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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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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以下几种情况是否属于罪! 1.我每月的工资都如数交给母亲,如果公司额外发放的奖金,我隐瞒家人自己留下,是否犯罪? 2.为了完成公司制定的指标,做假是否属于大罪! 3.在和身边的人交往时,总避免不了背后议论他人是非,妄自判断他人言行,是否大罪? 4.对他人的言行有不满时,指责或揭露,是否犯大罪? 5.接触他人时,内心常有反感,但没有表露出来,是否犯罪? 新奉教的教友,问题肤浅,烦请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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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1、如果您与您母亲之间没有一个严格的金钱使用协议,那么奖金归自己没有罪过。但家人之间,坦诚还是应该放到第一位的。 2、作假肯定违反道德原则,至于是否属于大罪,端看作假的性质和程度而定。比如在医药上作假,直接攸关人的生命,哪怕是一点点的假,都会成为大罪,若是引发了医疗事故还应该接受刑事处罚。 3、若是因为您对他人的非议,引发了第三者对您非议的那个人的反感和严重的看法,或者引发他们之间的关系紧张等后果,则属于罪,从过失到小罪甚至大罪,同样要看非议的内容、程度以及所引发的后果而定。比如尽管您不经心议论他人是非,却因为您的议论引发了命案,您能推辞其咎吗? 4、若他人有属于或有违于公共道德领域的行为或言论,指责或揭露是义务而不是罪过。若是属于某人的个人行为,和公共领域不相关,除非为了那人的好处或者能给那人带来好处,否则不要背后指责人。 5、若是有正当理由,引发自然性的反感,不属于罪。比如我们见到一个异常邋遢的人就会带来自然性的反感,这是正常的。但若是从自己内心发出的无名的反感,我们就需要自我反省了,看看我们自己是否隐藏着一种隐含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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