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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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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在线] 回复: 有些婚姻,虽然举行了婚配圣事,但是从实质上讲不是有效即遂的婚姻,比如一方有病不能同房,这样的婚姻是可以宣布解散的,因为不构成婚姻。 有些与外教人的婚姻,若是未有信仰的一方阻止有信仰的一方参加宗教活动,那么,有信仰的一方,为了信仰的缘故可以离婚,离婚后也可以再娶或再嫁。 以上情况下,离婚再婚是无罪的。 若是二人都是教友,举行了婚配圣事,也同房了或者有了子女,他们的婚姻是有效的,那么,如果他们离婚了,就不能另娶或另嫁,若是另娶或另嫁就是犯罪,就不能领受主的圣体,因为另娶或另嫁的人就是公开的罪人,教会有责任不让那些公开的罪人领受主的圣体。但若双方离婚后都没有另娶或另嫁,或者一方没有另娶或另嫁,那么,没有另娶或另嫁的一方,在征得主教的同意后可以领受主的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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