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问题都是针对这同一主题,我们来一并答复。 总结上述问题,提问者不外有两个基本问题:第一、没有任何教会官方文献提及主祭者在弥撒中允许只穿大白衣。第二、对于我们回复的质疑:为了突出主日、节庆日的隆重,平日弥撒不穿祭披是可以的。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清楚的是,法律条文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一个必然的差异,因为法律条文是死的,而具体境况却是活的。举例来说,一位司铎,在摄氏39度的夏天举行平日弥撒,若是教堂简陋,没有空调风扇,是让司铎穿着祭披而汗流浃背甚至有中暑的危险,还是只穿大白衣更为明智?众所周知,祭披由于用料、做工与隆重的缘故,其厚度要远远超过大白衣几倍。司铎也是人,不是牲口,更没有必要为了不必要的法律条文去使弥撒失去美感:穿着大白衣与穿着祭披却不停的擦汗哪个更美呢?
其次,我们还要明白,礼仪上的权宜与变动是最常见的,而大多数的权宜无需先经过圣事礼仪圣部的批准。也不是教会官方文献中没有记载的或提及的就不可以使用,比如,文献中没有说过准许在弥撒中使用吉他来伴奏,更没有提到过使用中国乐器伴奏的合法性,难道,使用吉他或中国乐器就是不合法的吗?
最后,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区分圣事礼仪中,哪些是可变的,哪些是不可变的。以弥撒中的饼酒为例吧,根据罗马弥撒经书总论,要用大麦饼,且是无酵的,酒要用葡萄酿制的,且没有加添其它杂质。那么,这些有变通的可能吗?从质上来说,我们不能做什么变通,因为变了质,圣事就无效了,所以我不能用玉米面的饼来代替大麦饼,也不能用二锅头或可口可乐来代替葡萄酒。但是,从形状上却有变通的可能,比如,特殊时刻,我便可以从街上买来大饼,从超市买来长城葡萄酒使用,这样的弥撒,为很多人来说是奇怪的,但却是有效的,更好说,初期基督徒就是这种方式,因为他们不会将面饼制成现代这种薄薄的小白片,他们使用的就是自家烙的大饼,用的也是自家酿制的葡萄酒。您也别说,时代已经变了,特殊情况根本就遇不到。我们给您说,世界大了,特殊情况什么时候都会有,举个例子来说,在大面积的地震中,教堂物品都毁于一旦,没有必备专用的面饼和葡萄酒神父就不能举祭了吗?难道若是有神父用救济队送来的大饼,再找点葡萄揉成汁,不穿大白衣和祭披立马为那些受到地震破坏的灾民举祭不是值得称赞的吗?若是我们不能接受,就说明我们已经是地道的礼仪主义者和法律主义者了,我们为了往日的习惯,为了保存外在的礼仪而丢弃了礼仪的本质和精神。
罗马弥撒经书总论中的“但主祭则常应穿著指定顏色的祭披”这句话,其实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常应穿著”就是指不是必须一定要穿的,而是应该的,换句话说,不穿祭披,弥撒照样有效,但为了统一和美感,应该穿。所以,根据具体的情况,主祭有权做出最适合现实情况的抉择。对于选择坚持要穿祭披的司铎,我表示尊敬,对于选择不穿祭披的司铎,我们表示理解,但没有必要拿出法律条文说你的选择怎么怎么样。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说:“为了突出主日、节庆日的隆重,平日弥撒不穿祭披是可以的”。是否有理论根据呢?有,就是美的原则。实际上,《礼仪宪章》在谈论礼仪改革的时候,谈到了神圣艺术,但却没有深入,好像那些论点没有根一样。那么,神圣艺术的根到底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是美的神学,或曰:神学美学。这里我们没有时间和空间来发挥这些,我们仅仅引述一段教宗本笃十六世在《爱的圣事》中所谈到的美与礼仪之间的关系,他说:“礼仪之美是这个奥迹(指逾越奥迹)的一部份。它是天主光荣卓越的表达,就某种意义来说,是天国在地上的惊鸿一瞥。伯多禄、雅各伯和若望三位宗徒在跟随老师前往耶路撒冷途经大伯尔山时,耶稣在他们面前显了圣容(参阅谷九 2),真是美极了;耶稣赎世牺牲的纪念正是包含了这样的美。那么,‘美’不只是装饰而已,而是礼仪行动的基本要素,因为它是天主自己的属性,也是祂的示。这些思考将有助于我们了解为何需要关心礼仪,因为礼仪行动将反映它内在的光辉”。从这一段表述中,我们可以知道,美在礼仪中的作用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礼仪行动的基本要素,没有一个礼仪行动不是要求美的。
