有必要仔细阅读一下《牧职宪章》里有关夫妻之爱的文字,非常的深刻而全面。
夫妻之爱
圣经多次敦请未婚夫妻及夫妻,以圣洁的爱培育其婚约,并以专一的爱培育其婚姻。我们这时代的许多人亦很重视人们依照各时代的良好风俗,所表现的真正夫妻之爱。这种爱情是由一个人指向另一人、出自意志及情感 的行为,是特别属於人性的,包括着整个人格价值,因而使肉体及心灵的表现能拥有特殊的尊严,并使之成为夫妻之爱的特殊因素及记号。主耶稣会以特宠及爱德治疗、玉成并升华这爱情。这兼有人的和天主的成份的夫妻之爱,导引夫妻,以自由意志并以为事实所证明的温情,互相授其自身,并渗透二人的整个生活,因其慷慨豪爽的行动而更为完成和增进。这爱情远远超过专靠自私主义培养、并迅速消逝的纯粹色情偏向。
这爱情因着婚姻的本有行为而得到表现并完成。夫妻亲密而圣洁的结合是正当而高贵的行为。以合乎人道方式而完成的这种行为,表现并培育夫妻的互相赠予,使二人以愉快感激的心情彼此充实?这以互相忠实所标明的爱,尤其为圣事所祝圣的爱,使二人心灵肉体,在顺境和逆境中。忠贞不贰,全无奸淫和离异的危机。人必须承认,男女二人在充份相爱中,拥有人格的平等,使为基督所加强的一夫一妻制,显得更为辉煌。但为恒心完成这使命,需要出色的美德。故此,因圣宠而坚定度圣善生活的信友夫妻,应当经常培植,并以祈祷求得这坚实的爱 、豁达的心胸和牺牲精神。
倘若信友夫妻,能以忠实而和乐的夫妻之爱,并以辛勤教育子女,见称于世;同时又能以身作则,改进文化、心理及社会环境,使之有利於婚姻及家庭生活,则将使人们对真正的夫妻之爱,加深其重视心理,并形成健全的舆论。关于夫妻之爱的高贵、任务和实行,应在家庭怀抱内,给青年人适度和应时的指尚,俾使他们能以圣洁的品格,在适当年龄上,由婚约而过渡至婚姻生活。
在48号更是突出了夫妻结合的圣事性层面:“夫妻生活及恩爱的密切结合;二人的相互赠予是不可拆散的。因为此爱发源於天主圣爱,象征基督和教会的结合,真正的使夫妻有效地归向天主的爱,所以此爱是神圣的,是一件圣事。婚姻制度及夫妻之爱,本质上便是为生育并教养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