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回答中 你提到的一点是 (第三,在对上述情况都了解后,还是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还继续过度愤怒而导致失去理智而杀人(故犯)) 这是否可以理解为 一个人自己的情绪是自己可控制???(那耶稣为什么也发怒。) 或者说 教义是这么给定义的 若不是 何来故犯 再一点 出于大多数人的思维 在做某些事之前 都会考虑到其中的厉害么? 这显然是比较少的。能有几人知道自己下一刻会愤怒,而且自己愤怒过度后会导致杀人 从大多数人的角度去考虑 这点也是不成立的 故 何来明知 之所以做进一步的讨论 是因为我还是存在着疑惑 不好意思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