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假设;在同一时刻不同地点有甲乙丙丁四人同时出生。甲生在意大利一个公教家庭,受家庭的熏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甲信了天主教,且很虔诚。乙生在沙特阿拉伯一个穆斯林家庭,受家庭的熏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乙信了伊斯兰教,且很虔诚。丙生在泰国一个佛教家庭,受家庭的熏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丙信了佛教,且很虔诚。丁生在中国一个‘红色’家庭,受家庭的熏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丁入了党,成为了一个无神论者。他们都遵守了所信仰的教义。某一天,这四人同时死去,一同来到主耶稣的面前,那么谁能升天堂呢?理智告诉我们只有甲能升天堂,那么对于其他三位是否不公平呢?因为若甲出生在乙丙丁三个家庭中的一个家庭,则甲很可能改变了他的信仰而不能升天堂。若乙丙丁出生在一个公教家庭,且周围多数人信仰天主教,那么乙丙丁很可能信仰天主教而升天堂。但一个人出生在哪里,什么环境,什么家庭,是不能自己选择的。那么因环境而使一个人不能认识天主,对他【她】是太不公平了。 --------------------------------------------------------------------------------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个问题我们以前早已回答过了,现将部分答案粘贴给您: 教会没有断定任何人不能得救,甚至负卖耶稣的茹达斯。加入天主教会的人并没有抱上一定得救的铁饭碗,教会宪章第14号说的非常让人警醒:“可是,虽已参加教会却不坚守爱德,身在教内而心在教外的人,仍旧不能得救。不过,教会的全体子女:要记得自己卓越的地位,并非由个人功劳所获,而应归功于基督的特殊恩宠;如果不以思言行为去报效,不惟不能得救,且要召致更严厉的审判。”对于非基督徒,大公会议也说的非常非常清楚,“还有一些人,非因自已的过失,尚未认识天主,却不无天主圣宠而勉力度着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会使他们缺少为得救必需的助佑(16号)。” 对于非天主教徒,诸如新教徒或东正教徒,教会宪章这样说: “对于已经受洗而享有基督徒的美名,但不承认全部的信仰,或不保持在伯多禄继承人领导之下的共融统一的人们,教会自知有多种理由仍与他们相连。因为有许多人遵圣经为信仰处世的标准,表现着笃实的宗教热诚,虔信全能天主父及其子基督救世主;他们领过圣洗,因此与基督相连,甚至在他们的教会或团体内承认并领受其他的圣事。他们中不少的人还有主教之职,他们举行圣体圣事,并且对天主之母童贞玛利怀有孝爱之忱。此外还有祈祷及其他善工的互通共融,甚至于在圣神内某种程度的真正连结,因为在他们中间圣神也用恩宠运行其圣化的德能,并且坚固了他们中的若干人直至流血致命。同样的,圣神在所有基督的门徒中,激起希望与行动,使大家按照基督规定的方式,和平地统一在一牧一栈之内。 所以,没有人敢说新教徒一定不能得救,也没有任何人敢说天主教徒就一定能得救。我们都是在得救的路上战战兢兢的行走,努力成就我们得救的事业,切不可以正统教会自居而沾沾自喜,甚至批评其他教派。对分裂的事情上我们都有责任,我们都是罪人,都需要悔改皈依。 ---------------------以上纯引用 关于这个问题 新教斩钉截铁的表示 其余3个人不得救, 理由是: 得救的那个 是因为上帝怜悯 不得救的 是因为上帝公义。 虽然看起来不太公平 但这的的确确又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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