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日之外,教会奉为当守的法定节日分别有:天主之母(1月1日)、主显节(1月6日)、圣若瑟节(3月19 日)、耶稣升天节(复活后第40天——星期四)、基督圣体圣血节(圣神降临节八日庆期后第一个星期四)圣伯多禄及圣保禄宗徒节(6月29日)、圣母升天 (8月15日)、诸圣节(11月1日)、圣母无染原罪节(12月8日)圣诞节(12月25日)。 在这些日子里,不只罢工是必须的,参与弥撒也是义务。天主教教理这样强调说: 教会的规条更确切地规定上主的法律:「主日及当守的法定庆节,信徒有责任参与弥撒」。「无论在庆节本日或在前一天晚上,参与任何地方举行的天主教礼弥撒者,即满全参与弥撒的诫命」。 主日的感恩祭奠定和确认基督徒的一切宗教习惯。因此,信徒有责任参与法定日子的感恩祭,除非为了重大的理由而不能出席,(例如疾病、照顾婴儿)或获得自己本堂牧者的豁免。凡故意未尽这责任者,难免不犯重罪。 看到以上的回答,我觉得在当今的社会中,尤其是年轻人中很难做到,因为我们要上班,现在也不像小学生,还有假期和双休日,若我们这里没有天主教会呢,我们的确没有时间去呢?就是重罪吗?况且这么多的节日都要满全进堂的义务.好像不太方便. 最近觉得在这里有很多的时候贵网的回答好像有些自相矛盾,还有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反而让我们更加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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