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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589:[其他问题]教会对见义勇为观点「11/16/2010 1:11:07 PM」 [ ]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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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夫人》
这些天,我所在的本地民众大多数吧,在关注一件事情,这就是一个比我小4岁即23岁的年轻小伙儿,深夜凌晨跳江去救喝酒过量、开玩笑跳江的女同事的事情,结果是这位小伙儿因水草绊脚且当时因在凌晨4点无人协助(拯救那个女同事),最终这个小伙儿身亡,而那个女同事却因民警协助最终幸存上了岸,完好无损,这个女青年事后矢口否认那个小伙儿跳江抓住了她,其意思可能是小伙儿跳江没能救到她,她不承担小伙的身亡之责,此事一经报道在市民中炸开了锅,媒体带头,一些市民的指责谩骂在荧屏前成了黄金时间电视台的主打,人们纷纷谩骂的是被救女青年的冷漠的镜头成了黄金时间本市电视台荧屏亮点,高歌的是小伙儿子的英勇吧,电视台还播放了市民送别英雄的壮观场面,近来此事让我想起来我从前在新教团体聚会中,他们所谓牧师(我想这仅是传道员而已,因为他不是正规新教教堂的牧师)这个牧师说过,上述行为好像不太理性吧,他说救人固然值得学习不能见死不救,但是救人时要掂量掂量自己有这个能力吗?!若是没有还要执意而为,那就是值不得了,等等,我想来这个传道员说的前半部我赞成,我还认为制造英雄永远是糟糕的!造出偶像的情况是种遗憾!但是我不理解我们天主教对这种见义勇为的观点,想听听你们的第三种声音。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对那位“牧师”的看法有所保留,因为“见义勇为”从本质而言,不是指的一种“能力”的问题,而是一种“意识”的问题。明智固然是紧要的,但若是认为只有在100%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才去见义勇为,可能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会再发生一例见义勇为的实例了。
显然,谁能确保100%的安全呢?游泳冠军就敢确保自己不被水草缠住吗?若是一栋楼里着火了,里面有很多孩子,跑的慢的就不要去救人了,以免楼塌了也被砸到里面,那么,我们就呆在那里等刘翔、史冬鹏吗?就算他们都来了,或者也刚好在那儿,他们就敢确保自己在冲刺救人的那一瞬间不被砸到里面吗?
正是因为某种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才考验人们临场的关怀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有些事件是可以等的,比如智利矿工被困地下,你着急也没用,只能慢慢来。但若是危急事件,不容你思考,只有当机立断才有在最大程度上救人的机会,那么,在这种带有死亡危险之下,只要有可能性就应该立马行动。当然,若是一个人根本就不会游泳,跳下去才是愚蠢的。真正考验人的,是一个人对自己生命价值的看法和对自己能力的评估。比如如果我认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别人的生命为我来说跟我的生命一样同等重要,同时我也不是一点不会游泳,那么,我就有责任去冒这个风险。但我若是认为我下去就可能回不来了,或者我不下去也会有人下去,或者我下去与不下去对被救的人一样,反正她都会被淹死,还是索性不下去的好。这样的考虑,就是太顾惜自己的生命。
基督徒对待生命,应该要时常默想耶稣说过的一句吊诡的话:因为谁若愿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丧失性命;但谁若为我的原故,丧失自己的性命,必要获得性命(玛16:25)。所以为基督徒来说,丧失性命并不是一件值得悲哀的事情,到是太爱惜自己性命的反倒会丧失性命。
见义勇为在教会内也是一种德行,叫做勇德,天主教新要理这样解释这个德行说:勇德是伦理的德行,它确保人在困境中有毅力,在追求善时有恒心。勇德坚定人的主意,在伦理生活中力拒诱惑,克服困难。勇德使人能够克胜恐惧,视死如归,冒险犯难,甘受迫害。勇德能够使人为了维护正义的事,甘愿放弃一切,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如果有歹徒持枪抢劫或施暴,第一个上去堵枪眼的应该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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