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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267:[教规教义]关于教宗无谬误论「6/4/2011 6:22:14 PM」 [ ] 留言
Male
谢谢回答!
教宗无谬误论是指什么?
是“不能”还是“不应”?有说法是,教宗在公布教义时不(会?应当?)犯错,希望能给个确切的答案。谢谢你们,端午节快乐!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近来有很多类似的问题被提问,我们根据《神学辞典》中相关词条比较详细的回答一下:
第一、 名词的澄清。教宗无谬误论是一个错误的翻译,英文infallibility,意思是:不可错误性。也有翻译为“永无谬误”的,这个翻译就更离谱了。错误的名词翻译,在中文语境中更加增了误解的频率。
第二、 “无误”的级别。首先是inerrancy(无误),这个词通常是保留给圣经,与天主的默感有关,就是在天主的默感下,由圣作者所写下的新旧约是无误的,这个不可错误性是源于圣神的恩宠,是天主给予保证的。其次是infallibility(不可错误性),这跟默感没有关系,但有一个逻辑关系,就是:天主所赐予人的圆满而无误的启示记载在了圣经内,但这启示应该是一以贯之的,意思是说,启示在新约的圆满并不意谓天主的恩佑停止照顾教会和教义的历史发展,所以不可错误性可以视作教理发展的结果。
第三、 不可错误性(infallibility)并不暗含有无罪或不可堕落的意义。
第四、 不可错误性(infallibility)的基础是教会不可错误。耶稣许给教会护卫者真理之神(若14:17;15:26;16:13),圣神也领导门徒到达真理,与他们同在,帮助他们固守真理(若8:32)。保禄神学有:“福音”的概念,那是天主的话和天主的德能(罗1:16),它永不错误(格后11:4)。弟茂得前书说教会就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础”(3:15)。因此,教会的不可错误并不等同于教会的人不能犯罪,不仅教会的人会犯罪,而教会也是由罪人组成的团体,教会是罪人的团体。但教会也是圣神的教会,是圣神保证教会行走在真理内,并帮助信徒固守真理。
第五、 谁是教会不能错误的主体?首先是圣神,圣神是真理之神,毫无错误可言,其次就人方面而言,是整个教会,因为圣神的真理流向训导的团体,以及信众的团体,圣神在整个教会中生活和工作。所谓整个教会,它包括教会内所有的成员和所有的职务,它的主教团和可见的元首(教宗)在内;换言之,是整个有组织的团体一起领受了不能错的恩赐。不过,如果教会一定要举出一个权威性的训导机构,那就是联合于教宗的整个主教团。当这些机构在训导时,教会在它们中认出自己,而所谓训导不仅指教会平时的普世训导权,更指训导教会的机构聚合在一起举行大公会议的时候。这时,整个聆听的和训导的教会都代表性地临现其中。
第六、 教宗的不可错误性应在教会的不可错误性诠释下理解。当教宗以教会内的一个机构的身份说话时,整个教会都代表,也都集中在他身上,如此,他的教导在信理的钦定时是不可错误的。
第七、 教宗的不可错误性的范畴:有关信理或伦理的道理。因为不能错的许诺是为了保守和解释启示,它必定与启示有关。梵二《大公主义》法令提醒基督徒注意公教教义内“真理的层次”(11号);换言之,那些所谓“不能错误的次要真理”(如圣母被提升天,圣人列品等等),虽然它们由教会训导被宣布为信理,但是它们的重要性不如有关天主圣三、耶稣基督、恩宠等真理那么高。
第八、 教会不能错误性并不意谓训导权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不能错误的。在教会平时的训导中,不能错是嵌入教会的生活和宣讲中的,却不一定经过信理的隆重定断方式而建立(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宗徒信经〉);教会的不能错是在特殊的训导权上才达到最高峰。信理的定断必须由整个教会的代表(公会议或教宗)向整个教会隆重宣布,而且仅限于信理或伦理的范围。
第九、 教宗的不可错误性并不高于圣经的启示,而是为启示的后期发展服务。绝对的不可错只属天主。
第十、 天主教徒要充分顾及到合一层面。天主教徒若与其他宗教的人讨论这个主题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将教宗的不可错误性视为“一个人”的能力,而是教宗站在伯多禄的位置上,在普世主教团内并以主教团之首的身份来宣布有关信理或伦理的道理时才享有不能错误的特权。教宗所宣布的,不是他个人的一些什么意见,而是整个普世教会的信友意识,而圣神就活在教友们的信仰意识中。同时也要强调教宗的不可错误性不等同于教宗什么时候都不能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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