但,若我们把美仅仅归结到神圣艺术或教会艺术就大错而特错了,美不仅表达在艺术中,也表达在神圣空间、礼仪行动、神情姿态、举止穿着、音乐氛围等等方面。那么,我们所说的:“为了突出主日、节庆日的隆重,平日弥撒不穿祭披是可以的”,究竟突出了什么神学美学观念呢?确切地说,是圣事神学的人类学幅度而带来的礼仪上的审美感受。我们解释如下:
我们人类,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自生到死,要经历大大小小的人生波动,有欢乐也有悲痛,有升职也有失业,有婚嫁也有亡丧,这就是在说,人活在世上,他所经历的不是一条总是向上的直线,而是类似于一条波浪线。只有这样的人生才是美的,因为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苦辣酸甜。人生之美就在于有所起伏,没有悲痛过,就不知道欢乐者的欢乐,没有失去过,就不知道获得的弥足珍贵。于是,教会的礼仪年,就很清楚的体现出了这一思想,我们在一年中,不是天天过四旬期,也不是天天过复活期,而是由希望的降临期,欢乐的圣诞期,刻苦严谨的四旬期,充满来世渴望的复活期和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常年期来组成,这不正好是我们人生的写照吗?这种不同,就是美的反映,有差异才有美感的出现。还有,我们也不是天天过庆节,更不是天天不过庆节,而是在某些特定的时日来过。就像人逢年过节要穿新衣服一样,教会礼仪的庆祝也会在节庆日、主日有所不同。比如在圣诞节我们会装饰圣堂,会有隆重的子时弥撒,高唱天使弥撒,有圣诞晚会等等庆祝,这都组成礼仪的一部分。那么,我们是否天天应该如此呢?庆祝本不是不好的,但若每天都一样,天天这样庆祝,就失去美感了,就如没有人天天吃饺子而不腻一样,同样,我们也不能忍受电视台天天晚上演春晚。于是,在教会里,就有了普通时日和主日、节庆日的区别,平日弥撒25-30分钟,主日弥撒大家可以咏唱,诵念或高唱光荣颂,念信经做信仰宣誓等等这些普通日子里所没有的,相对来说,时间也比较长一点。其实,我们去谁家婚宴哪有吃饱喝足立马抹嘴就走的呢。这都说明无论是社会上还是教会内,都需要普通日子与节庆日子的差异存在。
在教堂装饰上,普通时日和节庆日定然是不同了,这个常识大家谁都懂,我们就不多罗嗦了。既然很多事情平常日和节庆日不同,可以做某种程度上的调整,为什么主祭就必须每天做弥撒都要穿祭披呢?是否为了礼仪的隆重,要单独制作一套专门为节庆日穿的祭披呢?我们认为这不仅没有必要,还是浪费和做作。
另外,我们还需要区分,在某些朝圣地或重要的教堂,教友流动性比较大,每台弥撒都穿着祭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自己的堂区,一二百名教友,每天都穿着祭披当然好,但没有了差别,美感就消失了。在这方面,西方其实早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在小团体或小教堂里举祭,普通日子只穿大白衣带领带。
在结束这个回答之前,我们再强调一下,礼仪里的一些规定,不要视为不可变的教律,既有权宜的可能,又有礼仪本地化的可能,所以不可能是每天一成不变千篇一律的行动的重复。当然,更不可丢弃了礼仪精神去追求外在法律上的满全。对于礼仪的举行,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带动教友的积极参与性,以及如何将我国文化的精髓元素引入到礼仪中,是礼仪真正成为“我们的”庆典,是我们在庆祝,而不是在满全法律规定。