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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359:[圣经问题]111「2/20/2011 9:02:03 PM」 [ ] 留言
M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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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向听说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却对你们说:不要抵抗恶人;而且,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那愿与你争讼,拿你的内衣的,你连外衣也让给他。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求你的,就给 他;愿向你借贷的,你不要拒绝。你们一向听说过:『你应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却对你们说: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好使你们成为你们在天之父的子女,因为他使太阳上升,光照恶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你们还有什 么赏报呢?税吏不是也这样作吗?你们若只问候你们的弟兄,你们作了什么特别呢?外邦人不是也这样作吗?所以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    
         该怎么样理解分享这篇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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