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俊杰 |
|
|
|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的提问我们看的不是太懂。 若是指一位信教者与一位外教者结婚,需要求婚姻宽免的问题的话,需要当事人直接联络教区主教或教长,然后主教视具体情况而决定是否给予这个豁免。 若是指两位信教者之间的婚姻,或者一位信教者与一位外教者的婚姻,因某种原因导致婚姻破裂,试图请求主教宣布婚姻无效,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清楚:合法有效的圣事性婚姻,人间没有任何权利给予解除,只有等待一方死亡后,婚约得以解除。但也有一些婚姻,是可以合法被主教宣布解除的,比如与外教人的婚姻,结婚前外教人一方许诺的很好,结果结婚后外教人一方非但不履行自己的承诺,还千方百计的阻止信教一方参加宗教活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婚姻是可以利用保禄特权解除的。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需要请求教区主教或者教区婚姻委员会对当事人的婚姻案情展开调查,调查以后才会有结论,当事人可以亲自去找主教或教区教长,请求主教展开婚姻调查,或者委托本堂神父请求主教,或者以书信的方式向主教请求也是可以的。但因为普通教友不知道法律细节,我们不推荐使用书信的方式,最好亲自去找主教或者负责婚姻调查的专员,经过他们的初步询问后才会确定是否应该展开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