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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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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全国各地的主教神父几乎都去参加八大会议我们怎么办?你们上面说:“既然圣事的举行本身非法的(虽然有效),那么参与者的参与行为也就是非法的,既然是参与是非法的,那么就是不能去参加了。因为,非法祝圣的神职圣事性虽然有效,但是由于没有与教宗也没有与普世教会保持共融,所以那样的圣事是违反教会信仰的圣事。其圣事的举行本身就是对教会的普适性和大公性进行和教会的信仰进行着破坏。 ”那么对于上次的承德祝圣和全国八大会议的召开,我们还要参与这些与普世教会不能共融的爱国会主教神父的弥散吗?如果不去望弥散那里有地下忠贞教会神父?我们怎么才知道他们就不是爱国会的?教廷那边为什么不对此事做明确表态?或者还是有别的法律条文已经自动出发了这些组织?教友现在该持怎么样的态度和神父交往以及参与弥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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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一定要区分祝圣者和被祝圣者所遭受的惩罚和那些被迫参加祝圣礼的襄礼的主教们所受的惩罚轻重是不同的,不可同等看待。至于在实际牧灵上,教友应该以“最大原则”来应用,就是说,只要教廷尚没有明确表态那些参礼主教们的圣事是不能领受的,我们就可以去领受。但对于祝圣者和被祝圣者,除非教廷明确表态认可其祝圣的有效性,并追认其合法性,否则教友无任何义务去参与他们的圣事。 至于参加八大的问题,参加八大本身并不构成拒绝领受他们的圣事的条件,唯一需要确定的是:他们是否和非法主教共祭了。若是我们不得而知,那么,我们的良心就不收约束,可以放心地去领受他们的圣事。 我们尊重教廷的态度,但是近年来其模棱两可的态度,的确给教友们带来了良心上莫大的困扰,我们为此祈祷吧, 特别为那些座在梅瑟宝座上并握有权柄的神长们祈祷。 另外,我们上一个问题所回答的,并没有具体到哪一个案件中,而是以常理而论。但判断任何一个个案,都需要全盘考虑和审视。就如您问:可以杀人吗?我们当然要回答不可,但是在某些个案中,杀了人并不负有伦理责任,比如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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