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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536:[伦理问题]圣神父了但是有手淫的习惯不能克制,怎么办?「11/10/2010 12:16:03 PM」 [ ] 留言
Male
爱问问题的人
圣神父了,但是有手淫的习惯,怎么办? 如果说这个神父有手淫的习惯可以做弥散领圣体吗?一个有大罪的神父做弥散有没有亵渎罪 啊?他做的弥散他可以领圣体吗?有没有神效?如果说他没有机会或者没有条件告诫还敢领圣体吗?如果说他和一个人犯了淫乱罪,这个人在他跟前告诫这事,他有没有权利赦这个人的罪,因为他也是这个淫乱罪的成员,该如何处理呢?由于国外不停举报这类事件的发生,国内起诉的这类事件也有,应该去哪里解决这类淫乱事件呢?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必须要明了,神父也是人,不是神,所以会犯罪,也会犯大罪。但神父所犯的罪并不使他所施行的圣事无效,因为赐恩宠的是天主,神父做了正确的弥撒所规定的就有效,这就是神学上所指的圣事的“事效性”,神父是天主分施恩宠的工具。
罪,分为隐秘的和公开的,若是一位神父所犯的罪是隐秘的,像手淫、内在的骄傲、贪污等等,在没有被揭露出来之前,他举行圣事便是不宜的,有亵渎圣事之嫌,但若是他举行,圣事便是有效的。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举行圣事的神父必须是纯洁无罪的,他们应该如此,但是圣事是否有效不系于此。但若一位神父所犯的罪是公开的,比如公开姘居、抛弃圣体、聚众斗殴等等,在未获得教区对他的处理之前,他若是继续举行圣事,圣事固然是有效的,但是教友有选择拒绝的权利。
当我们说圣事不依赖于所举行的人时,我们就必须要强调圣事的“人效性”,就是举行圣事的人的圣德对分施天主的恩宠不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司祭们越圣善,天主的恩宠就会越丰沛的降临到人间。
若是发现神职人员犯有严重的大罪,应该及时禀告给主教,特别是某些严重的伦理罪行,比如性侵犯。目前教会处理此类罪行的最高机构是教义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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