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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503:[婚姻家庭]教外人同教友离婚者「11/5/2010 5:02:25 PM」 [ QQ:475879680 ] 留言
Male
旁观者
有教友夫妻结婚后,并在教堂领过婚配圣事。还有子女。由于夫妻经常打架等原因,感情破裂后离婚。现在男教友同一教外女子结婚,请问教外女子想领洗可以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这位教外女子领洗当然是许可的,没有什么阻碍。但是,由此而衍生出来的问题我们必须清楚的阐明。
若是假设那位男教友的第一次婚姻属于有效即遂的圣事性婚姻,那么,他们的离婚在教会内是无效的,他与现在这位教外女子的结合在教会内也是非法的。但是,由于那位教外女子尚不是教会的成员,教会法便不能约束她。但假若她领洗后,她便受教会法的约束了,言外之意就是说,他们必须要分居,不能像夫妻那样生活,因为他们都是教友了,不能度非法的同居生活。
正是出于这层关系的考虑,我们认为若想获得一些解决的曙光,男方就必须请求教区主教或教长对他的第一次婚姻展开调查,查证是否属于有效即遂的圣事性婚姻。这一步是关键,因为若是经过调查,发现他的第一次婚姻确实属于有效即遂的圣事性婚姻,那么,他就需要离开现在的那位教外女子,因为他尚有婚约而不能离婚另娶;若是经过查证,发现他们虽然在教堂举行了婚配,但却是无效的圣事性婚姻,那么,教区主教就可以宣布他们的婚姻无效而解散。解散之后,若是其中一位想另娶或另嫁,教区主教就必须将卷宗呈交上级法庭复审,待通过后,他/她就可以另娶或另嫁了。
若是这位男教友第二次婚姻中所生的子女想领洗,是没有阻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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