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NO.6236:[伦理问题]去娱乐场所的问题「2/5/2011 8:41:59 PM」 [ QQ:864011510 邮箱:864011510@qq.com ] 留言
Male
路人甲
你好,我是领洗6年多的教友,今年29。还未结婚
我有一些问题。有时候会去一些娱乐场所。在这些地方呆的时候,,和里面的异性有身体,包括有一些敏感部位的接触,但不是生理上的”性关系“。我想知道这样做是否是大罪。其实那个时候,思想上有了不洁净的思想,我想知道发痛悔而不通过告解,罪是否可得赦。

这个问题,我曾经告解过不少次数,可是过一段时间,我内心就放低了对这个问题的警惕,并且对一些容易引人犯罪的机会,没有完全远离,甚至灵魂对这个问题渐渐有些麻木。

内心有时候很苦恼这种”罪过“对自己反复的缠绕,但好像又无法完全摆脱那问题对自己的影响。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天主教法典在有关司铎的条款里有一条,就是有些事情,虽非不雅,亦应避免。尽管普通教友不是神父,但本质上还是基督徒,享有基督徒的美誉,因此,凡是不合基督徒身份的事情,尽管我们做了有时无罪,但应该学习去避免。因为我们是基督徒,可能有很多事情外教人可以做,我们却不可以做,也有很多事情,外教人不愿做的,我们却应该从心里愿意去做。
您问题的关键,不是去这种娱乐场所有罪抑或无罪的问题,而是时间长了,去的多了,所引发的意识麻木问题,换句话说,没有了罪恶感。我们认为这才是最大的问题,也是最应该引起注意的。
有罪无罪,很多时候我们良心的呼声就可以告诉我们,我们感到种种不安和困惑,就是我们的正直良心在对我们的呼喊。

返回在线答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