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
|
|
圣经要求我们服从掌权者,要忍耐不公,那么人类历史上一切反抗压迫者的起义不就都是不符合上帝旨意的了吗?如何解释呢?
|
|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服从掌权者并不等于卖身给掌权者,圣经要要求信徒服从掌权者的同时,也要求掌权者秉持公义,不要压迫弱小。因为权力来自上主,对权力的滥用就是在呼吁天主的惩罚。当圣经告诉我们要服从政权的时候,不是指的要基督徒服从暴君暴政。因为天主不仅是贫穷人的天主,祂还许诺给予他们解放与自由。解放与自由总是有两个幅度,一是实际的,物质的,一是精神的,灵性的。所以,当我们服从政权的时候,我们不能成为奴隶,因为我们都是属于天主的。 另外,圣经经文不是独立存在的,需要从圣经整体去了解,比如,在面对政权之事上,我们可以用宗徒大事录第四章中的一段做为平衡和反省: 4:13 他们看到伯多禄和若望的胆量,并晓得他们是没有读过书的平常人,就十分惊讶;他们既认出他们是同耶稣在一起的, 4:14 又看见那治好了的人,同他们一起站着,都无言可对。 4:15 遂命他们暂且离开公议会,彼此商议, 4:16 说:「对这些人我们可以作什么呢﹖因为他们确实显了一个明显的奇迹,凡耶路撒冷的居民都知道了,我们也不能否认。 4:17 但是,为叫这事不再在民间传播,我们当恐吓他们,叫他们不可再因这名字向任何人发言。」 4:18 遂叫了他们来,严令他们绝对不可再因耶稣的名发言施教。 4:19 伯多禄和若望却回答说:「听从你们而不听从天主,在天主前是否合理,你们评断罢! 4:20 因为我们不得不说我们所见所闻的事。」 4:21 议员们为了百姓的原故,找不到借口来处罚他们,就把他们恐吓一番,予以释放了,因为众人都为所发生的事光荣天主。 此时,掌权者实际上在于天主对立,权力已经不再成为服务,他们怎能获得天主的助佑和默许呢?而掌权者所引起的人们的反对、批评和反抗,不仅不应该被谴责,而且会受到天主的悦纳与赞许。 而罗马书第十三章中保禄宗徒有名的一段这样说: 13:1 每人要服从上级有权柄的人,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所有的权柄都是由天主规定的。 13:2 所以谁反抗权柄,就是反抗天主的规定,而反抗的人就是自取处罚。 13:3 因为长官为行善的人,不是可怕的;为行恶的人,才是可怕的。你愿意不怕掌权的吗﹖你行善罢!那就可由他得到称赞, 13:4 因为他是天主的仆役,是为相帮你行善;你若作恶,你就该害怕,因为他不是无故带剑;他既是天主的仆役,就负责惩罚作恶的人; 13:5 所以必须服从,不只是为怕惩罚,而也是为了良心。 13:6 为此,你们也该完粮,因为他们是天主的差役,是专为尽这义务的。 13:7 凡人应得的,你们要付清;该给谁完粮,就完粮;该给谁纳税,就纳税;该敬畏的,就敬畏;该尊敬的,就尊敬。 这段论述中,基督徒要顺服政权有两个理由。第一是“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所有的权柄都是由天主规定的。所以谁反抗权柄,就是反抗天主的规定,而反抗的人就是自取处罚”,服从是因了执政者的权力来自天主。第二个理由是“因为长官为行善的人,不是可怕的;为行恶的人,才是可怕的。因为他是天主的仆役,是为相帮你行善”。那么,服从政权是因为执政者所以施行的公义。 一旦掌权者违反公义之时,他们不再是天主的仆人,而是在滥用权力,这是,基督徒当然没有服从的义务,不仅基督徒要反对他们,连天主也要反对他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