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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857:[伦理问题]这是大罪吗「7/23/2010 8:51:58 PM」 [ ] 留言
Male
疑惑的人
您好:我办学习班,学生们都是八九岁的小孩子,很淘气,我家庭条件也比较困难,为了赚钱,就想办法留下他们。对于一些特别调皮的学生我就经常给他们多安排一些娱乐的时间,最终他们交了同样的学费学到的知识可能就很少了。请问我这样为了赚钱的做法是犯罪吗?我三四个星期前告解的,没有犯其他的罪,现在我在不告解的情况下还能领圣体吗?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是否属于罪过,您需要从两个方面去判断。
第一、学习班的性质。若是属于假期补习性质的,或者长期的,但属于非学校性质的,那么,对于学生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因为补习班的功能,在学习到一定的知识的同时,学习班里的秩序还是对孩子们身心成长有非常大的作用的。就是说,无论学校还是补习班,对于学生们的作用不仅是学习知识的场所,也是身心道德培育的地方。所以,若是能让调皮的学生在娱乐中学会怎么做人,学会正常跟人交往,知识尽管学的少了一点,还是对那些孩子有所帮助的。
第二、孩子家长们的期望。若是孩子的家长只图学知识,那么,让那些顽皮的孩子多娱乐而忽略了知识的学习,显然没有达到家长们的期望,这是对于家长来说,可能就会形成一种被骗的感觉。但若是家长知道自己的孩子很顽皮,也知道若是假期放任孩子游荡会败坏孩子的品性而将孩子送到学习班,无论学到多少知识都是次要的,主要是不让孩子学坏了。有这种思想的家长,即便孩子没有学到什么,孩子的身心道德在学习班中有所巩固和成长也会达到家长们的满意,此种情况下,没有丝毫欺骗的意味。
很多时候,这不是什么罪与不罪的问题,而是教育方式的问题,既然家长们放心将孩子交给我们,我们就应该因人施教,努力让他们在智识和身心两方面成长,尤其是七八岁的孩子,正常各方面都在成形的时期,德育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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